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财政局关于原市长唐云舒同志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存在问题整改情况的公告
根据《河池市人民政府原市长唐云舒同志经济责任审计报告》(桂审委办经责报〔2021〕19号)列出存在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主要领导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整改工作,要求各相关科室(单位)按照财经法规、制度要求进行严肃认真的整改,现将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搬迁工作经费存在资金筹措不齐、资金缺口大、资金使用效率低等,影响搬迁工作进程”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市政府驻地搬迁经费筹措力度。通过积极向上争取,加大本级预算安排等措施筹措市政府驻地搬迁直接经费2.4亿元。2021年底,河池市人民政府新驻地完成挂牌,基本完成搬迁工作。二是加快搬迁经费支出进度。督促主管部门加快市行政中心搬迁新驻地办公用房装修改造及必要的办公设备设施更新工作,加快市政府驻地搬迁经费支出进度。审计指出使用效率低的搬迁经费,已全部支出完毕。
二、关于“复工复产补助拨付不够及时”问题
整改情况:通过督促主管部门加快审核,及时兑现补助资金,该复工复产补助资金已于2021年7月前全部兑付完毕。
下一步,我局将督促相关部门主动加强与企业的沟通联系,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高效发放惠企利民资金。
三、关于“一般性支出和三公经费压减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印发《关于贯彻落实自治区财政厅进一步压减一般性支出有关事项的通知》(河财预〔2021〕24号),重新明确市直各单位2021年“三公”经费支出、其他一般性支出执行数分别要比2018年实际执行数压减30%和20%以上,并将2021年三公经费支出、一般性支出控制数下达各单位,进一步强化对部门的监管,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2021年,河池市本级一般性支出、“三公”经费支出分别比2018年下降21.5%、4.5%,“三公”经费压减比例虽然未达到30%以上,但2021年我市本级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等级比2020年下降一个等级。
四、关于“个别年度‘三公’经费未实现零增长”问题
整改情况:2021年,河池市本级严格按照“三公”经费只减不增的原则安排部门预算,并严格预算执行,除特殊原因外不得将其他科目资金调整至“三公”经费科目使用,从源头控制“三公”经费增长。同时,进一步加强对部门账务处理的指导,规范部门科目使用,准确反映政府部门各项支出。2021年,河池市本级“三公”经费支出2104万元,同比下降8%。
五、关于“未及时将非税收入上缴国库19982.25万元”问题
整改情况:河池市财政局已分别于2021年1月、2月、4月、5月、7月将19982.25万元非税收入上缴市本级国库。
今后河池市财政局将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地方国库资金和财政专户资金管理的通知》的规定,将缴入非税收入专户的非税收入在10个工作日内足额缴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