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河池市乡村振兴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河池市乡村振兴局2023年部门预算报表
表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表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表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功能分类科目)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经济分类科目)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第三部分:河池市乡村振兴局2023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三、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乡村振兴局及所属事业单位概况
(一)基本情况
根据中共河池市委员会办公室 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调整河池市扶贫工作机构设置的通知》(河办发〔2021〕30号)文件规定,我单位的主要职责是:
主要负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统筹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关具体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2023年度,纳入本部门预算汇编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1个,单位直属二层事业河池市乡村振兴外资项目发展中心未纳入预算汇编范围,其中河池市乡村振兴局设6个内设机构,分别是综合科、项目管理科(市革命老区建设委员会办公室)、资金管理科、社会扶贫科、政研督查科、帮扶协调科。
(三)人员构成情况
我办人员编制总数为33人,其中行政编制14人,事业编制19人。实有财政供养人数38人,其中行政在职14人,事业在职14人,退休人员10人。
具体情况如下:
1.市乡村振兴局本级。行政编制14人,实有财政供养人员14人,其中行政编制在职人员14人,政府购买服务人员1人,无编外人员,退休人员10人。
2.河池市乡村振兴外资项目发展中心。事业编制19人,实有财政供养事业编制在职人员14人,其中事业编制在职人员14人,无编外在职人员。
(四)本局无公务用车预算经费。
第二部分:市乡村振兴局及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部门预算报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2023年部门预算及“三公两费”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一、2023年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23年收入总预算748.66万元,同比增加13.58万元,同比增长1.85%,增长原因为人员增加,工资福利增加。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23年支出总预算748.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62.9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75.19%,同比减少8.15万元 ,降低1.43%,减少原因为工资福利及社保缴费减少;项目支出185.7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24.81%,同比增加21.73万元,增长了13.25%,增加的项目分别是市乡村振兴战略指挥部督查考评专责小组工作经费10万元、巩固脱贫专责小组工作经费5万元,上年结转培训费5.6万元、首批搬迁市直单位住房补贴1.08万元、首批搬迁市直单位办公桌椅采购款0.05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五类,其中:
(1)教育支出类科目支出预算5.0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0.67%,同比减少0.49万元,减少8.91%(预算一体化系统未将行政事业人员经费按支出功能分类核算,2023年度事业人员的培训经费也纳入预算,但财政已按要求收回指标的50%)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82.2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0.99 %,同比增加21.39万元,增加35.12%,增加原因为职业年金单位缴费部分纳入部门预算。
(3)医疗卫生类科目支出预算38.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5.2%,同比减少3.6万元,减少8.47%,减少原因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工资减少增加,医疗保险缴费相应减少。
(4)行政运行类科目支出预算583.3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77.79%,同比增加1.14万元,增长0.2%,增长原因为上年结转项目经费抵扣工资福利减少的增长数。
(5)住房保障支出类科目支出预算40.1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35%,同比减少3.87万元,降低8.8%。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562.9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5.19%,同比减少8.15万元,降低1.43%。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502.28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9.23%,同比减少4.69万元,降低0.93%。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56.17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9.98%,同比增加5.51万元,增长10.88%。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4.48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0.79%,同比减少8.97万元,降低66.69%。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185.7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4.81%,同比增加21.73万元,增长13.25%,增加的项目分别是市乡村振兴战略指挥部督查考评专责小组工作经费10万元、巩固脱贫专责小组工作经费5万元,上年结转培训费5.6万元、首批搬迁市直单位住房补贴1.08万元、首批搬迁市直单位办公桌椅采购款0.05万元。
二、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748.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62.93万元,项目支出185.73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行政运583.35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局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2023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2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0.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0万元。
(二)2023年公共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3年公共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2万元,比2022年初预算0.2万元持平。
四、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3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85.73万元(含上年结转6.73万元),比2022年增加21.73万元,增长13.25%,增加的项目分别是市乡村振兴战略指挥部督查考评专责小组工作经费10万元、巩固脱贫专责小组工作经费5万元,上年结转培训费5.6万元、首批搬迁市直单位住房补贴1.08万元、首批搬迁市直单位办公桌椅采购款0.05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说明。
2023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
(三)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安排说明。
2023年本部门无国有经营支出预算安排。
(四)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2023年本部门无政府采购安排预算。
(五)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3年本部门的项目均为一般项目,无重点项目预算,因此也没有重点项目的绩效目标申报。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河池市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河池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河池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1.2023年预算报表
11-1.年度项目支出(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表填报审核分析表-部门预算(二上实时)
11-2.年度项目支出(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表填报审核分析表-部门预算(二上审核)
11-3.年度项目支出(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表填报审核分析表-部门预算(一上实时)
11-4.年度项目支出(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表填报审核分析表-部门预算(一上审核)
11-5.年度项目支出(补助市县)绩效目标表填报审核分析表-补助市县(申报)
11-6.年度项目支出(补助市县)绩效目标表填报审核分析表-补助市县(审核)
11-7.年中追加项目支出(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表填报审核分析表
11-8.全口径(包含预算、转移支付、年中追加)项目支出(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表填报审核分析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