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粮食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河池市粮食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河池市粮食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河池市粮食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18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河池市粮食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市粮食局本级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有关粮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全市粮食流通和市储备粮管理的规范性文件草案,并监督执行。
(二)拟订全市粮食宏观调控、总量平衡以及粮食流通的中长期规划,研究提出动用市储备粮的建议,指导全市储备粮直补订单粮食收购工作,拟订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方案,推动国有粮食企业改革,提出现代粮食流通产业发展的建议。
(三)承担粮食监测预警和应急责任,负责全市粮食流通宏观调控的具体工作,负责协调军粮供应、灾区、库区和缺粮地区的粮食供应等政策性粮食购销和粮食产销合作。
(四)负责管理市储备粮,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市储备粮规模总量、总体布局和收购、销售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审批市储备粮轮换计划并监督实施,监督检查市储备粮的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制定市储备粮管理的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
(五)负责对粮食经营者从事粮食收购、储存、运输活动和政策性用粮的购销活动,以及执行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违法行为,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依法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六)负责全市粮食流通的行业管理,拟订行业发展规划,指导粮食流通的科技进步、技术改造和新技术推广工作,推动开展绿色储粮、科学储粮和实施“放心粮油”工程,开展粮食流通的对外合作与交流,负责粮食质量标准管理有关工作,负责粮食市场监督管理的有关工作。
(七)负责拟订粮食流通基础设施建设和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和指导粮食流通基础设施建设和维修改造,管理有关粮食流通设施市投资项目。
(八)指导、监督、检查全市粮食行业安全生产和粮食安全储存工作,承担粮食流通的行业统计,管理粮食财务。
(九)承办河池市人民政府、自治区粮食局及河池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市粮食局属二层事业单位的主要职责
市粮油质量主要职责:中心主要职责是依据《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和《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办法》等法律法规,承担对粮食收购、储存环节的质量和卫生监督检测工作。承担中央储备粮、自治区储备粮、地方储备粮、政策性供粮、商品贸易粮等的质量、品质
和卫生指标的检验,组织制定和实施全市粮油质量和存粮的卫生监督抽查和检测计划,指导辖区内粮食监督检测机构的能力建设,承担粮油质量监控,组织全市粮油收获质量调查和品质测报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2018年度纳入本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独立核算机构数仅1户:河池市粮食局本级与局属非独立核算事业单位河池市粮油质量检测中心构成
第二部分:河池市粮食局 2018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此部分另附表格,详见附件:河池市粮食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河池市粮食局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1122.18万元,较2017年度决算数减少了1245.16万元,减少52.59%。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1122.18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17年度决算数减少了1245.16万元,减少52.59%,主要原因是:本年项目支出比上年减少了1275.15万元
2.上年结转和结余817.59万元,为上年度项目支出预算结余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二年使用的资金。
(二)本部门2018年度总支出1853.66万元, 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45.07万元,增长2.49%。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293.58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机关和一个事业单位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和完成各项业务工作.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维修(护)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以及用于办公大楼运行维护、电脑办公设备购置及运行维护等方面的项目支出。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48.11万元,增加14.08%。
2. 农林水支出22.76万元:主要用于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支出。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19.76万元。
3.粮油事务53.69万元:用于粮食专项业务活动和其他粮油事务支出。较2017年度决算数减少855.79万元,减少94.48%,主要原因是本年其他粮油事务支出减少。
4.粮油储备627.83万元:用于粮食仓储设施建设支出。较2017年度决算数减少572.17万元,减少47.68%,主要原因是自治区下拨粮食仓储设施建设资金减少。
二、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53.66万元,较2017年度决算数1808.05万元,增长2.52%。增加的主要原因是:
1.行政运行(项):主要用于本部门机关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和为完成各项发改业务工作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支出决算数182.8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预决算无差异。
2.事业运行(项):主要用于本部门所属1单位人员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8.06万元,支出决算数20.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2%,预决算差异主要是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标准提高。
3.教育(类)年初预算2.03万元,支出决算数0.95万元,决算数比预算数减少1.08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干部和业务培训教育工作支出。
4.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年初预算29.43万元,支出决算数20.84万元,决算数比预算数减少8.5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缴费支出和遗属人员生活补助支出、退休干部一次性死亡抚恤金。
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用于本部门及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3.06万元,支出决算数23.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预决算无差异。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年初预算23.06万元,支出决算数23.06万元,预决算数持平。用于财政集中安排的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保险经费支出。
7.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初预算15.89元,支出决算数15.89万元,预决算数持平。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方面的支出。
三、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93.58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237.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正常的人员增减变动及工资变动。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20.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预决算无差异,主要用于培训费、工会经费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5.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6.92%,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为年内追加退休干部一次性死亡抚恤金。
四、2018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市粮食局2018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8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年内本部门未被安排参加因公出国(境)考察或培训等行程,故未产生经费支出。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均无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81万元。主要包括接待自治区粮食局、兄弟市同行到访指导交流支出,以及接待市内各县(区市)等各相关部门来访开展业务学习交流人员的支出。我局严格按照接待标准安排公务接待,全年累计安排国内公务接待批次31次,人次16次。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2.80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3.88万元,增加2.16%,变动的主要原因为部门人员正常的增减变动和工资标准及机关运行经费定额标准的变化。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8751.8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4375.9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54443.0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932.84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无固定资产购置。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要求,我局对年初预算中所有5万元的预算项目均编制了预算绩效目标。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局组织对储备粮管理工作经费、仓库维修费、粮油质量监督检测工作经费3个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2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56%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一:储备粮管理工作经费。本项目自评分为100分,评价等级为优秀等级,项目运转达到预期绩效目标。项目绩效分析如下:
⑴项目投入
2018年项目工作经费计划项目资金5万元,其中市本级财政资金5万元,最终实际安排5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⑵项目产出
2018年对全市储备粮开展粮食质量和储存安全监管,确保粮食安全率达100%
⑶项目产生的效果
2、社会公众满意度:群众满意度100%以。
项目二:仓库维修费。本项目自评分为100分,评价等级为优秀等级,项目运转达到预期绩效目标。项目绩效分析如下:
⑴项目投入
2018年年初预算计划项目资金7万元,其中市本级财政资金7万元,最终实际安排7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⑵项目产出
2018年对市本级存储的储备粮仓进行维修,确保粮食储存安全,安全率达100%。
⑶项目产生的效果
社会公众满意度:群众满意度100%。
项目三:粮油质量监督检测工作经费。本项目自评分为98分,评价等级为优秀等级,项目运转达到预期绩效目标。项目绩效分析如下:
⑴项目投入
2018年年初预算计划项目资金10万元,其中市本级财政资金10万元,最终实际安排10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⑵项目产出
2018年对全市粮食企业收购的粮食进行抽样检查,对河池辖区内粮食质量监测抽样送检样品达到330份,必须符合粮食质量标准,确保粮食储存安全,安全率达100%。
⑶项目产生的效果
社会效益:粮食质量达到标准,群众满意度10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