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中共河池市委员会 河池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池市贯彻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河发〔2020〕11号)的精神,根据《河池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部门预算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河财绩效〔2023〕1号)的要求,现将河池市道路运输服务处2022年度部门预算绩效自评报告汇报如下:
一、预算基本情况
(一)单位主要职能
由于2020年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机构改革尚未完成,河池市道路运输服务处“三定”规定未获批复。根据工作安排,暂按改革前的职能履行职责。主要职责包括:
1.贯彻实施国家道路运输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行业发展规划;
2.负责依法实施道路运输及相关业务行政审批及管理;
3.完成指令性、战备、救灾、抢险等物资的运输组织;
4.向上级和有关部门提供行业有关信息和发展意见,协同做好相关工作;
5.负责全市行业的统计、信息普查,组织市场调查和预测;
6.监督全市道路运输及相关行业的经营活动,维护市场秩序;
7.负责全市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
8.引导全市道路运输行业优化结构、协调发展,指导道路运输企业实行规模化、集约化经营;
9.完成市委、市政府部署的各项工作。
(二)部门预算安排及支出情况
1.2022年度部门预算安排及总体执行情况
2022年度年初部门预算安排505.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56.37万元(人员经费439.24万元、公用经费17.13万元),项目支出49万元。
2022年全年执行数1080.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5.37万元(人员经费396.93万元,公用经费8.44万元),项目支出675.07万元。
2.部门预算项目安排及支出情况
2022年年初部门预算安排项目支出49.00万元,全年执行数40.03万元,执行率81.69%。
2022年追加项目支出预算1005.91万元,追加预算执行数622.65万元,执行率61.90%。未能执行追加项目支出的原因是项目于2022年12月下达,申请项目资金计划财政部门尚未批复。
上年结转资金12.39万元,全年执行数12.39万元,执行率100%。用于支出2020年河池市支持农村客运可持续发展财政补贴资金、2021年下半年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经费等。
二、自评结果及分析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预算组织实施和管理基本有效,资金使用按计划执行,部门整体产出基本达到目标,效果良好,部门整体绩效基本实现。部门整体绩效自评得分为90.81分,评价等级为“优”。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按照《河池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部门预算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河财绩效〔2023〕1号)文的要求,开展2022年度绩效自评项目支出数20个,平均分96.13分。其中:一等等级18个,占90%;二等等级1个,占5%;三等等级1个,占5%。
三、自评发现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绩效指标设置不够全面,一方面,指标设置涉及多科室多部门,目前我单位未能做到统筹管理,统一绩效目标设置标准要求;另一方面绩效目标编制人员水平不足,在设置绩效指标过程中,不能全面反映部门重点工作,部分指标设置不够具体明晰。
四、自评工作建议
(一)提高预算编制前瞻性。立足部门工作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让预算编制符合实际工作需求,使项目预算与工作结合更加紧密。
(二)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增强预算约束力,做好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及各项绩效指标的细化、量化工作,用好用活各类财政资金,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严格执行内部控制制度。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是单位内部管理的依据和基础,在制定好制度的同时,需要采取各种措施确保相关制度得到彻底的落实,才能充分发挥制度的效用。
五、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既是开展绩效评价工作的基本前提,又是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增强资金绩效理念、合理配置公共资源、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强化资金管理水平、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重要手段。我们将加强绩效自评结果分析,合理应用绩效评价结果,将绩效自评情况报相关市县政府或项目业主单位上级单位。我们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预算安排和政策调整的重要参考依据,督促资金使用单位对绩效自评发现问题进行认真整改,并要求及时报整改落实情况。
我们将绩效评价结果按规定在河池市预决算公开平台网站或上级主管部门网站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2022年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_605001河池市道路运输服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