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宜州新区管理委员会
2019年部门预算
(草 案)
二○一八年十二月
河池市宜州新区管理委员会
2018年12月5日
目 录
第一部分:单位指导思想、编制依据和原则
一、指导思想
二、主要依据
三、基本原则
第二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人员构成情况
三、车辆构成情况
四、工资及社会保障缴费情况
第三部分:2019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预公共预算部门预算经济分类表
七、一般预公共预算政府预算经济分类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九、 “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二、政府采购备案表
第四部分:2019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预算总收入
二、预算总支出
三、“三公”经费说明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单位指导思想、编制依据和原则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中央、自治区和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把握财政经济发展新常态,落实预算法和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要求,严肃财经纪律,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坚持过紧日子,从严从紧编制预算;优化支出结构,优先保障重点支出;推进中期规划管理,强化支出规划约束;强化政府采购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编制,加强预算评审,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大预算公开力度,构建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管理制度。
(二)编制主要依据
根据河池市财政局《关于编制市本级部门2019-2021年中期财政规划和2019年部门预算的通知》(河财预〔2018〕51号、《关于召开市本级部门2019—2021年中期财政规划和2019年预算编制工作会议的通知》(河财预〔2018〕51号)文件的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
(三)基本原则
1.保增长、促发展原则。进一步整合资金,集中财力办大事,扩大政府公共投资,促进工业发展,支持企业自主创新、技术改造及服务业发展。
2.优化结构、加强重点原则。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支持新区改革与发展,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节能减排和生态建设。
3.厉行节约原则。除法定支出和政策性支出按法定增长比例及有关政策标准审核安排外,从严进行审核安排,大力压缩日常工作经费,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降低行政运行成本。
4.综合预算科学精细原则。部门及所属单位的各项收支纳入部门预算统一管理,统筹安排。加强部门预算“基础数据精细化、定额管理标准化、监督监管透明化”的建设,科学有效的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5.绩效评价原则。项目支出安排与资金使用效果相结合,对列入预算安排的大额支出项目进行跟踪绩效评价。
第二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中共河池市宜州新区(广西宜州经济开发区)工作委员会、河池市宜州新区(广西宜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分别为中共河池市委、市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实行“一个机构、两块牌子、一套人马”的管理模式,代表市委、市人民政府实行统一领导、统一规划、统一建设和统一管理,在河池市宜州新区、广西宜州经济开发区所辖区域范围内行使市一级综合管理权限和相应的行政管理职能,社会管理实行属地管理。其主要工作职责如下:
1.中共河池市宜州新区(广西宜州经济开发区)工作委员会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抓好新区建设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2)负责纪检监察、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宣传、统战等工作。
(3)研究制定关系新区全局的重大政策问题,制定新区的发展目标,研究促进新区发展的重大改革措施,决定重大事项。
(4) 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河池市宜州新区(广西宜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国务院、自治区、河池市有关开发区的各项法规、政策。协调编制建设总体规划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中长期发展规划、控制性规划、修建性详规并组织实施。
(2)负责所辖区域范围内编制规划、建设、管理及发展工作。
(3)研究所辖区域范围内的行政管理规定。
(4)负责所辖区域范围内招商引资工作。
(5)审定所辖区域范围内投资项目,并按规定权限核准或备案。
(6)负责所辖区域范围内土地的统一开发。
(7)负责所辖区域范围内的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规划、建设、管理工作。
(8)负责所辖区域范围内的财政、建设规划、人事劳动、社会保障、机构编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工作。
(9)负责管理所辖区域范围内的进出口业务和对外经济技术合作,按照规定权限负责内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变更合同、章程的审批,依法办理所辖区域范围内的涉外事务。
(10)对所辖区域范围内的企、事业单位进行协调、管理和服务。
(11)协调有关部门指导辖区域工作。
(12)负责党委和政府授予的其他职权及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构成情况
河池市宜州新区管理委员会内设党政办公室、经济发展局、规划建设局、国土资源局、财政金融局、环保安监局、政策法规室等7个综合职能机构,下设项目审批服务中心、土地征用收储中心、公用事业管理服务中心等3个事业中心,总编制人数100人,其中:(参公)事业编制 55人,事业编制45人,在职实有人数8人,无离退休人员。
2018年通过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招录8名事业编制人员,已于2018年9月入职,其他工作人员均从部分县(区)、各有关市直单位抽调,目前工作人员已达到52人。
(三)车辆构成情况
河池市宜州新区管理委员会目前无自有公务车辆。
(四)工资及社会保障缴费情况
河池市宜州新区管理委员会为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执行一级预算,统一核算,下属的内设职能机构和事业中心不单独核算,管委会所有人员的工资及社会保障缴费均由人社局核定后由财政统一拨款。
第三部分: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预公共预算部门预算经济分类表
七、一般预公共预算政府预算经济分类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九、 “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二、政府采购备案表
(见附件)
第四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预算总收入
2019年本部门预算总收入135.51万元,其中经费拨款135.51万元,占总预算收入的100%
预算总收入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8.93万元,教育支出
0.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98万元, 卫生健康支出6.5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19万元。
2018年本部门未开展预算工作,预算收入无增减。
二、预算总支出
2019年支出总预算135.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2.76万元。项目支出42.75万元。
基本支出中工资福利支出89.0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6%;商品和服务支出3.6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基本支出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五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6.18万元;教育支出0.9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9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5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19万元。
项目支出中网络运行维护费15.24万元,综合业务工作经费27.51万元。
2018年本部门未开展预算工作,预算支出无增减。
三、“三公”经费说明
2019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7.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0万元,会议费支出预算1.5万元,培训费支出预算0.9万元。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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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216.8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215.7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216.8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93.2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6.76%。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9年本部门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河池市宜州新区管理委员会
2018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