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17年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河池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河池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17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河池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17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河池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根据国家、自治区和市的有关政策规定,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河池市机关后勤事务工作的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机关后勤体制改革的办法,指导全市机关后勤管理与服务工作及干部职工岗位培训工作。
(三)负责市直机关办公用房的建设、管理和调配使用;指导、监督各县(区)办公用房统一管理工作。
(四)负责市四家班子机关办公区、生活区的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市四家班子机关办公区、生活区的国有房产、地产、设备设施的管理、维修工作。
(五)负责市本级机要、通讯、应急公务用车的管理、维修、调配、更新、处置等工作。
(六)负责组织实施在职厅级干部生活服务的协调、保障和管理工作。
(七)负责协调、推进、指导、监督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八)负责监督、指导市四家班子生活区的精神文明建设、物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社会秩序等工作。
(九)负责协助市四家班子重大会议、活动的会务工作。
(十)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河池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17年部门决算单位只有局机关一个单位,没有二级单位。2017年底实有编制人数 86人,现总人数为 98 人,其中在职在岗79人,离退休 19人。
第二部分:河池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详见附件(河池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河池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我局2017年度总收入2,869.2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756.42万元, 较2016年度决算数增加430.24万元,增长17.64%。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2697.5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16年度决算数增加338.69万元,增长14.35%,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的增加,一是2016年公务用车改革,2016年11月我局转入33名司勤人员,增加工资及奖金187.78万元;二是2017我局增加政府购买驾驶员31人,增加工资及社保支出83.47万元;三是增加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4.7万元。
2.其他收入 58.92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如:较2016年度决算数增加54.02万元,增长11.02倍,主要原因是2017年度水利局转入自治区节水型单位补助资金54万。
3.上年结转和结余 112.84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较2016年度决算数增加37.52万元,增长49.81%,主要原因是2017年12月补缴44名保安人员全年社保缴费33.52万元没得发票冲账。
(二)本部门2017年度总支出2,869.27万元,其中本年支出2691.65万元, 较2016年度决算数增加365.46万元,增长15.71%。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430.15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发放的在职人员和聘用人员工资、我局正常运行经费、一般项目经费、公务用车运行后勤保障等支出。较2016年度决算数增加197.18万元,增长8.83%,主要原因是2017年我局增加33名司勤人员工资及30名政府采购人员工资。
2.国防支出10.95万元:主要用于军分区2016年绩效奖金的发放。较2016年度决算数增加10.95万元,2016年我局没有此项目。
3.教育支出3.71万元:主要用于我局在职人员培训方面的支出。较2016年度决算数增加1.60万元,增长76.06 %,主要原因是增加33名司勤人员,培训费增加。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68.04元:主要用于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按及国家规定发放给遗属人员生活补助支出。较2016年度决算数增加64.69万元,增长19.32倍,主要原因是增加2017年所有在职人员缴纳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4.49万元。
5.节能环保支出5万元:主要用于我局节能节水支出。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5.99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为在职、退休人员缴纳的医疗保险支出。较2016年度决算数增加22.74万元,增长68.37%,主要原因是是增加33名司勤人员,医疗保险费用增加。
7.住房保障支出(类)117.8 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较2016年度决算数增加74.56万元,增长172.42 %,主要原因是我局增加33名司勤人员及30名政府采购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增加。
8.年末结转和结余 177.62 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
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较2016年度决算数增加64.78万元,增长57.4%,主要原因是12月底一些人员的社保支出没得发票冲账。
二、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我局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632.72万元,较2016年度决算数增加317.8万元,增长13.72%。其中:基本支出 1360.78万元,项目支出1271.94万元。
我局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1652.17 万元,支出决算为 2869.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3.67 %。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467.61万元,支出决算为2430.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5.59%,预决算的差异主要是公务用车全年经费975万元财政没有列入我单位预算。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发放的在职人员和聘用人员工资、我局正常运行经费、一般项目经费、公务用车运行后勤保障等支出。
(二)国防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0.95万元,预决算的差异主要是年初没有此项预算。主要用于军分区2016年绩效奖金的发放。
(三)教育支出年初预算为7.42万元,支出决算为3.71万元,预决算的差异主要是预算50%指标下到组织部。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培训费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年初预算为3.35万元,支出决算为68.04万元,预决算的差异主要是今年增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年初没有预算: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按及国家规定发放给遗属人员生活补助支出。
(五)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年初预算为55.99万元,支出决算为55.99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为在职、退休人员缴纳的医疗保险支出
(六)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17.8万元,支出决算为117.8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三、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1360.78 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1040.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25%。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59.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6.54%。预决算的差异主要是今年支出一部分去年的结余资金。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57.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3%。预决算的差异主要是今年预算的退休费从5月起在社保那边支出导致的。
(四)其他资本性支出3.02万元,年初没有预算。
四、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我局2017年度没有政府性收入,也没有政府基金安排的支出 ,故本表无数据。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 591.34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01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591.34万元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该项目财政年初未下达预算到我单位,支出比去年同期数增长8.15%,其主要原因是去年3月公车改革起公务用车支出在我局,今年是全年支出。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 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我局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32辆,全年运行费支出591.34万元,平均每辆 4.48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1.01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批次6 次,人次80 次。支出比年初预算数下降33.67%,比去年同期数下降28.87%。今年我局公务接待费支出下降的原因为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八项规定要求,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支出的结果。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我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2.37 万元,比2016年增加63.16 万元,增长63.67 %。主要原因是2017年公务用车改革,全市34名工勤编制人员全部划转到我局,因为人员的增加,所以机关运转经费有所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我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6.5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23.3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72.94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0.32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我局共有车辆 132 辆全部为一般公务用车。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7年,我局共组织对1个项目即公共节能专项经费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0万元,占年初项目预算的4.17%。绩效评价结果显示,通过实施节能技术改造及一系列节能措施,有效节约了公共机构行政成本,降低了能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