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区域农业遥感监测站2021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编制说明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组织本区域农业资源、大宗农作物等遥感调查监测,提出农业资源保护与利用、产业结构调整的意见和建议,服务全市现代农业建设;指导本区域开展农业遥感监测工作。承办市人民政府和市农业农村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河池市区域农业遥感监测站是河池市农业农村局直属管理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财务独立核算,无内设机构。因机构改革,于2019年5月由河池市农业区划委员会办公室正式更名为河池市区域农业遥感监测站。
三、人员构成情况
我站人员编制总数为7人,其中参公事业编制7人。实有事业(参公)在职6人,离退休人员3人。
第二部分:河池市区域农业遥感监测站2021年部门预算报表
(详见附件1: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市区域农业遥感监测站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2021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一、2021年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21年收入总预算116.13万元,同比增加13.00万元,同比增12.61%。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16.13万元,同比增加13.00万元,同比增12.61%。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21年支出总预算116.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1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4.83%,同比增加13.00万元,同比增长13.38%;专项支出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17%,同比持平。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五类,其中:
(1)教育类科目支出(干部教育)预算0.9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0.85%,同比增加0.02万元,增长2.06%;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6万元,同比增加0.21万元,增长2.02%。
(3)卫生健康科目支出预算7.9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6.86%,同比增加0.19万元,增长2.44%。
(3)农林水科目支出预算88.6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76.32%,同比增加12.45万元,增长16.34%;
(4)住房保障科目支出预算7.9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6.85%,同比增加0.15万元,增长1.92%.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110.1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4.83%,占支出总预算94.83%,同比增加13.00万元,同比增长13.38%;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96.04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7.21%,同比增加12.57万元,增长15.06%。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1.42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0.37%,同比增加0.4万元,增长3.6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2.67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2.42%,同比增加0.03万元,增长1.14%。
(2)专项支出预算。
专项支出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17%,同比持平。其中: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6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的100%;
二、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16.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0.13万元,专项支出6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行政运行110.13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本单位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在职人员工资、卫生医疗保障和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农业资源保护修复和利用3万元,是专项支出预算。主要用于深化升级河池市农业资源地理信息系统,扩展相关应用的工作支出。
农业遥感监测与评价经费3万元, 是专项支出预算。主要用于我市遥感地面样方常态化监测工作的支出。
三、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会议费和培训经费预算情况
2021年部门公共财政拨款共安排“三公”经费、会议费及培训费支出预算3.19万元, 同比增加1.01万元,增长46.33%。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安排为零,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2)公务接待费2021年预算1.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主要用于本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费预算安排为零,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4)培训费0.99万元,同比增加0.02万元,增长2.06%,主要用于本办干部职工教育培训工作支出。
(5)会议费1.2万元,同比增加1.0万元,增长83.33%,主要用于本部门业务工作的培训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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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16表 |
“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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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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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全口径 |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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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预算数 |
2021年预算数 |
2021年比2020年增减% |
2020年预算数 |
2021年预算数 |
2021年比2020年增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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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2.18 |
3.19 |
46.33% |
2.18 |
3.19 |
46.33% |
一、三公经费小计 |
1.0 |
1.0 |
0.00% |
1.0 |
1.0 |
0.00% |
(1)因公出国(境)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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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务接待费 |
1.0 |
1.0 |
0.00% |
1.0 |
1.0 |
0.00% |
(3)公务用车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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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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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务用车购置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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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会议费 |
0.2 |
1.2 |
83.33% |
0.2 |
1.20 |
83.33% |
三、培训费 |
0.97 |
0.99 |
2.06% |
0.97 |
0.99 |
2.06% |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42万元,同比增加0.4万元,增长3.63%;其中:办公经费9.14万元、培训费0.99万元、退休人员公用经费0.09万元、会议费0.2万元、公务接待费1.0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接待等公用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支出总额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
六、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表
2021年,我单位设立了2个专项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6万元,占年初预算的5.17%。
重点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申报表:
(表格详见附件2)2021年预算单项绩效目标申报统计表2021年部门预算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及统计表
七、上年度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2020年度,我单位对2019年度实施的2个预算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自评结果显示我单位项目绩效已全面完成预算项目任务,达到预期绩效目标。并按要求形成绩效自评报告上报主管及财政部门。
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详见附件3)上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河池市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河池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河池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