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公开2023年部门
预算说明
河池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2023年部门预算由河池市财政局《关于批复市本级2023年部门预算的通知》(河财预〔2023〕5号)批复下达,按照《关于深入推进市本级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河财预〔2014〕19号)要求,现将河池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目录:
第一部分: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3年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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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拔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部门预算经济分类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部门预算政府预算经济分类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九、“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我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十二、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三部分:部门情况预算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下面进行公开说明:
第一部分:概况
一、主要职能
根据河池市委办公室文件河办发[2019]41号《关于印发〈中共河池市委员会宣传部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规定,市委宣传部主要职责是:
拟订全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的政策和事业发展规划,统筹协调推进宣传思想文化领域法治建设。在市委统一领导下,协调宣传思想文化系统各部门之间的工作关系。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全市理论研究、理论学习、理论宣传和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负责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重大决策的宣传及社会宣传工作;统筹分析研判和引导社会舆论,指导协调市级新闻单位工作,组织全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新闻工作;负责全市新闻出版业管理政策的宣传,组织实施新闻出版公益活动,促进新闻出版公共服务均等化和城乡一体化发展;组织指导协调全市“扫黄打非”工作;统筹指导协调全市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组织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组织开展公民道德建设先进典型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典型的宣传推广,指导协调全市文明旅游、公益广告和诚信建设,指导督促各县(区)各部门做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和相关志愿服务工作;从宏观上指导协调全市互联网宣传和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统筹协调数字新媒体的建设与管理;从宏观上指导协调推动全市精神文化产品的创作和生产,协调组织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有关工作,指导协调推动群众文化建设;负责管理全市电影行政事务,指导监管全市电影发行、放映工作;对全市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化艺术业改革发展研究提出政策性建议,统筹指导协调全市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及旅游业发展,承担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文化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统筹指导舆情信息工作,组织协调开展舆情信息收集分析研判工作;负责指导组织协调全市对外宣传和对外文化交流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境外来访记者采访事务方面的工作;组织开展新闻、出版专业技术资格和企业政工专业职务资格评定相关工作;完成市委交办的其他任务。对市委网信办互联网宣传和信息内容管理方面的工作进行指导。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一)机构情况。河池市委宣传部是市委领导下的党委行政(宣传)部门,正处级单位。所(直)属行政单位1个,所(直)属事业二层机构2个(其中参公1个),挂牌机构3个。
(二)人员情况。在职人员情况:厅级领导干部1人、处级干部4人,非市管四级调研员1人,科级干部15人,科级以下干部2人;所(直)属行政单位处级干部3人,科级干部3人;所(直)属事业参公单位处级干部0人,科级干部3人,科级以下干部0人;二层事业人员6人。离退休人员情况:退休12人(1人属镇南关退休人员);二层退休人员0人。
第二部分: 2023年预算表
附件“河池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2023年部门预算报表(公开表)”,其中包括:
一、部门收支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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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拔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部门预算经济分类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部门预算政府预算经济分类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九、“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我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十二、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三部分:部门情况预算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23年收入总预算1791.38万元, 比去年增加615.2万元,同比增加52.30%。
公共财政预算拨款1791.38万元,同比增加52.30%。其中经费拨款为1791.38万元,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的资金0万元,全部为公共财政预算拨款。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23年支出总预算1791.38万元, 比去年增加615.2万元,同比增加52.30%,其中,基本支出1020.2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56.95%,同比增加39.34%;项目支出771.1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43.05%,同比增加73.69%。
(一)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6类,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类科目1454.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1.18%,同比增加46.80%。
教育支出类科目8.8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5%,同比增加31.02%。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科目3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18%,同比增加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科目142.9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98%,同比增加96.04%。
卫生健康类科目90.0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03%,同比增加73.83%。
住房保障支出类科目70.9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96%,同比增加31.07%。
(二)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1020.2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6.95%,同比增加39.34%。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916.71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9.86%,同比增加43.53%。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98.10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9.62%,同比增加502.21%。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5.39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0.53%,同比减少62.60%。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预算771.1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3.05%,同比增加73.69%。
三、收入支出增减变动情况
2023年收入支出总预算1791.38万元, 比去年增加615.2万元,同比增长52.3%。收入支出总体增长原因是项目经费、工资福利、社会保障和公积金支出预算等经费相比2022年增加了。
四、2023年当年公共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3年当年公共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主要为公务接待费2万元,与去年基本持平,主要用于本部和所(直)属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用,无因公出国(境)费用和公务用车费用。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控制机关运行经费。
五、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3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计划安排98.10万元。
(二)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2023年本部门政府采购货物支出计划21.5万元、服务支出14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人员支出4.62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2年12月,河池市委宣传部资产总计193.2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88.52万元、固定资产213.11万元,其中固定资产为办公用电脑、复印机、打印机、桌椅等办公器材和用品。与上年相比,资产总额增加了23.99万元,其中主要是上年增加了固定资产购买等。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23年我单位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项目代表有3项: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经费43万元、部校共建新闻院系经费10万元和广西日报宣传合作经费40万元。
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经费43万元:计划深入推进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维护10万元;开展重大节日主题活动经费、关爱活动、推进心理健康辅导工作等活动经费20万元;其他活动工作经费13万元,共43万元,以提高全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素质,提升未成年人心理健康素质,营造关心、关爱未成年人良好氛围。
部校共建新闻院系经费10万元:年内计划共建领导机构、教学团队,共同打造精品课程,加强新闻教学实践基础设施建设,更新教学设备等,朝着把河池学院新闻系建设成为区内有一定影响力的新闻传播人才培训重要基地目标前进。
广西日报宣传合作经费40万元:利用广西日报宣传平台,面向区内外、社会各界宣传推广河池,提高河池知名度。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
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
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1. 1728038355.pdf
3. 河池市委宣传部2023年度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