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河池市交通运输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河池市交通运输局2018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河池市交通运输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河池市交通运输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河池市交通运输局是河池市政府对全市公路、水路交通实行组织领导和宏观调控,进行交通行业管理的职能部门,是市政府的组成部门,主要职责:
(一)承担涉及全市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综合运输体系规划,指导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
(二)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有关交通运输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行业规划和标准。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全市公路、水路等行业规划、政策和标准。组织起草交通运输工作的地方规范性文件。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规划,拟订有关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公路、水路运输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
(三)承担全市道路、水路运输行业监管责任。指导并监督实施道路、水路运输有关政策、准入制度、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负责市本级公共交通和出租汽车管理,指导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与管理工作;负责营运汽车运输、船舶跨市(地级市)运输及地方航道管理工作。
(四)负责提出全市农村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国家及自治区、市级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建议,并监督实施。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国家、自治区和市政府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有关财政、土地、价格等政策的建议。
(五)承担全市农村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拟订全市公路、水路工程建设相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协调公路、水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公路、水路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依法负责港口、航道的规划和管理工作。监督管理公路、水路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
(六)指导全市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按规定组织协调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全市地方公路网安全运行监测和协调;承担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七)指导全市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运行情况,开展相关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指导公路、水路行业环境保护、科技开发、工程造价和节能减排工作。指导行业教育、培训和精神文明工作;指导交通运输行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综合治理及维护稳定工作。
(八)依法管理全市公路、道路运输、港口航道行政执法(含治理地方公路超限)工作。指导港口设施保安工作。
(九)对机关、直属单位国有资产进行监督管理。组织实施交通运输行业内部审计工作。
(十)指导协调公路、水路运输行业利用外资工作,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
(十一)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部门决算单位的构成:河池市交通运输局(含挂牌机构市交通战备办公室)
第二部分:河池市交通运输局2018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 (河池市交通运输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河池市交通运输局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18年度总收入总计23,124.6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1,285.84万元。与2017年度决算数9,817.61万元相比,增加13,307.04万元,增长135.54%。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21,285.84万元,为河池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与2017年度决算数4,566.10万元相比,增加16,719.74万元,增长366.17%,主要原因是年中上级追加项目及市政府临时安排的项目。
2.上年结转和结余1,838.81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与2017年度决算数5,281.50万元相比,减少3,442.69万元,下降65.18%,主要原因是财政根据相关规定收回结余结转资金。
(二)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总计23,124.65万元,其中本年度支出20,190.48万元。与2017年度决算数9,817.61万元相比,增加13,307.04万元,增长135.54%。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教育支出(类)1.30万元,用于干部业务培训教育工作支出。较2017年决算数0.94万元增加0.36万元,增长38.3%,主要原因是职工外出培训次数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524.03万元,用于按国家规定缴纳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经费支出、2017年12月-2018年11月城区高龄老人免费乘坐公交车补偿金以及按国家规定发放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的支出。较2017年决算数211.57万元增加209.52万元,增长147.69%,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城区高龄老人免费乘坐公交车补偿金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54.07万元,根据国家统一规定,按规定的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较2017年决算数42.70万元增加11.37万元,增长26.63%,主要原因是追加新进人员医疗保险。
4.节能环保支出(类)24.65万元,主要用于支出城市公交成品油价格补助资金。
5.农林水支出(类)3万元,主要用于补助2018年第一书记工作经费。
6.交通运输支出(类)19,464.60万元,主要用于本局机关和局属事业单位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和为完成各项交通运输工作任务、保障交通运输事业发展而发生的项目支出。较2017年决算5,188.78万元增加14,275.82万元,增长275.13%,主要原因是年中上级追加项目资金以及市政府临时安排的项目。
7.住房保障支出(类)52.74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较2017年决算51.20万元增加1.54万元,增长3.01%,主要原因是追加新进人员住房公积金。
8.其他支出(类)66.09万元,主要用于南丹至下老高速公路项目前期工作经费支出。较2017年决算数147.93万元减少81.84万元,下降55.32%。
9.年末结转和结余2,934.17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17年决算4,174.49万元减少1240.32万元,下降29.71%,主要原因是支出进度加快。
二、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河池市交通运输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0190.48万元,较2017年决算数5,643.1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增加14,574.36万元,增长257.79%。其中:基本支出794.05万元,项目支出19,396.43万元。
河池市交通运输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1,295.40万元,支出决算为20,190.48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项目资金支出以及年中上级追加项目资金的支出。
(一)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干部教育(项)年初预算为2.60万元,支出决算为1.3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0%。用于干部业务培训教育工作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初预算为88.22万元,支出决算为524.03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城区高龄老人免费乘坐公交车补偿金支出。主要用于: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1.09万元,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发放局机关本级退休人员物业补贴。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0.80万元,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发放局属二层机构退休人员物业补贴。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87.89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局机关和局属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单位养老保险金。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1万元,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发放离休人员生活补助。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1.92万元,按国家规定发放一次性死亡抚恤金和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的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老年福利(项)430.00万元,用于支付河池市公共交通汽车公司2017年12月-2018年11月城区高龄老人免费乘坐公共汽车补助资金。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1.33万元,按照国家规定一定比例缴纳失业保险支出。
(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年初编制预算54.04万元,支出决算为54.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
1.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15.21万元,交通运输局本级根据国家统一规定,按规定的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2.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1.82万元,局属事业单位根据国家统一规定,按规定的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3.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务员医疗补助(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17.58万元,交通运输局本级和局属事业单位根据国家统一规定,按规定的比例计缴的公务员医疗补助。
(四)节能环保支出(类)能源节约利用(款)能源节约利用(项)24.65万元,上级追加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城市公交车成品油价格补助。
(五)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3万元,主要用于驻村第一书记工作经费。
(六)交通运输支出(类)年初编制预算1,094.86万元,支出决算为19,464.6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项目资金支出以及年中上级追加项目资金支出。主要用于:
1.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行政运行支出(项)309.20万元,支付本局机关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和为完成各项交通运输工作任务、保障交通运输事业发展而发生的项目支出。
2.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117.20万元,其中:①支付环江至河池公路项目前期工作经费100万元;②交通监管业务经费的项目支出17.20万元。
3. 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机关服务(项)105.00万元,主要市本级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转移支付增长性补助资金用于局属二层机构工作经费补助。
4.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建设(项)15,384.47万元,其中:①支付南丹至下老高速公路项目资金资本金15,000万元;②国防交通中央基建投资项目工程进度款项目支出344.47万元,分别为金城江区拔贡至下南(环江)国防公路252.41万元,大化经贡川、智超至大化国防公路92.07万元。
5.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养护(项)400.68万元,用于局属二层机构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和为完成各项交通运输工作任务、保障交通运输事业发展而发生的项目支出。
6.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港口设施(项)11.10万元,支付河池市港口和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能力评估及相应设施建设方案编制经费支出。
7.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航道维护(项)230.57万元,其中:西江黄金水道河池段规划修编、水运及航道发展规划修编项目支出66.14万元、市港航局安全管理经费补助支出30万元、大化船闸上下游引航道扩建工程项目支出134.43万元。
8.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内河运输(项)244.40万元,支付岩滩升船机改造工程项目支出。
9.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项)95.84万元,其中:①公共汽车公司离休人员工资及相关经费发生的支出8.36万元;②G357环江至河池公路前期工作经费9.90万元;③南丹至下老高速公路项目前期工作支出34.51万元;④宜州市忻城高速公路项目前期工作19.20万元;⑤河池市防治船舶污染及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水域环境应急能力建设规划编制费用23.88万元。
10.交通运输支出(类)成品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款)对城市公交的补贴(项)1,075.12万元,支付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对城市公交的补贴。
11.交通运输支出(类)成品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款)对农村道路客运的补贴(项)675.79万元,支付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对农村道路客运的补贴。
12.交通运输支出(类)成品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款)对出租车的补贴(项)323.25万元,支付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对出租车行业的补贴。
13.交通运输支出(类)成品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款)成品油价格改革补贴其他支出(项)491.97万元,主要用于农村公路建设前期、交通安全管理、渡口视频监控等项目支出。
(七)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编制预算52.74万元,支出决算为52.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八)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支出决算为66.09万元,为上年项目资金结转支出。用于支付南丹至下老高速公路项目前期工作经费支出。
三、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94.05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决算数为749.39万元,年初预算为651.17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是因为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在职人员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提标、追加新进人员工资、正常晋级增加的人员工资,从而增加了工资福利支出。
(二)对个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决算数为11.12万元,年初预算15.6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1.28%。
(三)商品和服务支出44.66万元,年初预算41.42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是因为新增电话补贴、职工住房物业服务补贴以及驻村第一书记工作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0.97万元、印刷费0.27万元、手续费0.10万元、水费1.70万元、电费1.98万元、邮电费3.08万元、物业管理费0.21万元、差旅费5万元、维修(护)费0.43万元、会议费0.58万元、培训费1.51万元、公务接待费0.59万元、福利费0.1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9.35万元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8.81万元。
四、2018年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交通运输局没有政府基金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5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59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本级与兄弟市、县相关单位交流工作情况以及开展业务活动发生的接待支出,主要是接待发生的工作餐费等支出。据统计,2018年度国内公务接待共9批次,50人次。
(四)“三公”经费支出与年初预算数、上年支出数对比及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2018年度我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59万元,比上年决算数0.59万元持平,比年初预算1.50万元减少0.91万元,下降60.6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59万元,占年初预算的39.33%,比上年决算数0.59万元持平。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4.66万元,比2017年增加15.09万元,增长51.03%。主要原因是新增电话补贴、职工住房物业服务补贴以及驻村第一书记工作经费。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9.6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8.8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0.8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已公车改革,车辆0辆。无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和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8年,河池市交通运输局共组织对3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30万元,占年初预算的10.04%。绩效评价结果显示,上述项目支出绩效情况十分理想,已达到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河池市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河池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河池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河池市财政局关于批复河池市交通运输局2018年部门决算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