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部门预算说明
2020年12月
目 录
河池市市场监管局2021年部门预算说明...................................................................... - 4 -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 4 -
(一)机构设置、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目标................................................... - 4 -
(二)部门设置和人员构成情况................................................................... - 11 -
(三)车辆构成情况.................................................................................... - 12 -
(四)工资及社会保障缴费情况................................................................... - 12 -
(一)收入预算说明.................................................................................... - 12 -
(二)支出预算说明.................................................................................... - 13 -
1、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划分,共分为5类....................................................
(1)基本支出预算:.................................................................... - 13 -
(2)项目支出预算:.................................................................... - 13 -
部门预算报表,从部门预算系统打印附上。................................................................ - 18-
河池市市场局预算项目申报书(见附件)................................................................... - 18 -
(第五部分) - 18-
2021年度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单一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见附件)。 - 18-
承 诺 书
本预算草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我部门的职能和主要工作任务编制。草案所列内容准确真实完整,依法接受河池市人民代表大会审查监督。
部门法人或负责人签字:
(第二部分)
河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部门预算说明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的规定及河池市财政局《关于编制市本级2021-2023年中期财政规划和2021年部门预算的通知》(河财预〔2021〕3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局的工作实际,编制本局2021年预算草案。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围绕中央、自治区和市委、市人民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把握财政经济发展新常态,落实预算法和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要求,严肃财经纪律,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坚持过紧日子,从严从紧编制预算;优化支出结构,优先保障重点支出;推进中期规划管理,强化支出规划约束;强化政府采购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编制,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大预算公开力度,构建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管理。
1、收支平衡原则。充分考虑市本级财力可能,坚持量入为出,量力而行,确保预算收支平衡;
2、综合预算原则。统筹本单位预算收支,确保部门预算全面、真实反映单位所有收支情况;
3、审慎稳妥原则。2021-2023年中期财政规划的收支计划要与经济发展水平、财力状况相适应,收入预测要积极稳妥,支出安排要结合近年来市财政局批复的部门预算支出水平进行编制。
1、机构设置:河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是河池市行政一级预算单位。财政全额拨款,财务独立核算,设26个内设机构。
2、单位基本职能:
(一)负责全市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起草河池市市场监督管理规范性文件,组织实施质量强市战略、食品安全战略、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战略、标准化战略、知识产权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负责全市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指导全市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工作。依法办理河池市本级企业登记注册。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三)负责组织和指导全市市场监督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指导市场监督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组织查处跨区域或重大违法案件。推动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联合公安机关打击市场监管领域违法犯罪行为。规范市场监督管理和知识产权执法行为。
(四)负责反垄断统一执法。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指导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依授权负责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反垄断执法工作。依法对经营者集中行为进行监督,并依据委托开展调查。
(五)负责监督管理全市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违法广告、制售假冒伪劣、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等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指导河池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六)负责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实施全市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统筹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重大质量事故调查,建立并统一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七)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实施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风险监测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纤维质量监督工作。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
(八)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依法承担特种设备安全事故调查工作。
(九)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统筹指导食品安全工作,督促检查县(区)人民政府和市直相关部门贯彻执行食品安全决策部署落实情况。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处理落实情况。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十)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和综合治理,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评价性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
(十一)负责食品药品行政许可的监督实施。承担全市食品(含保健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的许可,以及药品零售许可、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医疗器械(一类)生产备案、网络食品交易主体备案等实施。
(十二)负责特殊食品和食盐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拟订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等特殊食品和食盐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依据授权承担特殊食品注册、备案和现场核查工作。承担全市食盐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市场监管与盐政执法职责。
(十三)负责全市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质量监督管理。监督实施国家药典等药品和医疗器械标准、分类管理制度。监督实施药品研制、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医疗器械研制、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化妆品管理规范。配合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展药品、医疗器械注册和监督管理。
(十四)负责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的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依法承担全市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风险监测和应急管理工作。
(十五)负责组织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经营使用的违法行为。监督实施问题药品召回和处置制度。配合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监督实施执业药师资格准入制度和执业药师注册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十六)负责制定全市食品药品安全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建立覆盖全过程的监管制度,建立食品原产地可追溯制度和质量标识制度,推动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电子监管追溯体系和信息化建设。
(十七)指导县(区)、乡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推动落实地方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食品药品安全负总责的机制。
(十八)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贯彻执行国家计量制度,推行法定计量单位,依职责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十九)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依法协调指导和监督市级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制定、修订工作。组织实施国家、行业及地方标准,组织制定并实施标准化发展战略,规范化活动。
(二十)负责统一管理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工作。组织实施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规划指导全市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行业发展。依法监督管理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工作。
(二十一)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对外交流与合作。
(二十二)组织指导个体私营经济发展与监督管理。扶持全市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指导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指导全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配合党委组织部门开展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的党建工作。
(二十三)负责促进知识产权运用。拟订知识产权激励奖励制度、知识产权转化运用和交易运营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落实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等申请的审查、确权相关前置服务工作。指导知识产权无形资产评估工作。指导和促进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统筹指导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动知识产权信息传播利用。
(二十四)负责保护知识产权。拟订严格保护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方案并组织实施,推动建设知识产权保护体系。负责组织指导商标、专利执法工作,指导知识产权争议处理、维权援助和纠纷调处。统筹协调知识产权风险预测预警和涉外保护工作。拟订实施鼓励新领域、新业态、新模式创新的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和服务政策。
(二十五)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3、2021年主要工作目标(和部门预算编制有关部分)
深化市场准入制度改革,不断提升企业开办便利度。要把畅通市场准入作为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的首要环节,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及时总结改革经验,巩固提升已经形成的制度,使新制度更加完善、更为定型。提升线上“一网通办”和线下“一窗通办”便利度,拓展企业开办改革成果。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推行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告知承诺制度,全面实行网上审批。抓好低风险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告知承诺制”改革。强化“制度+科技赋能”,推广电子证照,优化企业开办服务,提高标准化规范化水平。要通过改革,使我们的服务措施由政府端的管理“好用”,向企业端的办事“好用”转变。完善企业注销“一网服务”,探索开展长期吊销未注销企业强制注销试点。做好已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落实和衔接,确保接得住、管得好。加强市场监管领域包容审慎监管“三张清单”等相关政策宣传与实施,为新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环境。加强专利、商标等申报工作,加强商标受理窗口建设,优化工作流程,压减办理周期。提高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水平,落实河池市专利资助奖励办法等政策,使我市创新水平再上一个新台阶。
深化机构改革,进一步理顺监管服务体制。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进一步理顺生产、流通、消费的市场监管链条,持续深化改革,积极探索创新,完善体制机制,不断提升市场监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进一步加强对直属事业单位统筹指导,理顺直属检验检测机构职能,有效整合现有的检测资源,构建适应新时代市场监管技术保障的市场监管检验检测体系。支持广西茧丝绸检验中心(设在市纤维检验所)申报国家级质检中心,提升服务河池“中国丝绸新都”能力。
(二)营造良好环境,提升群众获得感
1.抓牢市场监管安全底线,营造安全稳定的生产环境。在食品安全领域,紧盯农兽药残留超标、重金属污染、微生物污染、质量指标不达标等食品安全重点问题,加大食品抽检和风险隐患排查力度,市场监管环节监督抽检量达到4批次/千人以上,加强对不合格问题食品的核查处置工作,核查处置完成率应达到100%,90天按时完成率应达到85%以上。要加强对进口冷链食品输入性风险防范,重点推广应用好“八桂冷链通”平台,确保冷链食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全面强化“人物同防”,加强冷库监管,落实预防消毒等措施,督促进口冷链食品相关企业严格落实“四个不得”,严惩进口冷链食品违法行为。在药械化妆品安全领域,将新冠病毒疫苗质量安全监管作为重中之重,严格依法依规做好流通环节监管,全力保障新冠病毒疫苗质量安全。要结合“两法两条例”的实施,制定本地疫苗药品、医疗器械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深入开展《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宣贯工作。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继续部署开展专项整治,强化网络销售“两品一械”专项治理。在特种设备安全领域,推进特种设备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深入开展电梯质量安全攻坚战、“气瓶两站”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强化危险化学品相关特种设备、大型游乐设施、电站锅炉范围内管道等隐患排查治理。在重点工业产品领域,加大对食品相关产品、非医用口罩等日用消费品、重点工业品质量监督抽查力度,完善抽查后处理和公示。持续开展电线电缆、水泥、危化品等重点工业品质量风险隐患排查,对生产许可获证企业开展全覆盖的生产条件检查。在消费安全领域,有序做好12315业务平台与12345热线平台的衔接,加强消费维权工作,加大对消费欺诈、侵犯个人信息、“霸王条款”等问题的整治力度,防范化解群体性消费风险矛盾。
2.抓严公平竞争执法规范,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加强行政执法力度,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一是聚焦民生等重点领域,组织开展针对市场混淆、虚假宣传、制造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行为重点执法行动,开展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检查,强化对公用事业等领域涉企收费及转供电主体违法加价的监督检查,确保减税降费红利惠及企业。加强教育、医疗、药品、防疫用品和生活必需品等民生领域以及公共服务收费监管,减轻群众负担。二是持续清理违反公平、开放、透明市场规则的存量政策文件,积极做好增量政策审查,让市场规则更透明、竞争更充分。推动河池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执行,落实公平竞争审查第三方评估制度。开展信用承诺事中事后监管,将违背信用承诺的市场主体列入重点监管范围。三是深入开展知识产权执法维权“铁拳”行动,严厉打击商标、专利、地理标志等领域侵犯知识产权行为。严厉打击非正常专利申请和商标囤积、恶意注册登记行为。健全知识产权保护和维权援助体系。推广知识产权快速维权和多元化解决机制,深入开展重点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直通车服务。探索建立仲裁、调解优先推荐机制和技术调查官工作机制。
3.抓活事中事后监管机制,营造放心有序的消费环境。全面推进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各项任务的贯彻落实,大力推行“双随机、一公开”“互联网+监管”、信用监管等监管模式,完善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监管事项清单,将更多事项纳入联合抽查范围。落实企业信用分类管理办法,加快推进“双随机”监管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有机结合,提高监管靶向性。严格执行市场监管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制度,健全和完善信用修复机制,推动信用修复全流程线上办理。强化智慧监管,最大限度归集共享各级各类数据库等数据资源,加大基础投入,依托大数据打造智慧监管“升级版”。全面升级打造12315投诉举报中心,落实相关投诉举报标准化建设,打通消费维权渠道。建立市场主体自行解决消费纠纷绿色通道、建立消费纠纷司法解决合作机制等投诉举报机制,降低消费维权成本。
(三)提升履职能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1.提升服务产品质量发展的能力。大力实施质量强市战略,加大对主席质量奖入库企业的培育力度,要实施“一地一品”“一品一策”“一业一策”,大力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加大对品牌的打造力度,全面实施河池饮用水质量提升工程,打造一批具有国际、国内影响力的包装饮用水品牌。加大服务“振兴桂酒”产业力度,以丹泉洞藏酱香型白酒、天龙泉复合米香型白酒为重点,帮扶指导企业建立健全标准、计量、食品安全体系,推动桂西北长寿养生优质白酒产区建设提质发展。加大对绿色产品认证培育,茧丝绸的质量提升,帮助企业走向国际市场。聚焦产品质量提升工作,有针对性地对重点领域重点产品实施监督抽检。
2.提升服务综合治理工作的能力。要围绕地方党委、政府确定的工作目标任务,充分发挥市场监管职能作用,要在乡村振兴、平安建设、文明城市创建、扫黑除恶、信访维稳、疫情防控常态化监管等方面发挥应有的作用,持续推进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设攻坚行动,聚焦重点品种、重点领域,深入开展乳制品、肉制品以及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扎实推进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保健食品等专项整治。加强“两品一械”案件查办,严厉打击疫苗非法流通。深入开展儿童和学生用品安全守护行动,加强基本民生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扎实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开展重点单位、重点环节专项检查。全面推行特种设备安全责任保险,力争电梯保险覆盖率达到65%以上、大型游乐设施保险覆盖率98%以上、承压类特种设备安全保险覆盖率有新突破。确保完成各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工作任务。
3.提升服务非公经济发展的能力。以个体工商户、微型企业党建工作为抓手,突出服务非公经济发展的职能,从商标培育、技术服务、信用支持等方面全力支持个体工商户、微型企业的发展,进一步降低市场准入门槛,围绕保市场主体这个中心,全面提升服务水平和成效。健全领导干部帮扶非公有制企业常态化工作机制,广泛开展“联系帮扶非公企业促发展”行动。鼓励支持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力争“个转企”数量净增10%以上。推动“小个专”党建工作在登记注册、商标品牌、食品安全、消费维权、特种设备安全、计量诚信“六个进入”,丰富“党旗领航+”活动载体,为民营经济发展注入“红色能量”。
4.提升服务市场监管执法的能力。以队伍建设为中心,全面提升队伍执法监管能力,开展“送教下基层”活动,举办全系统大练兵、大比武,全面提升履职能力。抓好干部的“选育管用”,树立重实干重担当的用人导向,健全绩效考评与公务员平时考核相结合的个人绩效管理模式,持续激发担当履职动力。鼓励年轻干部到吃劲要紧岗位和急难险重任务中历练,向组织推荐机关干部到地方、到部门交流任职。加大干部轮岗交流力度,促进人岗相宜和人尽其才,增强干部队伍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通过建立完善“互联网+智慧监管”等新监管手段,不断解决人少事多的矛盾。把基层基础工作纳入市场监管工作分析会重要内容,着力解决一批制约基层履职的突出问题。对各县(区)局实行市场监管重点指标优、差通报制度并抄报地方政府,对机关内设单位开展执行力评估,对事业单位探索建立政事权限清单管理制度,营造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
(二)部门设置和人员构成情况
本部门由1个行政单位组成,人员情况如下表:
单位:人
项 目 |
合 计 |
行政 单位 |
财政拨款 事业单位 |
财政补助 事业单位 |
编外长期 聘用人员 |
|
参公 |
其他 |
|||||
编制数 |
70 |
60 |
|
7 |
3 |
|
在职人数 |
98 |
75 |
|
7 |
2 |
14 |
其中:在岗人数 |
98 |
75 |
|
7 |
2 |
14 |
离退休人数 |
126 |
126 |
|
|
|
|
其中:离休人数 |
|
|
|
|
|
|
退休人数 |
126 |
126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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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车辆编制为10辆,实有车辆10辆,全部为执勤执法用车。
我单位为行政单位,人员工资和社会保险缴费单位部分的资金来源为财政全额拨款,在职在编人员84名,退休人员126名(含机构改革尚未移交金城江区政府管理的退休人员66人),编外聘用人员14名。
2021年收入总预算24434622.34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经费拨款)22664622.34元。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的资金)1770000元。
我单位2021年支出预算均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无其他类预算支出。2021年支出总预算24434622.34元。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有: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569224.78元,教育支出162930.84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82761.45元,卫生健康支出1486258.52元,住房保障支出1303446.75元。按支出经济科目分类有:基本支出预算20644622.34元,占支出总预算84.49%;项目支出预算3790000元,占支出总预算15.51%。项目支出与去年对比数见附件。
基本支出预算20644622.34元,占支出总预算84.49%。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7458655.36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4.57%。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2072131.97元, 占基本支出预算10.04%。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1113835.01元, 占基本支出预算5.39%。
根据部门行政事业发展目标,从我局的基本情况、工作职能现状考虑,结合财力可能,2021年安排项目经费预算3790000元,占支出总预算15.51%,其中,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经费拨款2020000元,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的资金1770000元。去年29个项目,今年减少了市长质量奖经费(每两年组织评选),保留28个项目(详见附件)2005018921.xls,情况如下:
12315热线运行经费20000元。
消费环境工作经费140000元。
行政审批事项专项经费100000元,其中非税安排20000元。
食安委办公室专项经费80000元。
发明创造成果展览交易会经费80000元。
全市知识产权会议费10000元。
专利资助和奖励经费430000元。
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检经费150000元,其中非税安排100000元。
非公党建经费30000元。
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工作经费20000元。
注册证照费80000元。
标准化管理经费50000元。
食品安全监管经费70000元。
认证审评中心专项经费200000元。
物价管理专项业务经费20000元。
信用监管工作经费40000元。
广告监测工作经费30000元。
执法办案经费200000元,其中非税安排120000元。
计量监督管理经费20000元。
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经费20000元。
打击传销专项经费30000元。
信息化建设经费60000元。
药品安全监管经费50000元。
医疗器械监管经费30000元。
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经费30000元,全部为非税安排。
食品安全城市创建经费1200000元,全部为非税安排。
新办企业印章及税控盘办理经费300000元。
聘用人员经费300000元,全部为非税安排。
(第三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表(见附件)。2003127666.xls
(第四部分)
2021年河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预算项目申报书(见附件)。2002477822.xls
(第五部分)
2021年度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单一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见附件)。2002208759.xls
(第六部分)
河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预算报表(见附件)。1032458251.zip
河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