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工商局2017年预算补充说明
(一)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表说明。
2017年收入总预算2659.5万元,同比增长30.26%。
公共财政预算拨款2650.3万元,同比增长29.81%。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的资金9.2万元,同比增长100%。
2017年支出总预算2,659.5万元,基本支出2,498.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93.93%;项目支出161.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6.07%。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类科目2336.4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7.85%,同比增长28.52%。
教育支出类科目15.3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5%,同比增长5.5%。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科目10.6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39%,同比增长5.5%。
医疗卫生类科目121.6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 4.5%,同比增长5.04%。
住房保障支出类科目175.4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59 %,同比增长3.37%。
(二)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0万元,比2016年预算减少5.2万元,减少12 %。主要原因是:财政预算控制经费。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口径参见部门决算CS06表《政府采购情况表》。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五)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