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体育局
2017年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河池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体育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河池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体育局2017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河池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体育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河池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体育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市有关文化艺术、广电、网络传媒视听节目、体育、新闻出版、版权和著作权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拟订全市文化艺术、广电、新闻出版、体育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并监督检查。
2.指导协调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体育发展,拟订相关产业及其经营活动的发展规划和政策。负责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体育事业经费和直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
3.推进文化艺术、广电、新闻出版、体育事业的管理体制改革;制定和实施人才培养规划,组织开展政策法规和职业技能培训。
4.综合管理全市文化艺术和社会文化事业,指导文化艺术的创作、研究工作,扶持各门类艺术精品的创作。指导开展群众文化体育活动和竞技体育发展工作。规划、组织、承办全市重大文化活动、体育活动。
5.推进公共文化服务。负责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体育重点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指导基层文化设施建设。管理市级公共文化、体育服务机构和设施,规划、引导公共文化产品生产,提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
6.组织协调文化遗产的管理和保护,指导和管理文物、博物馆事业,组织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
7.负责全市文化(包括娱乐、演出、音像、电影、互联网上网服务、文物)、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包括出版物的出版、印刷、制作、复制、发行)、体育等行业市场管理工作。
8.负责广电行业行政管理和业务指导。指导全市广播电视宣传工作,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创作导向。负责对全市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和业务的监管。指导对从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机构的监管;负责广播电视节目传输、监测和安全播出的监管。指导监督广播电视广告播放。指导协调电影发行放映。领导河池市广播电视台,对其宣传发展、传输覆盖等重大事项进行指导、协调和管理。监管广西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河池分公司。
9.监督管理全市新闻出版、印刷发行和版权管理工作。负责对从事新闻出版发行活动的民办机构的监管工作。组织实施对各类出版物的审读和选题的审核。组织查处著作权侵权盗版案件。负责全市印刷业、复制业的监督管理。组织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负责新闻记者证的管理。
10.组织、指导、协调全市“扫黄打非”工作,组织查处大案要案,承担市“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11.负责实施市本级文化艺术、广播电影电视、文物博物、新闻出版、体育行政审批事项。
12.负责文化市场、艺术市场、文物博物、广电、新闻出版及体育行业的综合执法工作,负责对相关经营活动进行行业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13.指导县(市、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版权管理、体育业务工作和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指导行业协会、学会、研究会、社团工作。
14.统筹规划全市群众体育和竞技体育发展。推行全民健身计划,建立和完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设置体育运动项目,指导协调体育训练和体育竞赛,指导运动队伍建设。规范体育服务管理,负责全市教练员、裁判员的业务培训工作。监督、指导和管理体育彩票发行、销售工作。
15.负责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体育对外交流与合作;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推进系统内部人事制度改革。
16.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1.河池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体育局
2.河池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
3.河池市文物管理站
4.河池市艺术创作研究室
5.河池革命纪念馆
6 . 河池市体育场
第二部分:河池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体育局
2017年部门决算报表
《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应当细化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应当细化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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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 入 |
支 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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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决算数 |
项目 |
决算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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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财政拨款 |
4587.67 |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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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事业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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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外交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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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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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教育支出 |
2.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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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收入 |
247.57 |
四、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
2527.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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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53.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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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
58.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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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商业服务等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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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住房保障支出 |
75.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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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其他支出 |
146.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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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收入合计 |
4835.25 |
本年支出合计 |
4761.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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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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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余分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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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结转 |
1697.58 |
年末结转与结余 |
1771.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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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总计 |
6532.82 |
支出总计 |
6532.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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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河池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体育局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收入总计6532.82万元。
1.财政拨款收入4587.6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587.67万元,政府性基金2042.8万元为河池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247.57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上级补助收入和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3.上年结转和结余1697.57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二)支出总计6532.82万元。包括:
1.教育支出(类)2.3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的学习教育开支。
2.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2527.44万元:主要用于我局行政运行、文化活动、文化创作与保护、文化市场管理、其他文化支出;文物保护、博物馆、其他文物支出;体育竞赛、体育场馆、群众体育及其他体育;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53.76万元:主要用于遗嘱生活补助及职工死亡抚恤金支出。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58.7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在职、聘用及退休人员医疗保险费用开支。
5 .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0万元。
6.住房保障支出(类)75.93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的支出。
7.其他支出(类)146.89万元:主要为政府性基金用于2017年群众体育和竞赛体育开支(全区青少年锦标赛、广西“拔群杯”篮球赛河池赛区、青少年男子足球联赛、青少年田径比赛、广西第二届全民健身运动会、广西足球民间争霸赛、第四届广西城乡万人气排球赛、河池市“三月三”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竞赛、河池市城区第八届甲、乙级联赛、河池市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比赛)。
8.年末结转和结余1771.77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三)收入支出增减变动情况
2017年度本年收入为4587.67万元,与上年决算同比增加同507.67万元,同比增长12.44%;本年支出为4761.05万元,与上年决算同比增加2393.38万元,同比增长101%;年结转和结余1771.77万元,与上年决算同比增加同60.34万元,同比增长3.5%。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95万元,同比相同;本年收入为2042.8万元,与上年决算同比增加1997.8万元,同比下增长4439.55%;本年支出为2042.8万元,与上年决算同比增加2003.8万元,同比增长5137.94%;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同本年大幅度的增加和减少均为支付我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入安排的支出。
二、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河池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体育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761.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587.67万元。
1.教育支出(类)2.3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的学习教育开支。
2.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247.5万元:主要用于我局行政运行、文化活动、文化创作与保护、文化市场管理、其他文化支出;文物保护、博物馆、其他文物支出;体育竞赛、体育场馆、群众体育及其他体育;广播影视;新闻出版;文化产业发展专项及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53.75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人员失业保险及过世职工抚恤金费用的支出。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58.7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在职、聘用及退休人员医疗保险费用开支。
5.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0万元。
6.住房保障支出(类)75.93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三、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河池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体育局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2042.8万元,其中:项目支出2042.8万元。
主要用于我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支付购房款2042.8万元。
四、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73.2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1.1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14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及其他资本性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2017年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二)2017年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后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4.80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批次70次,人次450次。
(四)“三公”经费支出中公务接待与年初预算数对比有所超支,主要是因为2017年公务接待经费的预算为我局行政运行经费的预算,我局的决算数据中含有五个非独立核算的二层事业单位,二层单位项目众多,因此产生相应的公务接待开支。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5.67万元。主要原因是:包含有2017年项目活动中租赁灯光、音响及LED显示屏的费用。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4.4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7.31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2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河池市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河池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河池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