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绿色建材发展和应用中心
2021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第二部分:2021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报表情况说明
一、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河池市绿色建材发展和应用中心(原名河池市散装水泥办公室)是正科级参公事业单位。
二、部门的主要职责
河池市绿色建材发展和应用中心的工作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发展散装水泥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编制散装水泥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散装水泥工作的信息交流、宣传、新科技、新设备的推广应用;负责全市“禁止现场搅拌”依法行政工作;根据有关政策协调、解决发展全市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等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报表(见附表)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部门决算报表情况说明
一、2021年部门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2021年部门收入
2021年部门决算收入87.1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87.14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0.25万元,增长0.29%,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当年自然增资。
1.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7.14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0.25万元,增长0.29%,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当年自然增资。
2.其他收入0.06万元,比上年增加0.06万元,上年为0。
3.上年结转0万元。
(二)总体支出决算说明
2021年部门决算支出87.14万元。其中本年支出87.14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0.25万元,增长0.29%,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当年自然增资。
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7.14万元。其中本年支出87.14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0.25万元,增长0.29%,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当年自然增资。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主要用于当年的人员经费和日常经费以及项目支出。其中:人员经费73.51万元,日常经费3.06万元,项目支出10.57万元。
2.政府性基金支出0元,与上年持平。
3.结余分配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当年支出增加,历年结余已用完。
4.年末结转和结余 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当年支出增加,历年结余已用完。
二、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7.14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0.25万元,增长0.29%,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当年自然增资。其中:基本支出76.62万元,项目支出10.57万元。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98.86万元,支出决算为87.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14%,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当年人员绩效奖金的减少。
(一)教育支出年初预算为0.79万元,支出决算为0.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0.63%。主要原因是财政拨付50%给市组织部门用于统一的培训,我单位主要用于单位参加的各类培训。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为8.42万元,支出决算为7.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17%。主要原因当年减少了养老保险费用的支出。
(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年初预算为6.6万元,支出决算为5.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18%。主要原因我单位减少了医疗保险费用的支出。
(四)资源探勘信息等支出年初预算为76.74万元,支出决算为68.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79 %。主要原因我单位绩效奖金的减少。
(五)住房保障初预算为6.32万元,支出决算支出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03%。主要原因我单位公积金的减少。
三、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6.62万元,同比增加7.65万元,增加11.1%,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73.5万元,同比增加9.35万元,增加14.6%,完成年初预算的96.32%,增加的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工资相应增加。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3.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7.27%,减少的原因是节约开支,办公经费有所减少。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29%,主要原因是由于退休人员的费用由社保局支出。
四、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与上年持平。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他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在2021年部门决算中,我单位“三公”经费支出共0.1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 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17万元。“三公”经费0.17万元,比年初预算0.18万元下降5.5%,比2021年部门决算减少5.5%,主要原因是2021年我单位加强管理,严格各项接待费的支出。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单位出国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 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 0个,累计 0人次。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万元。2016年行政单位及参公事业单位已实施公务用车改革,2021年不再安排公务用车费。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17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批次4次,人次4次 ,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06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5.15万元,降低62.73%。主要原因是:单位节约开支,严格控制各项办公费用的支出;比2020年决算减少1.76万元,降低36.51%。主要原因是:单位节约开支,严格控制各项办公费用的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9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6 辆,其中,其他用车16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我单位历年拨给企业的散装水泥专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10.5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主要对行政执法经费、发展散装水泥工作经费等2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5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2个本项目自评分为95分,评价等级为优秀等级,已达到预期绩效目标。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单位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对行政执法经费、发展散装水泥工作经费等2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具体见附件3《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行政执法经费项目自评得分为95分,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现有的财政资金安排不足,按照执法的要求,每两个星期进行一次巡查,每次安排2名工作人员以上,财政安排的工作经费远不能满足工作需要。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沟通汇报,多争取资金多投入执法。
发展散装水泥工作经费项目自评得分为95分。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根据我市目前的情况,我办需要经常到各县区开展指导工作,经费不足有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工作的开展。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人员配备,二是加强督导,三是加强请示汇报,多争取支持。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市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河池市绿色建材发展和应用中心2021年部门决算报表
2. 河池市绿色建材发展和应用中心2021年部门决算批复文件
3.河池市绿色建材发展和应用中心2021年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河池市绿色建材发展和应用中心
2022年10月19日
河池市绿色建材发展和应用中心2021年部门决算公开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