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关于原河池市市政管理局2018年度审计
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
今年2月河池市机构改革后,原河池市市政管理局(以下简称原市市政局)和原河池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不再保留,原两个局的职责由新组建的河池市城市管理执法局行使。根据《河池市审计局审计整改函》(河审整改函〔2019〕14号)要求,对审计指出原市市政局及其二层单位河池市园林管理处、河池市市政工程管理处、河池市环境卫生管理处2018年度预算执行存在的问题,我局及时进行整改。现将整改情况说明如下:
一、关于“2017年度,市市政管理局未公开公务接待费0.68万元,市环境卫生管理处未公开公务接待费0.10万元,市园林管理处未公开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47万元”的问题
原市市政局和市环境卫生管理处、市园林管理处三个单位“三公”经费的信息已在河池市预决算公开网站进行补公开。
二、关于“河池市市政管理局2018年安排的上年结转预算指标下达2018年9-10月污水处理费项目341.60万元,执行进度为0”的问题
由于2018年下半年河池市金城江区污水处理运营维护服务补充协议尚未经过河池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定通过,加上市财政局对大额拨款有严格规定,因此2018年9-10月污水处理费项目341.60万元未能在本年度从财政划拨支付。原市市政局于2019年1月28日将污水处理运营维护服务费341.60万元支付给河池市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
三、关于“2018年度,市市政管理局列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73万元,比2017年度增加8.36万元,增长2241.83%”的问题
原市市政局2017年度将二层单位财务未独立核算的生产用车的燃油费、车辆维修等费用列在专用燃料费和其他交通费用科目核算,2018年度将二层单位财务未独立核算的生产用车的燃油费、车辆维修等费用列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科目进行核算,导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8年度与上年对比增加2241.83%。
四、关于“截至2018年末,市市政管理局在职在编人员持有公务卡15人,占在职在编人数18人比例为83.33%”的问题
原市市政局有3名在职在编人员未办公务卡,现在已安排银行工作人员为3名在职在编人员办理公务卡。
五、关于“市政工程管理处在2018年11月和12月支付金额267.16万元,全年支付总额537.65万元,支付金额占全年支付额49.69%”的问题
一般情况下,市政工程管理处下半年的市政道路养护维护费于11、12月工程完工后结算,大额政府采购业务结算统一在年底进行支付结算,7-12月在职人员的增资和2018年绩效奖金提前发放也集中在此时段。因此市政工程管理处在2018年11月和12月支付金额占全年支付额的比例大。
六、关于“市政管理局、市园林管理处、市政工程管理处未按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河池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重组方案》(河政办发〔2013〕45号)规定将经营性国有资产划入国投公司管理”的问题
(一)原市市政局收取的房场地租金、公共道路临时停车泊车费已按要求上缴市国库。
(二)市政工程管理处收取街心花园广场管理房租金,该管理房实为公共基础设施,由市政工程管理处直接上缴市国库且2018年10月已停止租赁,单位统一收回用于市政设施工具存放。
(三)市园林管理处已于2017年3月21日将金城江公园和民族公园门面房屋租赁业务移交市城市投资建设发展公司全面接管。
七、关于“2018年度市市政管理局将会议费用于差旅费1.39万元”的问题
由于原市市政局公用经费中的出差费用已用完,但精准扶贫工作任务重,干部职工工作出差和扶贫往返的费用增多,故将会议费用于支付扶贫干部差旅费用及部分办公差旅费用。
原市市政局会议费不按预算用途使用资金,预算支出意识存在不足,今后将严格执行预算支出管理,严格按照规定规范使用资金。
八、关于“2018年度市园林管理处将培训费用于差旅费1.69万元”的问题
2018年,市园林管理处根据市委组织部工作要求,新增两名驻村扶贫工作干部,且根据上级组织部相关文件精神,驻村干部差旅费标准有所提高,实际发生的扶贫工作差旅费已超出年初差旅费预算,故将培训费1.69万元用于支付扶贫干部差旅费用及部分办公差旅费用。
市园林管理处培训费不按预算用途使用资金,预算支出意识不强,今后将严格执行预算支出管理,严格按照规定规范使用资金。
九、关于“市环境卫生管理处设备购置(洗扫车)项目未全面开工即自评满分。市市政管理局2017年新增政府债券(一般债券)-河池市上任北路雨污分流管道工程、2017年新增政府债券(一般债券)市中心城区降尘点建设、河池市城西水厂改扩建工程项目未全面开工即自评满分。市园林管理处城区公厕建设项目未全面开工即自评满分”的问题
(一)市环境卫生管理处购置洗扫车的工作已启动并于2018年12月提交材料到相关部门,但因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与市财政局公车办正在办理交接手续,车辆的定编手续一直未通过审批。市环境卫生管理处洗扫车项目的购置工作已完成了材料报送等相关工作,因此在预算项目绩效评价中自评满分。
(二)市上任北路雨污分流管道工程原存在设计漏项,高边坡没有支付方案,完善相关方案后项目继续全面施工。因此在预算项目绩效评价中自评满分。
(三)市中心城区降尘点建设有三个项目,2017年已完成城东五桥自动喷淋系统工程和市公园西大门自动喷淋系统两个项目,而城西二桥的自动喷淋洗车系统工程由于工地无法落实用水用电,施工条件不足,经请示市政府同意取消此项目,2018年市财政局收回项目剩余资金。同意建设的项目都于当年全面施工,因此在预算项目绩效评价中自评满分。
(四)市城西水厂改扩建工程项目由于部分征地迁移一直无法落实用地,经市政府研究,停止原取水点项目建设,另行选择取水点,该项目剩余资金市财政局收回。项目更改取水点而未能按期施工,属于客观因素所致。因此在预算项目绩效评价中自评满分。
(五)市园林处公厕建设项目60万元属债券资金项目,与原市市政局合并申报绩效项目总共项目资金260万元。2017年,公厕建设项目开工建设,同年完成工程施工并验收合格,因此市园林处已完成此项工程,在预算项目绩效评价中自评满分。
河池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2019年11月14日
河池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关于原河池市市政管理局2018年度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