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参考格式
河池市水库和扶贫易地安置局
2021年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河池市水库和扶贫易地安置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河池市水库和扶贫易地安置局2021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明细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河池市水库和扶贫易地安置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1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1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1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河池市水库和扶贫易地安置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水库和扶贫易地安置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根据授权,起草全市水库和扶贫易地安置工作规范性文件,负责相关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和解释工作。
(2)负责全市水库移民和扶贫易地安置工作的管理、协调、监督、检查和指导,指导、监督各县(区)水库淹没处理以及水库和扶贫易地安置业务工作。
(3)拟订全市水库和扶贫易地安置工作中长期规划,编制全市水库和扶贫易地安置年度计划和项目;制定全市水库和扶贫易地安置工作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
(4)审核全市水库和扶贫易地安置规划,组织或指导实施经批准的全市水库和扶贫易地安置规划和投资计划,组织实施全市水库和扶贫易地安置工程的验收和监督评估。
(5)负责全市水库和扶贫易地安置后期扶持政策的实施以及相关遗留问题的处理工作。
(6)负责全市水库和扶贫易地安置资金的使用及监督管理工作。
(7)指导全市水库和扶贫易地安置移民培训工作。
(8)负责指导全市水库和扶贫易地安置移民的权益保障及信访维稳工作。
(9)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原名为河池市移民工作管理局,根据2019年3月26日中共河池市委员会办公室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池市水库和扶贫易地安置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河办发﹝2019﹞75号)的通知精神,更名为河池市水库和扶贫易地安置局,机关行政编制为16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科级领导职数10名,其他2名。
第二部分:河池市水库和扶贫易地安置局 2021年部门决算报表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河池市水库和扶贫易地安置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各项收入占总收入的比重。本年收入合计483.1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83.11万元,占100%。
各项支出占总支出的比重。本年支出总额483.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1.2万元,占76.84%(分别为:工资福利支出328.67万元,占88.54%,商品和服务支出36.36万元,占9.8%,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17万元,占1.66%);项目支出111.91万元,占23.16%。
(二)收入支出与上年度对比情况及原因分析。
1.收入
本年收入483.11万元,比上年519.95万元减少36.84万元,下降7.09%。
2.支出
基本支出371.2万元,比上年349.43万元,增加21.77万元,上升6.23%。项目支出111.91万元,比上年166.528万元,减少54.61万元,下降32.79%。
工资福利支出328.67万元,比上年298.86万元,上升9.97%;商品和服务支出36.36万元,比上年41.91万元,下降13.24%;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6.17万元,比上年8.66万元,下降28.75%。
二、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83.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1.2万元,项目支出111.91万元。支出具体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328.6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社会保障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36.3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17万元,主要包括: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
(四)项目支出111.91万元,主要包括:行政支出、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
三、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为5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没有因公出国(境)费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公务接待费总体持平,并控制在预算1万元以内。
“三公”经费支出与年初预算数、上年支出数进行对比,说明增减变动原因,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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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接待费支出1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批次17 次,人次 85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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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费支出6.81万元,比2020年3.6万元增加了3.21万元,上升89.17%。主要原因是易地搬迁后续扶持相关工作会议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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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费支出5.58万元,比2020年1.46万元增加了4.12万元。主要原因是赴四川参加系统综合业务培训。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6.36万元,比2020年41.91万元减少5.55万元,下降13.24%。主要原因是:2021年增加了一些办公设备和办公用品。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为87.04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国有资产具体情况:土地、房屋及建筑物合计836.98万元,专用设备0.72万元,通用设备131.02万元,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43.29万元。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局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11个,资金111.9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从评价情况来看,我局根据职能职责和上级要求,紧紧围绕目标任务,扎实有序推进各项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全年各项工作任务。
组织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部门整体支出预算编制及执行总体情况较好,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优秀。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