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水库和扶贫易地安置局
2021年部门预算报告
一、编制2021年预算的指导思想、依据和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四中全会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持“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忠实履行岗位职责,落实预算法和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要求,严肃财经纪律,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从严从紧编制预算。
(二)主要依据
河池市财政局《关于编制市本级2021年部门预算和2021-2023年部门中期财政规划的通知》(河财预〔2020〕38号)。
(三)基本原则
根据本单位工作实际需要安排收入和支出,做到“量入为出”,确保人员经费开支有保障,水库移民和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可以正常开展,确保年内能够顺利完成市委、市政府和自治区水库和扶贫易地安置中心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单位基本情况
河池市水库和扶贫易地安置局是河池市人民政府行政职能部门,成立于1984年,现为正处级行政单位,履行全市水库移民和易地扶贫搬迁移民工作的管理、协调、监督、检查、指导职能。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水库和扶贫易地安置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根据授权,起草全市水库和扶贫易地安置工作规范性文件,负责相关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和解释工作。
(2)负责全市水库移民和扶贫易地安置工作的管理、协调、监督、检查和指导,指导、监督各县(区)水库淹没处理以及水库和扶贫易地安置业务工作。
(3)拟订全市水库和扶贫易地安置工作中长期规划,编制全市水库和扶贫易地安置年度计划和项目;制定全市水库和扶贫易地安置工作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
(4)审核全市水库和扶贫易地安置规划,组织或指导实施经批准的全市水库和扶贫易地安置规划和投资计划,组织实施全市水库和扶贫易地安置工程的验收和监督评估。
(5)负责全市水库和扶贫易地安置后期扶持政策的实施以及相关遗留问题的处理工作。
(6)负责全市水库和扶贫易地安置资金的使用及监督管理工作。
(7)指导全市水库和扶贫易地安置移民培训工作。
(8)负责指导全市水库和扶贫易地安置移民的权益保障及信访维稳工作。
(9)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人员编制、结构、人数
机关行政编制为16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科级领导职数10名,其他2名;工勤1名。实际配备情况为:局长1人,副局长3人,调研员1人,副调研员2人,科级9人,其他1人。
三、收入支出预算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21年总收入预算480.9061万元,比去年382.1473万元增加98.7588万元,增长25.84%。
2021总收入增长25.84%,是部门增加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及其经费、单位增加人员、工资调整增加、岩滩处遗规划实施验收和龙滩库区移民安置验收等方面共同作用的结果。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21年总支出预算480.9061万元。基本支出预算362.406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5.36%;项目支出预算118.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4.64%。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五类,其中:
教育支出3.151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66%,比去年2.9169万元增加0.2347万元,上升8.05%。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441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37%,比去年31.7135万元增加3.7276万元,上升11.75%。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6.901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6%,比去年25.0096万元增加1.892万元,上升7.6%。
农林水支出390.198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1.14%,比去年299.1723万元增加91.0266万元, 上升 30.43%。
住房保障支出25.212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24%,比去年23.3351万元增加1.8777万元,增长8.05%。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362.406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5.36%,比去年306.5473万元增加55.8588万元,上升 18.22%。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305.8626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4.4%,比去年255.6531万元增加50.2095万元,上升19.64%。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41.3777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_11.42%,比去年37.1061增加4.2716万元,上升11.51%。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15.1658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4.18%,比去年13.7881增加1.3777万元,上升10.0%。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预算118.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4.64%,比去年75.6万元增加42.9万元,增长56.75%。
四、机关运行经费执行情况说明
2021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8.5万元,因2021年增加2人,比2020年增加1万元。
五、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说明
2021年度内计划安排政府采购1.3万元,购买电脑及打印机等办公设备。
六、三公经费增减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安排1万元,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安排1万元,持平。
八、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