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2021年部门预算
部门预算文本由部门法人或负责人签字承诺书、河池市人大财经委初审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目录、编制说明、部门预算报表等五个部分组成。
一、部门法人或负责人签字承诺书
本预算草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我部门的职能和主要工作任务编制。草案所列内容准确真实完整,依法接受河池市人民代表大会审查监督。
部门法人或负责人签字:
二、目录
(一)河池市城市管理执法局2021年预算的指导思想、依据和原则
1.指导思想.........................................1
2.主要依据.......................................1-2
3.基本原则.........................................2
(二)单位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市城市管理执法局本级、城市照明处、燃气处).................................................2-3
2.人员情况(市城市管理执法局本级、城市照明处、燃气处).................................................3-4
3.车辆构成情况(市城市管理执法局本级、城市照明处、燃气处)...............................................4-5
4.工资及社会保障缴费情况(市城市管理执法局本级、城市照明处、燃气处).....................................5-6
(三)收入支出预算说明
1.收入预算说明及增减变化情况(市城市管理执法局本级、城市照明处、燃气处).................................6-7
2.支出预算说明及增减变化情况(市城市管理执法局本级、城市照明处、燃气处).................................7-9
(四)一般公共预算说明
1.收入预算说明及增减变化情况(市城市管理执法局本级、城市照明处、燃气处).................................9-10
2.支出预算说明及增减变化情况(市城市管理执法局本级、城市照明处、燃气处).................................10-19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说明
1.收入预算说明(市城市管理执法局本级)..............19
2. 支出预算说明(市城市管理执法局本级)..........19-20
(六)政府采购预算表 ..................................20
(七)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20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说明.............................20
(九)收入征收计划说明..............................20-21
三、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河池市城市管理执法局(以下简称市执法局)2021年部门预算包含河池市城市管理执法局本级(行政单位含河池市城市规划执法监察支队、河池市国土资源城市执法监察支队、河池市城市管理执法监察支队三个非独立核算参公事业单位)和河池市城市照明处、河池市燃气处(两个非独立核算事业单位)的预算。
单位代码和名称:【409001】河池市城市管理执法局【409001001】河池市城市管理执法局本级、【409001003】河池市城市照明处、【409001005】河池市燃气处。部门预算报表:河池市城市管理执法局部门预算报表;河池市城市管理执法局本级部门预算报表;河池市城市照明处部门预算报表;河池市燃气处部门预算报表。
(一)预算单位编制2021年预算的指导思想、依据和原则。
1.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全会以来的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中央、自治区和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基调,把握财政经济发展新常态,落实预算法和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要求,严肃财经纪律,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坚持过紧日子,从严从紧编制预算;优化支出结构,优先保障重点支出;推进规划管理,强化支出规划约束;强化政府采购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编制,加强预算评审,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大预算公开力度,构建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管理制度。
2.主要依据
(1)依《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行政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编制预算。
(2)以预算主管部门的具体要求和单位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目标任务为编制依据。
3.基本原则
(1)单位预算编制应遵循“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积极稳妥、统筹兼顾、保证重点、效益优先”的原则;预算编制按照“收支两条线”的原则进行统筹规划,全面反映单位年度财务收支总貌;
(2)收入预算的编制要坚持积极稳妥的原则,逐项核实各项收入,尽可能排除收入中的不确定因素;
(3)支出预算的编制要坚持统筹兼顾、保证重点的原则。首先保证经常性支出,然后根据单位财力安排建设性支出。在经常性支出中,必须先保证基本的人员经费开支和单位日常运转经费,确保投入的日常经费满足事业发展的需要;
(4)日常预算支出以各职能部门为预算单位,专项经费预算支出以项目为预算单位。
(二)单位基本情况
1.预算单位河池市城市管理执法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2019年2月组建成立,为主管行政机关。部门内设8个科室:办公室、计划财务科、人事宣教科、政策法规科、市容管理科、公用事业科、智慧城市科、执法监督科。所属9个二层事业单位:河池市城市规划执法监察支队、河池市国土资源城市执法监察支队、河池市城市管理执法监察支队、河池市园林处、河池市环境卫生管理处、河池市市政设施处、河池市城市照明处、河池市燃气处、河池市德胜生活垃圾处理场;指导联系2个企业单位:河池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河池市污水处理厂。主要职责是:综合管理市城区已移交的市政基础设施并进行维护、管理、更新和改造;负责市城区园林绿化、市容环境卫生、供水与排水、城市亮化管理工作;负责全市燃气行业管理,负责本行业科技发展和对外经济技术合作管理,组织行业对外交流活动;负责行业统计、本单位财务等管理工作;负责城市管理执法的行政处罚权范围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确定,包括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以及有关的行政强制措施权;负责行使市规划区内未取得采矿许可证开采矿产资源、越界开采、买卖、出租或者以其他任何形式转让矿产资源、不按照开采设计方案开采矿产资源、开采矿产资源造成环境污染,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违法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非法占用土地,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有权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的行政处罚权,以及有关的行政强制措施权;负责指导、协调、监督、考核各县(区)城市管理和执法工作。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以及另有规定的其他职责。
2. 人员构成情况:市城市管理执法局机关有行政编制19个,实有在职在编16人;河池市城市规划执法监察支队核定参公编制25个,实有在职在编人员22人,其中参公人员20人、机关工勤人员2人;河池市国土资源城市执法监察支队核定参公编制20个,实有在职在编人员18人;河池市城市管理执法监察支队核定参公编制46个,实有在职在编人员38人,其中参公人员33人,机关工勤人员5人;河池市园林处核定参公编制51个,实有在职在编人员43人,其中参公人员29人,机关工勤人员14人;河池市环境卫生管理处核定事业编制68个,实有在职在编人员52人;河池市市政设施处核定事业编制14个,实有在职在编人员12人;河池市城市照明处核定事业编制7个,实有在职在编人员6人;河池市燃气处核定事业编制4个,实有在职在编人员4人;河池市德胜生活垃圾处理场核定事业编制5个,实有在职在编人员5人;河池市自来水公司有企业在职员工228人;河池市污水处理厂有企业在职员工65人。
3. 资产情况、车辆构成情况
(1)市城市管理执法局本级2020年底车辆构成情况(含二层事业单位资产),经市政府批准,从市公务用车平台划出2部小车作为我局执法用车,另外有燃油敞篷车17部,电瓶车2部。
(2)河池市城市照明处车辆构成情况
车辆构成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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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表单位:河池市城市照明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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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表时间:2020年11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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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车牌号 |
车辆类型 |
车辆编制 |
车辆用途 |
备注 |
1 |
桂MB3712 |
高空作业车 |
编制内 |
路灯日常维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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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桂MB6797 |
高空作业车 |
编制内 |
路灯日常维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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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桂MB6800 |
高空作业车 |
编制内 |
路灯日常维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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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桂MHH035 |
皮卡车 |
编制内 |
路灯日常维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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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桂MG3732 |
小型高空作业车 |
编制内 |
路灯日常维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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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市燃气处车辆构成情况
河池市燃气处无车辆。
4.工资及社会保障缴费情况
(1)河池市城市管理执法局本级为行政单位(含河池市城市规划执法监察支队、河池市国土资源城市执法监察支队、河池市城市管理执法监察支队三个非独立核算参公事业单位), 按行政单位口径编制预算。2021年工资福利支出2194.53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7.53万元。本单位发放在职人员工资94人,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144人,缴纳社会保障缴费人数238人,其中,正处级3人、副处级6人、正科级15人,副科级44人,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144人。工资和社会保障缴费资金为财政全额拨款。
(2)河池市城市照明处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按事业单位口径编制预算。2021年工资福利支出113.84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37万元。本单位发放工资职工人数6人,缴纳社会保障缴费人数6人。绩效工资总量按人员结构对应基准线水平发放,其中:副科1人,中级2人、助理级3人,工资和社会保障缴费资金、绩效工资资金为财政全额拨款。其他人员有: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8人,劳务协议聘用4人,公益性岗位人员3人,月工资标准为2495.5元,月社会保障缴费799.19元(按相关文件规定标准执行)。
(3)河池市燃气处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按事业单位口径编制预算。2021年工资福利支出51.11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77万元。本单位发放工资职工人数4人,缴纳社会保障缴费人数4人。绩效工资总量按人员结构对应基准线水平发放,其中:助理级1人、科员3人,工资和社会保障缴费资金、绩效工资资金为财政全额拨款。
(三)收入支出预算说明
1.收入预算说明
河池市城市管理执法局2021年收入总预算5474.96万元,同比2020年减少63.26万元,下降1.14%,下降原因:取消白马街维护费及城乡清洁工作经费,购买执法制式服装和垃圾分类工作经费项目对比上年减少。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024.9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2450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024.96万元,其中:经费拨款2738.96万元;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的非税收入安排的资金286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2450万元。
(1)市城市管理执法局本级收入预算说明
2021年收入总预算5306.05万元,同比2020年减少75.52万元,下降1.4%,下降原因:取消白马街维护费及城乡清洁工作经费,购买执法制式服装和垃圾分类工作经费项目对比上年减少。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856.0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2450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856.05万元,其中:经费拨款2570.05万元;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的非税收入安排的资金286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2450万元。
(2)市城市照明处收入预算说明
2021年收入总预算117.08万元,同比2020年增加8.59万元,增长7.92%,增长原因:工资正常调资。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的经费。
(3)市燃气处收入预算说明
2021年收入总预算51.83万元,同比2020年增加3.67万元,增长7.62%,增长原因:工资正常调资。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的经费。
2.支出预算说明
2021年市城市管理执法局支出总预算5474.96元,同比2020年减少63.26万元,下降1.14%,下降原因:取消白马街维护费及城乡清洁工作经费,购买执法制式服装和垃圾分类工作经费项目对比上年减少。基本支出预算2457.9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4.89%。
项目支出预算301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5.11%。
(1)市城市管理执法局本级支出预算说明
2021年市城市管理执法局本级支出总预算5306.05万元,基本支出预算2289.0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3.14%。
项目支出预算301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6.86%。
①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5类,其中:
教育支出类科目14.7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2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科目157.5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97%。
卫生健康支出类科目107.6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03%。
城乡社区支出类科目4908.3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2.50%。
住房保障类科目117.7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22%。
②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2289.0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3.14%。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2064.53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90.19%。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213.97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9.35%。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10.55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0.46%。
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预算301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6.86%。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3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4.31%。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449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14.88%。
资本性支出预算338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11.20%。
对企业补助预算210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69.61%。
(2)市城市照明处支出预算说明
2021年市照明处支出总预算117.08万元,同比2020年增加8.59万元,增长7.92%,增长原因:工资正常调资。基本支出预算117.0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00%。
①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4类,其中: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科目9.3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01%。
卫生健康支出类科目6.3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44%。
城乡社区支出类科目94.8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1.01%。
住房保障类科目6.4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54%。
②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117.0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00%。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13.84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97.23%。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12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0.96%。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2.12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81%。
项目支出预算:本单位无项目支出预算。
(3)市燃气处支出预算说明
2021年市燃气处支出总预算51.83万元,同比2020年增加3.67万元,增长7.62%,增长原因:工资正常调资。基本支出预算51.8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00%。
①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4类,其中: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科目5.7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1.13%。
卫生健康支出类科目3.8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34%。
城乡社区支出类科目38.0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3.43%。
住房保障类科目4.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1%。
②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51.8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00%。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51.11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98.61%。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0.72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39%。
项目支出预算:本单位无项目支出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说明
1.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说明
市城市管理执法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总计3024.96万元。其中:经费拨款2738.96万元;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的非税收入安排的资金286万元。同比2020年增加26.74万元,增长0.89%,增长原因:工资正常调资。
-
市城市管理执法局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说明
市城市管理执法局本级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856.05万元,同比2020年增加14.48万元,增长0.51%,增长原因:工资正常调资。其中:经费拨款2570.05万元;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的非税收入安排的资金286万元。
(2)市城市照明处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说明
市城市照明处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7.08万元,同比2020年增加8.59万元,增长7.92%,增长原因:工资正常调资。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全部为经费拨款。
(3)市燃气处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说明
市燃气处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1.83万元,同比2020年增加3.67万元,增长7.62%,增长原因:工资正常调资。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全部为经费拨款。
2.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说明
市城市管理执法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预算3024.96万元,同比2020年增加26.74万元,增长0.89%,增长原因:工资正常调资。基本支出预算2457.9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1.26%。
项目支出预算56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8.74%。
(1)市城市管理执法局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说明
2021年市城市管理执法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2856.05万元,同比2020年增加14.48万元,增长0.51%,增长原因:工资正常调资。其中,基本支出预算2289.0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0.15%;项目支出预算56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9.85%。
①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5类,其中:
教育支出类科目14.7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5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科目157.5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52%。
卫生健康支出类科目107.6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77%。
城乡社区支出类科目2458.3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6.07%。
住房保障类科目117.7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12%。
②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2289.0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0.15%。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2064.53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90.19%。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213.97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9.35%。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10.55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0.46%。
项目支出预算56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9.85%。其中:
1.城市管理执法专项会议费3万元:召开专项会议5次。一是召开全市城市管理执法部门工作会议,布置总结年度全市城市管理执法工作;二是召开全市污水生活垃圾建设和运营工作会议,布置2021年自治区下达的考评要求,部署我市工作;三是召开非职业性一氧化碳防中毒工作会议;四是“两违”处置执法工作会议;五是深化“强基层,转作风,树形象”工作会。延续项目。
2.市政热线190万元:2016年9月28日完成招标工作,2016年12月1日,我单位与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河池分公司正式签订《河池市市政热线平台服务合同》,全面启动平台建设。2017年度起河池市城市管家服务平台项目经费纳入部门预算,预算经费190万元。市政热线平台项目服务合同期限五年,纳入部门预算项目。2021年度预算为项目第四期,延续项目。
3.租用仓库费(非税)7万元: 依据《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池市中心城区市政道路人行道车辆停放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河政办发[2014]91号)精神,人行道车辆停放整治工作已成为一项经常性工作,属我局工作职能。整治工作范围扩大需租用仓库停放违章占用市政道路人道的电动车。租用仓库经费预计需要7万元从非税收入款支出,延续项目。
4.“两违”整治举报经费(非税)8万元:根据2015年10月29日《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协调解决市综合执法局当前面临困难和问题会议纪要》(第71期)精神,我单位要制定举报“两违”奖励方案,市财政可安排一定奖励资金,列入今后每年的财政预算,预计“两违”整治举报奖励经费8万元从非税收入款支出,延续项目。
5.协管员加班费(非税)60万元:目前我局主要负责城市规划区内的执法工作,协管员坚持节假日协助执法巡查不间断,协助对违法建设、违法用地案件的查处,加强市容环境卫生等方面的巡查管理,协助查处违法小广告,协助查处违法占道经营行为。我局现有协管员144人,在法定假日和双休日开展辅助执法工作,按有关规定发放出勤加班补贴,出勤加班补贴标准480元/月/人。预计协管员加班经费60万元从非税收入款支出,延续项目。
6.“两违”整治经费(非税)43万元:主要依据《中共河池市委员会河池市人民政府关于组建河池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的通知》(河发[2012]19号)、《关于印发河池市城市规划区违法建设违法用地规定的通知》(河办发[2011]81号)、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市“两违”治理办和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工作对接会议纪要》(2012年第42期)精神,我局负责“两违”案件查处工作,行使市城市规划区内违法建设、违法用地案件的行政处罚权。“两违”整治工作执法成本高,预计“两违”整治经费开支43万元从非税收入款支出,延续项目。
7.租用车辆费(非税)5万元:在河池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开展执法工作,涉及市容环境卫生、城乡规划和建筑等各项管理活动。依法拆除违法建筑物、治理河道两岸、整治人行道乱停乱放的非机动车、清理未经批准占道经营的行为,针对不同情况需要租用挖掘机、拖车、船只、货车等开展清理工作。预计租用车辆费用5万元从非税收入款支出,延续项目。
8.“门前三包”工作经费(非税)3万元:根据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会议纪要(2016年第113期),会议议定,我局按照市人民政府的工作部署,负责牵头组织实施市中心城区“门前三包”督查、宣传工作,预计“门前三包”督查工作经费3万元从非税收入款支出,延续项目。
9.道路粉尘污染及人行道车辆停放整治经费(非税)8万元:依据《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河池市中心城区粉尘污染和车辆限行限载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河政办发[2014]51号)精神,市中心城区粉尘污染和车辆限行限载综合整治工作已划入我局工作职能;依据《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池市中心城区市政道路人行道车辆停放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河政办发[2014]91号)精神,人行道车辆停放整治工作已成为一项经常性工作,属我局工作职能。根据《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对<河池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关于增加市中心城区粉尘污染综合整治工作经费的请示>的批复》(河综执报[2016]39号)精神,预计道路粉尘及人行道车辆整治工作经费8万元从非税收入款支出,延续项目。
10.管理执法宣传费(非税)8万元:围绕市中心城区全面整治违法建设、违法用地行动,通过运用会议宣传动员、开展咨询活动、印发宣传材料等形式和运用报纸、电台、电视台等多种新闻媒体,在市中心城区大力宣传《城乡规划法》、《土地管理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城市规划、国土资源、城市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营造浓厚的学法守法氛围。预计执法宣传费8万元从非税收入款支出,延续项目。
11.对各县(市)综合执法部门执法人员培训费8万元:主要依据《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16年全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执法人员专业法律法规知识培训考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建法[2016]10号)要求,2016年开始由我局自行命题,组织我市各县(市)综合执法局进行专业法律法规知识培训考试。预计各县(市)综合执法部门执法人员及聘用人员的培训考试费8万元,延续项目。
12.办案经费(非税)20万元:在河池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和国土资源城市管理领域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涉及市容环境卫生、市政公用、城市绿化、环境保护、工商行政、国土资源、道路运输、城乡规划和建筑、防洪及河道等各项管理。监督大型户外广告设置,依法查处违法小广告、违法建设、违法用地等行为和整治占道经营的摊点。实行动态巡查,发现违法行为及时查处,管辖区域的扩大和管理职能的增多,需要依法处理的案件量不断增加。预计办案经费20万元从非税收入款支出,延续项目。
13.购买执法器具经费(非税)10万元:依据《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研究解决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相关问题工作会议纪要》(2012年第45期)精神。市政府同意我局购买配备必需的执法器具和装备。(包括执法记录仪、监控无人机、对讲机、测距仪、录音笔、防爆钢叉、电棍、头盔等装备)。预计购买执法器具经费10万元从非税收入款支出,延续项目。
14.出勤加班补贴经费(非税)24万元:主要依据《中共河池市委员会河池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池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职能划转及协调机制工作方案的通知》(河发[2012]20号)精神,我局工作所需要经费供给由市财政局足额保障,外勤执法人员的补贴、考评等项经费及加班费按有关规定执行,出勤加班补贴标准480元/月/人,目前我局在职在编人员94人。经测算我局需出勤加班补贴费24万元,延续项目。
15.市容市貌监管执法经费(非税项目)40万元:市容环境和市政公用设施由我局监管,根据2012年市人民政府办公会议纪要(第四十五期)精神,市财政局核定后纳入部门预算,预计市容市貌监管执法经费40万元从非税收入款支出,延续项目。
16.市城市照明处聘用人员经费40万元:市城市照明处实有政府购买服务人员8人,单位自聘工人7人共15人,均已签订劳动合同。2021年为做好城市照明监控平台运行工作,计划再新增招聘2名机房操作管理人员。所有聘用人员(包括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加班费、巡灯补助、高温补贴等费用全部在该项费用中列支;发放依据:《关于给予市路灯管理处工作人员发放加班补助的意见》批示件(编号市1716)、《关于给予河池市城市照明处临聘人员发放高温补贴的请示》批示件(编号经146);全年工资预计发放总额253368元,全年社保单位部分总额81267.84元,全年公积金单位部分总额30456元,全年加班、值班补助150000元,巡灯补助24660元,高温补贴8500元,聘用人员经费合计需开支548251.84。预计市城市照明处聘用人员经费40万元从经费拨款支出,其余从城维费开支,延续项目。
17.路灯检修维护经费(非税项目)2万元:在征收城区人为损坏路灯设施(如车撞灯杆、施工单位施工损坏路灯线路、开关箱等)的赔偿损失费用中设立路灯检修维护经费预算项目,用于开支恢复检修受损的路灯设施所需费用,确保受损的路灯设施得到及时恢复,确保城市道路装灯率达到100%,提高夜间照明亮度,提升市民出行环境。延续项目。
18.购买执法制式服装(非税)20万元:主要依据《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研究解决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相关问题工作会议纪要》(2012年第45期)以及《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中发[2015]37号)精神,我局要“严管理、塑形象、创成效”,为增强执法人员的威慑力和使命感,树立执法队伍严肃整齐的形象,市政府同意购买工作服装。延续项目。
19.违法建筑第三方评估费、测绘费(非税)8万元:在案件查处过程中,通过采用第三方评估和测绘获取查处建筑物、构筑物的估价及坐标等关键电子矢量数据,作为核实建筑物、构筑物是否符合城市规划的重要依据,准确判定违法建设情节及处罚额度,破解因无法确定调查建筑物或构筑物坐标、造价等参数导致案件办理受阻停滞的难题,确保违法建设案件查处的公正性、准确性和高效性。延续项目。
20.燃气预警系统维护费(非税)15万元:根据《关于印发广西城市燃气监测预警系统(一期)建设方案〉的通知》(桂建城〔2015〕42号)和《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广西城市燃气监测预警系统(一期)设区市监控系统硬件配置方案的通知》(桂建城〔2016〕29号)文件要求,河池市燃气监测预警系统于2016年11月29日完成招标工作,总中标价是¥14.90562万元,中标结果公示后,我单位与广西南宁正格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正式签订合同,全面启动河池市燃气监测预警系统建设,2018年9月1号全面建成。截止2019年11月28日该系统已运行一年多,按合同要求该系统质保期是一年,过了质保期后,由我局自行通过公开招投标等方式选择有条件的供应商进行维护。2019年度河池市燃气监测预警系统项目维护经费纳入部门预算,预算经费每年15万元。服务合同期限三年,纳入部门预算项目。2021年为项目服务第二期预算金额。延续项目。
21.垃圾分类工作经费40万元:按照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关于在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建城〔2019〕56号)精神,要求在设区城市全面开展垃圾分类工作。现拟在部分小区试点,需要支付前期会议费、培训费、宣传费,购买垃圾桶等设备。延续项目。
22.节水型城市管理工作经费(非税)5万元:通过开展节水型城市管理相关工作,实现节能减排,以促进城市健康、可持续发展。延续项目。
(2)市城市照明处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说明
2021年市城市照明处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预算117.08万元,同比2020年增加8.59万元,增长7.92%,增长原因:工资正常调资。基本支出预算117.0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00%。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全部为经费拨款支出。
①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4类,其中: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科目9.3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01%。
卫生健康支出类科目6.3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44%。
城乡社区支出类科目94.8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1.01%。
住房保障类科目6.4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54%。
②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117.0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00%。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13.84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97.23%。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12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0.96%。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2.12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81%。
项目支出预算:本单位无项目支出预算。
(3)市燃气处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说明
2021年市燃气处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预算51.83万元,同比2020年增加3.67万元,增长7.62%,增长原因:工资正常调资。基本支出预算51.8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00%。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全部为经费拨款支出。
①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4类,其中: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科目5.7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1.13%。
卫生健康支出类科目3.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34%。
城乡社区支出类科目38.0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3.43%。
住房保障类科目4.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1%。
②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51.8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00%。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51.11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98.61%。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0.72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39%。
项目支出预算:本单位无项目支出预算。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说明。
市城市管理执法局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说明。
1.2021年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2450万元,同比2020年减少90万元,下降3.54%。
(1)按收入科目划分,共分为2项,其中:
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项目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2400万元。
代征手续费项目50万元。
(2)按收入结构划分,分为本年政府性基金收入和上年结余收入,其中:
本年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245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总收入100%。
上年结余收入预算无。
2.支出预算说明。
2021年支出预算2450万元,其中:资本性支出预算30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总支出预算12.25%;商品服务支出5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总支出预算2.04%,对企业补助预算210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总支出预算85.71%。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2款,其中:
【2121401】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科目240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总支出预算97.96%。
【2121402】代征手续费科目5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总支出预算2.04%。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其中:
基本支出预算。
按支出经济类型分,基本支出分为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以及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三类。无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预算245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总支出预算100%。
(六)政府采购预算表。
市城市管理执法局本级政府采购预算表说明。
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58万元,全部为分散采购预算。
(七)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市城市管理执法局本级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说明。
2021年政府购买服务预算205万元,项目名称为:市政热线190万元,燃气预警系统维护费(非税)15万元。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说明。
市城市管理执法局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说明。
1.收入预算说明。
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0万元。
2.支出预算说明。
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0万元。
(九)收入征收计划说明。
市城市管理执法局本级收入征收计划说明。
2021年收入征收计划2995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收入征收计划2540万元,非税收入征收计划455万元。
附件:1.2021年部门预算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