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河池市教育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河池市教育局2021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河池市教育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河池市教育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教育工作法律、法规和中央、自治区党委关于教育工作的决策部署以及市委的部署要求。结合本市的实际情况,拟订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政策和规划执行计划、具体实施办法和有关补充规定。
(二)指导全市中小学校的思想政治、德育、智育、体育卫 生与艺术、劳动教育、国防教育、安全稳定工作。做好市直相关学校领导班子建设工作和人事调配,受市委委托,协助市委组织部管理市直处级学校的领导干部。
(三)指导推进全市教育现代化的有关工作。指导全市基础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监督指导实施自治区中小学校的设置标准,指导中小学校做好规划建设和教育教学改革,负责全市基础教育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四)指导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监督实施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学生资助、教育基建投资的政策,负责统计全市教育经费投入情况。
(五)指导基础教育的改革与发展工作。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监督义务教育的宏观指导与协调,负责普通高中教育、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管理依照基础教育教学基本要求,指导编写基础教育地方课程教材,指导选订自治区审定中小学用书目录,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六)负责职业教育的改革与发展工作。负责实施自治区制定的职业教育教学改革指导意见和办学标准,开展职业教育评估。指导职业教育学校布局和专业结构调整等工作,指导职业教育教材建设和就业指导工作。
(七)指导少数民族教育工作。统筹协调对少数民族和少数民族地区的教育援助。
(八)管理全市教师工作,组织实施教师资格制度,指导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
(九)指导全市语言文字工作,组织实施自治区语言文字工作的政策和规划,负责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监督检查语言文字的应用情况。负责推广普通话工作和普通话师资培训工作。
(十)指导全市教育信息化工作。监督实施自治区制订的全 区教育系统信息化规划。
(十一)负责全市民办教育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完善民办教育管理的政策措施,督促落实民办教育发展的政策与规划,规范办学秩序,促进民办教育事业健康发展。负责高中阶段民办教育办学的审批和管理。
(十二)负责全市教育督导工作。受河池市人民政府委托,
负责对县(区)人民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履行教育工作职责情况的督导检查。依法组织实施对基础教育的督导评估、检查验收、质量监测等工作。
(十三)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河池市教育局共有7个部门组成,其中河池市教育局本级为行政部门,河池市招生考试院为参公部门,其余5个为事业部门:分别为河池市教育科学研究所、河池市学生资助中心、河池市教育质量监测中心、河池市职业教育发展中心、河池市教师培训中心。共有8个行政科室:办公室(行政审批办公室)、人事科、财务基建科、基础教育科、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教师工作科(河池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科、河池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第二部分:河池市教育局 2021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详见附件:河池市教育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第三部分:河池市教育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单位2021年度总收入5221.88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387.62万元,下降6.91%。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追加广东帮扶广西扶贫协作资金建档立卡贫困户“两后生”职业教育项目1791.96万元,上年度为1870.535万元,减少了78.58万元;工资与福利支出的四个专项绩效较上年减少人均1.3万元,约为80万元;因本年度属于市本级财政的资金不给列支结转,全部收回,各项收入相对减少约200万元左右。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906.77 5165.61万元,为河池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和上级转移支付的资金。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258.84万元,下降5%,主要原因同上。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本单位2021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3.事业收入0万元,本年度所有的非税全部纳入财政预算管理。
4.上级补助收入305.29万元,为自治区拨入的各项考试补助:成人高考补助、自学考试补助、高考补助、招生考试专项经费、教师资格笔试和面试等。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11.22万元,增长3.82%。
5.其他收入9.82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如:利息收入。
6.年初结转和结余654.73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97.1万元,增加17.41%。主要原因是非财政拨款结转576.86万元(高中毕业会考、教师资格考试和面试),财政拨款结余134.22万元(国家助学贷款奖补资金、国培计划专项资金等)
(二)本单位2021年度总支出5345.17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减少108.87万元,下降2%。主要原因本年度追加广东帮扶广西扶贫协作资金建档立卡贫困户“两后生”职业教育项目比上年减少78.58万元;工资与福利支出的四个专项绩效较上年减少80万元等。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教育支出(类)3201.56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工资福利及离退休人员工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支出等。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39.28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发放的死亡人员抚恤金及遗属人员生活补助、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3.卫生与健康支出(类)108.88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
4.农林水支出1795.03万元:主要是广东帮扶广西扶贫协作资金建档立卡贫困户“两后生”职业教育项目经费。
5.住房保障支出(类)100.43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
6.年末结转和结余531.44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二、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河池市教育局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982.64万元,较2020年决算数减少171.62万元,下降3.33%。其中基本支出1328.60万元,项目支出3654.04万元。
河池市教育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302.10万元,支出决算为4982.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16.43%,预算决算差异原因是追加广东帮扶广西扶贫协作资金建档立卡贫困户“两后生”职业教育项目1791.96万元,“国培计划”中央专项资金1058.98万元等。
1.教育支出年初预算为2398.50万元,支出决算为3201.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3.48%。主要用于行政在职及离退休人员工资福利支出、日常公用经费支出等,预算决算差异原因是上级转移支付国培区培计划项目资金1058.98万元、语言文字工作专项经费50万元、国家助学贷款奖补专项资金和民办学校国家助学金、免学费补助等不在年初预算范围。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为139.28万元,支出决算为139.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遗属生活补助和死亡人员抚恤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为108.88万元,支出决算为108.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在职及退休人员医疗保险。
4.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795.03万元,年初无预算,主要用于广东帮扶广西扶贫协作资金建档立卡贫困户“两后生”职业教育项目,预算决算差异原因是上级转移支付资金不在年初预算范围
5.住房保障支出初预算为100.43万元,支出决算为100.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
三、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28.60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1257.86万元,年初预算为1225.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67%。预决算差异原因调入人员2人、退休1人。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34.91万元,年初预算为88.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9.6%。预决算差异原因财政压缩经费、交通补贴决算放在人员工资福利中。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5.83万元,年初预算为7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9.42%。预决算差异原因退休人员工资由社保发放。
四、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五、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上年减少1.23万元,主要原因是压缩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 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上年度减少1.23万元,下降10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4.91 29.71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53.24万元,降低152.5%。主要原因是:财政压缩经费、交通补贴决算放在人员工资福利中,比2020年增加5.2万元,增长17.5%。主要原因为到各县进行各类检查差旅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54.12万元,其中货物类48.04万元,主要为通用设备及家具用具采购,服务类1506.08万元,主要为“国培计划”、“区培计划”教师培训,中考录取系统和校服管理系统采购。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本单位无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916.2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组织对2020年度0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
共组织对“教师培训经费”等11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到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5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11个项目的评价达到优等级,达到预期绩效目标。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根据年初预算的绩效目标:
“教师培训经费”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资金支出及拨付合规性情况:经费下达时间2021年1月17日,金额35万,受疫情影响,很多培训取消,完成资金11.39万元,结余23.61万元财政收回资金。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因财政压缩经费,使教师接受的培训减少,不能全面提高教师的业务水平。下一步改进措施:希望政府继续保持市直学校教师培训经费预算,每年都能组织市直教师参加各类培训,以此强化全体教师的素质和能力,不断提高学校的办学能力和水平。
“教研活动经费”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资金支出及拨付合规性情况:经费下达时间2021年1月17日,金额10万,已完成所有工作,完成资金10万元,无结余。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学科教研员配备不足,教研活动经费不够,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我市教育科研活动的深入开展。对教研员的培训,缺少中长期规划和持续跟进。下一步改进措施:配齐配足学科教研员,提高教研活动经费,让教研活动能够更深入、更好地开展,全面提高河池市基础教育教学质量。做好教研员能力提升培训中长期规划,加强市本级培训和持续跟进培训,有效提升教研员的业务素质,更好地发挥教研员的专业引领作用。
“薄弱学校改造项目检查经费”项目自评得分100分,项目资金支出及拨付合规性情况:经费下达时间2021年1月17日,金额7.5万,已完成所有工作,完成资金7万元,无结余。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上级对新建学校奖补资金有限,造成新建学校资金缺口较大,当地政府压力大。下一步改进措施:希望政府继续保持对学校项目检查经费的预算,每年都能组织相关人员深入施工现场督促检查指导项目建设工作,改善学校办学条件。
“教师节经费”项目自评得分100分,项目资金支出及拨付合规性情况:经费下达时间2021年1月17日,金额32万,已完成所有工作,完成资金32万元,无结余。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资金有限,不能全面慰问所有教师。下一步改进措施:希望政府继续保持教师节经费预算,每年都能开展教师节慰问活动,激励广大教师爱岗敬业、教书育人,建设一支“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教师队伍,增强广大教师的职业荣誉感,弘扬全社会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
“义教校校长奖励性绩效工资”项目自评得分100分,项目资金支出及拨付合规性情况:经费下达时间2021年1月17日,金额0.78万,已完成所有工作,完成资金支出0.6万元,结余0.18万元财政收回。
“教育科学研究室经费”项目自评得分100分,项目资金支出及拨付合规性情况:经费下达时间2021年1月17日,金额35万,由于国投公司未征收完所有的门面租金,只完成资金支付10.38万元。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人员不足,经费不够,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教育科学研究所更深入开展工作,河池教育办刊经费受资金不足限制,不能加大发行数量和投稿的支出。办公设备较陈旧,影响到办公效率。下一步改进措施:建议提高经费,让教育科学研究所能够更深入开展工作,全面提高河池市教育教学质量。
“职称评审”项目自评得分100分,项目资金投入情况:2021年职称评审经费14万元,根据河池市职改办和教育系列职改办《关于开展2021年度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河职办〔2021〕9号文件精神,本年度的评审收费采用网上缴方式缴入广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管理服务平台的专用账户,然后由上级下拨到各评审单位进行评审,资金来源由年初预算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转为其他资金。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经费被财政统筹50%,所需的评审经费不足,专家评审的积极不高。下一步改进措施:申请财政加大对职称评审工作的投入。
“控辍保学”项目自评得分100分,项目资金投入情况: 2021年控辍保学经费项目资金2万元,已完成所有工作,完成资金2万元,无结余。
“教育督导经费”项目自评得分100分,项目资金投入情况:2021年教育督导经费项目资金5万元,已完成所有工作,完成资金2万元,无结余。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责任区督学建设不到位,专业化、信息化水平滞后,目前全市还停留在“只挂牌不督导”的状况。督导办工作人员少,只能应付上级部署的工作,导致无法开展具有本地特色的创新工作。下一步改进措施:按照“办学条件基本均衡、师资力量基本均衡、办学水平基本均衡、教育机会基本均衡”的总体思路 ,紧紧围绕“机制建立、条件改善、队伍建设、权利保障、质量提升、安全管理”六大重点工作,推进义务教育向优质均衡;强化责任区督学建设,加强督导工作人员培训,开展具有本地特色的创新工作。
“考试考务(非税收入)”项目自评得分100分,项目资金支出及拨付合规性情况:经费下达时间2021年1月17日,金额760万,已完成所有工作,完成资金533.54万元。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2020年学考报名考试费收费的时间较长,资金不到位,不能按时发放考务工作人员及评卷教师的劳务费;学生对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学校宣传教育不到位,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中考生违规作弊现象还时有发生;职业教育招生难,学生对职业教育的认识不够。下一步改进措施:2020年学考报名考试费应按照文件下发的时间进行收费,按时上交,确保学考考试考务工作及评卷工作的正常开支;学校要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学生的诚信意识和道德品格修养,让学生意识到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重要性,考点要加强考务培训,考务人员要加强考试监管,严肃考试纪律,维护考试秩序;希望政府继续保持河池市职业教育发展中心经费预算,每年都能开展职业教育系列宣传活动和中等职业教育招生送生督导检查工作,以及参加各类业务学习培训,确保完成自治区下达的招生送生指标任务,促进我市职业教育稳步发展。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河池市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河池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河池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