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河池市档案馆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20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二、支出预算说明
三、2020年当年公共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第三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馆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四、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
第六部分 预算绩效目标及绩效自评报告
第一部分:河池市档案馆概况
一、主要职能
1.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档案事业,并对本行政区域内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
2.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档案事业发展规划和档案工作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3.组织全市档案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开展档案行政执法检查活动,查处档案违法行为。
4.对重大建设项目档案工作实施监督和指导,会同项目主管部门对重大建设项目档案进行验收。
5.负责档案行政审批工作。
6.依法接收市直单位到期的档案资料,征集散存在市内外与本市有关的档案、资料;负责电子档案的接收和管理工作。
7.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查阅中心工作,接收市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公开信息,并为社会提供查阅利用。
8.建立健全档案安全规章制度,配备档案保管设施设备,防止档案损毁;利用现代化技术管理档案,实现档案管理现代化;采取有效措施,对重点档案进行抢救、修复。
9.负责建设市级数字化档案馆,为公众提供档案信息服务。
10.负责向社会提供利用档案、资料,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对到期档案进行鉴定、开放、销毁;开发档案信息资源,编写档案史料。
11.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和自治区档案馆布置的工作任务。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根据上述职责,河池市档案馆(河池市档案馆)设四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制定档案事业发展规划、档案工作计划;完成各项工作总结、汇报,负责本单位会议材料、会议记录,负责文电、会务、机要、信访、保密、档案、信息、职称、政务公开工作;负责人事、工资、财务、统计、设备采购维修、离退休干部工作;编写大事记;抓好农村联系点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业务指导科。
制定业务指导工作规划,负责指导全市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档案工作;负责对市直重大建设项目档案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会同项目主管部门对重大建设项目档案进行验收;组织开展农业农村档案工作;组织开展机关档案室定升级和企事业单位档案工作目标管理上等级考评工作;开展档案行政执法检查活动;负责档案行政审批工作;组织开展档案业务技术培训和档案学术研究;指导档案教育实习,指导各县(市、区)档案馆开展业务指导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档案管理科。
制定档案馆业务建设规划,负责接收档案进馆;负责馆藏档案、资料的整理、编目、抢救工作;编写档案史料;负责馆藏档案资料安全,制定档案管理规章制度,做好档案库房及档案的检查登记,检查消防设施设备,对到期档案进行鉴定、开放、销毁,提供档案资料利用,做好利用登记,编写利用效果实例;负责档案展览厅和政府信息公开查阅中心工作;指导各县(市、区)档案馆开展档案安全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信息化工作科。
制定档案信息化工作规划,负责建立馆藏档案案卷级、文件级目录数据库;建立全市档案目录中心;对馆藏档案进行全文扫描,建立档案全文数据库,管理馆域网;负责河池档案信息网管理和信息发布工作;指导各县(市、区)档案馆开展档案信息化建设,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人员构成情况
河池市档案馆核定参照公务员事业编制13名。其中:正处1名,副处2名,四级调研员1名;科级领导职数4名,一至四级主任科员7名。实有人数为11人,其中正处级领导干部1人,副处级领导1人,四级调研员1人,科级及以下干部8人。
第二部分2020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20年收入总预算291.09万元,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同比上年减少38.48万元,同比下降11.68%。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20年支出总预算291.09万元, 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其中:基本支出232.0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79.73%,同比上年减少19.18万元,下降7.63%;项目支出5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20.27%,同比上年减少19.3万元,下降24.65%。
(一)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5类,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33.0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0.05%,同比上年度减少41.52万元,下降15.12%。
教育支出类2.0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72%,同比上年度增加0.13万元,增长16.75%。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2.2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65%,同比上年度减少 1.58万元,下降6.63%。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17.0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85%,同比上年度增加2.18万元,增长14.68%。
住房保障支出类16.7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74%,同比上年度增加2.14万元,增长14.70%。
(二)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232.0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9.73%,同比上年减少19.18万元,下降7.63%。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85.85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0.08%,同比上年减少14.63万元,下降7.30%。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27.19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1.72%,同比减少4.13元,下降13.19%。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19.04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20%,同比上年减少0.43万元,下降2.2%。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预算5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20.27%,同比上年减少19.3万元,下降24.65%。
(三)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291.09元,其中:基本支出232.09万元,项目支出59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行政运行174.01万元,主要用于档案馆机关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3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档案馆全市档案工作会议及档案馆年度考核测评会等项目支出。
馆藏档案数字化业务35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馆藏档案扫描数字化支出。
档案征集业务6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征集相关档案支出。
取消档案利用补助2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档案利用业务支出。
网站建设及运维业务2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网站的建设和维护支出。
档案保护业务3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保护档案支出。
电梯、监控设备、消防设备等运行维护费3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电梯、监控设备、消防设备维修维护支出。
档案馆水电费2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档案馆的水电支出。
农业农村档案工作经费1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开展精准扶贫、土地确权等农业农村档案工作。
档案执法、宣传费2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开展档案执法检查活动、做好“6.9国际档案日”宣传活动。
干部教育2.09万元,全部是日常公用支出预算。主要用于档案干部教育培训方面支出。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2.26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按行政机关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养老保险。
行政单位医疗17.03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市本级统一规定,按行政机关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住房公积金16.70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馆机关单位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三、2020年当年公共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0年当年公共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0.17万元,2019年初预算0.17万元,与上年度持平。其中:
1.公务接待费2020年预算0.17万元,与上年度持平,主要是安排接待开展业务活动需要开支的公务接待费用。
2.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安排为零,与上年度持平。
3.无公务用车费预算,与上年预算同比持平。
第三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馆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馆机关行政运行174.01万元,主要用于档案馆机关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为33万元,全部是一般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档案数字化服务、档案馆防水维修服务。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2019年12月31日,档案馆无公务用车车辆,无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套。
四、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
2020年我馆对所有项目支出都填报了绩效目标,年终将对10万元以上的项目进行绩效自评。(详见附件)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
(详见附件)
第六部分 预算绩效目标及绩效自评报告
(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