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糖业发展中心
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河池市糖业发展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河池市糖业发展中心2020年部门预算报表
表一:部门收支总表
表二:部门收入总表
表三:部门支出总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部门预算经济分类支出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政府预算经济分类支出表
表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表九:“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预算表
表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本单位没有数据)
表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本单位没有数据)
表十二:政府采购预算表(本单位没有数据)
第三部分:河池市糖业发展中心2020年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二)支出预算说明
二、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四、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四)项目预算绩效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河池市糖业发展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提出贯彻落实自治区糖业发展战略、规划的实施意见以及工作方案;提出优化糖业布局、结构调整的政策措施;提出糖料蔗生产发展战略和规划;对蔗区规范化管理遇到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建议。
(二)负责全市制糖生产经营的指导和服务。
(三)负责蔗区规范化管理的指导和服务,协调有关部门抓好蔗区社会稳定。
(四)指导糖料蔗生产的新品种新技术推广、技术培训,组织新品种新技术推广交流合作。
(五)负责全市糖业生产动态统计分析、汇总和上报工作。
(六)指导全市糖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糖业技术改造和技术进步项目的申报及其实施工作;提出糖业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安排的建议。
(七)提出甘蔗多样性产业、糖业循环经济与综合利用方案和发展指导。
(八)指导全市食糖储备和临时储存项目申报和实施。
(九)协同有关部门抓好全市蔗区社会稳定工作。
(十)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根据以上职责,河池市糖业发展中心设2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工作,协调各科室工作。负责财务、统计、档案管理、信息收集、机要保密、信访接待、工作督查、资产管理、安全保卫、后勤管理工作。负责收集和整理糖业生产的各种数据资料,并建立档案。
(二)业务科。拟写贯彻落实自治区糖业发展战略、规划的实施意见以及工作方案和优化糖业布局、结构调整的政策措施。提出糖料蔗生产发展战略和规划、蔗区规范化管理意见建议。制定榨季生产指导性计划。指导制糖企业生产经营和制糖技术改造、制糖技术咨询和培训。指导制糖企业在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技术方面的推广应用。指导全市糖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糖业技术改造和技术进步项目的申报及其实施。指导全市食糖储备和临时储存项目申报和实施。提出糖业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安排的建议。提出甘蔗多样性产业、糖业循环经济与综合利用方案和发展指导。指导制糖企业抓好环保、节能减排和安全生产。收集统计和分析汇总制糖生产经济指标数据。拟定糖料蔗种植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政策措施建议。提出糖料蔗产量、蔗糖分评估意见。指导糖料蔗生产的新品种新技术推广、技术培训,组织新品种新技术推广交流合作。提出推进糖料蔗生产机械化、水利化的政策意见。协同有关部门抓好糖料蔗基地及保护区的规划建设和组织实施。
第二部分:河池市糖业发展中心2020年部门预算报表
表一:部门收支总表
表二:部门收入总表
表三:部门支出总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部门预算经济分类支出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政府预算经济分类支出表
表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表九:“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预算表
表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本单位没有数据)
表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本单位没有数据)
表十二:政府采购预算表(本单位没有数据)
(详见附件1)
第三部分:河池市糖业发展中心
2020年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20年收入总预算113.95万元,同比减少41.55万元,下降26.72%。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其中:经费拨款112.95万元,同比减少41.59万元,下降26.91%;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的资金1万元,同比增加0.04万元,增加4.17%。
2020年收入预算总体减少的主要原因:2019年,有两位在编人员退休,导致基本支出减少;2019年底,“双高”糖料蔗基地建设项目已完成,导致2020年项目支出预算减少。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20年支出预算总计113.95万元,比上年减少41.55万元,下降26.72%。其中,基本支出预算 92.4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 81.13%,同比减少31.74万元,下降25.56%;项目支出预算 21.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8.87%,同比减少9.81万元,同比下降31.33%。支出减少的原因:2019年,有两位在编人员退休,导致基本支出减少;2019年底,“双高”糖料蔗基地建设项目已完成,导致2020年项目支出预算减少。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5类,其中:
(1)教育支出:0.9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85%,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3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07%,
(3)卫生健康支出:7.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41%,
(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87.61万元,支出占支出总预算76.88%,
(5)住房保障支出:7.7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 6.80%。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92.4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1.13%,同比减少31.74万元,下降25.56%。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80.47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7.03%,同比减少28.85万元,下降26.39%;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0.37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1.22%,同比减少4.50万元,下降30.26%;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1.62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75%,同比增加1.62万元,增加100%。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预算21.5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8.87%,同比减少9.81万元,同比下降31.33%。
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二、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0年公共财政拨款预算支出113.95万元,比上年减少41.55万元,下降26.72%。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的人员经费减少,基本支出92.45万元,占公共财政支出预算81.13%,比上年减少31.74万元,减少25.55%(其中:工资福利支出80.4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6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37万元)),项目支出21.5万元,比上年减少9.81万元,减少31.33%。
三、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0年部门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万元(全口径),同比减少0.3万元,下降23.08%。一般公共财政预算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万元,同比减少0.3万元,23.08%。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0元。
(二)公务接待费1.00万元,同比减少0.30万元。主要用于安排接待自治区糖业发展办公室、兄弟市及本市各县(区)有关领导来我单位参加各类会议、调研考察等公务活动的接待费用,以及开展相关业务活动需要开支的公务接待费用。
(三)公务车辆运行维护费0万元。
四、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1.87万元,同比减少14.31万元,下降30.99%。减少主要原因是同比人员减少,减少了人头公用经费和教育培训经费以及其他交通费用。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20年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套。
(四)项目预算绩效说明
2020年纳入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5个,金额21.5万元,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21.5万元。根据市财政局对预算编制的要求,我局在编制2020年度经费预算的同时,对全部5个项目支出预算都结合年度工作计划设置了预算绩效目标,并设置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详见附件4)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河池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河池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河财预[2020]6号(关于批复市本级2020年部门预算及2020-2022年部门中期财政规划的通知)
5.河池市糖业发展中心2019年绩效目标自河池市糖业发展中心2019年绩效目标自评表评表
6.河池市糖业发展中心2020年“三公”“两费”经费预算公开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