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区域农业遥感监测站
2021年部门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河池市区域农业遥感监测站 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河池市区域农业遥感监测站 2021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河池市区域农业遥感监测站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河池市区域农业遥感监测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组织本区域农业资源、大宗农作物等遥感调查监测,提出农业资源保护与利用、产业结构调整的意见和建议,服务全市现代农业建设;指导本区域开展农业遥感监测工作。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因机构改革,2019年5月,河池市农业区划委员会办公室正式更名为河池市区域农业遥感监测站。河池市区域农业遥感监测站是河池市农业农村局所属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财务独立核算,无内设机构。人员编制总数为7人,其中参公事业编制7人。实有事业(参公)在职6人,离退休人员3人。人员编制及实有在职人员、退休人员数同比无增减变动。
第二部分:河池市区域农业遥感监测站 2021年部门决算报表
详见附件:河池市区域农业遥感监测站2021年部门决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河池市区域农业遥感监测站2021年度部门
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176.00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21.62万元, 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25.28万元,下降12.56%。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 119.47万元,为河池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和上级转移支付的专项经费收入。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2.74万元,下降2.24%,主要原因是2021年财政拨款中的上级转移支付项目资金有减少,故同比数据有下降。
2.其他收入2.15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主要为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和科技特派员经费等其他收入。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3.00万元,下降58.25%,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市本级预算外项目经费收入有减少,故同比数据变动大。
3.年初结转和结余54.38万元,为以上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主要为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19.71万元,下降26.66%。
(二)支出总计 143.72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43.72万元, 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3.35万元,下降2.28 %。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农林水支出115.70万元:主要用于我单位的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6.06万元,增长5.53%.
2.卫生健康支出7.97万元,主要用我单位在职、退休干部职工的医疗保险缴费支出。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1.65万元,增长26.11%。
3.住房保障支出7.95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给予在职干部职工补助的住房公积金。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0.15万元,增长1.92%。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60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给予在职干部职工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1.77万元,增长20.05%。
5、教育支出类0.50万元,同比增加0.01万元,增长2.04%。
6、节能环保支出1.01万元,同比减少12.98万元,下降92.78。主要原因为本年度支出为上年度项目结转经费支出,本年度无追加项目经费,故同比数据变动大。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32.28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主要为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21.93万元,下降40.45%,主要原因是部门项目预算安排工作需要跨年度实施,故年末结转资金至下一年度继续按原用途管理使用。
二、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河池市区域农业遥感监测站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2.69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19.57万元,下降13.76%。其中基本支出113.47万元,项目支出9.22万元。
河池市区域农业遥感监测站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122.69万元,支出决算为122.69万元。
(一)教育支出类0.50万元,年初预算0.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00%。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决算支出10.60万元,年初预算为10.6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三)卫生健康类决算支出7.97万元,年初预算为7.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四)农林水类决算支出94.68万元,年初预算为94.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五)住房保障类决算支出7.95万元,年初预算为7.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节能环保支出1.01万元,年初预算为1.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三、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3.47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人员经费支出104.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二)公用经费支出9.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
四、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我单位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五、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我单位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车运行费支出决算0.77 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2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77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运行支出 0.77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农业遥感工作调查、监测、评价工作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22年本单位公务用车运行支出年初预算数2.3万元,支出决算数为0.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3.48%,较2020年度决算数1.75万元减少0.98万元,下降56%。2022年单位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全年运行费支出0.77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24万元,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 次,人次20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
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数1万元,支出决算数为0.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4%,较2020年度决算数0.14万元增加0.1万元,增加41.67%。
(四)2021年度决算我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共计支出1.01万元,为年初预算数3.30万元的30.61%,与2020年决算支出数1.89万元相比减少0.88万元,下降46.56%。主要原因为我单位严格执行节能降耗,进一步规范和控制公务用车修理、用油等行为,严格压缩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00%,比2020年的9.43万元增加0.02万元,增长0.21%。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3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34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为专业技术用车。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共组织对“农业遥感监测与评价”、“农业资源保护和利用”等2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及预算项目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万元。
从评价情况来看,2021年度我单位已全面完成了项目绩效目标任务,达到预期绩效目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22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