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公安局
2016年三公经费公开
河池市公安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2016年度预算数 |
2016年度决算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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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因公出国 (境)费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公务接 待费 |
合计 |
因公出国 (境)费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公务接 待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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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公务用车 购置费 |
公务用车 运行费 |
小计 |
公务用车 购置费 |
公务用车 运行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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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153.00 |
0.00 |
138.00 |
0.00 |
138.00 |
15.00 |
130.36 |
0.00 |
121.27 |
0.00 |
121.27 |
8.69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三公”经费支出预决算情况。其中。2016年度预算数为“三公”经费年初预算数,决算数是包括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结转资金安排的实际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121.27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 8.69万元。
“三公”经费支出(总额及分项数额)与年初预算数、上年支出数进行对比,说明增减变动原因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全年无支出。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21.27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0.00元。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121.27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公安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16年,河池市公安局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5辆,全年运行费支出121.27万元,平均每辆1.61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8.69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批次72次,人次720次,无国(境)外公务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