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9月29日在河池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上
河池市财政局局长 黄如天
市人大常委会: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21年市本级决算,请予审查。
一、2021年市本级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面对严峻复杂的国际形势、艰巨繁重的国内改革发展稳定任务,在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市委的坚强领导、市人大的有效监督和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我们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批示要求,以“起步就要提速、开局就要争先”的奋斗姿态,团结一心、克难攻坚,有效实施提质增效、更可持续的积极财政政策,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精打细算、把钱用在刀刃上,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真正发挥稳定经济的关键作用,促进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较好地完成市四届人大六次会议确定的各项目标。
市本级财政收支是全市财政收支的重要组成部分。汇总市本级和各县(区)决算情况,2021年全市组织完成财政收入97.42亿元,完成年初计划93.65亿元的104%,比上年增长11.3%,其中:市本级组织完成财政收入16.5亿元,完成调整预算16.55亿元的99.7%,比上年增长13.7%。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收入56.41亿元,比上年增长11.1%。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支出374.73亿元,比上年下降17.1%,完成年度预算的90.1%。
根据市本级决算情况,2021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决算数为55.62亿元,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收入9.79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1%;转移性收入45.83亿元(上级补助收入35.87亿元,债务转贷收入9.14亿元,上解收入2070万元,上年结余2434万元,调入资金362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决算数为50.64亿元,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支出39.69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88.8%;转移性支出1.81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支出1.8亿元,上解支出-44万元);债务还本支出9.14亿元。收支相抵后,年终结余为4.98亿元,均为专款结余。
2021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决算数为17.5亿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本级收入6.65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77.7%,转移性收入10.85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决算数为16.43亿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本级支出15.85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82.4%,转移性支出3796万元,债务还本支出2000万元。收支相抵后,年终结余为1.07亿元。
2021年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总收入决算数为86.88亿元,其中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本级收入49.49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9%,转移性收入37.39亿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总支出决算数为47.5亿元,其中: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本级支出47.4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9.4%,转移性支出967万元。收支相抵后,年终滚存结余为39.38亿元。
2021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决算数为266万元,其中:本级收入45万元,转移性收入221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支出决算数为115万元,其中:补助下级支出48万元,调出资金67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151万元。
上述决算情况表明,2021年市本级四本预算均实现收支平衡并略有结余。
二、2021年市本级收支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21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决算数为55.62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决算数为50.64亿元。收支相抵后,年终结余为4.98亿元。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决算情况。2021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决算数为55.62亿元。其构成情况是:
(1)本级收入9.79亿元,完成调整预算数9.78亿元的100.1%,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39亿元,增长16.6%。其中:税收收入完成3.04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3%,比上年增加1668万元,增长5.8%,占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收入比重为31.1%,比上年降低3.1个百分点;非税收入完成6.75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比上年增加1.23亿元,增长22.2%,占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收入比重为68.9%,比上年提高3.1个百分点。主要税种决算情况是:
――增值税(地方分享部分)完成6903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6832万元的101%,比上年减少1053万元,下降13.2%。
――企业所得税(地方分享部分)完成4961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5010万元的99%,比上年减少360万元,下降6.8%。
――个人所得税(地方分享部分)完成1564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1588万元的98.5%,比上年增加216万元,增长16%。
――专项收入完成6946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6980万元的99.5%,比上年增加965万元,增长16.1%。
――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完成1.52亿元,完成调整预算数1.52亿元的100.1%,比上年增加3332万元,增长28.1%。增长较大的主要原因:一是河池市交警支队缴入驾驶许可考试费、驾驶证工本费、机动车号牌工本费、机动车行驶证工本费、机动车登记证书工本费同比增收2612万元;二是2021年分别缴入阳光中央公园、幸福嘉园建设项目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1165万元、612万元等,使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比2020年增收1880万元。
――罚没收入完成1.23亿元,完成调整预算数1.23亿元的100%,比上年减少1.36亿元,下降52.4%。下降较大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开展扫黑除恶黑财清底专项行动促使公检法部门办结大案要案缴入罚没收入比较多,而2021年没有此项收入。
――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完成2.51亿元,完成调整预算数2.51亿元的100.2%,比上年增加1.85亿元,增长279.7%。增长较大的原因是2021年土地指标交易收入增加。
(2)上级补助收入(即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收入)35.87亿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20.35亿元,增长131.1%,增长较大的主要原因是不可比因素,即从2021年起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市级统筹,原下达至各县(区)的该项补助资金19.94亿元全部下达到市本级,扣除这一不可比因素,按可比口径计算,比上年决算数增加4143万元,增长2.7%。其中:返还性收入1.9亿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65万元,增长0.3%;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30.99亿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20.88亿元,增长206.6%,按可比口径计算,比上年决算数增加9441万元,增长9.3%;专项转移支付收入2.98亿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5363万元,下降15.2%,下降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获得自治区一次性消防应急救援补助资金3920万元,2021年没有该项收入。
(3)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收入9.14亿元,其中:新增债券4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40万元;再融资债券9.14亿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3.79亿元,增长70.8%,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需偿还的到期债券本金比2020年多。
(4)上解收入207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00%。为南丹县、天峨县上解应承担的南天高速公路债券利息。2020年该项资金记入市本级一般转移支付收入,今年调整列上解收入。实际未增加。
(5)上年结余收入2434万元,为2020年结转到2021年继续使用的专款,比2020年决算数减少2130万元。
(6)调入资金3627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3.31亿元,下降90.1%。其中:从政府性基金调入356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3.15亿元,下降89.9%,下降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国有土地出让收入比2020年减少5.86亿元。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67万元。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2021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决算数为50.64亿元。其构成情况是:
(1)本级支出39.69亿元,完成调整预算数 44.67亿元的88.8%,比上年决算增加14.28亿元,增长56.2%,增长较大的主要原因是不可比因素,即自2021年起城乡医疗保险基金由市级统筹,中央和自治区原下达至县(区)的城乡医疗保险补助资金,全部下达至市本级,2021年全市获得上级城乡医疗保险补助资金19.94亿元,支出相应在市本级反映,扣除这一不可比因素,按可比口径计算,比上年决算数减少5.66亿元,下降22.3%,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国务院文件规定,自2021年起市县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结余不能再按权责发生制列支所致,这也是年终结余数比上年增加4.74亿元的原因,如扣除这一政策性因素,按可比口径计算,比上年决算数减少6766万元,下降2.7%。同时,这也是各科目完成调整预算数相对比较低以及比上年决算下降的主要原因。主要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的决算情况是:
――教育支出2.56亿元,完成调整预算数3.40亿元的75.5%,比上年增加1228万元,增长5%。增长的主要原因是获得上级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同比增加。
――科学技术支出1310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1606万元的81.6%,比上年增加4万元,增长0.3%。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393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4255万元的79.7%,比上年减少2732万元,下降44.6%。下降较大的主要原因是电视广告收入下降,支出减少。
――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86亿元,完成调整预算数2.03亿元的91.6%,比上年减少1.14亿元,下降38.1%。下降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12月底发放的增量绩效奖金应列而未能列入2019年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只能纳入2020年养老保险缴费基数,2021年没有这个因素。
――卫生健康支出21.53亿元,完成调整预算数21.8亿元的98.8%,比上年增加19.29亿元,增长858.4%。增长较大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全市获得上级城乡医疗保险补助资金20.13亿元的支出反映在本科目,扣除这不可比因素,该科目支出比上年下降。
――节能环保支出5251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8370万元的62.7%,比上年减少8376万元,下降61.5%。下降较大的主要原因是上级下达的污染防治转移支付资金比2020年减少7841万元。
――城乡社区事务支出1.06亿元,完成调整预算数1.17亿元的90.7%,比上年减少4551万元,下降30%。
——农林水支出1.33亿元,完成调整预算数1.58亿元的84.2%,比上年减少6598万元,下降33.1%。下降较大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全面脱贫后市本级对县(区)的脱贫奖励资金大幅减少,导致2021年市本级衔接资金(原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投入减少5496万元。
――交通运输支出3857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4446万元的86.8%,比上年减少394万元,下降9.3%。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6221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6726万元的92.5%,比上年增加1884万元,增长43.4%。增长较大的主要原因是上级下达转移支付资金比2020年增加2346万元。
――住房保障支出9296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1.15亿元的80.8%,比上年减少2729万元,下降22.7%。
从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看,其中:机关工资福利支出7.08亿元,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1.11亿元,机关资本性支出(一)1131万元,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5.18亿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86亿元,对社会保障基金补助21.05亿元,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2.48亿元。
(2)补助自治区直管县支出(结算补助支出)1.80亿元,比上年2.46亿元减少6637万元,下降26.9%,下降较大主要是2020年全面脱贫后市本级对县的脱贫奖励资金大幅减少,导致2021年市本级衔接资金(原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投入减少5496万元。2021年市本级补助下辖的自治区直管各县的资金来源包括市本级财力安排、上级下达市本级专项补助资金转安排等,补助的主要内容有乡村教师招聘财政奖补、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奖励资金、乡村振兴试点建设经费、脱贫摘帽贫困县和贫困村奖励资金、“桂惠贷”财政贴息资金、成品油价格补贴等。
(3)上解上级支出-44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742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增加上解了重点人群新冠病毒疫苗采购经费1172万元。
(4)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93万元,来源于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收入超收。
(5)债务还本支出9.14亿元,比上年增加3.78亿元,增长70.6%。全部为通过申请地方政府再融资债券解决到期债务还本。
3.重大支出政策和重点支出执行情况。
(1)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2021年市本级投入财政衔接资金2582万元,其中:脱贫摘帽奖励1792万元,乡村振兴试点建设经费170万元,农业示范区奖补资金660万元。及时足额兑现县(区)奖励和扶持资金,促进县(区)在过渡期内有序调整、平稳过渡,建立健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长效机制。
(2)支持推进基础设施建设。由于我市财政比较困难,本级财政直接投入基础设施建设不足,重点是支持做好项目策划、包装和前期工作。2021年市本级落实项目前期工作经费1349万元、规划经费677万元,争取到中央预算内基建投资资金4124万元,充分发挥本级资金的撬动作用,不断推进我市基础设施建设。
(3)支持产业加快发展和转型升级。2021年市本级落实大任产业园基础设施补助资金2753万元,持续推进园区扩容提升工程,完善园区功能,优化投资环境,巩固和拓展工业发展平台;落实农业产业化引导资金30万元、菜篮子工程资金43万元、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配套奖励资金873万元、招商引资奖励资金100万元、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200万元、企业上市奖励资金190万元,通过“以奖代补”等方式积极发挥财政资金引导和激励作用,大力支持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
(4)支持教育事业发展。2021年市本级落实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80万元、中职国家助学金163万元、高等国家助学金350万元、各类生均公用经费3151万元、义务教育公用经费保障配套经费210万元、中职免学费补助266万元,有效支持义务教育均等化发展、中等职业教育多样化发展、高职高专教育技术化发展进程,教育投入逐年增加,促进教学质量不断提高。
(5)支持社会保障事业发展。2021年市本级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缺口7850万元、实行计划生育退休人员增加待遇经费1063万元、机关养老职业年金记实经费4295万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配套资金360万元、高龄老人优待专项经费(免费乘坐公交车)430万元、企业军转干配套资金83万元、困难企业离休干部生活补贴50万元、困难残疾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配套经费133万元,确保退休人员待遇及时足额发放,让困难群众享受应有保障,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6)支持医疗卫生事业发展。2021年市本级落实城区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财政补助资金688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配套资金737万元、离休人员和特殊照顾人员医疗统筹经费400万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配套资金139万元、预防性体检经费26万元,继续支持巩固提高居民医保待遇水平,逐步扩大医保支付范围,减轻城乡居民看病就医负担;落实新冠病毒疫苗及接种费用财政补助资金56万元,全力支持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
(7)支持生态环保事业发展。2021年市本级落实节能减排奖励资金100万元、乡村振兴试点建设经费170万元、“服务惠民”专项配套150万元、德胜垃圾处理场运营经费1751万元,大力推进建设生态乡村和垃圾无害化处理,把支持生态环保作为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推动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高质量协同发展。
(8)支持民生事业发展。2021年市本级落实储备粮轮换费用1000万元、冷冻猪肉储备经费225万元、生猪活体储备费用183万元,持续加强粮食储备和轮转保障力度,确保粮食安全和猪肉稳产保供。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21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决算数为17.5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决算数为16.43亿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1.07亿元。
1.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决算情况。2021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决算数为17.5亿元。其中:本级收入6.65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77.7%,比上年减少5.10亿元,下降43.4%(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5.41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71.9%,比上年决算数减少5.86亿元,下降52.0%;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3488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268.3%,比上年决算数增加2199万元,增长170.6%;污水处理费收入2555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6%,比上年决算数减少77万元,下降2.9%)。上级补助收入723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1.2亿元,下降94.3%,主要原因是2020年自治区下达抗疫特别国债转移支付收入1.21亿元,2021年没有此项收入。上年结余收入1.54亿元,比2019年结余数增加8587万元,增长126.4%。债券转贷收入9.24亿元,全部为新增债券,比上年决算数增加2.44亿元,增长35.9%。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2021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总支出决算数为16.43亿元。其中:本级支出15.85亿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93.7%,比上年决算数增加4226万元,增长2.7%(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城乡社区支出5.06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84.5%,比上年决算数减少2.37亿元,下降31.9%;农林水支出42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1.9%,比上年决算数减少727万元,下降94.5%;其他支出9.99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9.0%,比上年决算数增加3.76亿元,增长60.2%)。补助下辖的自治区直管各县支出236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37万元,下降13.6%。调出资金356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3.15亿元,下降89.9%,调出资金全部用于弥补一般公共预算缺口。
3.重大支出政策和重点支出执行情况。根据政府性基金项目收入和实际需要,2021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重点用于以下方面:河池南丹千亿园区金属新材料产业集群基础设施项目4亿元(专项债券),河池市大任产业园药融园药品制剂加工基地标准厂房1.5亿元(专项债券),河池市大任产业园药融园原料药生产基地标准厂房3.5亿元(专项债券),河池市第一人民医院医技综合楼项目2400万元(专项债券),结算相关地块成本3.5亿元,支付破产或改制企业职工安置费3780万元,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经费660万元,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经费1702万元,彩票公益金支持的相关社会福利项目、体育彩票项目203万元。同时,注重政府性基金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之间的统筹,从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出资金3560万元到一般公共预算统筹使用。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21年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总收入决算数为86.88亿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总决算数为47.5亿元。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39.38亿元。
1.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决算情况。2021年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总收入决算数为86.88亿元。其中:本级收入49.49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9.0%,比上年决算数减少2.85亿元,下降5.4%(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30.97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15.4%,比上年决算数减少5.37亿元,下降14.8%,下降的主要原因:我市参保群众习惯于每年12月进行集中缴费,但2021年11月我市医保缴费系统停机切换上线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直到2021年12月27日才完成切换,平台切换期间城乡居民医保无法办理缴费业务,导致2021年12月当月城乡居民医疗保费几乎无收入,同比大幅减少)。上年结余收入37.31亿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7.54亿元,增长25.3%。
2.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2021年,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总支出决算数为47.5亿元。其中:本级支出47.4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9.4%,比上年决算数增加2.61亿元,增长5.8%(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3.34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1%,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877万元,增长6%;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29.64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7%,比上年决算数增加0.73亿元,增长2.5%)。上解支出967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82万元,下降7.8%。
3.重大支出政策和重点支出执行情况。一是2021年按照自治区要求暂付疫苗费用4.56亿元,当年从医保基金支付新冠病毒疫苗费用及接种费用2.78亿元。二是安排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财政补助资金1.06亿元。三是2021年继续实施阶段性降费政策,继续实施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以工代训、困难人员培训生活费补贴政策,继续放宽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条件,继续实施就业见习补贴提前发放、失业保险保障扩围政策,支持毕业生基层就业和升学入伍,支持毕业生等重点群体自强自立、就业创业等。四是持续增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筹资标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从2020年800元/人·年(财政补贴标准550元),提高到了2021年的860元/人·年(财政补贴标准580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大病保险从2020年73.59元/人·年,提高到2021年108元/人·年。五是提高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待遇标准,总体调涨水平为2020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4.5%。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21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决算数为266万元,其中:本级收入45万元,为河池市小微企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上缴的利润收入;上级补助收入221万元;上年结余收入22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支出决算数为115万元,其中:补助下级支出48万元,调出资金67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151万元。
三、2021年市本级“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根据2021年市本级部门决算反映,2021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决算数为2104万元,比上年决算数2285万元减少181万元,下降7.9%。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一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774万元,比上年决算数1910万元减少136万元,下降7.1%(其中:公务用车购置753万元,比上年决算数597万元增加156万元,增长26.1%。增长的主要原因是部分车辆已达使用年限,按规定更换车辆导致公务用车购置经费增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21万元,比上年决算数1313万元减少292万元,下降22.2%。);公务接待费33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376万元减少46万元,下降12.1%。
四、2021年市本级其他有关事项的说明
(一)2021年市本级地方政府性债务情况。
1.政府债务限额。自治区核定市本级2021年政府债务限额为97.96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71.14亿元,专项债务限额26.82亿元。
2.政府债务余额。截至2021年底,市本级政府债务余额为97.12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71.01亿元,专项债务余额26.11亿元。市本级政府债务余额控制在政府债务限额以内。
3.政府债券转贷情况。2021年自治区转贷我市本级(不含城区)政府债券18.384亿元,其中:一般债券9.144亿元(新增一般债券40万元,再融资一般债券9.14亿元),专项债券9.24亿元(全部为新增专项债券)。
4.债务还本情况。2021年市本级政府债务还本9.341亿元,其中:一般债券还本9.141亿元,专项债券还本2000万元。
5.政府债券付息情况。2021年市本级政府债券付息3.25亿元,其中:一般债券付息2.47亿元、专项债券付息7786万元。
当年到期政府债券本息均已如期偿还。
(二)预备费使用情况。
2021年市本级年初预算安排预备费3300万元,全年共动支预备费835万元,全部用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检尽检”人群核酸检测费用,未动支的预备费2465万元,按照《预算法》有关规定在年度预算调整时已用于平衡预算。
(三)2021年政府新增债券资金安排情况。
2021年自治区转贷市本级(不含转贷城区部分)地方政府新增债券9.244亿元,其中:新增一般债券40万元,新增专项债券9.24亿元。
新增一般债券40万元用于市本级小型水库除险加固项目;新增专项债券9.24亿元用于以下项目:河池南丹千亿园区金属新材料产业集群基础设施项目4亿元,河池市大任产业园药融园药品制剂加工基地标准厂房项目1.5亿元,河池市大任产业园药融园原料药生产基地标准厂房项目3.5亿元,河池市第一人民医院医技综合楼项目2400万元。新增一般债券和专项债券当年均已使用完毕。
(四)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安排使用情况。
2020年底市本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为0万元,2021年底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93万元,为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收入超收,截至2021年底,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为93万元。
(五)结转结余资金使用情况。
市本级2020年结转到2021年继续使用的专款为2434万元,截至2021年底已全部使用完毕。
(六)预算周转金规模和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底,市本级预算周转金余额为0元,2021年也没有补充预算周转金,即截至2021年底市本级预算周转金余额为0元。
五、财政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体系进一步健全。
印发《河池市贯彻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本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通知》《河池市本级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等文件,填补市本级预算绩效管理制度空白,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体系不断健全完善。
(二)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提质增效。
一是事前绩效评估。制定了《河池市本级部门预算事前绩效评估暂行办法》,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事前绩效评估。二是绩效目标管理。制定了《河池市本级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项目类和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已按要求全部开展目标管理,实现了预算部门绩效目标申报全覆盖。三是绩效运行监控。印发《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管理办法的通知》,每年10月左右开展绩效运行监控,对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实行“双监控”,并将绩效监控结果作为调整预算依据。四是绩效评价。2021年聘请第三方广西智税宝财税咨询有限公司对预算单位的6个重点项目和1个部门整体项目进行了再评价,涉及教育、卫健、民政、农业、交通运输、社会保障等多类项目,总金额为5006.4万元,预算绩效管理正逐步走向规范。五是评价结果应用。重点绩效评价结束后,市财政局汇总绩效评价情况形成绩效评价报告向市政府汇报,同时将重点绩效评价结果及具体处理意见反馈给相关部门,督促相关部门落实具体处理结果和针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并将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结合起来。
(三)全覆盖绩效管理。
把一般公共预算绩效管理放在突出位置,并逐步将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全部纳入绩效管理,加强四本预算之间的衔接,实现“四本预算”全覆盖。
六、落实人大批准的预算决议情况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根据市四届人大六次会议有关决议,我们积极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加强预算管理,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市本级决算总体良好。
(一)全力强化收入管理。2021年,面对外部环境严峻复杂和持续减税降费政策等因素影响,市财税部门通力协作、密切配合,积极培植财源,依法组织征收,较好完成全年财政收入预算。一是财政收入增速较快。市财税部门强化征管措施,竭尽全力挖掘税源,实现财政收入稳步增长。2021年市本级组织完成财政收入比上年增长13.7%。二是主体税种拉动作用明显。全口径税收完成9.75亿元,增长8.5%,其中: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四大主体税种完成8.05亿元,增长21.2%,拉动财政收入增长8.5个百分点,充分展现了全市经济发展得到良好恢复。
(二)全力保障重大战略实施。一是全力保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始终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战略,按照中央、自治区和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优化资源配置,大力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及时兑现县(区)脱贫摘帽奖励,全力保障市级乡村振兴工作机构正常运转展,并加强对县(区)资金的管理。二是全力支持工业振兴。统筹整合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通过直接补助、贷款贴息、融资担保等多种方式支持符合条件的重大工业项目建设,特别是园区基础设施建设。2021年市本级通过专项债券安排产业集群基础设施、产业园区标准厂房建设资金9亿元。三是全力保障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规范举债行为,积极向自治区申请代理发行地方政府债券,2021年自治区下达市本级新增政府债券9.24亿元,缓解财政支出压力;争取到再融资债券9.14亿元,缓释到期偿付压力和风险;积极稳妥化解隐性存量债务,完成年度化解计划;按时兑付政府债务利息,有效防范政府债务风险。四是全力保障污染防治工作。筹措污染防治资金4036万元、节能减排奖励资金100万元、污水处理经费1751万元,全力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五是全力保障新冠肺炎疫情防控。2021年市本级共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专项经费1668万元,确保核酸检测“应检尽检”、关爱医务人员、救治场所建设、医疗设备购置、抗疫人员补助等政策资金落实到位。
(三)全力保障基本民生。继续加大教育投入力度,优先支持教育提质振兴三年行动计划项目实施,重点支持普通高中、学前教育和高等教育“扩容”“提质”,2021年市本级完成教育支出2.56亿元,比上年增长5%。持续强化卫生健康领域保障,聚焦医疗保障、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三大方面,健全投入机制,加大投入力度。按时足额发放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金等。全力支持各项援企稳岗措施落地,多措并举支持稳定就业,特别是贫困家庭劳动力、城镇低收入家庭以及中小微企业的就业问题。社会保障和就业、卫生健康支出完成23.39亿元,占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58.9%。市本级2021年民生支出占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支出的比重为78.2%,比上年提高15.5个百分点。
(四)全力发挥财政资金撬动作用。打出财政贴息、企业奖补、融资担保等系列组合拳,更好激发银行业金融机构放贷积极性。市本级落实财政贴息、金融机构奖励、企业上市奖励等资金631万元,调动银行机构投放“桂惠贷”101.7亿元,惠及6624户市场主体,直接降低相关市场主体融资成本1.94亿元;全市融资担保机构(不含自治区分支机构)累计投放担保贷款49.2亿元,服务2060个企业(个人);加强服务,提升小微市场主体融资效率,2021年新增注册企业7419家,实现放款7314笔、放款金额101.13亿元。
(五)全力兜牢“三保”底线。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三保”工作要求,强化政治担当,从严从紧编制预算,从优从实保障“三保”。在编制部门预算时,优先足额将“三保”支出列入年初预算;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每月初作当月支出计划时,足额测算并优先安排“三保”支出需要,剩余部分再按轻重缓急程度予以保障,确保国家制定的工资、民生政策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六)全力提高财政监管水平。一是切实抓好中央直达资金监管。建立全过程信息全留痕监控,建立完善实名台账,做到账目清晰、流向明确、账实相符、全程留痕、实名可查。不定期抽查,发现问题立行立改,不能贻误。对资金支出进度偏慢的县(区)和项目,不定期开展督导。二是切实抓好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监管。深入开展财政支农资金使用情况自查自纠,落实财政“三农”投入责任,督促行业主管部门细化分解支出任务,明确具体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切实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加快项目实施和资金支出,确保全年支出进度97%以上。三是切实抓好债券资金监管。督导各县(区)务必管理好、使用好债券资金,加快政府债券资金使用进度,严格按照债券资金对应的项目使用,严禁截留、挤占、挪用、转借政府债券资金。四是强化预算绩效管理。预算绩效覆盖所有预算单位和所有财政资金。全面推进预算绩效信息公开,压实预算部门及资金使用单位绩效管理主体责任,不断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及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五是切实抓好预算执行情况等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对审计指出的问题,及时研究制定整改方案,逐项抓好整改,并努力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对能够立即整改的问题立即整改,对客观原因造成一些问题暂时不能整改的及时研究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2021年,在市委的正确领导、市人大的依法监督和市政协的民主监督下,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但由于各方面原因,预算执行中也面临一些突出矛盾和问题,主要表现:一是财源培植任务依然艰巨,财政增收的基础依然不够牢固。二是税收收入占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收入的比重较低,财政收入质量仍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财政支出进度特别是专项债券、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支出进度依然比较慢。四是财政刚性支出快速增长,财政收支矛盾依然十分突出。五是库款保障水平不足,财政运行风险进一步加大。我们将高度重视这些问题,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
七、2020年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相关问题的整改情况
《河池市本级2020年度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报告》对2020年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和建议。针对审计报告要求做出的整改事项,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责成市财政局及有关部门及时做好整改。截至目前,审计提出的存在问题基本整改完毕。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未对实施期超过一年的重大政策和项目实行全周期跟踪问效”的问题。
市本级超过一年仍未实施完成的重大项目资金来源均为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在下达时已指定用途,若遇特殊情况确需调整的,需资金使用部门报经自治区主管及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调整。部分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项目实施缓慢,但市级财政部门无权直接调整或收回,而只能根据有关规定,在资金结转超过规定时间后作为存量资金收回。根据《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池市本级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河政办发〔2018〕24号)的有关规定,2021年初我局已将部门结转超过两年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2.11亿元收回总预算,结转未超过两年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1394万元结转单位继续使用。
下一步,市财政局将进一步加强与部门的沟通,督促部门加快预算执行,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关于“本级支出预算分配不够科学,项目库建设和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2021年,市本级财政部门按照财政部及自治区财政厅部署要求,积极推进预算一体化管理改革,预算一体化系统于2021年6月正式上线运行,市本级已按照上级财政部门的统一部署建立和完善项目库管理机制。同时,在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时,市本级已按照预算一体化管理改革要求建立项目库。
(三)关于“连续两年未用完的结转项目进展缓慢”的问题。
根据《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池市本级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河政办发〔2018〕24号)的有关规定,2021年初已将结转超过两年的资金2.20亿元收回总预算,结转未超过两年的资金1.11亿元结转单位继续使用。
下一步,市财政局将进一步加强与部门的沟通,督促部门加快预算执行,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四)关于“未及时将预算款缴入国库”的问题。
1.2020年末“应缴预算款”科目余额1.98亿元,市财政局已于2021年6月底全部上缴国库。
2.2020年末“一般预算外结余—利息收入结余”科目余额203万元,市财政局已于2021年4月30日将该收入缴入国库。
(五)关于“将国库资金支付至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的问题。
由于社保缴费、代扣个税、归垫资金,拨付到差额、自收自支及非预算单位的资金等确需通过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核算,资金量大、支付笔数多,集中支付系统监控预警和拦截难度非常大,有时存在漏拦截的现象,导致部分不符合通过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核算的资金拨付到单位实有账户。
2021年,市财政局按规定进一步加大在集中支付系统进行监控预警和拦截力度,认真审核支付预警,对单位不规范将财政资金转入实有账户的行为予以监督和制止,取得了较好成效,2021年未出现大规模违规将国库资金支付至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的情况。
(六)关于“未及时清理往来款项”的问题。
2021年市财政局对财政专户及总预算会计账往来款进行全面清理核查工作。截至2021年底,已对扶贫专户、偿债准备金专户、融资专户等财政专户往来款项进行了清理,清理历年专户结余资金867万元,并按规定缴入国库。下一步,市财政局将继续加大清理力度,根据清理核查结果,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并按规定进行账务处理。
(七)关于“突破暂付款项规模”的问题。
针对突破暂付款项规模问题,市财政局制定并印发了《河池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新增形成财政暂付款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河财预〔2021〕39号),确定具体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科室及责任人。采取积极培植财源做大财政“蛋糕”、积极组织征收努力增加财政收入、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加大国有土地出让力度、大力压减财政支出等措施予以整改,但短期内预计难以整改。
(八)关于“指标明细指标文号不规范”的问题。
2021年,市本级按照财政部及自治区财政厅部署要求,积极推进预算一体化管理改革工作,预算一体化系统于2021年6月正式上线运行。市本级已按照预算一体化管理改革要求,进一步规范和完善预算指标登记、录入和下达工作。
关于2021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问题,我们将根据市审计局的审计报告意见严格抓好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