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河池市农业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组织实施农业和农村经济中长期发展规划,承担农业投资和农业综合开发、示范项目的规划、计划管理和监督实施;管理农业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经济运行,开展相关农业统计工作;归口管理农业信息发布。
(二)承担农业和农村工作的综合协调职责。组织实施农业和农村工作调研,提出农业和农村发展的工作意见,推动城乡统筹一体化发展。
(三)研究提出全市农作物生产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政策建议和重大技术措施、阶段性生产管理意见并组织实施;拟订农作物总量平衡、结构调整、区域布局方案,制定农作物新产品开发、新技术试验计划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农作物基地(项目)建设及良种繁育,指导经济作物产业体系与技术推广体系建设;承担农作物检疫、常规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种质资源管理工作。负责种植业项目的申报立项和组织实施工作。
(四)贯彻农业产业和农业产业化经营政策,协调农业产业结构的合理调整、农业资源的优化配置和产品品质的改善;参与提出有关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流通与价格、农村信贷、农业保险及农业财政补贴等政策性建议;负责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和执法监督检查。
(五)承担完善农村经营管理体制的职责。参与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工作,指导和协调农村改革试验区改革试验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指导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和乡村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建设;贯彻落实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及政策,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耕地使用权流转工作。
(六)指导、协调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与规范化管理,参与组织农产品加工与流通,组织协调和实施“菜篮子工程”建设;指导全市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体系的现代化建设,预测并发布农业经济信息。
(七)指导农业资源综合区划与开发利用,组织实施生态农业、休闲农业、循环农业与农业可持续发展工作;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参与基本农田保护、农业资源保护和耕地质量建设工作;承担和指导农业重大技术项目及示范区(园)建设;参与提出实施大型农业工程和农民增收措施。
(八)拟订农业科研、教育、技术推广及其队伍建设的发展规划、计划及有关措施,实施科教兴农战略;负责组织有关农业科研、技术推广项目的遴选及实施;组织农业教育与职业技能开发工作;指导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
(九)承担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职责。拟订农业产业地方标准,并组织和监督实施;负责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认证、生产质量监管及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组织开展农业投入品质量监测和执法监督管理;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的监督管理工作;按照职责权限,发布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
(十)指导农业防灾减灾工作。监测、发布农业灾情,指导种子、化肥等救灾物资储备和调拨,提出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负责组织全市农业植物保护工作(含植物内部检疫)。
(十一)提出全市农业对外开放的意见,组织开展有关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
(十二)负责直属单位的领导和管理工作。按照权限管理直属单位人事劳动工资、机构编制工作;指导有关社会团体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服务。
(十三)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河池市农业局机构设置:1个行政单位(局机关内设科室9个):河池市农业局本级; 7个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河池市植保植检站、河池市种子管理站、河池市土壤肥料站、河池市绿色食品办公室、河池市农业技术推广站、河池市水果生产办公室、河池市农村经济管理办公室;2个财政补助事业单位:河池市农业行政综合执法支队、河池市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站。
第二部分、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表格见附件)第二部分:河池市农业局2018年部门预算报表
第三部分:河池市农业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收入总预算1571.23万元,同比减少93.43万元,同比降低5.6%。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571.23万元,同比减少93.43万元,同比降低5.6%。其中项目收入15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0%,同比减增加36万元,增涨29.5%。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8年支出总预算1571.23万元,同比减少93.43万元,同比降低5.6%。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571.23万元,同比减少93.43万元,同比降低5.6%。其中项目收入15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0%,同比减增加36万元,增涨29.5%。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五类,其中:
(1)教育支出科目预算10.9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0.6%,同比增加3.67万元,增长50%;
(2)农林水科目支出预算1184.9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75%,同比减少300.5万元,降低20%;
(3)医疗卫生类科目支出预算105.6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6.7%,同比增加31.57万元,增长42.6%;
(4)住房保障支出类科目支出预算100.4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6.4%,同比增加1.93万元,增长2%.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预算169.2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0.8%,同比增加169.26万元,增长100%;
2.项目支出预算。
占支出总预算10%,同比减增加36万元,增涨29.5%。
二、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571.23万元,同比减少93.43万元,同比降低5.6%。其中项目收入15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0%,同比增加36万元,增涨29.5%。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人员支出1252.36万元,公用支出160.87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和所属参公(事业)单位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项目支出158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和所属参公(事业)单位为完成各项财政工作任务、保障财政事业发展而发生的项目支出。
三、 “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2018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2018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9.5万元(全口径),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6.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万元。
(二)2018年公共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公共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9.5万元,与2017年总数持平。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
2.公务接待费6.5万元,万元,同比减少1万元,降低13.33%。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万元,同比增加1万元,增涨8%。增加原因是:公车保养维修费上涨。
四、机关运行经费执行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160.87万元。办公费4万元,水费3万元,电费2.5万元,差旅费3万元,维修费4.5万元,会议费0.5万元,培训费12.78万元,公务接待费7.5万元,工会经费11.53万元,福利费0.5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69.1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76万元。
五、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支出总额4.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4辆,其中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辆。
七、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表
2018年,我单位组织对23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58万元,占年初预算的10%。
重点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申报表:
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申报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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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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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现代特色农业(核心)示范区建设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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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及代码 |
[213],河池市农业局 |
实施单位 |
河池市农业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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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属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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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期 |
2018年1月至2018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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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资金 |
中期资金总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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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资金总额: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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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财政拨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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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财政拨款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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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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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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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 |
中期目标(20××年—20××+n年) |
年度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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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2018年末,基本达到每个县(区)建成1个以上自治区级示范区、2个以上县级示范区,县乡两级示范区创建数占所在县(区)乡镇总数的30%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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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 |
一级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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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 |
数量指标 |
指标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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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指标 |
创建一批不同层次的示范区 |
基本达到每个县(区)建成1个以上自治区级示范区、2个以上县级示范区,县乡两级示范区数占所在县(区)乡镇总数的30%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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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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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通过一批保牌的示范区 |
已获认定的自治区、市、县、乡四级示范区实现提质增效、保牌晋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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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指标 |
指标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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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指标 |
使示范区建设成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样板区、农业转型升级的引领区、深化农村改革的试验区、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先行区 |
实现“增点、扩面、提质、升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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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指标 |
指标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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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指标 |
2017年1月至2017年12月 |
1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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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指标 |
指标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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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指标 |
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建设项目工作经费10万元 |
用于组织召开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建设工作会议2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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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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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查指导各县(区)创建示范区工作经费2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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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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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开展申报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认定工作经费2.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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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学习经费1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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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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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办公经费2.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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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 |
经济效益 |
指标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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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效益 |
提高示范区经营主体和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
示范区内各类经营主体销售收入同比增长10%以上,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同比增长10%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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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效益 |
指标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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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效益 |
示范区建设与“十大百万”扶贫产业工程相结合 |
促进贫困户有稳定的产业收入来源,加快贫困村农民 脱贫致富步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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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效益 |
指标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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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效益 |
示范区建设与“美丽河池”乡村建设等活动相结合 |
实现乡村清洁,打造绿色、有机农产品,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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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影响 |
指标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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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影响 |
推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农业发展质量效益,增加农民收入,加快农业现代化 |
促进产业升级,延伸产业链,农产品品质品牌实现提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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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 |
指标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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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对象 |
示范区内经营主体和农户满意 |
经营主体和农户满意度90%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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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申报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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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 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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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管理信息数据整合及信息系统运行维护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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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及代码 |
[213],河池市农业局 |
实施单位 |
市农经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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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属性 |
新增项目 |
项目期 |
1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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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资金 |
中期资金总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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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资金总额: |
1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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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财政拨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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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财政拨款 |
1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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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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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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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 |
中期目标(20××年—20××+n年) |
年度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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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全市11个县(区)的确权成果数据进行合并汇总,完成全市数据库整合、拼接成一张图,按时向自治区汇交确权成果数据。同时,需对已建设的土地确权登记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管理和维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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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 |
一级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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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 |
数量指标 |
指标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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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指标 |
市本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管理信息数据整合汇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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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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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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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指标 |
指标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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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指标 |
2018年底,完成全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管理信息数据整合。 |
1.对全市11个县(区)上报的成果数据进行验收质量检查,保障数据完整、准确,符合上报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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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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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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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指标 |
指标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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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指标 |
2018年12月底完成。 |
1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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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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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指标 |
指标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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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指标 |
工作经费开支10万元。 |
1.聘请专业技术人员分期、分批对各县(区)农村土地确权成果数据进行质量检查经费2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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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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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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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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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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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 |
经济效益 |
指标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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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效益 |
无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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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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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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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效益 |
指标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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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效益 |
实现全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和土地流转信息资源共享、联网运行和信息化管理,向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 |
整合全市11个县(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数据库信息和进行数据监管,定期向自治区汇交土地确权登记颁证数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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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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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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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效益 |
指标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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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效益 |
无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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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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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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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影响 |
指标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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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影响 |
管理和备份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数据,实现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和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管理服务的网上运行,促进土地确权成果服务于现代农业建设,向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保障农民群众土地承包的合法权益。 |
实现市、县两级管理信息系统的联网运行,实现与自治区农业厅相关系统的对接和互联共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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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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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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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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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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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 |
指标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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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对象 |
群众对开展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满意度高。 |
开展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涉及到农户的满意度达95%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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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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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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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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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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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河池市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河池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河池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