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五届人大二次会议于2022年1月12日审议通过市本级2022年预算。在预算执行过程中,由于自治区财政厅下达我市本级(含金城江区,不含宜州区,下同)2022年新增政府债务限额61191万元,其中:新增一般债务限额25741万元,新增专项债务限额35450万元。同时,自治区财政厅还下达我市本级再融资债券72600万元,全部为再融资一般债券。这些收支均未纳入市本级2022年年初预算,造成市本级2022年财政收支情况与年初预算数变化较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有关规定,现对市本级2022年年初预算进行调整,具体方案如下:
一、2022年新增政府债务限额及再融资债券分配建议
(一)新增政府债务限额分配建议。根据自治区财政厅文件规定,新增政府债券资金要依法用于公益性资本支出,不得用于经常性支出、经营性支出和楼堂馆所等中央明令禁止的项目建设支出,要聚焦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集中支出中央和自治区确定的重大战略;一般债券重点用于教育、水利、基础设施、保障性安居工程等领域;专项债券重点用于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高等院校、高速铁路等领域。
自治区财政厅下达我市本级新增政府一般债务限额25741万元,新增政府专项债务限额35450万元,已全部明确具体用途。
根据具体项目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归属以及项目收益和融资自求平衡情况,建议市本级2022年新增政府债务限额为20721万元,其中:新增一般债务限额2021万元,新增专项债务限额18700万元;金城江区2022年新增政府债务限额为40470万元,其中:新增一般债务限额23720万元,新增专项债务限额16750万元。
(二)再融资债券分配建议。再融资债券是指通过申请发行新债券偿还到期的债券。2022年自治区财政厅下达我市本级再融资债券72600万元,全部为再融资一般债券。根据自治区有关规定,再融资债券分配额度应小于等于本年度到期本金额度。2022年金城江区到期债券本金17500万元,建议安排金城江17400万元,剩余55200万元为市本级使用。
二、2022年市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
(一)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方案。
1.调整增加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98341万元。
2022年,自治区转贷下达我市本级地方政府一般债券收入98341万元,其中:新增债券25741万元,再融资债券72600万元。
据此,在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中增加“转移性收入—债务转贷收入”98341万元,反映市本级收到自治区转贷地方政府一般债券收入,具体列“110110101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收入”科目。
2.调整增加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98341万元。
按照以收定支的原则,相应增加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98341万元,其中:市本级57221万元(其中:新增债券2021万元,再融资债券55200万元),转贷金城江区41120万元(其中:新增债券23720万元,再融资债券17400万元)。
(1)市本级57221万元具体安排如下:
①九街十八巷片区建筑物立面改造项目(一期)882万元,支出列“2120399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科目。
②河池市直普通高中建设发展项目850万元,支出列“2050204高中教育”科目。
③河池市本级2022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项目258.85万元,支出列“2210108老旧小区改造”科目。
④市本级水利项目25万元,支出列“2130314防汛”科目。
⑤市本级市本级小型水库安全运行项目5万元,支出列“2130314防汛”科目。
⑥再融资债券55200万元,用于偿还到期的债券本金,支出列“2310301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还本支出”科目。
(2)转贷金城江区41120万元。
转贷金城江区41120万元,相应增加市本级转移性支出,列“2301101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支出”科目。
3.调整后收支情况。
按照以上收支进行调整后,2022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调整预算数为567665万元,比年初预算数469324万元(仅指本级财力安排部分)增加9834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调整预算数为567659万元,比年初预算数469318万元增加98341万元。收支相抵,结余6万元,与年初预算数6万元持平。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方案。
1.调整增加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35450万元。
2022年,自治区转贷下达我市本级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收入35450万元,全部为新增专项债券。据此,在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中增加“转移性收入—债务转贷收入”35450万元,反映市本级收到自治区转贷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收入,列“110110298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转贷收入”科目。
2.调整增加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35450万元。
按照以收定支的原则,相应增加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35450万元,其中:市本级18700万元,转贷金城江区16750万元。
(1)市本级18700万元具体安排如下。
①河池·南丹千亿园区金属新材料产业集群基础设施项目5000万元,支出列“2290402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科目。
②河池市大任产业园药融园药品制剂加工基地标准厂房3000万元,支出列“2290402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科目。
③河池市大任产业园药融园原料药生产基地标准厂房项目2000万元,支出列“2290402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科目。
④广西现代职业技术学院15#、16#学生宿舍楼建设工程、广西现代职业技术学院综合实训楼及周边广场建设工程项目8700万元,支出列“2290402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科目。
(2)转贷金城江区16750万元。
转贷金城江区16750万元,相应增加市本级转移性支出,列“2301198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转贷支出”科目。
3.调整后收支情况。
按照以上收支进行调整后,2022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调整预算数为542679万元,比年初预算数507229万元增加3545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调整预算数为542664万元,比年初预算数507214万元增加35450万元。收支相抵,结余15万元,与年初预算数15万元持平。
三、其他有关事项说明
(一)根据今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广西壮族自治区科技创新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二章第九条:“自治区、设区市、县(区、市)三级财政每年安排的科学技术经费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分别不低于百分之三、百分之二、百分之一”的规定,调减“2040219信息化建设”科目7800万元,调增“2060499其他技术研究与开发支出”科目7800万元。支出调剂后,“206科学技术支出”科目979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为2%。
(二)自治区下达给宜州区的各项资金虽然先下达到市本级,但均明确宜州区具体金额,因此,对自治区转贷市本级再转贷宜州区的债券收入不反映在本调整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