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部门预算
2019年12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 3 -
承 诺 书 - 3 -
(第二部分) - 4 -
河池市市场局2020年部门预算说明 - 4 -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 4 -
指导思想 - 4 -
(二)基本原则 - 4 -
二、本单位基本情况 - 4 -
(一)机构设置、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目标 - 4 -
(二)部门设置和人员构成情况 - 11 -
(三)车辆构成情况 - 12 -
(四)工资及社会保障缴费情况 - 12 -
三、收入支出预算说明 - 12 -
(一)收入预算说明 - 12 -
(二)支出预算说明 - 13 -
1、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划分,共分为5类
2、按支出经济科目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 13 -
(2)项目支出预算: - 13 -
(第三部分) - 16 -
部门预算报表,从部门预算系统打印附上。 - 16-
(第四部分) - 17-
河池市市场局预算项目申报书(1—29) - 17 -
(第一部分)
承 诺 书
本预算草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我部门的职能和主要工作任务编制。草案所列内容准确真实完整,依法接受河池市人民代表大会审查监督。
部门法人或负责人签字:
(第二部分)
河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部门预算说明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的规定及河池市财政局《关于编制市本级2020-2022年中期财政规划和2020年部门预算的通知》(河财预〔2019〕5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局的工作实际,编制本局2020年预算草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围绕中央、自治区和市委、市人民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把握财政经济发展新常态,落实预算法和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要求,严肃财经纪律,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坚持过紧日子,从严从紧编制预算;优化支出结构,优先保障重点支出;推进中期规划管理,强化支出规划约束;强化政府采购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编制,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大预算公开力度,构建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管理。
(二)基本原则
1、收支平衡原则。充分考虑市本级财力可能,坚持量入为出,量力而行,确保预算收支平衡;
2、综合预算原则。统筹本单位预算收支,确保部门预算全面、真实反映单位所有收支情况;
3、审慎稳妥原则。2020-2022年中期财政规划的收支计划要与经济发展水平、财力状况相适应,收入预测要积极稳妥,支出安排要结合近年来市财政局批复的部门预算支出水平进行编制。
二、本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目标:
1、机构设置:河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是河池市行政一级预算单位。财政全额拨款,财务独立核算,设26个内设机构。
2、单位基本职能:
(一)负责全市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起草河池市市场监督管理规范性文件,组织实施质量强市战略、食品安全战略、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战略、标准化战略、知识产权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负责全市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指导全市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工作。依法办理河池市本级企业登记注册。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三)负责组织和指导全市市场监督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指导市场监督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组织查处跨区域或重大违法案件。推动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联合公安机关打击市场监管领域违法犯罪行为。规范市场监督管理和知识产权执法行为。
(四)负责反垄断统一执法。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指导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依授权负责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反垄断执法工作。依法对经营者集中行为进行监督,并依据委托开展调查。
(五)负责监督管理全市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违法广告、制售假冒伪劣、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等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指导河池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六)负责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实施全市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统筹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重大质量事故调查,建立并统一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七)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实施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风险监测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纤维质量监督工作。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
(八)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依法承担特种设备安全事故调查工作。
(九)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统筹指导食品安全工作,督促检查县(区)人民政府和市直相关部门贯彻执行食品安全决策部署落实情况。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处理落实情况。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十)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和综合治理,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评价性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
(十一)负责食品药品行政许可的监督实施。承担全市食品(含保健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的许可,以及药品零售许可、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医疗器械(一类)生产备案、网络食品交易主体备案等实施。
(十二)负责特殊食品和食盐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拟订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等特殊食品和食盐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依据授权承担特殊食品注册、备案和现场核查工作。承担全市食盐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市场监管与盐政执法职责。
(十三)负责全市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质量监督管理。监督实施国家药典等药品和医疗器械标准、分类管理制度。监督实施药品研制、生产、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医疗器械研制、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化妆品生产卫生标准和技术规范。配合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展药品、医疗器械注册和监督管理。
(十四)负责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的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依法承担全市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风险监测和应急管理工作。
(十五)负责组织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生产经营使用的违法行为,查处药品互联网销售第三方平台的违法行为。监督实施问题药品召回和处置制度。配合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监督实施执业药师资格准入制度和执业药师注册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十六)负责制定全市食品药品安全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建立覆盖全过程的监管制度,建立食品原产地可追溯制度和质量标识制度,推动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电子监管追溯体系和信息化建设。
(十七)指导县(区)、乡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推动落实地方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食品药品安全负总责的机制。
(十八)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贯彻执行国家计量制度,推行法定计量单位,依职责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十九)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依法协调指导和监督市级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制定、修订工作。组织实施国家、行业及地方标准,组织制定并实施标准化发展战略,规范化活动。
(二十)负责统一管理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工作。组织实施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规划指导全市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行业发展。依法监督管理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工作。
(二十一)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对外交流与合作。
(二十二)组织指导个体私营经济发展与监督管理。扶持全市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指导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指导全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配合党委组织部门开展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的党建工作。
(二十三)负责促进知识产权运用。拟订知识产权激励奖励制度、知识产权转化运用和交易运营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落实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等申请的审查、确权相关前置服务工作。指导知识产权无形资产评估工作。指导和促进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统筹指导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动知识产权信息传播利用。
(二十四)负责保护知识产权。拟订严格保护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方案并组织实施,推动建设知识产权保护体系。负责组织指导商标、专利执法工作,指导知识产权争议处理、维权援助和纠纷调处。统筹协调知识产权风险预测预警和涉外保护工作。拟订实施鼓励新领域、新业态、新模式创新的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和服务政策。
(二十五)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3、2020年主要工作目标(和部门预算编制有关部分)
(一)继续深化质量提升工程。继续深化质量提升工程,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依靠质量提升和创新驱动,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将质量强市战略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精准施策、多措并举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加强全面质量监管,让质量提升行动在全市各行业、各领域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实现河池质量发展水平的整体跃升。
(二)加快推进品牌培育工作。着力完善品牌建设的体制机制,根据我市新修订《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引入我市特色评价指标,开展市长质量奖表彰工作,支付获奖企业奖金。积极提供政策引导、创建帮扶、品牌保护等支撑,形成工作合力,服务企业发展。充分挖掘河池产业特色和产品优势,进一步强化品牌建设,联合有关部门在全市开展“实施商标品牌战略示范市”“实施商标品牌战略示范县(区)”“现代特色农业(核心)示范区”等创建活动。进一步完善品牌激励政策措施,认真组织符合条件的产地申报无公害农产品、有机产品等认证和A级景区的认定。加强工业企业、建筑企业的品牌培育、品牌运作知识培训,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广西名牌产品、广西优质工程、广西著名商标。
(三)强化标准化建设,夯实质量发展基础。
一是坚持标准引领,积极推动地方标准制定,助力特色产业高质量发展,发挥标准引领功能,争取标准话语权。我市仫佬族服饰和毛南族服饰等2项地方标准正在联合广西标准院提请区局审定中。二是支持发展团体标准,建立健全水果栽培、桑蚕种养等行业全产业链管控技术标准体系。三是积极推动标准化示范试点项目建设,进一步提升标准化服务河池经济社会发展的有效性。动员都安建兴安富养老中心、南丹信息中心等3个单位申报国家级第6批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
(四)开展计量专项监督检查,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
组织开展重大节日期间计量专项监督抽查,有效维护市场公平、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五)继续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根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市安委办部署,保持高压态势,强化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增加特种设备现场安全检查频次,加强重大危险源单位重点设备安全状况的监控;继续针对安全隐患比较多,安全问题比较突出的特种设备开展安全专项整治,实现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化。对排查出的问题要求企业100%整改,切实做到“四个一律”和“五落实”。全面落实日常监督检查计划,日常监督检查计划完成率达100%,确保特种设备安全运行。
(六)降低企业开办成本。依照《广西优化营商环境企业开办指标攻坚突破年实施方案》(桂市监发【2019】51号)要求,对新开办企业降成本,减免企业开办环节中印章、税控盘及寄递等产生的费用。
(七)知识产权强市战略支撑引领创造创新。以知识产权为抓手,提升专利申请和授权质量,支持创新主体提高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水平。鼓励发明创造,对符合政策的专利给予资助和奖励,促进创新成果知识产权化,提高我市专利特别是发明专利的质量和拥有量,增强我市企业市场竞争力。
(八)开展食品安全城市创建试点工作,达到三个目标:食品安全整体状况良好;食品安全治理水平稳步提高;公众满意度显著提升。
(九)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做好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经费保障,将各有关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情况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加强督查督导。
(十)着力提升消费维权水平。下大力加强消费领域市场监管,提高消费热点问题的洞察能力,集中解决一批群众关心关切、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为市民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扎实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开展消费维权宣传,创新维权模式,拓宽维权通道,完善维权机制,提升市民消费信心,增强消费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
(十一)突出食品安全监管和药品安全监管。
(十二)着力提升信息化建设水平。探索“互联网+智慧市场监管”模式,建立科学、规范、高效的市场监管工作机制,提高市场监管水平要求。完善《河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互联网+智慧监管一期工程规划方案》并加以实施。
(二)部门设置和人员构成情况
本部门由1个行政单位组成,人员情况如下表:
单位:人
项 目 合 计 行政
单位 财政拨款
事业单位 财政补助
事业单位 编外长期
聘用人员
参公 其他
编制数 70 60 7 3
在职人数 102 80 7 3 12
其中:在岗人数 102 80 7 3 12
离退休人数 57 57
其中:离休人数
退休人数 57 57
(三)车辆构成情况
车辆编制为10辆,实有车辆10辆,全部为执勤执法用车。
(四)工资及社会保障缴费情况
我单位为行政单位,人员工资和社会保险缴费单位部分的资金来源为财政全额拨款,在职在编人员90名,退休人员57名,编外聘用人员12名。
三、收入支出预算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20年收入总预算24330289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经费拨款)22551289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的资金)1779000元。
(二)支出预算说明
我单位2020年支出预算均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无其他类预算支出。2020年支出总预算24330289元。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有: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9237470元,教育支出182682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96952元,卫生健康支出1451728元,住房保障支出1461456元。按支出经济科目分类有:基本支出预算18885289元,占支出总预算77.62%;项目支出预算5445000元,占支出总预算22.38%。河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是于2019年3月26日经市委编办批复“三定方案”新成立的单位,目前预算数据尚未有完整的上年数据可比。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18885289元,占支出总预算77.62%。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6174358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5.65%。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2170878元, 占基本支出预算11.50%。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540053万元, 占基本支出预算2.85%。
(2)项目支出预算:
根据部门行政事业发展目标,从我局的基本情况、工作职能现状考虑,结合财力可能,2020年安排项目经费预算5445000元,占支出总预算22.38%,其中,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经费拨款3666000元,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的资金1779000元。具体29个项目情况如下:
12315热线运行经费20000元。
消费环境工作经费144000元。
行政审批事项专项经费100000元,其中非税安排20000元。
市长质量奖经费900000元。
食安委办公室专项经费80000元。
发明创造成果展览交易会经费80000元。
全市知识产权会议费10000元。
专利资助和奖励经费432000元。
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检经费150000元,其中非税安排100000元。
非公党建经费30000元。
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工作经费20000元。
注册证照费80000元。
标准化管理经费50000元。
食品安全监管经费70000元。
认证审评中心专项经费200000元。
物价管理专项业务经费20000元。
信用监管工作经费40000元。
广告监测工作经费30000元。
执法办案经费200000元,其中非税安排120000元。
计量监督管理经费20000元。
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经费20000元。
打击传销专项经费30000元。
信息化建设经费60000元。
药品安全监管经费50000元。
医疗器械监管经费30000元。
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经费40000元。
食品安全城市创建经费1239000元,全部为非税安排。
新办企业印章及税控盘办理经费1000000元。
聘用人员经费300000元,全部为非税安排。
(第三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报表(含三公经费),2020年部门整体绩效目标,从部门预算系统附上。
(第四部分)
河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预算项目申报书(1—29)1639355434.doc
(第五部分)河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本级预算和所属 部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预算报表1026455907.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