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供销合作社 2021年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河池市供销合作社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河池市供销合作社2021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河池市供销合作社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四、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2021年度决算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河池市供销合作社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农村经济工作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参与研究制定全市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规划,研究制定全市供销合作社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指导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深化体制改革,发展供销合作社事业;
(二)承担市委、市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委托的任务,按照授权组织对重要农业生产资料、日用消费品、废旧物资和农副产品等经营进行组织、协调、管理、储备,发挥供销合作社的网络优势和烟花爆竹经营主渠道作用,营造方便、安全、实惠的消费环境;
(三) 规划、组织实施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改善农村消费环境,推进农村流通现代化;
(四)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规定,对我市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建设和发展给予指导、扶持、服务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构建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公共服务平台;
(五)向市委、市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农民社员和供销合作社的意见与要求,维护其合法权益;
(六)指导全市供销合作社的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协调成员社关系,增强联合社的服务功能,完善基层社管理制度,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综合服务社和消费、金融、土地流转等新型合作经济组织以及行业协会,健全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密切同农民的联系;
(七)指导全市供销合作社开展合作与联合,推进新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建设,构建运转高效、功能完备、城乡并举、工贸并重的农村现代经营服务新体系,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推进农村流通现代化;
(八)为全市供销合作社提供信息服务,组织开展对社员和职工的教育培训等活动,指导精神文明和文化建设;
(九)行使本级供销合作社社有资产出资人代表职能,加强社有企业管理,监督社有资产保值增值;
(十)主管供销合作社系统的协会、商会、学会等社会团体的业务;
(十一)研究部署全市供销社重要工作,指导全市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促进成员社之间经济联合与合作;
(十二)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河池市供销合作社是全市供销合作社的联合组织,由市人民政府领导。河池市供销合作社内设4个职能科室:办公室、财会审计科、综合业务科、监事会办公室。
第二部分:河池市供销合作社2021年部门决算报表
《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应当细化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应当细化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详见附件2:河池市供销合作社本级2021年度决算公开批复表)
第三部分:河池市供销合作社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本部门2021年度总收入272.01万元,较上年度决算数减少509.70万元,下降65.20%。
2.本部门2021年度总支出304.01万元,较上年度决算数增加11.39万元,增长3.89%。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①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72万元,比上年增加0.72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增加市直单位离退休干部党组织成员工作补贴所致。
②教育支出0.94万元,比上年减少0.02万元,下降2.08%。主要用于干部职工教育培训等方面支出。
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48万元。比上年减少0.32万元,下降1.47%。
④卫生健康支出20.89万元,比上年减少0.33万元,下降1.56%。
⑤商业服务业支出212.89万元,比上年减少0.38万元,下降0.18%:其中:行政运行类165.24万元,比上年减少7.89元,下降4.77%;其他商品流通事务类55.53万元,与上年增加7.50万元,增长15.62%。
⑥住房保障支出(类)15.08万元,比上年减少0.28万元,下降1.82%: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支出。
二、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15.75万元,比上年增加3.25万元,增长1.53%,其中:人员经费195.85万元,比上年增加4.21万元,增长2.20%: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离退休人员工资、职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公用经费19.90万元,比上年减少0.96万元,下降4.60%: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邮电费、其他交通费用和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支出。
三、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河池市供销合作社本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四、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 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 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 0.4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无。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无。
3.公务接待费支出0.43万元, 比上年减少0.08万元,下降15.69%,国内公务接待批次6次,人次38次。
4.“三公”经费支出与年初预算数1.00万元,与本年预算差异-57.00%,主要原因是今年接待人数和批次减少所致。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90万元(与部门决算CS05表《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第19行金额一致),比上年减少0.96万元,下降4.06%。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9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9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9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没有公务用车,车辆为零;无占用国有资产。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21年本单位共组织对供销社企业改制工作经费和供销社综合改革工作经费四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5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96.49%。绩效评价结果显示,上述项目支出绩效情况理想,达到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河池市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河池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河池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河池市财政局关于批复河池市供销合作社2021年度部门决算的通知
附件2:河池市供销合作社(本级)2021年度决算批复表
附件3:河池市供销合作社(本级)2021年度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