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
文件之五
关于2016年市本级决算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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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市财政局局长 陈会邦
市人大常委会:
日前,自治区已批复2016年我市本级决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法律规定和市人大常委会的安排,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16年市本级决算,请审查。
一、2016年市本级决算情况
2016年,全市各级各部门紧紧围绕“稳进突围,提质发展”总基调,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五大工程巩固年”活动为抓手,积极推进精准扶贫、园区建设、巴马长寿养生国际旅游区建设,营造抓改革促发展、抓落实重实干、抓责任敢担当、抓法纪树新风,有效促进全市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在此基础上,财政发展改革深入推进,市本级决算情况总体良好。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16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决算数为534127万元,比上年增加181117万元,增长51.31%。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决算数为523537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80609万元,增长52.67%。收支相抵后,年终滚存结余为10590万元,全部为结转下年支出,比上年增加508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决算情况。2016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决算数为534127万元。其构成情况是:
(1)本级收入65622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64193万元的102.23%,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1765万元,增长21.84%。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政府住房基金收入从政府性基金收入转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该项收入当年完成6668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即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收入)131215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4257万元。其中:返还性收入18432万元,与比上年决算数增加862万元,增长4.91%;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49344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7330万元,增长17.45%;专项转移支付收入63439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3935万元,下降5.84%。专项转移支付收入下降一方面是大势所趋,中央和自治区层面大力降低专项转移支付收入占比而增加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占比,另一方面为不可比因素,上年的一次性投入项目本年度不再安排。
(3)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收入26489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42850万元,增长117.05%。其中:置换债券235790万元,新增(含在建设项目)债券29100万元。增长较大的主要是置换债券收入增加,即为降低融资成本,通过自治区代理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来偿还原利息较高的政府性债务本金包括已到期或未到期但同意提前偿还的债务。
(4)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617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6170万元。上年不需通过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来平衡预算。
(5)调入资金56148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8337万元,增长48.50%。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将截至2016年底政府性基金结余结转超过当年该项收入的30%部分调入一般公共预算较多。
(6)上年结余收入10082万元,比2014年决算数减少2262万元,下降18.32%。
在市本级地方本级收入65622万元中,税收收入完成29114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1159万元,下降3.83%,占地方本级收入比重为44.37%,比上年下降11.84个百分点。按可比口径计算(即扣除2项政府性基金转列收入、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收入以及
——增值税(地方分享部分,不含营改增)完成4435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440万元的100.80%,比上年增加2395万元,增长117.40%。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从
――营业税(地方分享部分)完成3183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3100万元的102.68%,比上年减少4086万元,下降56.21%。下降的原因是从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2256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2011万元的112.18%,比上年增加2160万元,增长2250%。增长较大的主要原因从
――企业所得税(地方分享部分)完成3081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3132万元的98.37%,比上年减少712万元,下降18.77%。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企业利润较上年下滑。
――个人所得税(地方分享部分)完成2367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2350万元的100.72%,比上年增加127万元,增长5.67%。
——专项收入完成5821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5037万元的115.56%,比上年减少43万元,下降0.73%。
——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完成10608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11250万元的94.29%,比上年增加1711万元,增长19.23%。
——罚没收入完成6664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6600万元的100.97%,比上年增加551万元,增长9.01%。
——政府住房基金收入完成6668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6668万元的100%。该项收入为从政府性基金收入转列一般公共预算的收入。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2016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决算数为523537万元。其构成情况是:
(1)本级支出237085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247675万元的95.72%,比上年决算增加24802万元,增长11.68%。其中:根据国库集中支付管理有关文件规定,年底采取权责发生制列支43469万元,比上年增加3571万元。
(2)上解上级支出-1324万元,比上年减少2873万元,下降185.47%。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市本级与金城江区结算财政体制收入后,2016年度实际缴入金城江区国库金额大于其实际应分享金额,金城江区需上划市本级3406万元,而2015年度上划数仅为826万元。由于不涉及与自治区结算,对金城江区上划的收入,直接冲减市本级上解支出。
(3)补助自治区直管县支出12932万元,比上年减少7931万元,下降38.01%。减少的主要项目是2015年从上级下达市本级的有关专项资金中再分配下达南丹县重金属污染防治重点区域示范资金9018万元,而2016年没有此项目,为不可比性。2016年市本级补助下辖的自治区直管各县(市)的资金来源包括市本级财力安排、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安排、上级下达市本级专项补助资金转安排等,补助的主要内容有农村危房改造项目配套、扶贫生态移民工程项目配套、现代特色农业(核心)示范区奖励资金等。
(4)债务还本支出239070万元,比上年增加134410万元,增长128.43%。债务还本资金全部是通过申请地方政府置换债券解决。增长较快的主要原因是置换额度增加。
(5)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6174万元,比上年增加32601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将截至2016年底政府性基金结余结转超过当年该项收入的30%部分调入一般公共预算并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而2015年底政府性基金结余结转超过当年该项收入的30%部分当年没有清理调入一般公共预算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而是在2016年才清理并作为调入资金用于平衡预算而不需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6174万元后,市本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总额为36174万元。
(6)增设预算周转金-400万元。市本级预算周转金结余400万元多年来一直未动用。按照财政部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有关规定,对多年未动用的预算调转金要及时盘活。但由于不能直接将预算周转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处理,为实现盘活目标,经与自治区财政厅沟通后,采取以负数形式增设预算周转金处理。
在本级支出237085万元中,主要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的决算情况是: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5095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25264万元的99.33%,比上年增加1556万元,增长6.61%。
――公共安全支出29826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29986万元的99.47%,比上年增加2326万元,增长8.46%。
――教育支出31489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33760万元的93.27%,比上年减少2151万元,下降6.39%。主要原因:一是上级追加的专项转移支付比上年减少1363万元;二是2015年安排河池高级中学学生宿舍楼、运动场、体育馆建设经费1500万元为一次性项目,以及2014年属政府性基金地方教育附加收入安排的项目1750万元结转到2015年后转一般公共预算列支,造成2015年基数增加,而2016年没有同类事项,为不可比因素。
――科学技术支出1697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1717万元的98.84%,比上年增加45万元,增长2.72%。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6529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6615万元的98.70%,比上年增加1304万元,增长24.96%。
――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2576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13023万元的96.57%,比上年减少263万元,下降2.05%。主要原因是上级追加的专项转移支付比上年减少843万元。
――医疗卫生支出21048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21094万元的99.78%,比上年增加1031万元,增长5.15%。
――节能环保支出28341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28846万元的98.25%,比上年增加21145万元,增长293.84%。增长较大的主要原因是上级追加的专项转移支付收入比上年增加12680万元(含再转南丹县的9018万元)。
――城乡社区事务支出14052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14152万元的99.29%,比上年增加1917万元,增长15.80%。
――农林水事务支出14120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14907万元的94.72%,比上年减少3087万元,下降17.94%。下降的主要原因:一是上级追加的专项转移支付收入比上年减少1184万元;二是2014年属政府性基金育林基金收入、森林植被恢复费、水利建设基金安排的项目1442万元结转到2015年转一般公共预算列支,造成2015年基数增加,而2016年没有同类事项,为不可比因素;三是由于历年结余的育林基金收入和水利建设基金收入比较大,2015年转列一般公共预算后当年预算安排其各项支出比2016年安排多。
——交通运输支出5995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6696万元的89.53%,比上年减少8498万元,下降58.64%。下降较大的主要原因:一是上级追加的专项转移支付收入比上年减少5688万元;二是2015年市本级落实了河池至百色高速公路项目建设项目资本金1000万元;三是2016年下达各县的交通补助资金比2015年增加2425万元,由于这些资金不在市本级列支,造成当年支出减少。
——住房保障支出12349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12619万元的97.86%,比上年增加4661万元,增长60.63%。增长较大的主要原因:一是上级追加的专项转移支付收入比上年增加2151万元;二是2015年属政府性基金的政府住房基金收入安排的项结转以及2016年通过其安排的相关项目经费全部转一般公共预算列支造成。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16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决算数为12534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决算数为89901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35439万元。
1.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决算情况。2016年市本级政府基金预算总收入决算数为125340万元。其中:本级收入603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7.25%,比上年增加17361万元,增长40.43%(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557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58.28%,比上年决算数增加20783万元,增长59.50%);上级补助收入234万元(实际自治区补助市本级1990万元,但当年市本级通过自有资金安排金城江区1756万元,在报表的处理上直接冲减市本级收入),比上年决算数增加997万元,增长130.67%;上年结余收入30106万元,比2014年结余数减少22233万元,下降42.48%,下降较大的原因是将截至2016年底政府性基金结余结转超过当年该项收入的30%部分调入一般公共预算,而2015年当时没有办理调入一般公共预算手续;债券转贷收入3470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29700万元,增长594%。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2016年市本级政府基金总支出决算数为89901万元。其中:本级支出18412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34.19%,比上年决算数减少18151万元,下降49.64%。补助自治区直管县(市)支出67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171万元,下降20.33%。补助的内容主要是清算2015年度征收价格调节基金收入分成及其计提代征手续费和银行业务经费和中央彩票公益金支持乡村学校少年宫项目经费。上解上级支出-18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221万元,为金城江区上解市本级收入,由于金城江区需列上解支出,而市本级与金城江区对自治区而言统称为市本级,因此在报表的处理上市本级列负数。调出资金46137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0571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政府性住房基金和水土保持费由政府性基金转列一般公共预算后,其2015年底结余金额需调入一般公共预算;二是根据中央和自治区有关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文件精神,从政府性基金结余中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使用;债务还本支出24700万元,为通过申请自治区代理发行置换债务偿还有关债务。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16年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总收入决算数为475069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总决算数为323107万元。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151962万元。
1.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决算情况。2016年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总收入决算数为475069万元。其中:当年基金收入3142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7.97%,比上年决算数增加44202万元,增长16.37%。其中: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2257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5.45%,比上年决算数增加35241万元,增长18.50%;失业保险基金收入72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9.18%,比上年决算数减少273万元,下降3.63%;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652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8.35%,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1621万元,增长21.68%;工伤保险基金收入35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7.82%,比上年决算数减少613万元,下降14.88%;生育保险基金收入28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2.52%,比上年决算数减少429万元,下降13.02%;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96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67%,比上年决算数减少1345万元,下降12.19%。
2.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2016年,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数为3231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38%,比上年决算数增加62814万元,增长24.13%。其中: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2355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72%,比上年决算数增加51764万元,增长28.16%;失业保险基金支出62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4.36%,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197万元,增长23.89%;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675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23%,比上年决算数增加8765万元,增长14.90%;工伤保险基金支出41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7.83%,比上年决算数减少750万元,下降15.25%;生育保险基金支出20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4.58%,比上年决算数增加647万元,增长45.82%;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75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37%,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191万元,增长18.84%。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16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决算数为476万元,其中:本级收入4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3.94%,比上年决算数减少1092万元,下降71.1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数为3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比上年决算数减少1136万元,下降75.73%。收支相抵,年终结余112万元。
二、2016年市本级“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根据2016年市本级部门决算反映,2016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决算数为2171万元,比上年决算数3254万元减少1083万元,下降33.28%。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121万元,比上年决算数142万元减少21万元,下降14.79%。2016年市本级因公出国(境)47批次83人次;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436万元,比上年决算数2665万元减少1229万元,下降46.12%(其中:公务用车购置36万元,比上年决算数79万元减少43万元,下降54.43%。2016年共购置车辆4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0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2586万元减少1186万元,下降45.86%。2016年底公务用车保有辆为623辆);公务接待费614万元,比上年决算数447万元增加167万元,增长37.36%。2016年市本级国内公务接待5262批次58785人次。
三、2016年市本级其他有关事项的说明
(一)2016年市本级地方政府性债务余额情况。
2016年市本级地方政府债务余额限额为734400万元,其中:一般债务620000万元,专项债务114400万元。
2015年底,市本级地方政府性债务余额为694176万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为589834万元,专项债务余额为104342万元。
2016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全部为政府债券)299590万元,其中:一般债务264890万元,专项债务34700万元。2016年偿还债务本金263770万元(主要通过地方政府置换债务偿还,使用本级财力安排仅为3280万元),其中:一般债务239070万元,专项债务24700万元。
2016年底,市本级地方政府性债务余额为694283万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为598058万元,专项债务余额为96225万元。债务余额小于债务限额。特别说明:2016年底余额不等于2015年底余额加上当年收入减去当年支出的原因是部门自行偿还的部分(其中:一般债务单位自还17596万元,专项债务单位自还18117万元)没有反映在财政决算报表中。
(二)预备费使用情况。
2016年市本级年初预算安排预备费2000万元,全年共动支预备费0万元。未动支的预备费2000万元,按照《预算法》有关规定在年度预算调整时已用于平衡预算。
(三)2016年政府债券资金安排情况。
2016年市本级地方政府债务转贷收入为299590万元,其中:一般债务264890万元(置换债券235790万元,新增及在建项目债券29100万元),专项债务34700万元(置换债券24700万元,新增债券10000万元)。置换债券260490万元(包括一般债券和专项债券),全部用于偿还原向相关银行借款的本金,支出全部列为“债务还本支出”。一般债券中的新增债券29100万元(含在建项目2500万元),用于以下项目:危房改造项目配套7000万元(含在建项目债券2500万元)、易地扶贫搬迁工程项目配套2210万元;市职业教育中心学校一期工程(欠款)2190万元;市老年大学建设项目1345万元、芝田路网A号路建设项目600万元、城西建设路四标段工程(动物园路)400万元、城区路网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百旺路网(星河段)工程589万元;市民族博物馆项目1500万元;大任产业园入园二级路4000万元、大任产业园基础设施一期工程6000万元;市公安消防支队消防训练中心及城西消防站建设项目500万元;市粮食产业园一期(河池市中心粮食储备库)工程2000万元;市人民检察院基建项目(欠款)126万元;市气象服务中心业务楼建设项目300万元;河池军分区国防动员综合训练基地建设项目340万元。专项债券中的新增债券10000万元,用于以下两个项目:市体育场及地下停车场项目6000万元、老城区污水收集系统管网完善工程项目4000万元。
配套县(市)资金支出列为补助自治区直管县支出,配套金城江区资金支出直接冲减市本级相关科目收入;其他项目根据内容列相应支出科目。
四、落实人大批准的预算决议情况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根据市三届人大八次会议和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的有关决议,我们积极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加强预算管理,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总的来看,2016年市本级财政决算情况良好,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一)全力推进财税体制改革。
根据中央和自治区统一部署,按照《河池市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方案》和《河池市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要求,2016年我们重点推进了三项财税制度改革:推进预算管理改革。一是完善了政府预算体系。单独编制四本预算,并做好四本预算之间的衔接,将原属政府性基金预算的政府住房基金、水土保持补偿费等五项基金转列一般公共预算。对政府性基金预算结转资金规模较大的,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使用。二是全面公开了预决算。市本级财政预决算报告以及相关表格、“三公”经费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全部在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上公开。三是启动了中期财政规划编制工作。市本级2017—2019年中期财政规划于
(二)全力做大财政蛋糕。
各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千方百计共同做大财政蛋糕,力促全市经济社会稳步发展。一是积极主动组织征收。财税部门强化征管措施,竭尽全力挖潜税源,全面完成全年财政收入预算。二是积极主动向上争取。各部门积极主动到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反映困难,得到上级部门的大力支持。2016年市本级争取到一般公共预算上级各类补助资金比上年增长3.35%。地方政府债券比上年大幅增加。
(三)全力支持经济平稳增长。
全力支持稳投资、稳工业、稳农业、稳消费、稳进出口增长。一是加快支出进度稳增长。市本级财政8项支出共完成164124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25606万元,增长18.49%,有力地支持了工业、投资、消费、农业、进出口稳定增长。二是集中财力稳增长。扎实盘活财政存量资金,2016年市本级共收回财政存量资金11551万元,占实际应收回财政存量资金的100%,并全部安排用于民生等急需的领域。三是创新支持方式稳增长。积极向上争取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全年市本级共争取到地方政府债券资金299590亿元,其中:置换债券260490万元,新增债券(含在建项目债券)39100万元。支持成立信贷担保公司,财政首期注资已全部到位,带动其他资本注入。
(四)全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紧紧围绕“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五大重点任务,强化财政职能,完善政策措施,加大支持力度,助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取得明显成效。一是积极推进去产能和去库存。市本级财政安排节能减排财政奖励资金200万元,支持化解过剩产能和淘汰落后产能。落实对农民工等新市民购房补贴政策,助力存量商品房去库存。全年共补贴农民工等市民购房补贴款1074万元。二是大力支持企业降成本。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启动资源税改革,全面落实取消、免征、降低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政策,支持降低企业缴纳的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等社会保险费率等。三是积极支持培育新动能。市本级安排新产品培育资金200万元,支持工业转型升级和推进服务业、中小微企业加快发展。
(五)全力保障和改善民生。
各部门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加强支出管理,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切实压减一般性支出,全力保障民生支出需要。积极建立健全财政支持脱贫攻坚投入保障机制,不断加大脱贫攻坚投入,全力支持打赢脱贫攻坚战。市本级落实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建设配套资金2210万元、扶贫小额信贷金融扶持配套资金224万元。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全面开展扶贫资金落实情况督查,加强扶贫资金监管,确保扶贫资金投向最需要的方向、最关键的环节、最精准的对象。
(六)全力确保“两个安全”。
一是强化监督检查。一年来,先后组织开展财政资金安全检查、会计信息质量检查、财政收入质量检查、预决算公开检查、扶贫资金检查等。二是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全面完成公务用车改革,印发《河池市本级公务租车管理办法(试行)》,全面规范公务租车行为。市本级成功挂牌处置四批共264辆公车改革取消车辆,成交260辆,成交价642万元,平均溢价率117.87%。三是加强干部廉政建设。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持之以恒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完善内部制度建设,出台《内部控制基本制度》《预算编制风险防控管理办法(试行)》等8个风险防控管理办法。
2016年,在市委的正确领导、市人大的依法监督和市政协的民主监督下,市本级决算进一步转好,但由于各方面原因,决算仍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财政刚性支出快速增长,财政收支矛盾十分突出。二是非税收入占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收入的比重依然比较高,财政收入质量仍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财政资金专款结余还比较突出,财政支出的及时性和均衡性有待进一步提高。四是政府负债率比较高。五是资金使用的规范性有待进一步提高等。我们将高度重视这些问题,并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五、2015年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相关问题的整改情况
河池市审计局《关于2015年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报告》(河审财报〔2016〕3号),对2015年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和建议。针对审计报告要求做出的整改事项,我们高度重视,及时研究落实,认真整改。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预算收入未及时上缴国库11613.94万元”问题的整改情况。
1.非税专户账上应缴未缴预算收入11380.68万元,专户产生的应缴未缴利息121.64万元。已于
2.经济建设科管理的扩大内需专户利息收入28.37万元,融资专户利息收入47.51万元未按规定上缴国库。
3.农业科管理的扶贫资金专户利息收入35.74万元。
(二)关于“虚增财政收支1533.8万元”问题的整改情况。
单独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预算法》的要求,从2015年起,市本级已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连同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社会保障基金预算一并提交市人大会审议通过。国有企业上缴利润属于国有资本经营收入。根据国有资本经营收入情况相应安排支出,符合《预算法》规定。2015年,市城投公司和市国投公司按2014年实现净利润上交的国有资本经营收益1533.8万元应属于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同时,根据以收定支的原则,在人大会审议通过的预算内安排市城投公司和国投公司相关支出1500万元,且是先有收入再安排支出,因此,市财政局认为不属于虚增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并于
(三)关于“政府性基金结余未及时调入公共预算统筹安排使用10205万元”问题的整改情况。
已于
(四)关于“无预算使用国库库款1845.78万元”问题的整改情况。
已于
(五)关于“违规退库2917.97万元”问题的整改情况。
已于
(六)关于“科技、农业支出负增长,未达到法定增长幅度”问题的整改情况。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已明确提出“清理规范重点支出同财政收入增幅或生产总值挂钩事项,一般不采取挂钩方式”。《河池市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方案》明确“按照中央和自治区统一部署,有序推进重点支出与财政收入增幅或生产总值挂钩项目的清理规范工作,对重点支出根据推进改革的实际需要和确需保障的内容统筹安排、优先保障,不再采取先确定支出总额再安排具体项目的办法”。因此,相关支出不需再与经常性财政收入挂钩。
(七)关于“预算调剂变更偏多”问题的整改情况。
该问题在一段时间内无法完全整改到位,只能逐年完善。在编制市本级2017年部门预算时,我们已大力压缩预留指标,尽可能在年初预算将专项支出明确细化到各部门,提高年初预算编制的准确性。比如将原预留的绩效奖指标分解下达到部门。
(八)关于“延伸审计发现的问题” 的整改情况。
1. “市国土资源局国库支付信息不如实反映‘三公’经费支出19.17万元”的问题。经了解,市国土资源局已调整账务更正。
2. “市投资促进局违反国库集中支付规定大额提取现金57.7万元”的问题。经了解,今年以来,已没有类似情况发生。
3. “市财政局未按规定将结余资金收回总预算统筹使用293.82万元”的问题。2015年10月,根据中央、自治区及我市有关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的文件精神,市财政局对结余资金进行全面清理。经清理,有26.1万元属于2012年度及其以前年度的资金,市财政局已全额上缴国库。2015年末结余407.19万元资金,其中113.37万元为2015年资金,293.82万元属于2013年、2014年上级补助的项目资金结余,结转均未超过两年,按规定仍可继续使用。因此,市财政局认为不属于问题,并于
至于2016年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问题,我们将根据市审计局的审计报告意见严格抓好整改。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市本级2016年决算工作基本结束。关于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我们将在市人大常委会的指导和监督下,认真贯彻市委 “12345”工作思路,以开展营造“三大生态”实施“三大攻坚”六大行动为抓手,积极克服困难,努力完善各项措施,全力推进财税管理体制改革,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
2016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