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河池市交通运输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河池市交通运输局2021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河池市交通运输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河池市交通运输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河池市交通运输局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关于交通运输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按照市委的部署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交通运输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有关交通运输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行业规划和标准;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范围内,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全市公路、水路、铁路、航空及城市公共交通等行业规划、政策和标准;组织起草交通运输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参与拟订有关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公路、水路运输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
(二)负责涉及全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指导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
(三)负责全市道路、水路运输以及水路运输辅助业务监管责任。指导并监督实施道路运输、水路运输、城市公共交通行业有关政策、准入制度、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负责本级公共交通和出租汽车管理,指导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负责营运汽车运输、营运船舶运输、航道及港口管理、渔船检验和监督管理工作。
(四)负责提出全市农村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国家及自治区、市级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并监督实施。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国家、自治区和市人民政府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有关财政、土地、价格等政策建议。
(五)负责全市农村公路、水路建设市场指导和管理工作。拟订全市公路、水路工程建设相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协调公路、水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公路、水路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依法负责港口、航道规划和港口岸线使用管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监督管理公路、水路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
(六)负责全市农村公路、水路及公共交通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按规定组织协调全市重点物资运输和紧急客货运输;承担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七)负责全市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开展相关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范围内,指导公路、水路及公共交通行业环境保护、科技开发、工程造价和节能减排工作;指导行业教育、培训和精神文明工作。
(八)负责全市公路、道路运输、水路运输、港口、航道行政执法工作。
(九)对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进行监督管理。组织实施交通运输行业内部审计工作。
(十)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21年河池市交通运输局部门决算共3个单位,具体为河池市交通运输局局机关、河池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河池市港航建设发中心。
第二部分:河池市交通运输局2021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 (河池市交通运输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河池市交通运输局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1年度总收入总计3703.3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659.39万元,与2020年度决算数37496.41万元相比,减少33793.03万元,下降90.12%。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3659.39万元,为河池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与2020年度决算数7396.03万元相比,减少3736.64万元,下降50.52%,主要原因:一是2021年公路路政执法成立独立机构不再通过本单位核算收支,二是航线往返补贴资金减少。
2.本部门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收入为0。
3.上年结转和结余43.99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与2020年度决算数100.38万元相比,减少56.39万元,下降56.18%,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支出进度加快。
(二)本部门2021年度支出总计3703.38万元,其中本年度支出3703.38万元。与2020年度决算数37336.27万元相比,减少33632.89万元,下降90.08%。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教育支出(类)2.07万元,用于干部业务培训教育工作支出。较2020年决算数1.97万元增加0.1万元,增长5.08%,主要原因是职工因业务需要外出培训次数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331.17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缴纳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经费支出、2020年12月-2021年5月城区高龄老人免费乘坐公交车补偿金以及按国家规定发放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的支出等。较2020年决算数528.37万元减少197.2万元,下降37.32%,主要原因是未支付2021年下半年城区高龄老人免费乘坐公交车补偿金。
3.卫生健康支出(类)67.02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统一规定的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较2020年决算数75.02万元减少8万元,下降10.66%,主要原因是执法机构改革,在职在编人员减少。
4.节能环保支出(类)645.33万元,主要用于支出城市公交成品油价格补助资金。较2020年决算数312.80万元增加332.53万元,增长106.31%,主要原因是年中上级追加新能源公交车营运补贴。
5.交通运输支出(类)2589.97万元,主要用于本局机关和局属事业单位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和为完成各项交通运输工作任务、保障交通运输事业发展而发生的项目支出。较2020年决算6345.82万元减少3755.85万元,下降59.19%,主要原因:①2021年公路路政执法成立独立机构不再通过本单位核算收支,②航线往返补贴资金减少。
6.住房保障支出(类)67.81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较2020年决算72.29万元减少8万元,下降10.66%,主要原因是执法机构改革,在职在编人员减少。
二、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河池市交通运输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703.38万元,较2020年决算数7336.2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减少3632.9万元,下降49.52%。其中:基本支出1000.82万元,项目支出2702.56万元。
河池市交通运输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1340.52万元,支出决算为3703.38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项目资金支出、年中上级追加项目资金的支出等。
(一)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干部教育(项)年初预算为4.14万元,支出决算为2.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0%。用于干部业务培训教育工作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00.52万元,支出决算为331.17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城区高龄老人免费乘坐公交车补偿金支出。主要用于: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90.28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局机关和局属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单位养老保险金。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24.45万元,按国家规定发放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的支出和支付离休人员死亡后一次性抚恤金。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老年福利(项)215.00万元,用于支付河池市公共交通汽车公司2020年12月-2021年5月城区高龄老人免费乘坐公共汽车补助资金。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1.44万元,按照国家规定一定比例缴纳失业保险支出。
(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年初编制预算74.04万元,支出决算为67.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5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执法机构改革,在职在编人员减少。主要用于:
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18.45万元,交通运输局本级根据国家统一规定,按规定的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18.88万元,局属事业单位根据国家统一规定,按规定的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务员医疗补助(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9.69万元,交通运输局本级和局属事业单位根据国家统一规定,按规定的比例计缴的公务员医疗补助。
(四)节能环保支出(类)能源节约利用(款)能源节约利用(项)支出决算为645.33万元,为上级追加项目资金,主要用于新能源公交车营运补贴。
(五)交通运输支出(类)年初编制预算1087.92万元,支出决算为2589.97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项目资金支出、年中上级追加项目资金的支出等。主要用于:
1.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行政运行支出(项)473.79万元,支付本局机关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和为完成各项交通运输工作任务、保障交通运输事业发展而发生的项目支出。
2.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1.27万元,用于补充局机关公用经费支出。
3.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养护(项)457.75万元,用于局属二层机构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和为完成各项交通运输工作任务、保障交通运输事业发展而发生的项目支出。
4.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航道维护(项)25万元,主要用于开展港航日常管理业务工作经费。
5.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船舶检验(项)2万元,主要用于进行辖区内渔业船舶检验工作经费。
6.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项)11.20万元,用于支付公共汽车公司离休人员工资及相关经费发生的支出11.20万元。
7.交通运输支出(类)民用航空运输(款)其他民运航空运输支出(项)1184.50万元,其中:①支付四川绰约航空有限公司(海口-河池-长沙、天津-桂林-河池)往返航班补贴1124.50万元;③支付2020年河池机场航油经营补贴60万。
8.交通运输支出(类)成品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款)对城市公交的补贴(项)177.04万元,支付城市公交车辆“3+N”安全防护设施补助资金。
10.交通运输支出(类)成品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款)成品油价格改革补贴其他支出(项)244.99万元,主要用于农村公路建设前期、交通安全管理、补贴农村客运车辆动态监控终端应用等项目支出。
(六)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编制预算73.90万元,支出决算为67.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76%。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三、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00.82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决算数为920.97元,年初预算为918.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2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是因为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在职人员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提标、追加新进人员工资、正常晋级增加的人员工资,从而增加了工资福利支出。
(二)对个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决算数为27.90万元,年初预算35.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8.7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是因为年初预算含有退休人员独生子女补助和生活补助,而实际支出由社保机构代为发放,不在本单位支出反应。
(三)商品和服务支出51.95万元,年初预算63.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1.7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是因为年初预算安排培训费的50%划转至市组织部使用、年初预算安排的工会费上缴至区总工会。主要用于:办公费1.02万元、印刷费0.19万元、水费0.8万元、电费0.9万元、邮电费3.64万元、物业管理费0.75万元、差旅费3.37万元、维修(护)费0.94万元、会议费0.86万元、培训费2.07万元、公务接待费0.8万元、福利费0.3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3.45万元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2.82万元。
四、2021年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五、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维护费支出决算19.27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9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二)公务用车运行费维护费支出19.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开展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21年,市交通运输局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全年运行费支出19.27万元,平均每辆4.82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1.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比上年增加0.66万元,原因是与兄弟市、县相关单位交流工作情况增多。据统计,2021年度国内公务接待共30批次,172人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1.95万元,比2020年增加4.56万元,增长9.62%。主要原因是行政人员增加,相关运行经费支出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0.8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9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4.87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局机关本级已完成公车改革无车辆;局属二层事业单位公务用车保有4辆。无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和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抽取3个项目进行绩效自评,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资185.7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5.01%。绩效评价结果显示,上述项目支出绩效情况十分理想,已达到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河池市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河池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河池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