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河池市档案局主要职能1、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档案事业,并对本行政区域内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2、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档案事业发展规划和档案工作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3、组织全市档案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开展档案行政执法检查活动,查处档案违法行。4、对重大建设项目档案工作实施监督和指导,会同项目主管部门对重大建设项目档案进行验收。5、负责档案行政审批工作。6、依法接收市直单位到期的档案资料,征集散存在市内外与本市有关的档案、资料;负责电子档案的接收和管理工作。7、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查阅中心工作,接收市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公开信息,并为社会提供查阅利用。8、建立健全档案安全规章制度,配备档案保管设施设备,防止档案损毁;利用现代化技术管理档案,实现档案管理现代化;采取有效措施,对重点档案进行抢救、修复。9、负责建设市级数字化档案馆,为公众提供档案信息服务。10、负责向社会提供利用档案、资料,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对到期档案进行鉴定、开放、销毁;开发档案信息资源,编写档案史料。11、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和自治区档案局布置的工作任务。
二、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收入总预算442.99万元,同比增长57.81%。
公共财政预算拨款442.99万元,同比增长57.81%,全部为公共财政预算拨款。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7年支出总预算442.99万元,基本支出236.9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53.50%;项目支出20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46.50%。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4类,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类科目417.9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4.34%。
教育支出类科目1.1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25%。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科目10.3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 2.34%。
住房保障支出类科目13.5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07%。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236.9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3.50%,同比增长43.88%。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28.23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54.10%,同比提高65.47%。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20.19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52%。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88.57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37.37%,同比增长11.40%。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预算20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6.50%。
(三)、2017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变化情况。
(1)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安排为零。
(2)公务接待费预算0.17万元,与上年预算0.17万元同比持平。
(3)无公务用车费预算,与上年预算同比持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