河池市水产畜牧兽医局
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两费”经费预算编制说明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河池市水产畜牧兽医局及所属事业单位概况
(一)基本情况
河池市水产畜牧兽医局是市政府主管全市水产畜牧业的行政职能机构,其职责是:
1.组织实施国家、自治区制定的水产畜牧经济发展的政策及措施,领导水产畜牧经济体制改革,负责水产畜牧业的行业管理。宣传国家畜牧业、渔业的法规,并组织实施。
2.负责编制全市水产畜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水产畜牧的结构调整、资源配置和综合平衡,负责水产畜牧业中小型建设项目的立项、初审工作,领导水产畜牧业的生产开发工作。
3.负责全市动物检疫、兽医及兽药的药政、渔政的监督管理工作,监督管理全市畜禽防疫及其他兽医卫生工作,制定全市畜禽计划,并组织实施。并具体负责河池市城区内的动物检疫、渔政管理、兽医卫生监督、饲料管理、兽药管理、兽医管理、兽医工作,种畜禽管理、水产苗种检疫等职能管理,组织实施工作。
4.负责全市水产资金源保护和增殖管理工作,指导合理开发利用水产资源;负责全市渔业水域的环保工作和国家珍贵水生动物的保护工作。
5.制定主管产业的科技、教育、技术推广的规划,组织重大课题的科技攻关,管理水产畜牧系统的教育、技术培训、职称评定,“绿色证书”工程的实施工作,并组织实施国家“无公害养殖和生猪标准化项目的开展。
6.负责管理饲料、兽药质量监测和鉴定工作,组织本市跨地市的重大专业、专项水产畜牧科技服务,负责对经营性机构开展水产畜牧咨询服务,进行认证和管理。
7.组织拟定水产畜牧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水产畜牧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监测工作;依法实施符合质量安全标准的水产畜牧产品认证和监督管理的关工作;承担组织水产畜牧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有关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河池市水产畜牧兽医局是市政府管理全市水产畜牧业、饲料工业的职能部门。内设有办公室、计财科、渔业渔政科、兽医科、屠宰与质量监管科。二层事业机构有河池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参公事业)、河池市渔政渔港监督管理站(参公事业)、河池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河池市畜牧管理站、河池市畜牧水产科教站、河池市饲料兽药监察所、河池市水产技术推广站、河池市水产畜牧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中心。
二、人员构成情况
本部门由机关本级和 1 个行政单位、 2个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 6个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组成。
人员编制:行政机关编制10人,现实有在职干部职工9人,其中:正、副处级领导干部3人,正、副科级人员4人,其他人员2人;离退休人员19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18人;核定长期聘用人员1人。遗属补助人员1名。
河池市卫生监督所参公事业单位:事业编制19人; 现实有在职干部职工18人;退休4人。
河池市渔政渔港监督管理站参公事业单位:事业编制8人; 现实有在职干部职工8人,退休1人。
河池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事业编制19人;现实有在职干部职工15人;退休人员9人;遗属补助人员1名。
河池市畜牧管理站:事业编制5人;现实有在职干部职工4人,退休4人。
河池市畜牧水产科教站:事业编制3人;现实有在职干部职工3人;退休人员3人。
河池市饲料兽药监察所:事业编制3人;现实有在职干部职工3人。
河池市水产技术推广站:事业编制6人;现实有在职干部职工6人;退休人员2人。
河池市水产畜牧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中心:事业编制4人;现实有在职干部职工4人,退休1人。
第二部分:河池市水产畜牧兽医2018年部门预算报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一、2018年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收入总预算1080.16万元,同比减少82.69万元,同比下降7.11%。其中:经费拨款1070.16万元,同比减少83.89万元,下降7.27%,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的资金10万元,同比增加1.2万元,增长13.64%。
(二) 支出预算说明。
2018年支出总预算1080.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61.1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8.98%,同比减少120.89万元,下降11.17%;项目支出11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1.02%,同比增加38.2万元,增长47.28%。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五类,其中:
(1)教育支出预算4.3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0.4%,同比增加1.08万元,增长32.83%;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科目支出预算118.9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1.01%,同比增加118.82万元,增长108018.18%;
(3)医疗卫生类科目支出预算73.1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6.77%,同比增加17.68万元,增长31.86%;
(4)住房保障支出类科目支出预算70.4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6.52%,同比下降3.26万元,下降4.43%.
(5)农林水支出预算813.2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75.29%,同比下降217万元,下降21.06%.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961.1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9.02%,同比下降120.89万元,下降11.17%。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867.32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90.2%,同比增加164.96万元,增长23.49%。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73.8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7.68%,同比增加5.23万元,增长7.6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20.04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2.08%,同比下降291.08万元,下降93.56%。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11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1.02%,同比增加38.2万元,增长4.73%。其中:
商品和服务支出99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83.19%;
其他支出2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16.81%。
二、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080.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61.16万元,项目支出119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行政运行390.59万元,事业运行313.68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局机关及二层事业单位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规定开支的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教育支出4.37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培训学习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8.93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支出。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4万元,主要用于2018年元月中旬召开上一年的工作总结和年初工作安排,2018年7月中旬召开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布置;补充行政运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生猪屠宰监管项目(非税)10万元,主要用于生猪屠宰监管工作支出。
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10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养殖技术推广服务支出。
病虫害控制40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支出。
执法监管18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动动物卫生、“打非治违”等非法捕捞执法支出。
其他农业支出37万元,其中“十大百万”肉牛肉羊扶贫产业工作经费10万元,畜禽养殖污染减排(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专项工作3万元,渔业船舶检验工作项目2万元,“美丽河池”基础便民“改圈”专项工作2万元,“十大百万”淡水生态养殖扶贫产业工作经费10万元,“十大百万”香猪扶贫产业工作经费10万元。主要用于肉牛肉羊养殖指导、畜禽养殖污染减排、渔业船舶检验、“改圈”工作、香猪养殖指导等的支出。
行政单位医疗24.95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市本级规定,按行政机关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事业单位医疗24.87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市本级统一规定,按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住房公积金70.41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局机关和二层事业单位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三、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两费”经费预算情况
(一)2018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两费”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两费”经费支出预算24.57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1.3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5.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0万元,会议费预算支出9.7万元,培训费预算支出4.37万元。
(二)2018年公共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两费”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公共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两费”经费支出预算24.57万元,比2017年初预算24.69万元详下降0.12万元,同比下降0.49%。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18年预算1.3万元。此项经费用预计的非税回拨资金做预算,较2017年下降1.2万元,同比下降48%。
2.公务接待费2018年预算5.2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上升0%,主要是安排接待有关领导来我市参加各类会议、重大活动和调研考察等公务活动的接待费用以及开展业务活动需要开支的公务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费2018年预算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8年预算4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上升0%,公务用车购置费2018年预算没有安排相关费用。
4.会议费2018年预算9.7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上升0%,主要用于召开畜禽养殖、淡水养殖、污染减排、春秋季动物防疫等专项工作的部署总结。
5.培训费2018年预算4.37万元,同比增加1.08万元,上升32.83%,主要用于养殖技术、动物防疫等专业知识的培训支出,此项经费按人员比例核算,2018年行政、参公在职人员较2017年增加了2人,因此项费用预算有所增加。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172.8万元,比2017年增加128.25万元,增长287.88%。主要原因是:2018年新增6个项目合计37万元;扶贫工作的深入开展大大提高了差旅费的支出,项目增加和扶贫工作的深入开展是机关运行经费增长的主因。
(三) 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我局无政府采购预算。
(四) 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我局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五)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
我局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五、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河池市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河池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河池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河池市水产畜牧兽医局 2018年部门预算报表(预算公开) 河池市水产畜牧兽医局2018年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