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7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7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41.3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4.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37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主要用于单位保留的执法车辆燃油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
(二)2017年公共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7年当年公共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24.3万元,同比下降15.03%。其中:公务接待费4.30万元,同比下降6.52%,主要用于局机关和局属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用;公务用车运行费20万元, 同比下20%,主要用于保留的执法执勤用车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