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
三公经费、绩效目标和2022年预算绩效评价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河池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 收入预算说明
二、 支出预算说明
三、 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第三部分 2023年“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编制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二、 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三、 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四、 重点项目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六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部门预算经济分类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政府预算经济分类支出表
八、一般预算基本支出表
九、“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预算
十三、2022年绩效评价表
市本级2023部门预算已于2023年2月10日经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议批准并由河池市财政局(河财预〔2023〕5号,2023年2月17日)批复下达,按照《关于深入推进市本级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河财预〔2014〕19号)要求,现将河池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本级)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第一部分:河池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河池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关于机关事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按照市人民政府的部署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机关事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有关机关事务工作的政策法规,拟订全市机关事务工作的政策、规划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后勤体制改革的政策、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各级行政事业单位的机关事务工作。
(二)负责市直属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等不动产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办公用房的规划、建设、权属、调剂、使用监管、处置和维修等。负责市直属机关公共租赁住房、干部周转住房及政府集中管理宿舍区的规划改造、建设监管、调配管理和所有权及相应不动产登记工作。承担市直属机关集中办公区供水供电等公共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管理工作。
(三)指导全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全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负责全市党政机 关公务用车的编制、标准管理。负责市本级公务用车平台管理工作。
(四)在市节能主管部门的指导下,负责全市公共机构节能推进、指导、协调、监督的具体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订全市公共机构节能管理的规划、制度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市本级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负责在全市公共机构推广应用节能新技术、新产品。承办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五)负责市直属机关集中办公区的机关事务工作。负责市直属机关集中办公区和干部周转住房的绿化美化、卫生保洁、安全保卫、公共秩序维护、消防应急、集体户口管理等工作。协助信访、公安等部门妥善处理群体上访事件。
(六)负责承办四家班子召开重要会议工作,协助做好全 市重大会议和重要活动的会务服务工作。负责市直属机关办公区会议室调度安排、日常维护。
(七)负责市厅级领导干部生活服务的协调、保障工作。负责市直机关食堂及干部周转房食堂的管理工作。负责易地交流领导干部周转住房的生活服务的协调、保障、管理工作。
(八)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河池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只有局机关一个单位,没有二级单位。2023年底实有编制人数 50人,现总人数为 122 人,其中在职在岗72人(2016年公务用车改革划入司勤人员32人,增人不增编),离退休 50人。
第二部份 2023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 收入预算说明
2023年收入总预算2530.82万元,其中本年预算收入合计2317.35万元,同比减少99.21万元,下降4.11%。我中心收入全部为公共财政预算拨款,同比下降原因主要一是宜州行政办公中心运转经费250万元不列入年初预算,二是“两区一中心”运转经费减少47万,三是公共设施维修增加10万元,四是公务用车购置经费增加180万元,五是人员经费增加7万元。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23年支出总预算2530.82万元,其中本年预算收入合计2317.35万元。基本支出1924.1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76.03%;项目支出606.6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23.97%。
(一)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5类,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类科目2059.0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1.36%,同比增长0.12%。
教育支出类科目11.8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47%,同比下降6.92%。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科目195.3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72%,同比增长37.88%。
医疗卫生类科目99.0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91%,同比下降4.56%。
节能环保支出类科目70.8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80%,同比增长100%。
住房保障支出类科目94.7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74%,同比下降6.96%。
(二)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1924.1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6.03%,同比增长0.41%。同比增长主要原因新聘用人员8人。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733.9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90.11%,同比增长2.66%。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69.51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81%,同比下降0.0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20.74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07%,同比下降64.14%。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预算606.67万元,其中本年项目支出预算393.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5.53%,同比下降21.39%。同比下降主要原因是宜州行政办公中心运转经费250万元不列入年初预算。主要项目如下:
(1)市政府视频会议系统租用费12.6万元。用于行政办公中心视频会议系统技术服务费。
(2)公务用车购置经费180万元。用于确保公务用车保有量能够满足需求,购买公务用车费用。
(3)市交流领导干部房租费3.6万元。用于我市公租房有限,既我局为交流干部租用气象局6套住房的租金。
(4)安保设备运行维护经费7万元。用于安保维修维护、维修费。
(5)电梯养护费3万元。用于老地委及行政中心四部电梯运行维护费。
(6)公共节能示范创建单位专项经费8万元,按广西绩效考评细则要求,每年必需有两到三个单位创建节约型单位。
(7)公共设施维护费40万元。用于“两区一中心”公共设施维护费。
(8)“两区一中心”运转经费103万元。用于“两区一中心”全年保安、保洁、绿化等费用。
(9)公共水电费28万元。用于“两区一中心”公用水电费支出。
(10)公共机构节能办专项经费8万元。用于市公共机构节能办日常管理中的各项开支,以保证全市节能工作正常运转。
三、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23年我局预算资金全部为公共财政拨款资金,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第三部分 2023年“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说明
一、2023年当年公共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公务接待费1万元,该项目主要用于我中心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用,与2022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经费180万元,与2022年相比,增长100%。该项目主要用于购买公务用车费用,确保公务用车保有量能够满足需求,购买公务用车费用。
二、2023年当年公共财政拨款会议费预算2.5万元,与2022年持平。会议费主要用于召开节能、办公用房等全市机关事务系统会议。
三、2023年当年公共财政拨款培训费预算13.34万元,比去年减少0.88万,同比下降6.19%。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工资总额减少。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3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收入169.51万元,比2021年下降0.06万元,下降0.03%。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安排局机关办公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等维持机关运行所需费用。
二、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2023年为保证本部门各项工作的正常有序开展,结合我局实际需要,政府采购预算资金安排468.40万元。主要用于购买网络维护、计算机应用、办公家具、物业服务等采购业务。
三、 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我局固定资产余额1134.05万元,其中办公用房17490.41平方米,价值2300.64万元;我中心车辆编制数133辆,实有车辆128辆,价值3262.45万元,车辆构成如下:中巴车11台、商务车8台、皮卡车1台、轿车67台、越野41台。
四、 重点项目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
跟据工作需要,为适应和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的需要,为节约预算成本,方便单位管理,我中心全部做好所有项目绩效目标的申报。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六部份 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绩效评价公开报表
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