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广播电视台
2023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编制说明
第一部分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依据和原则
1、指导思想
2、主要依据
3、基本原则
第二部分 部门概况
1、部门机构设置、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目标
2、人员构成情况
3、车辆构成情况
4、工资及社会保障缴费情况
第三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一、2023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1.收入预算说明
2.支出预算说明
二、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收入征收计划说明
四、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4.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六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
河池市广播电视台预算已于2023年2月10日经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议批准,并由河池市财政局(河财预﹝2023﹞5号)批复下达,按照《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池市本级推进预决算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河政办发﹝2017﹞79号)要求,现将河池市广播电视台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第一部分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依据和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围绕中央、自治区和市委、市人民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把握财政经济发展新常态。
二、主要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广西壮族自治区预算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落实预算法和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要求,严肃财经纪律,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坚持过紧日子,从严从紧编制预算;优化支出结构,优先保障重点支出;推进中期规划管理,强化支出规划约束;强化政府采购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编制,加强预算评审,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大预算公开力度,构建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管理制度,进一步强化支出标准的应用,不断提高预算的准确性、科学性。
三、基本原则
(一)依法依规,全面完整。坚持依法理财,严格落实预算管理、政府采购、人大审查、厉行节约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坚持应编尽编,政府的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
(二)统一标准,科学合理。健全预算体系,完善预算供给政策体系,健全支出标准体系,推进政府购买服务、资产购置、债务等预算管理制度建设。
(三)注重统筹,绩效导向。推动预算编制与盘活存量相结合,加大项目、科目、部门、存量等资金统筹使用。统筹推进绩效目标编制、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将绩效管理贯穿于预算编制全过程。
(四)公开透明,促进规范。推进部门及“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扩大预算公开评审范围,优化预算公开评审流程,以公开透明预算规范管理。
第二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目标情况
河池市广播电视台包括两个播出机构:河池电视台和河池人民广播电台,属于差额拨款事业性单位。
基本职能:河池市广播电视台属地级市广播电视宣传播出机构,具体负责广播电视节目的采编,制作,审核,播出工作,运用广播电视媒体为市委市政府工作大局和中心工作服务。
主要工作目标: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为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提供有力的舆论支持;做好本台广播电视设施的技术维护和技术管理,确保广播电视节目正常安全播出。
(二)人员构成情况
编制局核编125人,单位现实有编制85人,差额拨款85人,另外,聘用20人,实有人数共计105人,退休15人。本台人手少任务重,下设办公室、党群人事部、时政新闻部、全媒体中心、新媒体、社教部、社会扫描、广播中心、技术播控中心、总编室、资产运营中心共11个部室。
(三)车辆构成情况
本单位共有编制车辆4台,实有车辆7台,分别有电视直录播转播车1台、轿车2台、小型普通客车2台、中型普通客车1台、三菱越野客车1台,用于办公、采访、直录播等。
(四)工资及社会保障缴费情况
差额在职85人,聘用20人,财政补助工资共计231.03万元,非税收入支出工资共计502.58万元。财政补助社会保障支出共计127.55万元,非税收入缴纳社会保障支出共计420万元。人社局核定由财政补助的绩效工资111.32万元,非税收入支出的绩效工资总量为687.96万元。
第三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一、2023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1、收入预算说明。
收入预算总规模、各项收入预算及增减变化情况:
2023年收入总预算2855.63万元,同比增加516.02万元,同比增加22.06%。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855.63万元,同比增加516.02万元,增加22.06%。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0万元,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0万元。
2、支出预算说明。
支出预算总规模、各类支出预算规模及各类支出增减变化情况:2023年支出总预算2855.63万元,基本支出预算805.4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8.2%,同比增长372.38万元,增长85.9%;项目支出预算2050.1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1.79%,同比增加143.64万元,增加7.5%。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4类,其中: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科目272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5.46%,同比增加508.6万元,增加22.94%。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科目2.7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09%,同比增加0.15万元,增加5.8%。
卫生健康支出类科目61.6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16%,同比增加3.66万元,增加6.32%。
住房保障支出类科目65.2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29%,同比增加3.61万元,增加5.9%。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⑴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487.4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7.07%,同比增加54.38万元,增加12.56%。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469.9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96.39%,同比增加52.77万元,增加12.65%。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0.87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2.23%,同比增加0.6万元,增加5.84%。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6.72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22%,同比增长1.01万元,增长1.38%。
⑵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预算2368.1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4.11%,同比增加461.64万元,增加24.2%。
二、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805.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87.49万元,项目支出318万元。具体支出功能分类科目项级预算如下:
1、广播电视事务支出预算675.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7.92万元,项目支出318万元)。我台属于差额拨款单位,财政只承担在编人员工资基数的50%,所以基本支出构成主要是基本工资188.12万元、津贴补贴11.55万元、绩效111.32万元和奖金31.35万元。项目支出318万元,其中300万元是2022年市政府同意每年拨款补充我台定补人员工资资金不足,18万元是《寻游河池》旅游栏目资金。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预算37.85万元,由财政按比例拨付基本医疗费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类)事业单位医疗补助(款)支出预算23.76万元,由财政按比例拨付公务员医疗费补助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支出预算65.24万元,由财政按比例拨付住房公积金支出。
三、2023年收入征收计划说明。
2023年收入征收计划2050.14万元,同比增加144.54万元,同比增加7.59%。
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征收计划2050.14万元,同比增加144.54万元,同比增加7.59%。
四、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1.我台2023年“三公”经费非税收入安排预算资金为35.07万元,增长变动0%,其中:
⑴、公务接待费2023年预算2.4万元,与上年度一致。
⑵、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⑶、公务用车运行费维护1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
2.培训费13.67万元,与上年度一致。
3.会议费3万元,与上年度一致。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无数据情况说明。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无数据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1. 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我台属于差额拨款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的支出
2.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2023年政府采购非税收入安排预算150万元,同比增加110万元,增加275%;集中采购预算150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100%。本年度增加预算主要是拍摄设备老化,需要新购置部分摄像机、移动硬盘、移动编辑机、高清转换器、无人机等设备。
3.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3年我台共有车辆7辆,其中:副部(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其他用车6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2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4.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23年本部门共申报项目13个,全部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表,项目绩效目标编制率为100%。纳入一般公共预算项目13个,均由非税收入安排资金,共计2368.14万元。2023年本部门对纳入预算安排的项目绩效目标全部实现了随部门预算同步编制。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六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
详见附件:
1.河池市广播电视台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含“三公”两费表)
2.河池市广播电视台2023年绩效目标申报表
河池市广播电视台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含 “三公”两费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