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之五
关于2020年市本级决算的报告
——2021年8月26日在河池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二次会议上
河池市财政局副局长 黄如天
市人大常委会: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20年市本级决算,请审议。
一、2020年市本级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面对严峻复杂的国际形势、艰巨繁重的国内改革发展稳定任务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的严重冲击,在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市委的坚强领导、市人大的有效监督和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我们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开展“六大行动”决胜年活动为抓手,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精打细算、把钱用在刀刃上,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真正发挥稳定经济的关键作用,促进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较好地完成市四届人大五次会议确定的各项目标。
市本级财政收支是全市财政收支的重要组成部分。汇总市本级和各县(区)决算情况,2020年全市组织完成财政收入87.52亿元,完成年初计划89.8亿元的97.5%,比上年增长4.3%,其中:市本级组织完成财政收入14.51亿元,完成调整预算14.3亿元的101.5%,比上年增长8.7%。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收入50.78亿元,比上年增长10.5%。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支出451.98亿元,比上年增长15.8%,完成年度预算的97.9%。
根据市本级决算情况,2020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决算数为33.4亿元,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收入8.4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9.9%,转移性收入25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决算数为33.16亿元,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支出25.41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9.1%,转移性支出2.39亿元,债务还本支出5.36亿元。收支相抵后,年终结余为2434万元。
2020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决算数为20.5亿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本级收入11.75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3.1%,转移性收入8.75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决算数为18.96亿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本级支出15.43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0.9%,转移性支出3.53亿元,债务还本支出0元。收支相抵后,年终结余为1.54亿元。
2020年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总收入决算数为82.22亿元,其中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本级收入52.34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11.6%,转移性收入29.88亿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总支出决算数为44.9亿元,其中: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本级支出44.8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8.1%,转移性支出1049万元。收支相抵后,年终滚存结余为37.32亿元。
2020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决算数为64万元,其中:本级收入22万元,上级补助收入42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支出决算数为42万元,全部为补助下级支出42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22万元。
上述决算情况表明,2020年市本级四本预算均实现收支平衡并略有结余。
二、2020年市本级收支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决算情况。2020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决算数为33.4亿元。其构成情况是:
(1)本级收入8.4亿元,完成调整预算数8.41亿元的99.9%,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03亿元,增长14.0%。其中:税收收入完成2.87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7.0%,比上年减少1595万元,下降5.3%,占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收入比重为34.2%,比上年降低7个百分点;非税收入完成5.53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6.6%,比上年增加1.19亿元,增长27.5%,占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收入比重为65.8%,比上年提高7个百分点。主要税种决算情况是:
――增值税(地方分享部分)完成7956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7150万元的111.3%,比上年减少1071万元,下降11.9%。
――企业所得税(地方分享部分)完成5321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5430万元的98%,比上年增加1576万元,增长42.1%。
――个人所得税(地方分享部分)完成1348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1275万元的105.7%,比上年减少25万元,下降1.8%。
――专项收入完成5981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6201万元的96.5%,比上年减少655万元,下降9.9%。
――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完成1.19亿元,完成调整预算数1.25亿元的95%,比上年减少2551万元,下降17.7%。减少较大的主要原因是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机动车驾驶考试费及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同比减收。
――罚没收入完成2.59亿元,完成调整预算数2.61亿元的99.2%,比上年增加1.56亿元,增长150.6%。增加较大的主要原因是公检法部门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办结大案要案缴入,罚没收入增加。
――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完成6623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6500万元的101.9%,比上年减少426万元,下降6%。
(2)上级补助收入(即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收入)15.52亿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16亿元。其中:返还性收入1.9亿元,与上年决算数持平;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0.11亿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2.16亿元,增长27.1%,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市本级2020年获得上级下达新冠防控补助资金6500万元、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补助资金3400万元、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奖励3000万元以及直管县上解市本级债券利息2070万元、财政收支管理贡献奖励资金1800万元以及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所属112个公路路政执法支队经费基数下划1211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3.52亿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1亿元,下降22.1%,下降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市本级获药融园标准厂房及配套项目1亿元补助资金,为一次性补助项目资金。
(3)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收入5.35亿元,全部为再融资债券,比上年决算数减少6.52亿元,下降54.9%。下降的主要原因:一是2020年未获得新增债券,比2019年减少6.11亿元;二是2020年需偿还的到期债券本金比2019年少。
(4)调入资金3.51亿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51亿元,增长75.5%。全部从政府性基金调入,主要是从国有土地出让收入中调入弥补一般公共预算缺口。
(5)上年结余收入4564万元,为2019年结转到2020年继续使用的专款,比2019年决算数减少753万元,下降14.2%。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2020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决算数为33.16亿元。其构成情况是:
(1)本级支出25.41亿元,完成调整预算数25.66亿元的99.1%,比上年决算减少2.49亿元,下降8.9%。主要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的决算情况是:
――教育支出2.44亿元,完成调整预算数2.44亿元的100%,比上年增加813万元,增长3.4%。
――科学技术支出1306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1306万元的100%,比上年增加62万元,增长5%。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6125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6125万元的100%,比上年增加476万元,增长8.4%。
――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3亿元,完成调整预算数3亿元的100%,比上年增加9397万元,增长45.5%。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综合绩效奖、增量绩效标准提高及增发四个专项和激励奖,相应2020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比2019年提高。
――卫生健康支出2.25亿元,完成调整预算数2.25亿元的100%,比上年增加4366万元,增长24.1%。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由于突发新冠疫情,用于疫情防控的经费增加1634万元;二是2019年综合绩效奖、增量绩效标准提高及增发四个专项和激励奖,相应2020年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基数变大。
――节能环保支出1.36亿元,完成调整预算数1.36亿元的100%,比上年减少2046万元,下降13.1%。下降的主要原因:一是市环境保护监测站2020年上划自治区管理,其相关支出不反映在市本级;二是2019年自治区下达工业园区生态文明建设专项中央基建资金2000万元,为一次性补助项目资金。
――城乡社区事务支出1.52亿元,完成调整预算数1.52亿元的100%,比上年减少5.49亿元,下降78.4%。下降较大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获得的6.11亿元新增地方政府一般债券主要用于城乡社区基础设施建设方面,而2020年市本级没有获得新增地方政府一般债券。
――交通运输支出4251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4638万元的91.7%,比上年增加1141万元,增长36.7%。增长较大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自治区将公路路政执法队下划市本级管理,其支出反映在市本级。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4337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4337万元的100%,比上年减少7871万元,下降64.5%。下降较大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自治区给予药融园标准厂房及配套项目补助资金1亿元,为一次性补助项目资金。
――住房保障支出1.2亿元,完成调整预算数1.2亿元的100%,比上年增加8897万元,增长284.4%。增长较大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综合绩效奖、增量绩效标准提高及增发四个专项和激励奖造成2020年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变大,支出增加7091万元。
从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看,其中:机关工资福利支出7.21亿元,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3.34亿元,机关资本性支出(一)1.63亿元,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6.14亿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98亿元,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2.48亿元。
(2)上解上级支出-786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637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从2020年开始环境监测站上划自治区,上解支出增加1118万元。二是与金城江区进行财政体制决算,上解金城江区财力比上年减少,因不涉及与自治区结算,直接冲减市本级上解支出。
(3)补助自治区直管县支出(结算补助支出)2.46亿元,比上年2亿元增加4600万元,增长23%。2020年市本级补助下辖的自治区直管各县的资金来源包括市本级财力安排、上级下达市本级专项补助资金转安排等,补助的主要内容有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补助资金、乡村教师招聘财政奖补、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奖励资金、脱贫摘帽贫困县和贫困村奖励资金、扶贫小额信贷贴息、成品油价格补贴等。
(4)债务还本支出5.36亿元,比上年减少4000万元,下降6.9%。全部为通过申请地方政府再融资债券解决到期债务还本。
3.重大支出政策和重点支出执行情况。
(1)支持精准脱贫坚战。发挥政府投入在扶贫开发中的主导作用,足额落实各项扶贫投入政策,全力支持实施精准扶贫工程,不断加大财政扶贫资金投入。2020年市本级扶贫投入达 8530万元,比上年8343万元增加187万元,增长2.2%。其中:落实贫困县、贫困村脱贫摘帽奖励资金5395万元、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意外伤害险1138万元、现代特色农业核心示范区市级奖励资金1160万元。
(2)支持推进基础设施建设。由于我市财政比较困难,本级财政直接投入基础设施建设不足,重点是支持做好项目策划、包装和前期工作,以及落实相关配套资金,撬动上级资金支持。2020年市本级落实项目前期工作经费1358万元、规划经费1176万元,争取到中央预算内基建投资资金6564万元等。
(3)支持产业转型攻坚。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调动企业加大自主创新力度,积极调整企业发展方向,实现产业转型升级。2020年市本级落实农业产业化引导资金60万元、菜篮子工程资金134万元、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配套奖励资金1677万元、招商引资奖励资金345万元、旅游发展专项资金300万元、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200万元、企业上市奖励资金60万元、科学技术研究与开发经费300万元。
(4)支持教育事业发展。足额落实各项教育投入政策,全力支持教育事业发展。2020年市本级安排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74万元、中职国家助学金106万元、高等国家助学金160万元、各类生均公用经费2081万元、义务教育公用经费保障配套经费259万元、中职免学费补助181万元、乡村教师招聘财政奖补经费571万元。
(5)支持社会保障事业发展。优先保障企业退休人员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发放和医疗保障支出需要,足额兑现各项政策,推动社会保障事业发展。2020年市本级安排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缺口9232万元、实行计划生育退休人员增加待遇经费1150万元、机关养老职业年金记实经费1038万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配套资金470万元、高龄老人优待专项经费(免费乘坐公交车)430万元、企业军转干配套资金157万元、困难企业离休干部生活补贴125万元、困难企业离休干部生活补贴125万元、困难残疾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配套经费120万元。
(6)支持医疗卫生事业发展。足额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积极支持实施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加大食品药品安全投入。2020年市本级安排城区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财政补助资金688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配套资金698万元、离休人员和特殊照顾人员医疗统筹经费800万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配套资金130万元、预防性体检经费27万元。
(7)支持生态环保事业发展。进一步加大防治和整治投入力度,努力实现绿色发展。2020年市本级安排节能减排奖励资金200万元、“美丽河池·幸福乡村”建设奖补资金300万元、“服务惠民”专项配套150万元、德胜垃圾处理场运营经费1842万元。
(8)支持民生事业发展。高度关注民生,努力保障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2020年市本级安排储备粮轮换费用1000万元、冷冻猪肉储备经费225万元、生猪活体储备费用228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20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决算数为20.5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决算数为18.96亿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1.54亿元。
1.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决算情况。2020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决算数为20.5亿元。其中:本级收入11.75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3.1%,比上年增加7.95亿元,增长209.4%(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11.28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4.8%,比上年决算数增加7.88亿元,增长104.8%;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1289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9.2%,比上年决算数增加348万元,增长37%;污水处理费收入2632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3.6%,比上年决算数减少274万元,下降9.4%)。上级补助收入1.27亿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亿元,增长372.4%,主要原因是2020年自治区下达抗疫特别国债转移支付收入1.21亿元。上年结余收入6796万元,比2018年结余数减少9653万元,下降58.7%。债券转贷收入6.8亿元,全部为新增债券,比上年决算数增加4.4亿元,增长183.3%。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2020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总支出决算数为18.96亿元。其中:本级支出15.43亿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90.9%,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0.06亿元,增长187.4%(其中: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9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城乡社区支出7.43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1%,比上年决算数增加2.61亿元,增长54%;农林水支出769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7.1%,比上年决算数增加769万元;其他支出6.24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88.6%,比上年决算数增加6.02亿元,增长2775.1%,完成调整预算数比较低的原因是2020年安排给广西现代职业技术学院的专项债券资金有7076万元结转下年支出)。补助下辖的自治区直管各县支出273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381万元,下降58.3%,补助的内容主要是市本级工业企业复工复产财政奖补资金258万元。调出资金3.51亿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51亿元,增长75.5%,调出资金全部用于弥补一般公共预算缺口。
3.重大支出政策和重点支出执行情况。根据政府性基金项目收入和实际需要,2020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重点安排用于以下方面:贵阳至南宁高速铁路项目3亿元(专项债券),河池市大任产业园药融园标准厂房(一期)项目2亿元(专项债券),广西现代职业技术学院15#、16#学生宿舍楼建设工程、广西现代职业技术学院综合实训楼及周边广场建设工程项目4900万元(专项债券),河池市第一人民医院医技综合楼项目1000万元(专项债券),河池市人民医院儿科中心建设项目2500万元(专项债券),河池市人民医院全科医生临床培养基地项目2500万元(专项债券),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用于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疫情防控、企业复工复产支出1.18亿元,结算相关地块成本3.3亿元,支付破产或改制企业职工安置费3789万元、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经费2050万元,彩票公益金支持的相关社会福利项目、体育彩票项目、残疾人事业项目等1466万元。同时,注重政府性基金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之间的统筹,从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出资金3.51亿元到一般公共预算统筹使用。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20年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总收入决算数为82.22亿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总决算数为44.9亿元。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37.72亿元。
1.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决算情况。2020年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总收入决算数为82.22亿元。其中:本级收入52.34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11.6%,比上年决算数增加7.79亿元,增长17.5%(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3.21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4.2%,比上年决算数增加2874万元,增长9.8%;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36.34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17.1%,比上年决算数增加7.1亿元,增长24.3%,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2019年综合绩效奖、增量绩效标准提高及增发四个专项和激励奖造成缴费基数变大。二是城乡居民基本医疗缴费标准持续增加)。上年结余收入29.78亿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8679万元,增长3.3%。上级补助收入100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000万元,为工伤保险基金补助。
2.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2020年,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总支出决算数为44.9亿元。其中:本级支出44.8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8.1%,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19亿元,增长2.7%(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3.15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2.4%,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451万元,增长4.8%;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28.92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9%,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47亿元,增长5.4%)。上解支出1049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290万元,增长38.2%。
3.重大支出政策和重点支出执行情况。一是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从2020年开始实行自治区级统筹,收支均不在市本级反映。二是安排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财政补助资金1.13亿元,确保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按时足额发放。三是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缓解企业困难,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按照自治区要求我市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于2020年2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免征中小微企业和以用人单位身份参保缴费的个体工商户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以下简称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于2020年2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减半征收各类大型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各类社会组织及其他类型单位的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减免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的单位或人员不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含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的单位)、以个人身份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四是根据自治区要求,结合我市实际,2020年实施阶段性减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于2020年2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对全市企业及其他参保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不含生育保险)单位缴费部分按6%减半征收。五是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减轻企业负担,按照自治区要求我市从2019年5月1日起继续实施阶段性降费政策,其中: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包括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调整为16%;失业保险用人单位和职工缴费比例均调整为0.5%;工伤保险按基准费率下调20%。六是持续增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筹资标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从2019年740元/人(个人缴费标准220元,财政补贴标准520元),提高到了2020年的800元/人(个人缴费标准250元,财政补贴标准550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大病保险从2019年56.75元/人,提高到2020年73.59元/人。七是退休人员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进一步提高。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2020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20〕7号)规定,通过定额、挂钩、适当倾斜调整办法提高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待遇标准。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20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决算数为64万元,其中:本级收入22万元,为河池市小微企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上缴的利润收入;上级补助收入42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支出决算数为42万元,全部为补助下级支出42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22万元。
三、2020年市本级“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根据2020年市本级部门决算反映,2020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决算数为2285万元,比上年决算数2619万元减少334万元,下降12.7%。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98万元减少98万元,下降100%。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2020年市本级无因公出国(境)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91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2168万元减少259万元,下降11.9%(其中:公务用车购置597万元,比上年决算数767万元减少170万元,下降22.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13万元,比上年决算数1407万元减少88万元,下降6.3%。);公务接待费376万元,比上年决算数353万元增加23万元,增长6.5%,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我市是脱贫攻坚的主战场,同时为全力克服疫情影响加快企业复工复产,各部门迎接上级部门检查及督导指导工作增加。
四、2020年市本级其他有关事项的说明
(一)2020年市本级地方政府性债务情况
1.政府债务限额。自治区核定市本级2020年政府债务限额为88.69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71.11亿元,专项债务限额17.58亿元。
2.政府债务余额。截至2020年底,市本级政府债务余额为88.07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71亿元,专项债务余额17.07亿元。市本级政府债务余额控制在政府债务限额以内。
3.政府债券转贷情况。2020年自治区转贷我市本级(不含金城江区)政府债券12.15亿元,其中:一般债券5.35亿元(全部为再融资债券),专项债券6.8亿元(全部为新增债券)。
4.债务还本情况。2020年市本级政府债务还本5.35亿元,全部为一般债务还本。
(二)预备费使用情况
2020年市本级年初预算安排预备费3000万元,全年共动支预备费130万元,全部用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未动支的预备费2870万元,按照《预算法》有关规定在年度预算调整时已用于平衡预算。
(三)2020年政府新增债券资金安排情况
2020年自治区转贷市本级(不含转贷金城江区部分)地方政府新增债券6.8亿元,全部为新增政府专项债券。
新增专项债券6.8亿元用于以下项目:贵阳至南宁高速铁路项目3亿元,河池市大任产业园药融园标准厂房(一期)项目2亿元,广西现代职业技术学院15#、16#学生宿舍楼建设工程、广西现代职业技术学院综合实训楼及周边广场建设工程项目1.2亿元,河池市第一人民医院医技综合楼项目1000万元,河池市人民医院儿科中心建设项目2500万元,河池市人民医院全科医生临床培养基地项目2500万元。
(四)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安排使用情况
2019年底市本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为1647万元,2020年底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647万元,当年没有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截至2020年底,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为0万元。
(五)结转结余资金使用情况
市本级2019年结转到2020年继续使用的专款为4564万元,截至2020年底已全部使用完毕。其中:对预计当年无法使用的项目资金,在调整预算时收回2688万元用于平衡预算。
(六)预算周转金规模和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底,市本级预算周转金余额为0元,2020年也没有补充预算周转金,即截至2020年底市本级预算周转金余额为0元。
五、落实人大批准的预算决议情况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根据市四届人大五次会议有关决议,我们积极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加强预算管理,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市本级决算总体良好。
(一)全力强化收支管理。2020年,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冲击,中央和自治区不断出台减税降费政策,同时各类刚性支出不断增加。面对严峻的形势,各部门通力协作、密切配合,积极培植财源,依法组织征收,加快支出进度,较好完成全年财政收支预算。市本级组织完成财政收入14.51亿元,完成调整预算14.3亿元的101.5%,比上年增长8.7%;本级支出25.41亿元,完成调整预算数25.66亿元的99.1%。
(二)全力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据疫情防控的阶段性变化,迅速、精准出台《关于支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促进经济平稳运行若干财政政策措施》《关于努力开源节流 优化支出结构支持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阻击战促进经济社会平稳运行的通知》等财政政策,通过抓收入、压支出、强监管、争支持等增收节支措施筹集资金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一是全力支持疫情防控。多渠道筹集资金投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确保患者救治、关爱医务人员、救治场所建设、医疗设备购置、抗疫人员补助等政策资金落实到位。二是全力支持复工复产。制定出台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相关财政政策,减免企业租金等。全年筹措687万元帮助企业降低融资成本,累计发放贴息复工贷款17亿元,带动947家企业复工复产。三是全力支持援企稳岗。积极落实实施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和阶段性对企业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险种实施减半、减免和减缓征收政策,减轻企业负担和稳定就业,以减轻疫情对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的影响。全年免征社会保险费4.15亿元,发放1467万元失业保险稳岗补贴和困难企业稳岗补贴。四是全力支持补短板扩内需。筹集抗疫特别国债资金1.21亿元和专项债券6000万元支持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和应急保障体系建设。因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成效显著,市本级荣获自治区财政专项奖励资金3000万元。
(三)全力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在财力有限的情况下,突出支出重点,优化支出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集中财力办大事。一是全力保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加大资金统筹力度,大力支持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基础设施领域补短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等重点领域,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支持“两新一重”“双百双新”“三企入桂”“五网”建设等工作,抓好政策落地,切实打通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把该保的坚决保住,确保综合精准施策取得实效。二是全力抓好民生保障。认真贯彻落实全区、全市教育大会精神,坚持优先发展教育事业,不折不扣落实现行的补助、奖励和保障政策,确保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持续强化卫生健康领域保障,聚焦医疗保障、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三大方面,健全投入机制,加大投入力度,优化投入结构,将卫生健康投入向困难人群倾斜、向重大传染病预防救治倾斜。按时足额发放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金等。全力支持各项援企稳岗措施落地,多措并举支持稳定就业,特别是贫困家庭劳动力、城镇低收入家庭以及中小微企业的就业问题。2020年市本级教育支出2.44亿元,比上年增长3.4%;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3亿元,比上年增长45.5%;卫生健康支出2.25亿元,比上年增长24.1%。三是全力发挥财政资金撬动作用。落实好加快推进PPP工作促进经济平稳发展十条措施,合理统筹用好财政承受能力空间,推动更多高质量的PPP项目落地。2020年市本级新增落地PPP项目1个,撬动社会资本10亿元。四是严格落实过紧日子思想。在年初部门预算一般性支出的基础上,统一按5%的比例进一步压减。全市性会议基本上以电视电话会议形式召开,因公出国(境)和培训活动基本上不安排,各部门举办的培训班较往年大幅减少。五是切实兜牢“三保”底线。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三保”工作要求,强化政治担当,从严从紧编制预算,从优从实保障“三保”。在编制部门预算时,优先足额将“三保”支出列入年初预算;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每月初制定当月支出计划时,足额测算并优先安排“三保”支出需要,剩余部分再按轻重缓急程度予以保障,确保国家制定的工资、民生政策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四)全力推进财税体制改革。一是健全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机制。根据自治区明确的自治区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的划分方案,制定出台教育领域、科技领域市本级与城区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方案、交通领域市本级与县(区)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方案,划定市、县(区)政府间的财政事权,形成合理的政府间财政事权、支出责任和财力相适应的制度机制。二是积极推进发达镇财政管理体制改革。根据自治区的统一部署,德胜镇是我市被自治区列为发达镇财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镇之一。为扎实推进德胜镇财政管理改革,我们积极指导宜州区制定出台《宜州区德胜镇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探索建立适应城镇化发展新型财政管理模式,进一步激发经济发达镇内生动力。三是扎实推进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继续完善预决算公开,继续加大政府性基金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的统筹力度,继续加大财政存量资金清理盘活力度。四是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小微企业获得信贷办理时间压缩到6个工作日以内,小微贷款综合融资成本比上年降低0.5个百分点,贷款登记机构覆盖面达100%;政府采购签订合同压缩到15个工作日以内,采购合同签订后2个工作日之内在自治区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同时进一步加快资金支付效率,材料齐全4个工作日内完成财政授权支付申请审核。
(五)强化财政监管,不断提高依法理财水平。一是切实抓好中央直达资金监管。建立全过程信息全留痕监控,建立完善实名台账,做到账目清晰、流向明确、账实相符、全程留痕、实名可查。不定期抽查,发现问题要立行立改,不能贻误。对资金支出进度偏慢的项目,不定期开展督导。二是切实抓好扶贫资金监管。重点围绕中央脱贫攻坚巡视“回头看”和国家脱贫攻坚成效考核、自治区党委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反馈以及各级各部门在检查督查中发现的涉及资金管理方面问题,集中人力、物力扎实抓好整改,逐条销号。三是切实抓好债券资金监管。督促相关部门务必管理好、使用好债券资金,严格按照债券资金对应的项目使用,严禁截留、挤占、挪用、转借政府债券资金;严禁自行调整、更换项目或在项目间自行调剂使用;严格将债券资金依法用于公益性资本支出,严禁用于发放工资、养老金等经常性、费用性开支。切实加快政府债券资金使用进度,确保债券资金使用的优先顺序,资金拨付到位后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尽早发挥好债券资金对经济稳增长、扩投资、补短板的作用。四是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将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真正融入到财政管理中,着力推进预算绩效管理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建设,制定出台《河池市贯彻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实施方案》,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稳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扩围提质增效,将实施范围覆盖所有预算单位和所有财政资金。大力推动预算绩效信息公开,夯实预算部门及资金使用单位绩效管理主体责任,不断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及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五是不断加大财政投资评审和政府采购力度。进一步建立健全投资评审联评监管机制,全面实施“政采云”政府采购电子卖场服务平台系统建设。六是切实抓好预算执行情况等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对审计指出的问题,及时研究制定整改方案,逐项抓好整改,并努力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对能够立即整改的问题立即整改,对客观原因造成一些问题暂时不能整改的及时研究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2020年,在市委的正确领导、市人大的依法监督和市政协的民主监督下,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预算执行结果总体良好,但由于各方面原因,预算执行中也面临一些突出矛盾和问题,主要表现:一是非税收入占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收入的比重比上年提高,财政收入质量仍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财政支出实际进度特别是专项债券、抗疫特别国债、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支出进度依然比较慢,财政支出的及时性和均衡性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财政刚性支出快速增长,财政收支矛盾依然十分突出。我们将高度重视这些问题,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
六、2019年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相关问题的整改情况
《河池市本级2019年度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报告》对2019年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和建议。针对审计报告要求做出的整改事项,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责成市财政局及有关部门及时做好整改。截至目前,审计提出的存在问题基本整改完毕。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未彻底清理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的问题
审计报告反应的问题确实存在。但需要说明的是,这些账户的有些资金并不完全由财政统筹使用。可以统筹使用的部分,市财政局已按照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对本级安排的结转结余超过一年的财政性资金及上级安排的结转结余超过两年的财政性资金全部收回总预算统筹安排。2020年,共梳理出141个预算单位开设实有银行账户661个,经过甄别,认定需撤销、合并的账户为160个,并下发整改通知书,通知相关预算单位对需要撤销、清理的银行账户进行清理。在清理预算单位账户的同时,2020年7月21日市财政局印发《关于清理市直部门实有账户财政存量结余资金的通知》(河财预〔2020〕28号),要求各部门对实有账户资金进行清理自查,2020年10月28日印发《关于收回部门实有账户财政拨款结余资金的函》(河财预函〔2020〕20号),要求收回相关部门实有账户财政存量结余资金。截至2021年6月底,已清理撤销单位账户84个,实有账户财政存量结余资金2359.03万元已全部上缴市本级国库。
下一步,对预算单位需撤销、合并的账户仍未清理的,我们将联合审计部门加大督促力度,要求相关单位尽快清理完毕。
(二)关于“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支出进度慢”的问题
针对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执行进度慢的问题,我们进行了认真分析,为推动各部门加快财政支出进度,我们已经做了大量工作,包括将支出进度纳入对各部门年度绩效考评范围,对支出进度慢的单位进行约谈,不定期通报各部门预算执行情况等,对结转超过两年的资金全部收回总预算。针对审计指出的问题,今后我局将进一步加强与部门沟通,督促部门加快资金使用进度。
(三)关于“消化和控制财政暂付性款项工作力度不够”的问题
目前市本级“暂付款”确实比较多,但不是消化和控制工作力度不够。一直以来,我们高度重视往来款清理工作,每年都组织开展清理工作,一方面督促相关单位偿还到期借款,另一方面年底视财力情况核销部分“暂付款”。2019年,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市本级财政已消化财政暂付性款项6066万元。但在短时间内,暂付款的现象不仅不会减少,可能会越来越多。主要原因是我市本级财政十分困难,现有财力只够保工资保运转,没有财力安排专项支出,就连每年应付的债券利息都无法足额安排,但为了确保运转,必须安排一些项目资金,造成超预算安排,但为了表上的收支平衡,年初预算通过安排“调入资金”解决。但实际能调入的资金与预期差距较大,而已安排的预算已形成支出,为了决算不出现赤字,需通过把部分支出调整为暂付款。2019年年初预算“调入资金”12.26亿元,实际调入2亿元,通过调减其他支出后,最终只能将已支出的5.69亿元调整为暂付性款项处理。针对审计指出的问题,下一步,我们将加大财政收入组织力度,努力做大财政蛋糕,同时强化财政暂付性款项管理。
(四)关于“应缴未缴预算收入2374.95万元”的问题
该问题已整改完毕。
1.我局于2020年2月13日将2019年河池市教育局收取考试考务费462.46万元缴入市本级国库。
2.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2018年12月27日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公办幼儿园保教费、住宿费的管理方式为缴入中央和地方财政专户管理。我局按收费目录,对河池市直属机关幼儿园2019年收取的公办幼儿园保教费、住宿费376.6万元纳入财政专户管理是正确的。
3.总预算预算外帐套“应缴预算款”科目余额1710.99万元已分别于2020年1月、2月缴入市本级国库。
4.总预算预算外帐套“利息收入结余”科目余额201.5万元已于2020年8月12日缴入市本级国库。
(五)关于“将财政专户收入列为非税收入缴库”的问题
2019年1月至11月,河池市广播电视台将收取的与政法系统、各县(区)联合创办专题栏目宣传收入240万元上缴市本级非税专户。由于专题栏目是对法制政策及各县(区)近年来特别是实行精准扶贫政策以来取得的新成就、发生的新变化进行宣传推广,在电视台播出后在社会上引起较大反响,达到预期的广告效应。根据2019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关于广告收入“反映按《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通知》规定由政府举办的广播电视机构占用国家无线电频率资源取得的广告收入”的说明,我局将电视台收取的上述收入作为非税收入缴入市本级国库而不缴入财政专户是正确的。
(六)关于“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草案编制不够细化”的问题
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已严格按照全国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管理系统(2.3版)的内容和要求进行预算编制和审核上报,对收入和支出科目已细化到项级科目,基金预算编制范围、内容符合财政部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编制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意见》(桂政发〔2012〕62号)要求。社会保险基金只有在年度预算执行中根据实际参保人员情况安排到个人,编制预算时无法具体落实到个人,所以也无法落实到单位。
(七)关于“财政决算中其他支出占比较高”的问题
形成这个问题的主要原因:一是随着政府活动范围扩大,现行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特别是支出科目不能完全满足日常的政府工作需求。在现行的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体系中没有相应的科目予以反映,导致部分支出只能计入其他支出科目;二是上级追加的资金明文规定使用其他支出科目,例如其他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三是单位财务人员对收支分类科目使用不规范,导致其他支出科目经常被滥用。针对审计指出的问题,下一步我局将不断完善,努力整改,强化预算编制和执行管理,除上级规定使用其他支出科目外,尽量减少使用其他支出科目。
(八)关于“预算编制不够细化”的问题
2019年预算编制已根据项目资金用途和性质细化并报经市人大常委会批准通过,部分资金预留在大预算未落实到具体部门和单位的原因:一是这些资金都是必须安排的,但涉及多个部门(比如:增人增资、项目前期经费、一次性抚恤金等),年初无法落实到具体单位和项目。二是安排给非本级预算单位的资金(包括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责任分担机制市级负担的缺口资金、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缺口、债券利息费、航线补贴等)。三是安排补助下级支出(包括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配套、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配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配套等)。
对预留资金问题,近几年来,我们不断进行整改和规范,先后将非税收入安排、年度绩效考评奖励等预留资金细化到部门到项目。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完善,将可能落实到部门的资金全部落实到部门,尽可能减少预留资金规模。
(九)关于“中央转移支付资金下达时间晚”的问题
部分中央转移未能及时分解下达至部门的主要原因是上级下达资金时未明确到部门,需资金主管部门制定使用方案并经市政府批准同意后才能下达到具体部门。审计指出问题涉及的中央转移支付资金,在资金使用方案经批准后,我局已于2020年7月前全部下达至相关部门,已完成整改。
(十)关于“绩效评价不够完整”的问题
1.针对“没有对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草案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草案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进行评价”的问题,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广西壮族自治区绩效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贯彻落实方案的通知》(桂财办〔2019〕94号)要求“到2021年底,全区预算绩效管理横向覆盖四本预算所有财政性资金,纵向延伸到各级预算部门和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全面覆盖是一个长期而繁重的任务,整个广西的目标是在2021年实现,而我市按照自治区的部署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稳步推进,目前实现覆盖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在条件成熟后,再扩面实现全覆盖。
2.河池市第一人民医院等9个预算单位12个项目未进行自评分。审计指出该问题后,我局及时通知和督促相关部门进行整改。目前,河池市科学技术协会、糖业发展局、统计局、二轻联社、救助管理站、红十字会、广播电视台、疾控中心、第一人民医院等9个单位12个项目已全部完成项目预算绩效自评并在网上公开。
(十一)关于“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备注和标识不完整”的问题
2019年编制部门预算时各单位已对政府采购项目预算进行了编制并标识,但单位在申请资金支付时没有严格按照要求正确填报支出类型和政府采购标识,从而导致“政府采购项目标识”均为“否”。下一步,我们将加强监督,督促预算单位在资金支付时严格按要求对政府采购项目资金做好标识,同时,积极与系统运维公司对接,进一步完善系统功能。
关于2020年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问题,我们将根据市审计局的审计报告意见严格抓好整改。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市本级2020年决算工作基本结束。关于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我们将在市人大常委会的指导和监督下,严格按照市四届人大六次会议的决议和要求,齐心协力,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全力完成全年各项财政工作目标任务,为推动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 “十四五”规划开好局,为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壮美广西河池篇章作出积极的贡献。
附件:2020年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