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教育局公开2019年部门预算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河池市教育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河池市教育局2019年部门预算报表、“三公”经费编制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二、支出预算说明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四、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五、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六、2019年当年公共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河池市教育局2019年部门预算报表
表一:部门收支总表
表二:部门收入总表
表三:部门支出总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部门预算经济分类支出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政府预算经济分类支出表
表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表九:“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预算表
表十: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本单位没有数据)
表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本单位没有数据)
表十二: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五部分:2019年预算绩效目标
河池市教育局部门预算已通过人大会议审议批准并由河池市财政局(河财预〔2019〕5号)批复下达,按照《关于深入推进市本级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河财预〔2014〕19号)要求,现将河池市教育局(本级)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第一部分:河池市教育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规章制度,结合本市的实际情况,拟订执行计划、具体实施办法和有关补充规定。
(二)编制本市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并检查实施情况,向市人民政府和上级教育部门做出报告。
(三)督促检查各县(市、区)贯彻执行教育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上级的各项规定;评估指导全市教育教学工作。
(四)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负责义务教育的宏观指导与协调,指导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
(五)负责本市教育系统校长队伍、人才队伍和教师队伍建设,包括校长岗位培训、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教师学历教育、继续教育等。
(六)指导全市中等职业教育、成人教育、民族教育、社区教育和汉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工作。
(七)负责组织各县(市、区)做好中考、高中毕业会考、高考的考务工作、招生录取工作和中小学学籍管理工作;负责组织本辖区的各类学历教育的自学考试工作,核发自学考试毕业证书。
(八)按照中央关于全面推进素质教育要求,负责教育教学管理、教育教学改革及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工作,检查指导各县、市、区实施素质教育工作,并组织推广先进的教育教学经验。
(九)检查指导各县(市、区)加强学校教育教学设备的装备、管理和使用工作,按规定如期实现实验教学普及县(市、区)。
(十)检查指导全市开展电化教育和信息化教学工作。
(十一)领导、检查本市各级各类学校的工作,统筹和指导少数民族教育工作。
(十二)主管全市的教师工作。负责全市教师的职称评聘和教师资格的认定工作。按照管理权限对教师进行考核、聘任、奖惩、晋升等工作,指导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
(十三)负责监督审计全市教育经费和教育基建经费拨付及教育附加费和教育费附加的征收、管理与使用工作。
(十四)负责全市中小学校教育教学常规管理评估工作,指导全市中小学、中职学校德育、体育、卫生、艺术、安全工作以及团组织和少先队工作。
(十五)检查指导全市中小学开展勤工俭学工作。
(十六)协调管理、检查指导各县(市、区)学校基础设施建设。
(十七)指导全市的教育督导工作,组织和指导对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的督导检查和评估验收工作,指导基础教育发展水平、质量的监测工作。
(十八)检查指导基础教育阶段民办教育办学工作,负责高中阶段民办教育办学的审批和管理。
(十九)检查指导全市学生资助管理工作。
(二十)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河池市教育局共分有七个预算部门:河池市教育局行政、河池市教育科学研究室、河池市招生考试院、河池市勤工俭学办公室、河池市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河池市教师培训中心、河池市职业教育发展中心办公室。其中河池市教育局行政共内设8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计划生育等工作。
(二)基础教育科。
指导全市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民族教育、特殊教育、民办教育、学前教育、少先队、青少年常规管理工作。负责高中录取和学籍管理、高中阶段民办教育审批和管理。
(三)师范教育科(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指导全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中长期规划、教师师德教育建设、中小学校长岗位培训、语言文字等工作。负责教师资格认定审批并进驻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中小学教师评优奖励、普通话测试等工作。
(四)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
指导全市中等职业学校建设和管理;指导乡、镇、村成人文化技术学校的建设和管理。负责全市中等职业学校学历教育的专业设置及进行评审、办学及教学质量评估标准并指导实施、招生录取、毕业证书验印和颁发、社会力量办学的审批和管理等工作。
(五)人事教育科。
指导全市教育系统人事教育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班子建设、后备干部队伍建设、人事管理、人才队伍、党务、纪检监察和全市教师职称评审等工作。受理本市教育系统的行政复议和信访工作答复。
(六)计划财务科。
指导全市教育系统财务管理、基础设施建设工作。负责本局财务管理、财产登记;负责教育系统经费统计、学年初统计、市直教育费分配使用、社会捐资助学等工作。
(七)教育督导室。
统筹规划、组织实施本市的教育督导工作,研究制订本市教育督导与评估的指导性文件和工作制度。监督、检查和指导本市贯彻落实有关教育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八)学校安全管理办公室。
指导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学校安全工作;指导学校处理学生伤害事故,开展学生安全教育,制定校园安全应急预案及演练。负责对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民办教育)的食品卫生管理、学校周边治安综合治理、道路交通安全、禁毒、未成年人教育、汛期地质灾害防治、避震减灾和维稳等工作的检查 、指导和考核。
第二部份 2019年部门预算报表、“三公”经费编制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9年收入总预算2069.89万元,同比增加 425.45万元,同比增长25.87%。主要原因:本年度财政增加2019年绩效考评奖金108万元,物业补贴25.248万元,通迅补贴4.752万元,工资提高标准等;本年度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财政部门要求进行预算,同比增加预算309万元。
其中:
1、公共财政预算拨款1760.89万元,同比增加635.45万元,增长56.46%。其中纳入一般公共财政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的资金434.7万元,同比增加434.7万元,增长100%:(1)高中毕业会考收入安排的资金117万元,同比增加 117万元,增长100%;(2)中考报名费收入安排的资金 225万元,同比增加 225万元,增长100%;(3)计算机阅档费收入安排的资金13.5万元,同比增加13.5万元,增长100%;(4)中职招生录取费收入安排的资金 9万元,同比增加 9万元,增长26.67%;(5)《河池教育》办刊经费(门面非税收入) 12 万元,同比增加 12万元,增长100%;(6)教育科学研究所运行经费(门面非税收入)30.2万元,同比增加 30.2万元,增长100%,戏曲进校园经费(门面非税收入)5 万元;(7)校园足球经费 10 万元,同比增加 10万元,增长100%;(8)职称评审费(职称非税收入)8 万元,同比增加 8万元,增长100%;(9)中考命题(中考查询非税收入)5万元,同比增加 5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为考试考务类非税收入原纳入财政专户管理,本年度全部纳入财政预算管理364.5万元。
2、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0万元,同比减少519万元,下降100%。其中:高中毕业会考收入安排的资金0万元,同比减少 140万元,下降 100%;中考报名费收入安排的资金 0万元,同比减少 300万元,下降 100%;计算机阅档费收入安排的资金 0万元,同比减少40万元,下降100%;中职招生录取费收入安排的资金 0万元,同比减少 19万元,下降 100%;教师培训费收入安排的资金 0万元,同比减少20万元,下降100%。原因:本年度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全部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
3、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309万元,同比增加 309万元,增长100%。其中:教师资格面试经费安排的资金120万元,同比增加120万元,增长100%;教师资格笔试经费安排的资金80万元,同比增加80万元,增长100%;教师招聘考试经费安排的资金22万元,同比增加22万元,增长100%;高考报名费安排的资金59万元,同比增加22万元,增长100%;成人高考经费安排的资金22万元,同比增加22万元,增长100%;自学考试经费安排的资金6万元,同比增加6万元,增长100%。原因:去年财政对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进行预算。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9年支出总预算2069.89万元,基本支出预算1223.4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9.11%,同比增加 290.75万元,增长31.17%;项目支出预算846.4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0.89%,同比增加134.7万元,增长18.92%。增长原因:本年度财政增加2019年绩效考评奖金108万元,物业补贴25.248万元,通迅补贴4.752万元,工资提高标准等;本年度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财政部门要求进行预算,同比增加预算309万元。
(一)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4类,其中:
教育支出类科目1776.1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5.80%,同比增加 395.32万元,增长 28.63%,增长原因:工资提高标准;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1.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 6.34 %,同比增加12.96万元,增长 10.96%,增长原因:工资提高标准;
卫生健康支出85.6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 4.14 %,同比增加 8.37万元,增长10.83%,增长原因:工资提高标准;
住房保障支出68.1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 3.72 %,同比增加 8.79万元,增长 12.9%,增长原因:工资提高标准;
(二)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1223.4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9.11%,同比增加 290.75万元,增长 31.17%。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050.26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5.85%,同比增加214.95万元,增长 25.73%。主要为本年度财政增加2019年绩效考评奖金108万元,工资提高标准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03.32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45%,同比增加37.65万元,增长 57.33%,原因:今年增加在职和退休人员物业补贴,行政和参公人员通迅补贴。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69.83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5.7%,同比增加 38.15万元,增长120.42%。原因:离休人员工资增加。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预算846.4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0.89%,同比增加134.7万元,增长18.92%。原因:本年度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财政部门要求进行预算,同比增加预算309万元,同时财政对所有项目公用经费及项目非税缩减10%左右的预算。
(三)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760.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23.41万元,项目支出537.48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行政运行(教育管理事务)354.05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教育局机关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教育管理事务)27万元,全部为项目支出 。主要用于《河池教育》编辑经费、戏曲进校园经费、校园足球经费支出。
其他教育管理工作事务支出1081.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570.83万元,项目支出预算510.48万元,主要用于教育局机关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培训支出4.77万元,全部是日常公用支出预算。主要用于财政干部教育培训方面支出。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28.2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按行政机关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养老保险。
死亡抚恤1.39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遗属人员抚恤金及生活补助支出。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2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市本级统一规定,按行政机关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事业人员失业保险。
行政单位医疗21.32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市本级统一规定,按行政机关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事业单位医疗38.68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市本级统一规定,按行政机关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事业医疗保险。
公务员医疗补助25.64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市本级统一规定,按行政机关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公务员医疗补助。
住房公积金76.92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局机关和局属事业单位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2019年机关运行预算金额为103.32万元,同比增加37.65万元,增长57.33%。主要原因为各二层预算单位基本支出的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增加,比如今年新增在职和退休人员物业补贴,在职行政参公人员通迅补贴。
四、 政府采购安排情况: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金额为52万元,全部为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初中毕业长升学考试报名考试费”资金,主要购买空调、电脑、打印机、办公家具以及电脑办公耗材等。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2019年未安排大型国有资产购置资金。
六、2019年当年公共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9年当年公共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公务接待费12万元,同比增长4万元,增长50%,主要用于局机关和局属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用;会议费49万元,同比增加41万元,增长512.5%,主要用于局机关和局属事业单位开支的各类会议费用;培训费24.77万元,同比减少20.08万元,下降44.77%,主要用于局机关和市直学校教师各类培训费。“三公”经费和会议费增长原因:考试考务类(学考、中考等)非税收入原纳入财政专户管理,本年度全部纳入财政预算管理,主要是学考、中考考务及评卷工作会议等支出。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收入。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纳入市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详见附件:河池市教育局2019年部门预算报表
第五部分 2019年预算绩效目标
详见附件:河池市教育局2019年部门预算绩效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