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2024年度部门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单位概况
—、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人民法院2024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人民法院2024年部门预算相关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开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2024年度预算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概况
一、主要职责
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的主要职能是:(一)依法审理法律规定应由其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案件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案件。(二)审理上级人民法院指定再审的案件;审理本院发生 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提起再审的案件。(三)依法审理上级人民法院交由其审理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四)依法行使司法决定权和司法执行权,执行由其作为 一审法院的终审裁决或行政机关申请执行的非诉行政案件。
二、机构设置情况
罗城仫佬族自治县法院是主管案件审判与案件执行工作的政法机关。本部门预算就是本级部门预算,没有下属单位。 设有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综合审判庭、执行局、政治部、综合办公室、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司法警察大队共9个内设机构, 龙岸人民法庭、天河人民法庭2个派出法庭。
第二部分: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人民法院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我部门总收入2821.94万元,总支出2821.94万元。总收入较2023年度预算数5086.74万元,减少2264.80万元,下降44.52%,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市级财政要求,规范部门非税收入超短收管理;项目收入部分按市级财政要求在上年项目收入额度的基础上,减半申报。总支出较2023年度预算数5086.74万元,减少2264.80万元,下降44.52%,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中央和自治区“过紧日子”有关要求,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部分按市级财政要求在上年项目支出额度的基础上,减半申报;严格审批新建项目或基建项目,压减非税项目的基建项目支出。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我部门总收入2821.94万元,较2023年度预算数5086.74万元,减少2264.80万元,下降44.52%,主要原因是项目收入在上年基础上减少额度超50%。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我部门总支出2821.94万元,较2023年度预算数5086.74万元,减少2264.80万元,下降44.52%,主要原因是非税收入项目经费压减,三公经费、办公经费进一步压缩。主要包括:削减部门一般公共预算项目,如综合办案费;严控办公经费、三公经费支出;压减非税项目中的基建项目支出,如智慧法院建设经费(非税)、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审判业务用房建设项目(非税)、天河法庭修缮改造(非税)、罗城法院审判法庭建设经费(非税);。
(一)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6类,其中:
(1)公共安全支出2036.2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2.16%,比上年减少2683.08万元,减少56.85%,主要原因是:公共安全支出部分按市级财政要求在上年项目支出额度的基础上,减半申报。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7.6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07%,比上年增长37.39万元,增长19.65%,主要原因是:人员新增,2023年我院新招录了4名公务员。
(3)卫生健康支出107.1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80%,比上年增长25.09万元,增长30.58%,主要原因是:人员新增,2023年我院新招录了4名公务员。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8.9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57%,比上年增长128.92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把非实名编制内实聘人员经费列如其中。
(5)科学技术支出200.0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09%,比上年增长200.0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罗城法院审判法庭建设经费(非税)项目,根据《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自治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罗发改投资﹝2016﹞7号),项目主体工程已竣工,,但规范化建设、附属基础设施建设及信息化建设项目正在施工中。主体工程尚未通过审计结算,尚有资金缺口。。
(6)住房保障支出122.0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32%,比上年增长26.88万元,增长28.26%,主要原因是:人员新增,2023年我院新招录了4名公务员。
(二)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1946.54万元,占支出预算68.98%,比上年增长399.80万元,增长25.85%。其中:
(1)商品和服务支出220.06万元,占基本支出总预算11.31%,比上年减少18.29万元,减少7.67%,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三公“经费预算编制要求,严控办公经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培训费和大型活动支出、会议费支出
。
(2)工资福利支出1713.46万元,占基本支出总预算88.03%,比上年增长411.33万元,增长31.59%,主要原因是: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在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勤俭节约办一切事业的同时,集中财力、强化统筹,优先、足额保障基本民生、财政供养人员工资、运转经费等“三保”支出,2023年度按职务职级调整公务员基础绩效奖金。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3.02万元,占基本支出总预算0.67%,比上年增长6.76万元,增长107.99%,主要原因是:2023年,我院新增5名退休人员,增加退休人员经费的补助。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预算875.40万元,占支出预算31.02%,比上年减少2664.60万元,减少75.27%。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11.40万元,占项目支出总预算1.30%,比上年增长0.40万元,增长3.64%,主要原因是: 2023年度按职务职级调整公务员基础绩效奖金及我院新招录了4名公务员。
(2)资本性支出200.00万元,占项目支出总预算22.85%,比上年减少770.00万元,减少79.38%,主要原因是: 推进项目支出预算编制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严控支出管理,压减非税项目申报。
(3)商品和服务支出584.00万元,占项目支出总预算66.71%,比上年减少375.00万元,减少39.10%,主要原因是: 严控办公经费支出。
(4)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80.00万元,占项目支出总预算9.14%,比上年减少1520.00万元,减少95.00%,主要原因是: 强化项目支出标准建设及应用,压减非税项目中的基建项目申报。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财政拨款收入我部门财政拨款总收入2821.94万元,总支出2821.94万元。财政拨款总收入较2023年度预算数5086.74万元,减少2264.80万元,下降44.52%,主要原因是2023年,我院的案件数量略有下降,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有所减少。财政拨款总支出较2023年度预算数5086.74万元,减少2264.80万元,下降44.52%,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中央和自治区“过紧日子”有关要求,健全预算安排约束机制,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部分按市级财政要求在上年项目支出额度的基础上,减半申报;严格审批新建项目或基建项目,压减非税项目的基建项目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共2821.94万元,较2023年度预算数5086.74万元,减少2264.80万元,下降44.52%,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市级财政要求在上年项目支出额度的基础上,减半申报。中央提前下达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转移支付资金安排的支出367.46万元。具体情况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支出128.9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4.57%,较2023年度预算数0.00万元,增长128.92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把非实名编制内实聘人员经费列如其中。
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122.0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4.32%,较2023年度预算数95.13万元,增长26.88万元,增长28.26%,主要原因是:人员新增,2023年我院新招录了4名公务员。
公共安全支出(类)支出2036.2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72.16%,较2023年度预算数4719.30万元,减少2683.08万元,减少56.85%,主要原因是:公共安全支出部分按市级财政要求在上年项目支出额度的基础上,减半申报。
卫生健康支出(类)支出107.1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3.80%,较2023年度预算数82.05万元,增长25.09万元,增长30.58%,主要原因是:人员新增,2023年我院新招录了4名公务员。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227.6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8.07%,较2023年度预算数190.26万元,增长37.39万元,增长19.65%,主要原因是:人员新增,2023年我院新招录了4名公务员。
科学技术支出(类)支出200.0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7.09%,较2023年度预算数0.00万元,增长200.0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罗城法院审判法庭建设经费(非税)项目,根据《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自治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罗发改投资﹝2016﹞7号),项目主体工程已竣工,,但规范化建设、附属基础设施建设及信息化建设项目正在施工中。主体工程尚未通过审计结算,尚有资金缺口。。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共1946.54万元,较2023年度预算数1546.74万元,增加399.80万元,增长25.85%,主要原因是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在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勤俭节约办一切事业的同时,集中财力、强化统筹,优先、足额保障基本民生、财政供养人员工资、运转经费等“三保”支出,2023年度按职务职级调整公务员基础绩效奖金,增加工资福利支出及退休人员经费的补助具体情况为:
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预算220.06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11.31%,较2023年度预算数238.35万元,减少18.29万元,减少7.67%,主要原因是:规范编制支出预算,严格落实“三公“经费预算编制要求,严控办公经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培训费和大型活动支出、会议费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支出预算1713.46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88.03%,较2023年度预算数1302.13万元,增长411.33万元,增长31.59%,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按职务职级调整公务员基础绩效奖金及我院新招录了4名公务员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13.02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0.67%,较2023年度预算数6.26万元,增长6.76万元,增长107.99%,主要原因是:2023年,我院新增5名退休人员,增加退休人员经费的补助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一)2024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56.00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0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4.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52.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2.00万元)。
(二)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56.00万元,同口径较2023年度预算数56.00万元,增长0.00万元,增长0.00%,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2024年预算安排0.00万元,较2023年度预算数0.00万元,增长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我院2023年度及2024年度无因公出国(境)事务。
2.公务接待费2024年预算安排4.00万元,较2023年度预算数4.00万元,增长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约的各项要求,进一步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支出,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审批制度,不开展无公函的接待活动,公务接待费2024年预算安排与2023年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24年预算安排52.00万元,较2023年度预算数52.00万元,增长0.00万元,增长0.00%,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费2024年预算安排0.00万元,较2023年度预算数0.00万元,增长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购置经费实行单独的预算限额管理,公务用车购置费2024年预算安排与2023年持平。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4年预算安排52.00万元,较2023年度预算数52.00万元,增长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严控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4年预算安排与2023年持平。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共0.00万元,较2023年度预算数0.00万元,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我部门2024年部门预算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共0.00万元,较2023年度预算数0.00万元,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我部门2024年部门预算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4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220.06万元,较2023年度预算数238.35万元,减少18.29万元,下降7.67%,主要原因是:一是办公费15万元,较2023年度预算数49万元,减少34万元,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办公经费支出;二是电费10万元,较2023年度预算数0万元,增加10万元,主要原因是我院搬迁至新审判大楼办公,司法服务群众场所、审判庭面积增加,用电量增加;三是邮电费15.22万元,较2023年度预算数10.38万元,增加4.84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中级人民法院不再承担基层院的部分案件邮寄费用,我院案件寄件费用增加;四是培训费5万元;五是公务接待费4万元,较2023年度预算数11.89万元,减少7.89万元,主要原因是落实严控培训费和大型活动支持预算要求;六是工会经费20.33万元,较2023年度预算数15.85万元,增加4.84万元,主要原因是新招录了4名公务员,人员增多;七是福利费0.41万元,较2023年度预算数0.42万元,减少0.01万元,主要原因是压减经费支出;八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2万元,与2023年预算数持平;九是其他交通费用65.04万元,与2023年预算数持平;十是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3.05万元,较2023年度预算数59.40万元,减少6.35万元,主要原因是压减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4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金额157.3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92.30万元、工程类采购0万元、服务类采购65万元。主要用于:移动办公办案专用安全终端租用费,为进一步规范全区法院移动办案工作,提升移动办案安全性能,规范移动终端采购使用,促进全区法院移动办公办案业务顺利开展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1辆,其中,应急机要通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8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1.我部门2024年所有项目支出全面实施绩效目标管理,涉及项目8个,预算资金875.40万元。绩效目标情况详见报表(日常运转类项目、工资类人员经费项目和涉密项目等除外)。
2.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重点项目一:项目名称移动办公办案专用安全终端租用费,预算资金65万元,2024年度绩效目标为:安全实现移动办公办案。设1条数量指标:移动办案终端覆盖率≧90%;设1条质量指标:移动通讯故障率≦10%;设1条时效指标:移动通讯设备租用时长≧2年;设1条成本指标:设备租用成本≦150万元;设1条社会效益指标:改善办案条件,提高案件审理水平;设1条生态效益指标:更好打击犯罪,保护资源;设1条可持续影响指标:办案通讯设备持续使用率≧2年;设1条满意度指标:全体干警对移动通讯使用的满意程度≧98%。
重点项目二:项目名称罗城法院审判法庭建设经费(非税),预算资金200万元,2024年度绩效目标为:保障项目设施投入使用,保障办案工作顺利开展。设1条数量指标:建设(改造、修缮)多功能房间数≧8个;设1条质量指标:项目设计变更率≦10%;设1条时效指标:项目按计划完工率≧90%;设1条成本指标:超概算项目比例≦10%;设1条经济效益指标:对撬动社会资金、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的影响程度;设1条社会效益指标:建筑(工程)综合利用率;设1条可持续影响指标:促进改善办案基础设施和办案条件;设1条满意度指标:受益群体满意度≧95%。
第三部分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人民法院2024年部门预算相关报表(详见附件)
第四部 分名词解释
一、 财政拨款收入:指预算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收入。
二、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 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机关服务中心)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