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机构设置及人员构成情况
河池市复退军人医院属于财政差额补助事业单位,内设机构有办公室、人事宣教科、财务科、医务科、护理部、总务科、医保拓展科、感控科、病案室、精防办、中心药房、医技科等12个科室。另设有一病区、二病区、三病区、临床心理科、老年科5个一线临床科室。市编委办核定编制数75人,实有在职在编70人。
二、基本职能
(一) 河池市复退军人医院是河池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管理的副处级公益二类事业单位。2004年7月经河池市人民政府批准增挂“河池市第四人民医院”名称牌。
(二)医疗服务
1.为现役军人、服现役或者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以及复员军人、退伍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现役军人家属等优抚对象提供健康检查、疾病诊断、疾病治疗和护理、康复训练、健康指导、精神慰藉、生活必需品供给、生活照料、文体活动、健康随访、休养、集中供养、托老养老等服务。
2.河池、桂林、柳州、来宾4个地市的退役军人精神病、职业病、慢性病收治。
3.河池市11个县市区的社会病人,及贵州、柳州、百色等周边地市的社会病人收治。
4.生活困难群体、民政兜底贫困户、低保户、五保户、特困人员、流浪乞讨三无人员病人的医疗救助、集中收治和临时救助。
5.残疾人供养、康复和辅助性就业训练。
6.开展心理咨询与治疗、惠民诊疗和社区美沙酮维持治疗、临床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急诊康复和医养结合等临床工作。
7. 参与、支持并指导社区医疗、护理和康复医疗服务工作。
8. 是河池市医疗保险定点医院和精神病残疾鉴定、精神病劳动能力鉴定定点医院,还承担河池市临床精神医学的教学科研任务。
第二部分:河池市复退军人医院2020年部门预算报表
(见附表)
第三部分:2020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一、2020年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20年收入总预算3022.71万元,同比增加181.07万元,增长6.37%。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27.31万元,同比增加121.67万元,增长30%。主要原因是工资比例提高,社会保障也一定幅度的提高。
(二)支出预算说明
1、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划分,共分为四类,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科目支出预算56.4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87%。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科目支出预算2913.2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96.38%。
(3)住房保障支出类科目支出预算53.0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75%。
2、按支出经济科目分类划分,在基本支出项目分为三类,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类科目支出预算1239.87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科目支出预算1766.04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科目支出预算16.80万元。
二、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527.31万元,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501.67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绩效工资标准及按在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安排的经费支出。
2、商品和服务支出8.84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国家统一规定,按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工会经费。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6.80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发放的退休人员生活补助以及医疗费用补助。
三、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会议费及培训费预算情况
(一)2020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36.90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2.9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28万元;会议费支出预算1万元;培训费经费支出预算5万元。
(二)“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说明: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28万元。我院现有7辆业务公车,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和下乡开展业务所需的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2、公务接待费支出2.9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做好精神病人救治、防治、卫生等下乡宣传、服务工作等。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指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其中用于病故人员家属的定期抚恤金。
五、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指公立医院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其中用于专门收治精神病人发生的支出。
六、其他支出:指政府收支分类以外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其中用于药品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