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水库和扶贫易地安置局
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
2020年1月21日
一、编制2020年预算的指导思想、依据和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四中全会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持“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忠实履行岗位职责,落实预算法和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要求,严肃财经纪律,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从严从紧编制预算。
(二)主要依据
河池市财政局《关于编制市本级部门2020-2022年中期财政规划和2020年部门预算的通知》(河财预〔2019〕53号)。
(三)基本原则
根据本单位工作实际需要安排收入和支出,做到“量入为出”,确保人员经费开支有保障,水库移民和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可以正常开展,确保年内能够顺利完成市委、市政府和自治区水库和扶贫易地安置中心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单位基本情况
河池市水库和扶贫易地安置局是河池市人民政府行政职能部门,成立于1984年,现为正处级行政单位,履行全市水库移民和易地扶贫搬迁移民工作的管理、协调、监督、检查、指导职能。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水库和扶贫易地安置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根据授权,起草全市水库和扶贫易地安置工作规范性文件,负责相关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和解释工作。
(2)负责全市水库移民和扶贫易地安置工作的管理、协调、监督、检查和指导,指导、监督各县(区)水库淹没处理以及水库和扶贫易地安置业务工作。
(3)拟订全市水库和扶贫易地安置工作中长期规划,编制全市水库和扶贫易地安置年度计划和项目;制定全市水库和扶贫易地安置工作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
(4)审核全市水库和扶贫易地安置规划,组织或指导实施经批准的全市水库和扶贫易地安置规划和投资计划,组织实施全市水库和扶贫易地安置工程的验收和监督评估。
(5)负责全市水库和扶贫易地安置后期扶持政策的实施以及相关遗留问题的处理工作。
(6)负责全市水库和扶贫易地安置资金的使用及监督管理工作。
(7)指导全市水库和扶贫易地安置移民培训工作。
(8)负责指导全市水库和扶贫易地安置移民的权益保障及信访维稳工作。
(9)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人员编制、结构、人数
机关行政编制为16名,其中:正处级1名、副处级2名,科级8名,科员5名。局班子领导实际配备情况为:局长1名,副局长2名,调研员1名,副调研员2名,科级8名,其他1人。
三、收入支出预算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20年总收入预算382.15万元,同比增加3.42万元,增长0.90%。
2020总收入增长0.90%,是人员减少、工资调整标准、新增易地安置工作及其经费三方面共同作用的结果。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20年总支出预算382.15万元。基本支出预算306.5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0.22%;项目支出预算75.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9.78%。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五类,其中:
教育支出2.9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76%,同比增加0.04万元,上升0.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7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3%,同比减少2.63万元,下降7.65%。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5.0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54%,同比增加2.62万元,上升11.7%。
农林水支出299.1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8.29%,同比减少0.06万元, 下降 0.2%。
住房保障支出23.3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11%,同比增加3.10万元,增长15.29%。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306.5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0.22%,同比减少23.18万元,下降 7.03%。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255.65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3.40%,同比减少18.12万元,下降6.62%。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37.11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_12.10%,同比减少4.37万元,下降10.54%。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13.79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4.5%,同比减少0.70万元,下降19.78%。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预算17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2.3%,同比增加33万元,增长23.24%。
四、机关运行经费执行情况说明
2020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7.5万元,与2018年持平。
五、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说明
年度内没有安排政府采购
六、三公经费增减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安排1万元,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安排1万元,持平。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国有资产具体情况:土地、房屋及建筑物合计836.98万元;专用设备3,合计7200元;通用设备199个,合计113.88万元;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147个,合计44.41万元;无形中资产2个,合计149.33。
八、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