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2023年部门预算
目录
(一)河池市城市管理执法局2023年预算的指导思想、依据和原则
1.指导思想.........................................1
2.主要依据.......................................1-2
3.基本原则.........................................2
(二)单位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2-3
2.人员情况.......................................3-4
3.车辆构成情况.....................................4
4.工资及社会保障缴费情况(市城市管理执法局本级、城市照明处、燃气处).......................................4-5
(三)收入支出预算说明
1.收入预算说明及增减变化情况.....................5-6
2.支出预算说明及增减变化情况.....................6-7
(四)一般公共预算说明
1.收入预算说明及增减变化情况.......................7
2.支出预算说明及增减变化情况.....................7-8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说明
1.收入预算说明(市城市管理执法局本级)..............8
2.支出预算说明(市城市管理执法局本级)............8-9
(六)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9
(七)政府购买服务说明..................................9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说明..............................9
(九)收入征收计划说明..................................9
河池市城市管理执法局(以下简称市执法局)2023年部门预算包含河池市城市管理执法局本级(行政单位含河池市城市规划执法监察支队、河池市国土资源城市执法监察支队、河池市城市管理执法监察支队三个非独立核算参公事业单位)和河池市城市照明处、河池市燃气处(两个非独立核算事业单位)的预算。
单位代码和名称:【404001】河池市城市管理执法局。部门预算报表:河池市城市管理执法局部门预算报表;河池市城市管理执法局本级部门预算报表;河池市城市照明处部门预算报表;河池市燃气处部门预算报表。
(一)预算单位编制2023年预算的指导思想、依据和原则
1.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六中全会以来的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中央、自治区和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基调,把握财政经济发展新常态,落实预算法和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要求,严肃财经纪律,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坚持过紧日子,从严从紧编制预算;优化支出结构,优先保障重点支出;推进规划管理,强化支出规划约束;强化政府采购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编制,加强预算评审,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大预算公开力度,构建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管理制度。
2.主要依据
(1)依《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行政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编制预算。
(2)以预算主管部门的具体要求和单位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目标任务为编制依据。
3.基本原则
(1)单位预算编制应遵循“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积极稳妥、统筹兼顾、保证重点、效益优先”的原则;预算编制按照“收支两条线”的原则进行统筹规划,全面反映单位年度财务收支总貌;
(2)收入预算的编制要坚持积极稳妥的原则,逐项核实各项收入,尽可能排除收入中的不确定因素;
(3)支出预算的编制要坚持统筹兼顾、保证重点的原则。首先保证经常性支出,然后根据单位财力安排建设性支出。在经常性支出中,必须先保证基本的人员经费开支和单位日常运转经费,确保投入的日常经费满足事业发展的需要;
(4)日常预算支出以各职能部门为预算单位,专项经费预算支出以项目为预算单位。
(二)单位基本情况
1.预算单位河池市城市管理执法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2019年2月组建成立,为主管行政机关。部门内设8个科室:办公室、计划财务科、人事宣教科、政策法规科、市容管理科、公用事业科、智慧城市科、执法监督科。所属9个二层事业单位:河池市城市规划执法监察支队、河池市国土资源城市执法监察支队、河池市城市管理执法监察支队、河池市园林处、河池市环境卫生管理处、河池市市政设施处、河池市城市照明处、河池市燃气处、河池市德胜生活垃圾处理场;指导联系2个企业单位:河池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河池市污水处理厂。主要职责是:综合管理市城区已移交的市政基础设施并进行维护、管理、更新和改造;负责市城区园林绿化、市容环境卫生、供水与排水、城市亮化管理工作;负责全市燃气行业管理,负责本行业科技发展和对外经济技术合作管理,组织行业对外交流活动;负责行业统计、本单位财务等管理工作;负责城市管理执法的行政处罚权范围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确定,包括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以及有关的行政强制措施权;负责行使市规划区内未取得采矿许可证开采矿产资源、越界开采、买卖、出租或者以其他任何形式转让矿产资源、不按照开采设计方案开采矿产资源、开采矿产资源造成环境污染,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违法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非法占用土地,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有权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的行政处罚权,以及有关的行政强制措施权;负责指导、协调、监督、考核各县(区)城市管理和执法工作。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以及另有规定的其他职责。
2. 人员构成情况:市城市管理执法局机关有行政编制19个,实有在职在编19人;河池市城市规划执法监察支队核定参公编制40个,实有在职在编人员33人,其中参公人员28人、工勤人员5人;河池市国土资源城市执法监察支队核定参公编制20个,实有在职在编人员18人;河池市城市管理执法监察支队核定参公编制46个,实有在职在编人员34人,其中参公人员29人,机关工勤人员5人;河池市园林处核定参公编制51个,实有在职在编人员38人,其中参公人员28人,机关工勤人员13人;河池市环境卫生管理处核定事业编制68个,实有在职在编人员60人;河池市市政设施处核定事业编制14个,实有在职在编人员12人;河池市城市照明处核定事业编制7个,实有在职在编人员5人;河池市燃气处核定事业编制4个,实有在职在编人员3人;河池市德胜生活垃圾处理场核定事业编制5个,实有在职在编人员5人。
3. 资产情况、车辆构成情况
(1)市城市管理执法局本级2022年底车辆构成情况(含二层事业单位资产),经市政府批准,从市公务用车平台调2部小车作为我局执法用车,另外有燃油敞篷车15部,电瓶车8部。
(2)河池市城市照明处车辆构成情况
车辆构成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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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表单位:河池市城市照明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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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表时间:2022年11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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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车牌号 |
车辆类型 |
车辆编制 |
车辆用途 |
备注 |
1 |
桂MB3712 |
高空作业车 |
编制内 |
路灯日常维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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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桂MB6797 |
高空作业车 |
编制内 |
路灯日常维护 |
|
3 |
桂MB6800 |
高空作业车 |
编制内 |
路灯日常维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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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桂MHH035 |
皮卡车 |
编制内 |
路灯日常维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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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桂MG3732 |
小型高空作业车 |
编制内 |
路灯日常维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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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市燃气处车辆构成情况
河池市燃气处无车辆。
4.工资及社会保障缴费情况
(1)河池市城市管理执法局本级为行政单位(含河池市城市规划执法监察支队、河池市国土资源城市执法监察支队、河池市城市管理执法监察支队三个非独立核算参公事业单位), 按行政单位口径编制预算;本单位在职在编行政参公人员104人,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144人,工资和社会保障缴费资金、绩效工资资金为财政全额拨款。
(2)河池市城市照明处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按事业单位口径编制预算;绩效工资总量按人员结构对应基准线水平发放,其中:副科1人,中级2人、助理级3人,工资和社会保障缴费资金、绩效工资资金为财政全额拨款。
其他人员有: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8人,劳务协议聘用4人,公益性岗位人员3人,月工资标准及月社会保障缴费按相关文件规定标准执行。
(3)河池市燃气处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按事业单位口径编制预算;绩效工资总量按人员结构对应基准线水平发放,其中:助理级1人、科员2人,工资和社会保障缴费资金、绩效工资资金为财政全额拨款。
(三)收入支出预算说明
1.收入预算说明
河池市城市管理执法局2023年收入总预算7446.40万元。本年收入预算5749.29万元,同比2022年增加245.47万元,增长4.46%,增长原因:工资正常调资。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299.2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245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1697.11万元。
本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299.29万元,同比2022年增加245.47万元,增长8.04%,其中:经费拨款2839.29万元;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的非税收入安排的资金460万元。
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2450万元,同比2022年持平。
2.支出预算说明
2023年市城市管理执法局支出总预算7446.40万元,同比2022年增加1942.58万元,增长35.30%,增长原因:工资正常调资,社保缴费增加。基本支出预算2839.2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8.13%。
项目支出预算4607.1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1.87%。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5类,其中:
教育支出类科目18.5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25%;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科目298.3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01%;
卫生健康支出类科目135.7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82%;
城乡社区支出类科目6831.4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1.74%;
住房保障类科目148.3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99%;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4.0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19%。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①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2839.2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8.13%。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2538.01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9.39%。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296.39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0.44%。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4.88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0.17%。
②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预算4607.1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1.87%。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1269.85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27.56%;政府性基金项目支出预算3337.26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72.44%。
(四)一般公共预算说明
1.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说明
市城市管理执法局2023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299.29万元。其中:经费拨款2839.29万元,同比增加122.47万元,增长4.51%;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的非税收入安排的资金460万元,同比增加123万元,增长36.5%,增长原因:主要是增加宜州区违法建筑及违法用地罚没收入。
2.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说明
市城市管理执法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3299.29万元,同比增加245.47万元,增长8.04%,增长原因:工资正常调资,社保缴费增加及增加宜州区执法管理支出。其中:经费拨款2839.29万元;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的非税收入安排的资金460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5类,其中:
教育支出类科目18.5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56%。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科目298.3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04%。
卫生健康支出类科目135.7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11%。
城乡社区支出类科目2684.3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1.36%。
住房保障类科目148.3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50%。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4.04万元,占支出预算0.43%。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①基本支出预算2839.29万元,占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预算86.10%。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2538.01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9.09%。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296.39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0.37%。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4.88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0.54%。
②项目支出预算460万元,占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13.90%。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说明
市城市管理执法局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说明。
1.2023年政府性基金收入总预算3337.26万元;本年政府性基金收入拨款2450万元,同比2022年无增减。
(1)按收入科目划分,共分为3项,其中:
城市公共设施51.5万元;
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3185.76万元;
代征手续费项目100万元。
(2)按收入结构划分,分为本年政府性基金收入和上年结余收入,其中:
本年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245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总收入100%。
上年结余收入预算887.26万元。
2.支出预算说明
2023年支出预算3337.26万元,为对企业补助预算3185.76万元,占政府性基金总支出预算100%。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3款,其中:
【2121301】城市公共设施科目51.5万元,占政府性基金总支出预算1.54%;
【2121401】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科目3185.76万元,占政府性基金总支出预算95.46%;
【2121402】代征手续费科目10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总支出预算3.00%。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其中:
基本支出预算0。
项目支出预算3337.26万元,占政府性基金总支出预算100%。
(六)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市城市管理执法局本级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58万元,其中:集中采购预算58万元,分散采购预算0万元。
(七)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说明
市城市管理执法局本级2023年政府购买服务预算0万元。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说明
市城市管理执法局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说明。
1.收入预算说明。
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0万元。
2.支出预算说明。
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0万元。
(九)收入征收计划说明
市城市管理执法局本级收入征收计划说明。
2023年收入征收计划3210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收入征收计划2450万元,非税收入征收计划760万元。
附件:1.河池市城市管理执法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本级)0859041596.xls
2.河池市城市管理执法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汇总)0859487386.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