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预算基本情况
2022年初预算安排993.44万元,其中项目安排276.5万元,全年预算执行数为2818.4万元(含上年结转指标及追加上级转移支付资金);2022年预算支出1825.7万元,执行率64.78%,其中项目支出执行数为1191.32万元,执行率55.94%(含年初预算安排项目资金支出176.55万元,执行率63.85%;年中追加项目资金支出105.56万元,执行率28.41%)。收支执行率未达到预期100%,主要原因是因财政国库资金紧张,未按项目进度审批我中心用款计划,造成部分维修费、办公费、设备购置费、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及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市本级财政补助资金等费用不能按年初绩效目标设定的期限完成支付。
- 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为了切实做好2022年度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提高财政预算资金使用效益,保障财政预算资金安全,我中心根据《河池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预算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 (河财绩效【2023】1号)文件要求,开展项目绩效自评工作。
(一)内部成立自评工作小组
工作小组由7人组成,其中,组长由中心主管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分管财务领导担任,小组成员由中心相关科室负责人担任。
(二)工作职责
工作小组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1.组长:审批绩效自评方案,监督、检查、核实绩效自评结果。
2.副组长:审核修改相关科室拟定的绩效自评方案,并提交自评工作小组会议讨论通过;监督、确认绩效自评过程及反馈意见的处理。
3.小组成员:拟定和修改绩效考评方案,提交自评工作小组会议讨论通过,执行绩效自评方案;根据文件要求及时组织并实施年度绩效自评,听从组长、副组长指示,对项目绩效考评结果进行复核,并完成其他自评工作。
(三)自评内容及方法
1.自评内容: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预算项目14个,其中2022年初项目11个,年中追加项目3个,覆盖率100%。
2.自评方法:根据年度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各项绩效指标完成情况结合预算执行率进行自评。
3.自评总分:自评采取打分评价的形式,满分100分。
三、自评结果及分析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2022年投入项目资金共计382.06万元(年初276.5万元,年中追加项目资金105.56万元,实际批复项目资金206.55万元)。聘用人员工资社保支出、开展各项保障性安居工程督查所需工作经费、公租房维护费、物业费、机房系统设备维修保护和业务设备运维支出、白蚁预治专项支出、办公费、水电费等费用支出206.55万元,确保各项工作顺利进行。2022年我中心项目绩效考评以绩效目标实现为向导,进一步完善项目考评制度建设,提升自评质量,预算绩效管理取得新成效。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自评得分为88.06分,评价等级为二等,较好的完成预期绩效目标。智慧物业试点项目因项目资金安排来源于公共租赁住房租金等非税收入,受疫情影响,公共租赁住房承租户失业人数增多,欠缴房租情况严重,加上2022年政府出台减免三个月门面租金的政策,当年非税收入执收任务未能完成,导致该项目无启动资金,预算执行率为0,无法按计划进行建设。
(二)2022年项目支出绩效自评一等10个,二等3个,四等1个,项目预算资金使用206.55万元。具体如下:
1.公共租赁住房维护和管理支出项目(非税收入)。
项目基本情况:立项依据(1)(河编【2013】46号)我中心职责之一,负责制定廉租住房、公共租赁房、限价商品房管理制度,信息采集、汇总、上报工作;承担市辖区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和管理工作;参与拟定保障性住房租标准;住房租赁补贴审核发放工作;保障性住房供应对象的资格审批、配租和动态管理工作;依据(2)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的通知》建保【2013】178号)第五条:各地要进一步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完善住房保障机构,充实人员,落实经费,理顺体制机制,扎实有序推进并轨运行工作。
预算执行情况:项目资金由市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的资金)拨款,2022年1月17日下达预算指标,金额99万,受财政财力影响,公租房维修费、公租房管理外聘人员12月份工资、11至12月医疗保险付款未能获得国库科审批,本年度只完成资金支付69.38万元,预算执行率70.08,结余29.62万元。本项目自评分为97.01分,评价等级为一等,达到预期绩效目标。
产出:一是完成中山苑、颐园路、白马街、云霄花园、园丁、碧水龙湾6个小区维护及管理工作,对6个小区保障对象进行分配入住、年审、退出管理等,及时对破损房屋主体及小区公共部位进行维修维护。二是2022年底,市本级公租房实际入住2254户,入住率达98.56%。三是完成办公费、设备购置费、差旅费、维修费、聘用人员工资社保等支付69.38万元。四是已清理6个小区的化粪池11座、修补27套屋面漏水住房、维修电梯4台、更换灭火器108具、消防栓10个以及完成小区公共部位的维护。
成效:一是社会效益。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补全房地产市场长久以来未补全的机制,能够有效缓解住房供需矛盾,缓解中低收入人群的焦虑,稳定市场,构建和谐社会都具有积极的意义。二是经济效益。中低收入家庭租房成本减少,可支配收入增加,增加承租户幸福感,提升满意度。
2.白蚁预防治理专项费用项目
项目基本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30号建设部关于修改《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管理规定》的决定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标准《新建房屋白蚁预防技术规程》(DB45/T1368--2016)、《房屋白蚁预防工程土壤化学屏障药物检测技术规程》(DB45/T1369--2016)要求,狠抓落实,扎实开展市本级白蚁防治工作。为确保防治工作顺利开展,我中心设立白蚁预防治理专项费用项目。
预算执行情:2022年1月17日下达预算指标,金额73万元,其中由市财政预算经费安排48万元,非税收入安排25万元。2022年白蚁预防治理费用总支出71.785万元,预算执行率98.34%,结余1.215万元。市白蚁防治所已按期超额完成2022年度房屋白蚁预防治理任务,本项目自评分为99.83分,评价等级为一等,达到预期绩效目标。
产出:1.产出数量。完成市本级(金城江区)新建、扩建、改建的房屋基础进行白蚁预防毒土处理36.17万平方米;完成对进行毒土处理15年合同期内的房屋进行回访复查和免费灭治222.69万平方米。全部完成,完成率100%。2.产出质量。绩效目标质量要求是毒土处理完成率和回访复查完成率95%以上,2022年度白蚁防治所按计划完成全部工作,完成率达100%。3.产出时效。绩效目标要求在2022年度完成。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完成2022年度计划开展的所有工作。4.产出成本。绩效目标要求购买白蚁防治药品、人工费用、办公费,实际支出71.785万元,成本控制在预算内。
成效:一是社会效益。绩效目标通过白蚁预防施工和回访复查等措施,有效控制白蚁房屋的危害,确保房屋的住用安全,白蚁危害得到有效控制。二是可持续发展和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绩效目标为:对房屋基础进行毒土处理可持续影响有效控制达15年,服务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3、2021的年度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市本级财政补助资金项目
项目基本情况:为贯彻落实城市更新行动,充分发挥市本级财政补助资金的使用效用和引领作用,建设一批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项目,2023年度市本级计划开工建设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项目数量43台,市本级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财政补助资金21.5万元。根据河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财政局关于印发《河池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市本级财政补助资金拨付管理办法的通知》(河住建〔2020〕67号)文件精神,市财政通过以奖代补的方式,对河池市金城江区内已完成的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项目给予资金补助,补助标准为0.5万元/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制定加装电梯申请市级财政补助资金年度计划,并按照市级部门预算编制时间要求,编制年度预算。
预算执行情:2022年1月17日下达预算指标,金额21.5万元。2022年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市本级财政补助资金总支出6万元,预算执行率28%,结余15.5万元。预算执行率低下的原因一是受市财政财力影响,本项目在途计划金额4.96万元未获得审批。二是本项目资金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自治区本级财政补助资金的配套资金,当年申请加装电梯的单位数量较多已超出计划数,导致年中追加的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不足,部分配套资金也无法支付。本项目除预算执行率低外,年初设定的各项绩效指标均超额完成,项目自评分为92.79分,评价等级为一等,达到预期绩效目标。
产出:2022年计划完成建设市本级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数量43部,实际开工建设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程84部,截至2022年底,已建成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程70部。
成效:一是经济效益。市本级对已加装完成的既有住宅电梯项目给予资金补助,补助标准为0.5万元/台,截至2022年底,已建成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程70部,减轻老旧小区住宅业主加装电梯经济负担35万元,进一步提升群众的获得感。二是社会效益。通过实施老旧住宅家装电梯,可切实改善老旧小区居民的居住环境,为居民生活提供方便,使居民上下楼出行更加便利,完善老旧住宅楼的使用功能,切实增强了群众生活的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得到了受益群众的一致好评。
4.2022年度机房系统设备和业务设备的维修保护、更新服务项目
项目基本情况: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数字广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推进广西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数广办发〔2020〕10号)文件和河池市数字河池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度政务数据“聚通用”工作的通知》要求,我中心于2020年9月13日已将所有非涉密信息业务系统全部迁移上河池政务云,系统迁移上云后,需要对原机房的办公网络和资金监管网络进行运维服务,对业务信息系统进行软件升级和运维,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预算执行情况:2022年度机房系统设备和业务设备的维修保护、更新服务项目资金由市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的资金)拨款,预算安排资金3.0万元,实际到位资金3.0万元,资金到位率100%。受财政财力影响,2022年度本项目用款计划未获得国库科审批,无法履行合同支付义务,当年预算执行率为0。本项目已完成机房系统设备和业务设备的全部维修保护、更新服务工作,项目自评分为89.67分,自评等级二等,达到预期绩效目标。
产出:(1)完成1年运维服务期内的信息系统网络设备、机房基础设施、专网线路的运行维护;(2)完成房屋产权交易与管理信息系统的升级和数据的维护;(3)完成河池市县(区)房屋网签一体化平台的日常升级和维护;(4)完成预售资金、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监管系统的日常升级及维护;(5)完成其他与业务数据、信息系统相关的软件升级和维护;(6)实现市白蚁防治所业务登录市住房中心房屋产权产籍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开展业务。
成效:(1)我单位机房办公网络和资金监管网络、业务信息系统的硬件巡检保障、软件维护升级服务,全年已全部完成,完成率为100%。(2)已对所有设备进行故障检测与排除,保障了设备正常运转,实际完成质量达到100%。(3)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为100%。
5、聘用人员工资保险项目
项目基本情况:根据河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河池市物价局河池市财政局《关于要求审定河池市城区廉租住房租金价格的请示》(河住建报〔2010〕33号)、河池市财政局《关于批复市本级2022年部门预算及2022—2024年部门中期财政规划的通知》(河财预〔2022〕5号)、《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河池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市直单位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工资待遇的通知》,要求把我中心聘用人员4人工资的发放及社保的缴纳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通过绩效考核结果作为聘用人员工资发放的重要依据,我中心申请聘用人员工资及社保经费19万元。
预算执行情况:本项目资金来源于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2022年1月17日下达预算指标19万元,实际到位资金19万元,资金到位率100%。本项目全年总支出19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00%,无余额。当年完成所有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分为100分,自评等级一等,达到预期绩效目标。
产出:在2022年对聘用人员工资保险项目实施过程中,河池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中心领导、相关科室都对加强项目的实施进行监督,聘用人员工资保险项目按照项目预期正常有序开展,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1.产出数量:绩效目标数量是4人,实际完成数量是4人,完成率为100%,全部完成。
2.产出质量:绩效目标质量是聘用人员工资保险的发放及缴费合规率100%,通过验收。
3.产出时效:该绩效目标完成时间为2022年度,已在规定时间完成。
4.产出成本:项目预算支出是19万元,实际支出数额是19万元,成本控制在预算内。
成效:一是通过聘用外聘人员,整合利用社会资源,扩大社会参与度,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低收入家庭日益增长的公租房需求与我中心人力不足的矛盾,有利于提高公共服务的水平和效率。二是完善我中心用人管理机制,按标准发放工资、足额缴纳社保保障了外聘人员享受应有的待遇。
6.河池市智慧住房保障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建设项目
项目基本情况:本项目提出的背景是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开展不动产登记和房地产市场房屋网签备案市县一体化登记成熟稳定后、并且在自治区提出“互联网+”及物业服务行业相关标准和办法实施之后,根据河池市本地房地产市场发展和物业服务行业的发展需要提出进行建设的。主要依据包括《住建部关于印发房屋交易合同网签备案业务规范(试行)的通知》、《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房屋网签备案工作的指导意见 建房〔2018〕128号》、《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全面推行房屋网签备案制度桂建房〔2019〕4号》、《关于组织召开广西房地产业信息系统建设调研视频会议的通知》、《广西物业服务行业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基础信息采集标准》、《广西物业服务行业信用管理系统业务流程》、《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物业承接查验办法》、《关于推动物业服务企业加快发展线上线下生活服务的意见》、《关于加强和改进住宅物业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强和改进住宅物业管理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广西壮族自治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广西壮族自治区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工作指导意见、《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业服务行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试行)》、《广西普通住宅小区前期物业服务等级指导标准(试行)》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
预算执行情况:河池市智慧住房保障综合服务管理平台项目为年中追加项目,预算安排项目资金90万元,资金来源为收回财政存量资金(市住房中心2021年度上缴国库的财政存量资金),预算指标下达时间为2022年10月13日,项目资金到位率100%。
项目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包括项目主要内容和涉及范围:根据河池市智慧住房保障综合服务管理平台与第三方软件开发公司签订的委托合同,合同金额89.56万元,用于河池市智慧住房保障综合服务管理平台的设计、开发以及平台的实施、培训费用支出。2022年12月本项目已全部完工,验收合格,因受财政财力不足影响,用款计划未能通过财政国库科审批,本项目只完成合同约定的预付款支付,已支付金额为26.868万元,预算执行率为30%,结余62.692万元。
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包括管理制度、办法的制订及执行情况) :河池市智慧住房保障综合服务管理平台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信息化建设项目预算支出标准(试行)的通知》要求,在项目立项阶段充分调研、收集相关业务科室实际需求及意见,挖掘各业务科室业务应用场景,编制项目建议书,确定项目建设内容,并按照规范流程、合法途径通过政府招投标的方式选择中标供应商。供应商在项目设计、开发、建设过程中创建项目管理规范和项目建设开发实施进度计划表,严格安装项目建设进度完成平台开发建设。供应商通过多轮、多科室调研并优化平台功能模块最终开发建设完成项目,项目符合本单位的职能要求;单位在项目资金拨付过程中,严格按照项目预算执行,严格执行项目财务管理相关制度,专款专用,规范使用项目资金。保障项目资金用实、用好、发挥效能。对项目实施过程进行认真控制和监督,充分发挥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
项目资金支出及拨付合规性情况:河池市智慧住房保障综合服务管理平台项目资金支出符合相关管理规定,审批程序完善,会计核算结果真实、准确。
项目自评分为93分,评价等级为一等,已达到预期绩效目标。
产出:产出数量为河池市智慧住房保障综合服务管理平台一套;产出质量为实现管理平台功能开发,满足业务应用场景需求,平台安全稳定运行;产出成本为89.56万元,未超出平台定制开发预算控制数。
成效:(1)社会效益,通过建设河池市智慧住房保障综合管理平台,全市居民及物业小区业主更加充分的参与到全市住房保障和物业小区的日常管理工作中,更好的了解政府关于住房保障物业管理的相关政策,及时有效化解了社区矛盾,维护了社会稳定。
- 服务对象满意度,信息系统用户满意度达95%,达到预期绩效目标。
7.老旧小区改造管理工作经费项目
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立项依据。根据《中共河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会议纪要》2020年第一期第三条:会议决定,老旧小区改造和棚户区改造工作职能,转由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中心承担。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面推进广西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20〕86号)文件精神,河池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中心应建立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核验机制,定期查看河池市区、各县改造进展情况,对在核验中发现的改造进度缓慢、工作推进不力、成效不明显、任务未完成的市县进行督促,加快推进项目改造。(2)项目资金用途。该项目经费主要用于检查河池市、各县(区)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情况的差旅费及指导市、县(区)申报改造项目的办公经费。
预算执行情况:2022年老旧小区住房改造管理工作经费,由市本级财政预算安排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2万元;非税收入1万元)。经费下达时间2022年1月17日,金额3万元,资金到位率100%,已完成当年工作计划,年度总支出3万元,预算执行率100%,无余额。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项目预算执行,项目管理制度规范,资金使用过程合理、合法、合规。
项目自评分为100分,评价等级为一等,已达到预期绩效目标。
产出:2022年8-12月住房中心多位同志分别到巴马、天峨、东兰、凤山、南宁实地进行检查、调研、指导工作,9月份有2位同志到南宁参加保障性住房资金支出使用推进会等已报销差旅费、办公费3万元,并完成年初绩效目标:检查、督促、指导全市、各县(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管理工作,加强组织协调,加快项目改造进度。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如下:
(1)数量:绩效目标数量是年度检查、指导次数4次以上,实际完成数量≥4次,完成率100%,已全部完成。
(2)质量:绩效目标质量是对全市、各县(区)老旧小区改造检查、指导情况是否全面,实际完成检查、指导工作全面。
(3)时效:绩效目标是完成时间2022年内,实际完成时间2022年内完成。
(4)成本:检查差旅费支出3万元,实际支出3万元,成本控制在预算内。
成效:(1)社会效益。改善老旧小区的住房条件,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实际通过老旧小区改造,不仅满足了居民安全需要和基本生活需求,还满足了居民生活便利需求,丰富社区服务供给、提升居民生活品质,社会效益显著。(2)受益群众满意度。受益群众满意度≥90%。
8.危旧房改住房改造管理工作经费项目
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立项背景。按市编委的三定方案我中心主要职责:负责对全市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实施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限价商品住房保障的管理。组织编制全市住房保障规划和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监督管理各类保障性住房和政策性住房的建设、租售和退出等工作。为了更好的履行危旧房改住房改造管理职能,提高工作效率,我中心向人民政府申请了危旧房改造住房改造管理工作经费,同时做好危旧房改住房改造管理工作经费项目的立项,并报河池市财政局审定,经过审定此项目已成为我中心经常性项目。2022年初河池市财政局审核通过了该项目的预算编制,并给予此项目经费预算4万元。
(2)资金用途及目的:开展危旧改房改造检查、指导等工作,用于办公费、差旅等4万元(财政经费2万,非税收入2万
预算执行情况:2022年危旧房改住房改造管理工作经费项目资金4万元,由市本级财政拨付(其中: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万元、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2万元),2022年1月17日下达预算指标,项目预算资金到位率100%。2022年总支出4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00%,无结余。
在项目实际执行过程中,严格按照项目预算执行,专款专用,规范使用项目资金。2022年,我中心完成对全市11个县(区)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项目的检查、指导工作,确保本市危旧房改住房改造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项目资金拨付率达100%,充分发挥项目资金使用效益。
项目自评分为100分,评价等级为一等,达到预期绩效目标。
产出:根据我市工作实际,配合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做好住房制度改革工作;到河池市、各县(区)检查年初自治区人民政府下达我市2022年度危旧房改住房建设任务完成情况;指导11个县(区)完成市本级危旧房改住房、房改房上市交易等事项审批工作。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如下:(1)数量:检查、指导次数≥2。实际完成检查、指导次数超2次,完成率100%,全年检查、指导任务完成。(2)质量:全市危旧房改住房改造工作完成率100%。(3)时效:2022年年内完成,实际完成时间2022年度内。(4)成本:检查差旅费4万元,实际支出或执行数额4万元,成本控制在预算内。
成效:(1)社会效益:改善危旧房住户的住房条件,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实际满足居民住房安全的需求,社会效益显著。
(2)受益群众满意度:满意度达90%,实际满意度≥90%。
9.专项会议费项目
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立项背景。为了深入贯彻落实河池市人民政府的决策部署,大力推进全市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工作,根据《全面推进广西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方案》(桂政办发〔2020〕86号)文件要求,结合本市实际,我中心决定召开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暨棚户区改造工作会议,布置年度全市新增廉租住房、公租房、经济适用房、城市棚户区改造、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等建设工作。我中心为此向人民政府申请专项会议经费,同时做好专项会议费项目的立项,并报河池市财政局审定。经过审定,河池市财政同意了该项目立项,给予项目经费预算安排,专项会议费已成为我中心经常性项目。
- 资金用途及目的。布置2022年度全市新增廉租住房、公租房、经济适用房、城市棚户区改造、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等建设任务所产生的会议资料费、会场设备租赁费、参会人员伙食费。
预算执行情况:2022年专项资金会议费1万元,由市本级财政预算安排 。2022年1月17日下达预算指标,金额1万元,资金到位率100%,年度总支出0.3891万元,预算执行率38.91%,结余0.6109万元。预算执行率低原因一是受疫情况影响2022年度专项会议我中心多采用电话视频方式召开,减少经费支出;二是受财政财力不足影响,用款计划未获得审批,部分会议费用当年未能完成支付。项目资金实际使用过程中完全符合规范,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项目自评分为87.79分,评价等级为二等。
产出:2022年度已召开全市房地产市场监管和物业管理工作调研座谈会 、慰问暨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座谈会、全市保障性住房政策宣介工作部署会议、召开全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视频培训会超两次。实际支出0.3891万元,成本控制在预算内。
成效:已按年初计划召开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暨棚户区改造工作会议,布置年度全市新增廉租住房、公租房、经济适用房、城市棚户区改造、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等建设工作,更好的深入贯彻落实河池市人民政府的决策部署,大力推进全市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工作。
10.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管理工作经费
项目基本情况:保障性租赁住房已列入党中央、国务院推动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改革的重要决策部署,国务院办公厅于2021年6月24日印发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国办发〔2021〕22号)。按市编委的三定方案我中心主要职责:负责对全市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实施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限价商品住房保障的管理。组织编制全市住房保障规划和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监督管理各类保障性住房和政策性住房的建设、租售和退出等工作。负责市本级各类保障性住房和政策性住房的建设、租售和退出等工作;负责市本级房源储备工作;参与拟定保障性住房和政策性住房的销售价格和租金标准。负责全市住房制度改革工作,负责房改房的监督管理工作。我中心为此向市财政申请该项目立项,给予项目经费预算安排,经过审定,市财政同意安排该项目工作经费3万元。
预算执行情况:2022年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管理工作经费项目资金3万元,由市本级财政拨付(其中: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万元、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1万元),2022年1月17日下达预算指标,项目预算资金到位率100%。2022年总支出3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00%,无结余。
在项目实际执行过程中,严格按照项目预算执行,专款专用,规范使用项目资金。2022年,我中心完成对全市11个县(区)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项目的检查、指导工作,确保本市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项目资金拨付率达100%,充分发挥项目资金使用效益。
项目自评分为100分,评价等级为一等,达到预期绩效目标。
产出:根据我市工作实际,配合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做好住房制度改革工作;到河池市、各县(区)检查年初自治区人民政府下达我市2022年度棚户区改造任务完成情况;指导11个县(区)完成市本级2022年度棚户区改造任务。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如下:
(1)数量:检查、指导次数≥2。实际完成检查、指导次数3次已超年初设定指标2次,完成率100%,全年检查、指导任务完成。
(2)质量:指导及督查结果反馈率85%,达到年初预定目标。(3)时效:2022年年内完成,实际完成时间2022年度内。(4)成本:2022年检查、指导差旅费3万元,成本控制在预算内。
成效:(1)推动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改革的重要决策部署,有效推动全市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2)受益群众满意度:满意度达90%,实际满意度≥90%
11.公租房云监管平台系统建设、物联网智能门锁等终端设备安装和上线应用工作(碧水龙湾一、二期)
项目基本情况: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厅《关于加快推进公租房云监管平台接入和终端部署工作的函》及厅领导的要求,2022年底前,完成市本级公租房碧水龙湾小区二批公租房云监管平台建设、物联网智能门锁1288套等终端设备安装和上线应有工作,为自治区公租房智慧云监管平台建设推进会在河池的召开做好准备。市本级公租房碧水龙湾小区一期住房736套,二期住房552套,将于2022年3月前完成采购公租房云监管平台终端设备安装和上线应用,预计总投资102.4488万元。其中:1、智能门锁NB基础版1288套,每套778元,共100.2064万元;2、3年门锁300M流量卡/张(含卡费)1288张,每张15元,共1.9320万元;3、指纹采集器2套,每套518元,共0.1036万元;4、身份识别服务1套0.2068万元。经与自治区住建厅领导汇报,自治区住建厅拟同意给予市本级公租房碧水龙湾小区一期、二期公租房云监管平台终端设备安装和上线应用项目补助资金58万元,因此,市本级需安排资金30万元。我中心为此向市人民政府申请本项目经费,同时做好本项目的立项,经过市人民政府批准,河池市财政同意了该项目立项,给予项目经费预算安排30万元。
预算执行情:2022年1月17日下达预算指标30万元,项目资金来源于纳入市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的非税收入,项目资金到位率100%。2022年9月公租房云监管平台系统建设、物联网智能门锁等终端设备安装和上线应用工作(碧水龙湾一、二期)项目建设全部完工并验收合格,已按采购合同规定办理支付手续,因河池市财政财力不足,我中心提交的用款计划未获得审批,无法完成支付任务,导致项目资金2022年预算总支出为0,预算执行率为0,结余30万元。公租房云监管平台系统建设、物联网智能门锁等终端设备安装和上线应用工作(碧水龙湾一、二期)项目建设工作已按期完成,本项目自评分为89.67分,评价等级为二等,达到预期绩效目标。
产出:(1)数量:实际完成采购、安装数量为434套,达到年初预定目标。(2)质量:智能门锁安装工程合格率100%,达到年初预定目标。(3)时效:2022年9月前完成采购、安装任务,达到年初预定目标。(4)成本:本项目采购及安装实际成本为31.0008万元,超出预算3.34%,未达到年初预定目标。
成效:(1)社会效益:规范公租房管理,减少保障对象违规转租现象,提高公租房租金收取成功率,有效解决公租房租金收取困难的问题。(2)服务对象满意度:满意度达85%,达到预期目标。
12.市级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经费(河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预算指标调剂)项目
项目基本情况:2022年4月29日,湖南长沙居民自建房发生倒塌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事故发生后,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指示,李克强总理作出批示,国务院安委会召开全国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电视电话会议进行具体安排,并于2022年5月24日印发了《全国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完成全部自建房安全隐患整治。因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是年中下达的任务,年初未安排预算,为顺利开展此项工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向市财政局申请从其年初预算2022年农村危房改造自治区财政补助资金中调剂6万元给我中心作为河池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的工作经费,经市财政局批准后,年中追加预算项目,并获得调剂项目资金6万元。
预算执行情况:2022年市级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经费(河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预算指标调剂)项目资金,由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万元,2022年11月30日下达预算指标,项目预算资金到位率100%。
在项目实际执行过程中,严格按照项目预算执行,专款专用,规范使用项目资金。项目资金支出分别为:(1)邀请技术人员对市级自建房屋安全进行复核、审查服务费;(2)自建房屋安全宣传海报印刷费用;(3)自建房屋安全视频制作、播放等宣传费用。2022年底,我中心完成对全市11个县(区)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百日行动”回头看的检查、指导工作,以及相关政府采购任务,并及时向市财政局申请用款计划,受本市财政财力不足影响,本项目用款计划未获得市财政审批,导致我中心无法按时支付技术人员复核、审查服务费、印刷费、视频制作等费用,导致2022年本项目预算总支出0元,预算执行率为0,结余6万元。
本项目除付款事项未完成,其余事项均已完成,自评分为90分,评价等级为一等,达到预期绩效目标。
产出:
(1)数量:自建房安全知识宣传单印刷3万张,制定2个自建房安全整治宣传视频,邀请技术人员对全市622栋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自建房进行复核、审查,达到年初预定目标。
(2)质量:通过网络、公众号、张贴宣传海报横幅等方式对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对象进行宣传动员,普及率达70%,达到预期目标。
(3)时效:2022年12月31日以前已完成经营性自建房安全灾害事故警示、法律法规宣传任务,以及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自建房安全管控,达到预期目标。
(4)成本:本项目实际成本6万元,未超出预算。
成效:(1)社会效益:通过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对我市622栋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自建房全部采取了管控措施,进一步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2)服务对象满意度:达85%,达到预期目标。
13.市级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经费
项目基本情况:2022年4月29日,湖南长沙居民自建房发生倒塌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事故发生后,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指示,李克强总理作出批示,国务院安委会召开全国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电视电话会议进行具体安排,并于2022年5月24日印发了《全国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完成全部自建房安全隐患整治。2022年4-12月,河池市开展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完成经营性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百日行动”期间信息录入工作,为了顺利开展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向市政府申请立项,经市政府同意,由市财政局年中追加预算项目资金10万元。
预算执行情况:项目预算指标下达时间为2022年10月11日,金额10万元,资金来源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上缴市财政局的历年存量资金结余,2022年底已完成全部工作,预算总支出3.1261万元,预算执行率为31.26%,结余6.8739万元。
按时完成全市自建房屋安全专项检查、信息录入、自建房屋安全知识宣传等工作,本项目自评分为93.13分,评价等级为一等,达到预期目标。
产出:
- 数量:2022年4-12月完成市级自建房安全整治联合督导2次,市级自建房安全专项督导5次,达到预期目标。
- 质量:自建房安全整治联合督导覆盖率100%,自建房安全专项督导抽查率80%,达到预期目标。
- 时效: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全部工作,达到预期目标。
- 成本:本项目实际支出3.1261万元,未超出预算。
成效:(1)社会效益:通过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对我市622栋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自建房全部采取了管控措施,进一步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2)服务对象满意度:达90%,达到预期目标。
14.智慧物业试点项目
智慧物业试点项目因项目资金安排来源于公共租赁住房租金等非税收入,受疫情影响,公共租赁住房承租户失业人数增多,欠缴房租情况严重,加上2022年政府出台减免三个月门面租金的政策,当年非税收入执收任务未能完成,导致该项目无启动资金,预算执行率为0,无法按计划进行建设。
本项目自评分为0,评价等级为四等,未达到预期目标。
四、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因本市财政财力有限,预算项目用款计划批复不及时,部分项目年支出进度为0,导致我中心预算项目整体支出进度未达到90%,下一步我中心财务将加强与市财政相关科室的业务联系,做好项目资金分次分批支付,提高支出进度,同时加强项目资金监管,进一步优化绩效管理工作,提高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
五、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一)自评结果拟应用情况。通过项目绩效自评,深化绩效评估工作,不断提高部门预算整体绩效目标管理水平。对项目预算执行情况评价及分析,可完善资金管理及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资金安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二)自评结果拟公开情况。按市财政局文件规定,拟在河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河池市预决算公开平台公开本部门2022年绩效自评报告。
附件:河池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中心2022年项目自评汇总表
河池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中心
2023年9月13日
河池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中心2022年项目自评汇总表
序列 |
状态 |
预算单位 |
编码 |
名称 |
年初预算数 |
资金归口处室 |
当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项目总金额 |
预算执行率 |
得分 |
自评结论 |
截止天数 |
一级项目编码 |
一级项目名称 |
1 |
数据已终审 |
403002 |
451200210440300080502 |
公租房云监管平台系统建设、物联网智能门锁等终端设备安装和上线应用工作(碧水龙湾一、二期) |
300000 |
11 |
300000 |
0 |
300000 |
0 |
89.67 |
二等 |
0 |
451200210000000004005 |
专项资金项目 |
2 |
数据已终审 |
403002 |
451200210440300004094 |
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管理工作经费 |
30000 |
11 |
30000 |
30000 |
90000 |
100 |
100 |
一等 |
0 |
451200210000000004006 |
业务工作经费 |
3 |
数据已终审 |
403002 |
451200210340300004003 |
机房系统设备和业务设备的维修保护、更新服务费 |
30000 |
11 |
30000 |
0 |
85000 |
0 |
89.67 |
二等 |
0 |
451200210000000004005 |
专项资金项目 |
4 |
数据已终审 |
403002 |
451200210340300004004 |
聘用人员工资保险 |
190000 |
11 |
190000 |
190000 |
620000 |
100 |
100 |
一等 |
0 |
451200210000000004006 |
业务工作经费 |
5 |
数据已终审 |
403002 |
451200210440300004103 |
专项会议费 |
10000 |
11 |
10000 |
3891 |
30000 |
38.91 |
87.79 |
二等 |
0 |
451200210000000004006 |
业务工作经费 |
6 |
数据已终审 |
403002 |
451200210440300005643 |
2021年度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市本级财政补助资金 |
215000 |
11 |
215000 |
60000 |
380000 |
27.91 |
92.79 |
一等 |
0 |
451200210000000004005 |
专项资金项目 |
7 |
数据已终审 |
403002 |
451200210440300004092 |
危旧房改住房改造管理工作经费 |
40000 |
11 |
40000 |
40000 |
120000 |
100 |
100 |
一等 |
0 |
451200210000000004006 |
业务工作经费 |
8 |
数据已终审 |
403002 |
451200210440300004093 |
老旧小区改造管理工作经费 |
30000 |
11 |
30000 |
30000 |
90000 |
100 |
100 |
一等 |
0 |
451200210000000004006 |
业务工作经费 |
9 |
数据已终审 |
403002 |
451200210340300004001 |
白蚁预防治理专项费用 |
730000 |
11 |
730000 |
717850 |
2060000 |
98.34 |
99.83 |
一等 |
0 |
451200210000000004005 |
专项资金项目 |
10 |
数据已终审 |
403002 |
451200210340300004000 |
公共租赁住房维护和管理支出 |
990000 |
11 |
990000 |
693804.25 |
2700000 |
70.08 |
97.01 |
一等 |
0 |
451200210000000004005 |
专项资金项目 |
11 |
数据已终审 |
403002 |
451200210440300080501 |
智慧物业试点项目 |
200000 |
11 |
200000 |
0 |
400000 |
0 |
0 |
四等 |
0 |
451200210000000004005 |
专项资金项目 |
20 |
数据已终审 |
403002 |
451200220440300081626 |
河池市智慧住房保障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建设项目 |
0 |
11 |
895600 |
268680 |
895600 |
30 |
93 |
一等 |
0 |
451200210000000004005 |
专项资金项目 |
31 |
数据已终审 |
403002 |
451200220440300081604 |
市级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经费(河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预算指标调剂) |
0 |
11 |
60000 |
0 |
60000 |
0 |
90 |
一等 |
0 |
451200210000000004006 |
业务工作经费 |
35 |
数据已终审 |
403002 |
451200220440300081500 |
市级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经费 |
0 |
11 |
100000 |
31261 |
100000 |
31.26 |
93.13 |
一等 |
0 |
451200210000000004006 |
业务工作经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