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河池市委统战部2021年部门预算、“三公”经费说明和2020年部门预算绩效评价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中共河池市委统战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人员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预算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第三部分 2021年“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编制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四、重点项目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六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部门预算经济分类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政府预算经济分类支出表
八、一般预算基本支出表
九、“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预算
十三、2020年绩效评价表
市本级2021部门预算已于2020年3月3日经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审议批准并由河池市财政局(河财预〔2021〕6号,2021年3月5日)批复下达,按照《关于深入推进市本级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河财预〔2014〕19号)要求,现将中共河池市委统战部(本级)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第一部分 中共河池市委统战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中共河池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共河池市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河办发﹝2016﹞33号)精神,中共河池市委统战部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关于统一战线的方针、政策、指示、决议,调查研究统一战线工作新情况、新问题,并及时向市委反映情况,提出开展统一战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负责协调、监督和检查本市统一战线工作。
(二)负责联系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代表人士,及时通报情况,反映他们的意见和建议;贯彻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及对民主党派的方针、政策,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关于发挥民主党派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作用的工作;支持、帮助各民主党派开展工作,加强自身建设。
(三)调查研究党外知识分子的情况,开展活动,反映意见,协调关系,提出政策建议;联系并培养党外知识分子的代表人士;指导和联系出国和归国留学人员统一战线工作。
(四)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并协调有关部门的工作;联系少数民族、宗教界的代表人士;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和举荐工作。
(五)负责开展以祖国统一为重点的港澳台和海外统一战线工作,联系港澳和海外有关社团及代表人士,做好香港、澳门和台湾同胞团结联谊工作,为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管理河池市海外联谊会。协同有关部门开展海外统一战线的宣传工作。
(六)负责党外代表人士的政治安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党外政协委员的安排,做好党外人大代表、党外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候选人的推荐提名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培养、考察、选拔、推荐和管理党外人士担任县处级党外领导职务的工作,做好党外后备干部和党外代表人士后备队伍的建设工作;协助民主党派市委会、市工商联做好干部管理工作。
(七)负责开展经济领域的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市工商联党组,指导工商联工作;调查研究并反映我市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的情况,协调关系,提出政策建议;联系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管理市光彩事业促进会。
(八)协助做好统一战线系统相关干部的推荐工作和各民主党派、工商联的领导班子建设与干部管理工作。
(九)指导县(区)党委统战部门工作,协调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的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市社会主义学院党组,指导并协同做好市社会主义学院的教育培训工作;指导大专院校、厂矿企业党委的统一战线工作。
(十)完成市委交办的中心工作和其他工作任务;完成自治区党委统一战线工作部交办的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1. 本部内设有办公室、一科、二科、三科、四科、五科等6个科室,下设有河池市光彩事业促进会办公室1个二层机构。
2. 部门预算单位包含有中国国民革命委员会河池市委员会、中国民主同盟河池市委员会、中国致公党河池市委员会、民进河池市总支部、民建河池市总支部、九三学社河池市基层委员会、河池市党外知识分子联谊会。
三、人员构成情况
1. 市委统战部:编制总数为17人,其中行政编制15人,事业编制2人。实有在编在岗人员16人,其中行政在职14人,事业在职2人。退休人员14人。
2. 中国国民革命委员会河池市委员会:编制总数为3人,其中行政编制3人。实有在编在岗人员3人。
3. 中国民主同盟河池市委员会:编制总数为3人,其中行政编制3人。实有在编在岗人员2人。
4. 中国致公党河池市委员会:编制总数为3人,其中行政编制3人。实有在编在岗人员3人 。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预算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21年收入总预算693.49万元,同比增加34.64%。公共财政预算拨款693.49万元,同比增加34.64%,全部为公共财政预算拨款。同比增长的主要原因我部新调入人员6名,原市外事侨务办转隶1名退休人员,民盟河池市委会新调入人员1名,导致工资等支出预算增加。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21年支出总预算693.49万元,基本支出532.9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76.86%;项目支出160.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23.14%。
(一)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5类,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59.3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0.66%,同比增加35.73%。
教育支出4.8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7%,同比增长30.8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1.7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47%,同比增加30.96%。
卫生健康支出38.7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59%,同比增加28.73%。
住房保障支出38.7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59%,同比增加31%。
增加主要原因是我部新调入人员6名,原市外事侨务办转隶1名退休人员,民盟河池市委会新调入人员1名,导致工资等支出预算增加。
(二)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 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532.9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6.86%,同比增加43.3%。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466.27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7.48%,同比增长47%。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54.14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0.16%,同比增加25.32%。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12.58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2.36%,同比增加9.01%。
增加主要原因是我部新调入人员6名,原市外事侨务办转隶1名退休人员,民盟河池市委会新调入人员1名,导致工资等支出预算增加。
2. 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预算160.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3.14%,同比增长12.16%。
增加主要原因:一是专项工作经费有所增加;二是九三学社于2021年将要开展换届工作,因此新增了九三学社换届工作经费;三是自治区批准我市工业园区为自治区级党外挂职基地,需进行基地建设。
三、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我部预算资金全部为公共财政拨款资金,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第三部分 2021年“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说明
一、2021年当年公共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公务接待费2.8万元,比2020年减少0.2万元,下降6.67%。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接待费用减少。该项目主要用于我部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用。
二、2021年当年公共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因公出国(境)费用17万元,与2020年持平,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因公出国(境)费用。
三、2021年当年公共财政拨款会议费预算0.5万元,比2020年减少15.65万元,下降96.9%。会议费主要用于召开全市统战部长会议、全市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年中工作会议等全市统战系统会议。
四、2021年当年公共财政拨款培训费预算19.64万元,比2020年增加1.94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组织开展全市统战干部培训班等统战系统培训班次以及部机关人员培训。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今年我部人数比去年增加了6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54.14万元,比2020年增长10.94万元,增长25.32%。主要原因我部新调入人员6名,原市外事侨务办转隶1名退休人员,民盟河池市委会新调入人员1名,导致工资等支出增加。
二、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1年部门预算收入支出总额693.49万元,较2020年515.04万元增加了178.45万元,增长34.65%。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一是我部新调入人员6名,原市外事侨务办转隶1名退休人员,民盟河池市委会新调入人员1名;二是专项工作经费增加;三是新增九三学社换届工作预算经费;四是自治区批准我市工业园区为自治区级党外挂职基地,增加基地建设预算经费。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预算2.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35%。主要用于购买网络维护、计算机应用、办公家具等采购业务。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134.74万元,其中固定资产111.19万元,占资产总额的82.52%。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预计2021年度,我部将投入2.4万元项目经费,购置广西统一战线(河池)网络学院学习园地设备,维护运行网络;购置党外代表人士锻炼基地设备,建设基地,固定资产将有所增加。
五、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认真组织对2020年度公共预算25个项目(统战会议经费、统战工作培训经费、市党外代表人士实践锻炼基地运行经费等)进行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135.95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绩效评价结果显示,上述项目支出绩效情况为优秀,力争达到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严格按照八项规定执行,进一步强化内部管理制度建设,进一步规范财务流程,项目绩效总目标和阶段性目标均按时完成,取得了较好的经济、社会效益。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六部份 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绩效评价公开报表
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