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市政设施处
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河池市市政设施处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河池市市政设施处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河池市市政设施处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1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1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1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河池市市政设施处概况
一、主要职能
河池市市政设施处隶属于河池市城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实行全额预算管理方式,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1.主要职责有:
⑴研究拟定城区道路年度改造、维修计划及维修措施。
⑵负责城区市政设施临时占用和挖掘城市道路的初审,并派往技术人员至现场勘查,提出意见及措施,报分管领导审核。
⑶负责城区地下综合管网的规划及建设工程的监督管理工作。管网涉及有通信、供电、供水、排水、燃气。
⑷ 负责对损坏、破坏市政设施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制止,并告知相关执法部门予以查处。
⑸ 负责做好我处拟建和在建市政设施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施工管理、工地安全检查、竣工验收、结算及归档工作。
⑹ 负责城区市政道路、桥梁、排水系统及其他市政基础设施的日常管理、养护维修以及应急抢修工作。目前我处承担养护内容主要为:1.城区道路雨、污井盖及雨水口2.城区雨、污排水管网3.城区道路标志、标牌及道路分隔护栏4.城区7米以上宽的市政道路维修5.城区桥梁管护6.城区道路两边人行道维修(含座椅、隔离石墩)7.城区道路红绿灯交通设施8.负责城区内市政公共设施维护及管理,保障设施的完好排除安全隐患。涉及内容:公交车站站亭、交通护栏、交通标志牌、交通信号灯、消火栓、绿化隔离带(植物由园林处负责)、休闲桌椅等。
⑺ 负责监督管理城区内其他城市基础公用设施,监督和协调各部门的设施,保障设施的完好及美观,排除缺损带来的安全隐患。涉及的内容:通信部门的管道、维修检查井及井盖、交换箱、电杆等;供电部门的管道、维修检查井及井盖、变电箱、电杆等;供水部门的管道、维修检查井及井盖、增压泵、阀门井等;燃气部门的管道、阀门检查井等。
2、内设机构
根据以上职责,河池市市政设施处内设七个机构,分别为办公室、财务室、工程项目结算股、工程项目管理股、道路管理股、桥梁管理股、管线办,
3、人员编制
河池市市政设施处核定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4名。其中:主任(正科长级)1名,副主任(副科长级)2名。专业技术人员职数9名。2021年年末在职在编职工12人,其中:管理人员1人,专业技术人员11人。在职人员与上年同比无增减变动。年末在岗聘用人员7人,与上年同比无增减变动。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年度,纳入本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共 1个,即市政工程管理处。
第二部分:河池市市政设施处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应当细化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应当细化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此部分另附表格,详见附件:河池市市政设施处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河池市市政设施处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1年度总收入411.2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99.34万元, 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377.59万元,下降48.60%。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78.4万元,为河池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397.87万元,下降51.25 %,主要原因是库款紧张尚未支出。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4.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5.经营收入0万,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6.其他收入20.94万元,其中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利息收入0.94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0.27万元,增长40.30%,主要原因是收取质量保证金增加,银行利息增加;管线办工作经费主管局拨入20万元,去年无管线办工作经费拨款。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11.95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0年度决算数下降11.82万元,下降49.73 %,主要原因是上年无管线办工作经费拨入。
(二)本部门2021年度总支出411.29万元,其中本年支出378.87万元, 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410.90万元,下降52.03%。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72万元,其中主要用于支付按国家规定的在职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工伤失业缴费支出及退休人员死亡抚恤。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1.21万元,增长5.90 %,增加原因为计算基数增加所致。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12.36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0.17万元,增加1.39%,增加原因为计算基数增加所致。
3.城乡社区支出330.99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人员经费及城区市政道路、桥梁、排水系统及其他市政基础设施的日常管理、养护维修以及应急抢修工作,聘用人员工资、五险一金及单位正常运行管理方面的支出。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412万元,下降55.42%,主要原因是库款紧张尚未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 13.80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缴纳的在职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0.28万元,减少.99%,减少原因为计算基数减少所致。
5.结余分配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专用结余、缴纳所得税和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
6.年末结转和结余 32.42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21.49万元,增加196.61%,增加主要原因为管线办工作经费拨入所致。
二、2021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河池市市政设施处2021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78.40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397.90万元,下降51.26%。其中:基本支出199.56万元,项目支出178.84万元。
河池市市政设施处2021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692万元,支出决算为378.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4.75%。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为21.77万元,支出决算为21.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77%。预决算差异为基数调整所致。主要用于支付按国家规定的在职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工伤失业缴费支出及退休人员死亡抚恤。
(二)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年初预算为12.55万元,支出决算为 12.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49%,预决算差异为基数调整所致。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三)城乡社区支出年初预算为643.84万元,支出决算为 330.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1.33%,预决算差异为库款紧张,2022年初支付完成。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人员经费及城区市政道路、桥梁、排水系统及其他市政基础设施的日常管理、养护维修以及应急抢修工作,聘用人员工资、五险一金及单位正常运行管理方面的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为13.84万元,支出决算为 13.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78%,预决算差异为基数调整所致。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缴纳的在职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三、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99.56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196.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0.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四、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河池市市政设施让2021年度元政府性基金支出。
五、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河池市市政设施处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5.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17%,比上年减少7.74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无公务用车购置。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5.89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5.89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5.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17%,比上年增加2.31万元,原因是巡查、抢险、扶贫出行增多。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扶贫下乡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21年,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全年运行费支出5.89万元,平均每辆1.96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4.1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3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66.9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4.9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34.1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33.49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99.5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单位无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单位无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 1 个,共涉及资金23.2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6.14%。
组织对“道路挖掘路面修复费(非税)”等1个项目进行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3.25万元,因财政库款紧张,资金到位率为0万元,工作在2021年度正常开展,费用在2022年滚存支出。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修复32次,修复面积839.38平方米,其中修复人行道487.45平方米,道路路面351.93平方米;二是修复合格率为100%,三是该项目得到落实后,市政设施维护管理工作得到了保证,做好城市道路的维护,保障市民出行畅通无阻,提高城市人居环境质量。
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通过摸索,对于预算绩效运行监控工作有了一定的了解,但是仍然有所欠缺,对绩效分析较为浅显。我单位将尽快完善“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