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二轻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 2021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河池市二轻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河池市二轻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2021年部门预算报表
1.部门收支总表
2. 部门收入总表
3. 部门支出总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预公共预算部门预算经济分类表
7. 一般预公共预算政府预算经济分类支出表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9. “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预算表
10.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12.政府采购备案表
第三部分:河池市二轻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2021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 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二、2021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
三、2021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情况。
四、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河池市二轻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监督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及国家、自治区有关二轻法规、政策,开展二轻集体经济政策的调查研究,向上级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设,协同有关部门解决二轻集体经济发展中出现的有关问题。
(二)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广西壮族自治区传统工艺美术保护办法》、《河池市服务企业工作实施意见》和自治区、河池市有关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协助主管部门开展传统工艺美术保护的具体工作,负责全市工艺美术行业的指导、管理和服务工作。起草河池市中小企业发展的规范性文件,受理有关涉企投诉事项,督促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处理。
(三)负责提供有关中小企业的政策、法规咨询,维护中小企业合法权益。负责联系协调行业协会、有关部门的工作,扶持中小企业加强技术进步、信息化应用、人才培育和经营管理等工作,协调解决其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为河池市中小企业的创立、生存和发展提供全面的社会服务。
(四)负责河池市中小企业贷款平台融资工作,管理中小企业贷款平台财政配套资金。
(五)组织指导河池市二轻城镇集体企业改革与发展。对县级二轻联社进行行业指导,增强指导、协调、监督、服务职能。组织开展成员单位互助活动,指导发展新型合作经济组织。指导二轻行业工资和下岗职工再就业工作。
(六)负责河池市二轻城镇集体企业资产的管理和监督,依法维护各级联社合法权益,独立地管理好联社资产,防止集体资产被平调、侵占。
(七)负责河池市二轻系统的生产、技改、基建、财务报表的汇总、分析和上报。
(八)承办上级业务部门和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根据以上职责,河池市二轻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设3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文电、信息、安全保卫、档案、保密、对外联络、综合治理、信访、计划生育、离退休干部管理等工作;负责重要文件、报告、总结和领导讲话的起草工作;负责会议记录和重大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协助领导处理日常行政事务工作,协调各科室的日常工作。
(二)企业服务科。
监督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及国家、自治区有关二轻法规、政策。组织指导二轻集体企业深化改革,开展行业科技攻关和新产品研发;负责《广西壮族自治区传统工艺美术保护办法》的实施,组织指导轻工产品及工艺美术作品展示活动,承担广西工艺美术大师的推荐申报;承担集体经济及传统工艺美术保护法规、政策研究和咨询服务工作。负责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自治区、河池市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担保、人才培训、科技创新、经营管理及信息咨询等服务;负责推进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制定并实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支持计划;负责受理有关涉企投诉事项,并根据投诉事项线索进行研判、转办,督促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处理,维护中小企业的合法权益。
(三)财务监督管理科。
负责单位财务管理工作。管理好中小企业贷款平台财政配套资金,防范和控制财政配套资金的风险。负责指导各级联社加强对二轻企业集体资产及联社资产的管理和监督;负责二轻行业、重点中小企业综合情况、中小企业贷款融资平台统计分析报告工作。
第二部分:河池市二轻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2021年部门预算报表
1.部门收支总表
2. 部门收入总表
3. 部门支出总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预公共预算部门预算经济分类表
7. 一般预公共预算政府预算经济分类支出表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9. “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预算表
10.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12.政府采购备案表
(详见附件河池市二轻联社2021年部门预算表(预算公开)
第三部分:河池市二轻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2021年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167.29万元,比上年增加2.71万元,增长1.65%。
1.财政拨款收入167.29万元,为河池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比上年增加2.71万元,增长1.65%。
2.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0万,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如: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入和支出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二)支出总计167.29万元,比上年增加2.71万元,增长1.65%。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类)167.2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00%,同比增加2.71万元,增长1.65%。主要用于教育支出1.45万元,占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预算的0.87%,同比减少0.16万元,下降9.9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47万元,占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预算9.25%,同比减少1.74万元,下降6.82%;卫生健康支出12.71万元,占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预算的7.60%,同比减少0.8万元,增长14.39%;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26.07万元,占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预算的75.36%,同比增加6.73万元,增长5.64%;住房保障支出(类)11.59万元,占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预算的6.93%,同比减少1.32万元,下降10.22%。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2.结余分配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等。
3.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二、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
河池市二轻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67.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7.2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五)、教育支出1.45万元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47万元
(九)、卫生健康支出12.71万元
(十四)、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26.07万元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11.59万元(按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列示分析)
三、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情况
河池市二轻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四、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7.2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39.2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33.41万元、津贴补贴25.29万元;奖金36.46元;社会保障缴费15.47万元;伙食补助费3.2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3.41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6.14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3.87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40万元;住房公积金11.5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0.3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0.30万元;水费0.1万元;电费0.40万元;差旅费2.30万元;会议费0.40万元;培训费1.45万元;公务接待费0.40万元;邮电费1.47万元;工会经费1.93万元;福利费0.0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8.2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2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70万元:主要包括:医疗费补助2.30万元,退休费5.4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4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21年,市二轻联社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全年运行费支出0万元,平均每辆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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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接待费支出0.40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批次5次,人次4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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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三公”经费支出0.4万元,与2020年预算减少0.2万元,下降33.33%。
(详见附件3)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35万元,同比减少0.77万元,下降3.65%。增加主要原因是同比人员减少,减少了人头公用经费和教育培训经费以及其他交通费用。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21年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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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21年我单位对整体支出填报了绩效目标,详情见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详见附件4)。
2021年我单位无项目经费申请,涉及0个项目绩效考评,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河池市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河池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河池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关于批复市本级2021年部门预算及2021-2023部门中期财政规划的通知
河池市二轻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2021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