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20年部门预算报表、“三公”经费编制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二、支出预算说明
三、2020年公共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报表
表一:部门收支总表
表二:部门收入总表
表三:部门支出总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部门预算经济分类支出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政府预算经济分类支出表
表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表九:“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预算表
表十: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本单位没有数据)
表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本单位没有数据)
表十二:政府采购预算表(本单位没有数据)
第五部分:2020年预算绩效目标
河池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部门预算2020年度部门预算于2020年1月9日经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议批准通过人大会议审议批准,河池市财政局《关于批复市本级2020年部门预算及2020-2022年部门中期财政规划的通知》(河财预〔2020〕6号)批复下达,按照《关于深入推进市本级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河财预〔2014〕19号)要求,现将河池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河池市文联主要职责是:
(1)贯彻落实党的文艺工作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委对文艺工作的布置要求,开展同全区性文艺家协会、地级市文联的联系,加强对全市性文艺家协会和各县(市、区)文联的联络、协调、服务、指导工作。团结全市文学艺术家和文艺工作者,听取和反映文艺界的情况和意见,组织开展全市文艺创作活动。
(2)组织召开河池市文联和全市性文艺家协会代表大会、全委会、主席团会议以及全市文联系统的工作会议。
(3)组织团体会员的文艺创作和评论、学术交流、人才培训和调研工作。组织召开全市文联系统的文艺研讨会。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有关文艺重大奖项的评奖工作。
(4)主管、主办河池市文联一级文艺刊物,编辑出版《河池文学》杂志。
(5)协同有关部门,组织文艺界文化艺术交流活动。
(6)向市委、市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文艺家及文联的意见和要求,维护团体会员和文学艺术家及文艺工作者的知识产权等合法权益。
(7)负责对团体会员的服务工作。帮助各团体会员逐步改善作家、艺术家的工作条件。
(8)承担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河池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2020年度的汇总预算报表由2个单位构成。其中参公单位1个,即:河池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全额拨款事业单位1个, 即:河池文学编辑部。河池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内设机构1个:办公室。办公室负责文件收发、档案管理及联络、协调、服务工作。
2019年末,河池市文联人员在职职工人数为6人,其中行政编制在职4人,行政退休5人,事业编制在职2人,事业退休1人。
第二部分:2020年部门预算报表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20年收入预算说明
2020年收入总预算140.59 万元,较上年140.43万元增加0.16 万元,同比增长1.14% ,均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二、2020年支出预算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40.59万元,较上年 140.43 万元增加0.16 万元,同比增长0.11 %,其中:基本支出 127.51 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0.7 %,同比增加 0.08 万元,增长0.06 %;项目支出1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25%,总体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具体支出如下:
(一)河池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本级)预算支出
培训支出0.91 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干部职工在职继续教育培训支出。
行政运行(文化和旅游)80.08 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为市文联本级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文化创作与保护8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编辑出版《河池文学》经费支出等。
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3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文艺界“深入生活,扎根人民”活动经费支出。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9.75 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按相关规定为干部职工缴纳的的机关养老保险费。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7.83 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自治区统一规定,按行政机关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和按行政机关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大额疾病医疗保险。
公务员医疗补助 3.75 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河政办发〔2011〕9号文件规定,对本单位参公在职在编及参公退休公务员医疗费补助。
住房公积金 7.31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河池市文联本级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二)河池文学编辑部预算支出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文化和旅游)17.32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根据国家规定支出编辑部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福利费等。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5 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按相关规定为编辑部干部职工缴纳的的机关养老保险费。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0.08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按相关规定为编辑部干部职工缴纳的的失业保险费。
事业单位医疗 1.08 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自治区统一规定,按行政机关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为编辑部计缴的基本医疗保险、大额疾病医疗保险、事业退休人员医疗费补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
公务员医疗补助0.83 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河政办发〔2011〕9号文件规定,对编辑部在职在编及退休公务员医疗费补助。
住房公积金1.87 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编辑部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三、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2020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1 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 0.1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0万元。
(二)2020年公共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0年公共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1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安排为零,与上年一致。
2.公务用车费预算安排为零,。
3.公务接待费2020年预算0.10万元,与上年一致,主要是接待各级部门来河池市调研、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支出。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10.93 万元,比2019年 13.31 万元减少2.38 万元,减少2.18 %。主要是压缩办公经费。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支出总额0万元,与往年持平。
(三)收支总预算变动情况说明。
(1)基本支出127.51 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1 %,同比增加 0.08 万元,增长0.063 %。主要是由于2020年新增在职在编干部职工及退休人员住房物业服务补贴支出及正常人员增资。
(2)项目支出1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26%,总体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综合上述原因,造成了2020年收支总预算140.59 万元,较上年140.43 万元增加0.16 万元,同比增长0.11 %。
(四)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公务用车辆,无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无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2020年年初各类固定资产总值38.36万元。
(五)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0年我会对所有项目支出都填报了绩效目标,年终对5万元以上的项目进行绩效自评。(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河池市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河池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河池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河池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2020年部门预算报表
第五部分:2020年预算绩效目标及自评报告
(预算报表及绩效目标、自评报告压缩包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