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公安局金城江分局2023年部门预算、“三公”经费
预算公开说明
河池市公安局金城江分局2023年部门预算于2023年2月10日经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议批准,并经市财政局批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有关规定,现将本单位2023年预算公开如下: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统一领导,指挥全区公安工作。
2、掌握影响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向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及时提供相关重要信息,分析、研究对策并组织实施。
3、负责公安民警队伍的管理、教育和训练工作。
4、受理公民报警求助;依法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处置重大案件、治安事故和骚乱,预防、打击恐怖活动。
5、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积极预防、妥善处置突发性事件、群体性事件,维护社会稳定;依法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依法管理户籍、居民身份证、枪枝弹药、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等工作。
6、负责由公安机关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工作;依法承办全区强制戒毒审查批准工作;
7、维护部分乡镇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承担车辆、驾驶员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8、依法管理国籍、外国人在我区居留、旅行有关事务。
9、负责全区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工作。
10、负责党和国家领导人、重要外宾的安全警卫工作及其他重要警卫任务的组织协调。
11、组织实施全区公安科学技术工作;制定公安信息技术、刑事技术、行动技术等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12、指导、监督全区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以及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13、组织开展全区公安警务督察工作,指导、检查、监督全区公安机关及人民警察的执法活动。
14、负责全区公安机关装备、被装配备和专项经费管理等警务保障工作。
15、组织实施织实施消防工作、实行消防监督。
16、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人员构成情况
局机关内设有监察室、警务督察大队、指挥(情报)中心、政工科、国内安全保卫大队、治安管理大队、刑事侦查大队、法制大队、禁毒大队、户政管理大队、经济犯罪侦查大队、网络安全保卫大队、警务保障室等14个内设机构和河南、南桥、等14个城区(乡镇)派出所。
截止2022年12月31日,河池市公安局金城江分局人员编制为226人(含事业编制3人),编制内实有在职人数221人(其中行政编制216人,事业编制3人),离退休人员68人。
第二部份 河池市公安局金城江分局2023年部门预算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2023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23年收入总预算7183.3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6546.6万元、上年结转收入636.76万元),2022年收入总预算6347.10万元,同比增加836.26万元,增长13.18%。增长的主要原因:上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业务费项目及中央政法转移资金项目,结转到本年度安排财政拨款增加所致。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23年支出总预算7183.36万元(其中本年预算收入安排支出6546.6万元、上年结转收入安排支出636.76万元),2023年支出总预算6347.10万元,同比增加836.26万元,增长13.18%。其中:基本支出5759.1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80.17%,同比增加53万元,增长0.93%;项目支出1424.2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9.82%,同比增加783.27万元,增长122.20%。支出增长的主要原因:上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业务费项目及中央政法转移资金项目,结转到本年度安排支出增加所致。
(一)总支出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5类:
1.公共安全支出5516.1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76.79%,同比增加607.42万元,增长12.37%;
2.教育训练支出50.6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0.70%,同比减少1.97万元,下降3.75%;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33.6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1.61%,同比增加259.35万元,增长45.16%。由于2023年预算增加了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378.1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5.26%,同比减少12.86万元,下降3.29%;
5.住房保障支出404.9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5.64%,同比减少15.7万元,下降3.73%。
(二)总支出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2类:
1.基本支出5759.10万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5078.74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8.19%,同比增加143.03万元,增长2.90%。主要原因为2022年工资调整,我局人员保障福利支出增长,及专项资金有所调整,增加了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卫生及公积公支出。
商品和服务支出680.35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1.81%,同比减少4.6万元,下降0.67%;
2.项目支出1424.27万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213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14.96%,同比减少0万元,下降0%。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加班费、辅警人员工资预算安排无变化。
商品和服务支出748.18万元428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52.53%,同比增加320.18万元,同比增长74.81%,因2022年末项目资金结转到本年度支出,项目预算支出相应增加;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5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1.75%,上年无计划无法比;
资本性支出438.09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30.76%,上年无计划无法比;
三、2023年部门公共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预算变化情况
(一)2023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09.6万元,同比增加26万元,增长31.1%。其中:
1.公务接待费预算3.6万元,比上年预算下降0万元。比上年下降0%。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80万元,均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同比减少0万元,降低0%。
3. 公务用车购置费26万元(上年度结转的中央政法转移资金项目安排的支出、上年度已计划购置,因资金不到位无法采购)
4.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二)会议费。2023年会议费预算数为1万元与上年比减少0万元,下降0%
(三)培训费。2023年度培训费预算数为50.61万元(2022年52.58万元),同比减少1.97万元,下降3.75%。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河池市公安局金城江分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680.35万元,具体为:定额基本公用支出150.5万元、车辆交通费80万元、公务交通补贴,205.74万元,伙食补助费88.4万元、移动通讯补贴34.24万元,培训费50.61万元,工会经费67.49万元,福利费1.33万元,其他基本公用支出2.04万元。
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减少4.6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市财政部门职工伙食费列在其公用支出下和部分人员通讯补助减少,导致公用经费支出预算下降。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本部门政府采购经费预算支出0万元,由于中央转移支付业务装备未下达预算,拨款金额不确定,暂时未做政府采购支出表。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月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40辆,其中,一般执法执勤用车32辆、其他用车8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摩托车、电动车、炊事车、排爆车及柳产五菱系列小型客车等;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申请工作开展情况
2023年本单位共对11个财政预算项目进行了绩效目标申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经费拨款469.5万元,占本年初财政经拨款预算项目的100%,达到设定的各项绩效项目目标申请要求。
五、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进行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预算公开表及相关附件:
1.2023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表;
2.2023年度部门预算项目目标申请表;
3.2022年度预算项目整体评价报告及相关自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