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自治区财政厅下达河池市本级(含金城江区,不含宜州区,下同)2019年新增政府债务限额109038万元,其中:新增一般债务限额66838万元,新增专项债务限额42200万元。同时,自治区财政厅还下达市本级再融资债券62100万元,全部为一般债务。这些收支均未纳入市本级2019年年初预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有关规定,需编制预算调整方案,并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查批准。为此,我们提出对市本级2019年年初财政收支预算进行调整,具体方案如下:
一、2019年新增政府债务限额及再融资债券分配建议
(一)新增政府债务限额分配建议。根据自治区财政厅文件规定,新增政府债券资金要依法用于公益性资本支出,不得用于经常性支出、经营性支出和楼堂馆所等中央明令禁止的项目建设支出,要聚焦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集中支出中央和自治区确定的重大战略;一般债券重点用于落实易地扶贫搬迁、贫困地区特别是深度贫困地区基础设施、污染防治、乡村振兴、生态环保、农村公路等重大决策部署;专项债券重点用于推进棚户区改造、土地储备以及其他补短板项目等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
自治区财政厅下达河池市本级新增政府一般债务限额66838万元,其中:明确专项用于南丹至天峨(下老)高速公路50000万元、农村公路3700万元、易地搬迁2038万元;没有明确具体用途11100万元。自治区财政厅下达市本级新增政府专项债务限额42200万元,其中:明确专项用于棚户区改造32200万元,土地储备10000万元。
根据市本级和金城江区人民政府债务负担情况及债券资金使用规定,建议市本级2019年新增政府债务限额为85100万元,其中:新增一般债务限额61100万元,新增专项债务限额24000万元;金城江区2019年新增政府债务限额为23938万元,其中:新增一般债务限额5738万元,新增专项债务限额18200万元。
(二)再融资债券分配建议。再融资债券简单说是指通过申请发行新债券偿还到期的债券。2019年自治区财政厅下达河池市本级再融资债券62100万元,全部为一般债务。根据自治区规定,再融资债券原则上安排到期债券本金的90%。2019年金城江区到期债券本金5000万元,按90%测算,建议安排金城江区4500万元;剩余57600万元为市本级。
二、2019年河池市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
(一)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方案
1.调整增加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128938万元。
2019年,自治区转贷下达市本级地方政府一般债券收入128938万元,其中:新增债券66838万元,再融资债券62100万元。
据此,在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中增加“转移性收入—债务转贷收入”128938万元,反映市本级收到自治区转贷地方政府一般债券收入,具体列“110110101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收入”科目。
2.调整增加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128938万元。
按照以收定支的原则,相应增加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128938万元,其中:市本级118700万元(其中:新增债券61100万元,再融资债券57600万元),转贷金城江区10238万元(其中:新增债券5738万元,再融资债券4500万元)。
(1)市本级118700万元具体安排如下。
①南丹至下老高速公路项目50000万元,支出列“2140104公路建设”科目。
②宜州新区金湖南路(开元大道至新城大道段)项目4000万元,支出列“2120399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科目。
③危房改造项目市本级配套2550万元,支出列“2300208结算补助支出”科目。
④金城江区第三初级中学迁建工程3000万元,支出列“2050203初中教育”科目。
⑤海绵城市改造建设项目500万元,支出列“2120399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科目。
⑥森林重点火险区综合治理三期工程项目800万元,支出列“2240602森林草原防灾减灾”科目。
⑦中心粮食储备库250万元,支出列“2220403储备粮(油)库建设”科目。
⑧再融资债券57600万元,用于偿还到期的债券本金,支出列“2310301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还本支出”科目。
(2)转贷金城江区10238万元。
转贷金城江区10238万元,相应增加市本级转移性支出,列“2301101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支出”科目。
3.调整后收支情况。
按照以上收支进行调整后,2019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调整预算数为395563万元,比年初预算数266625万元(仅指本级财力安排部分)增加12893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调整预算数为395563万元,比年初预算数266625万元增加128938万元。收支相抵,结余2万元,与年初预算数2万元持平。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方案
1.调整增加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42200万元。
2019年,自治区转贷下达我市本级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收入42200万元,全部为新增专项债券,其中:明确专项用于棚户区改造32200万元,土地储备10000万元。
据此,在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中增加“转移性收入—债务转贷收入”42200万元,反映市本级收到自治区转贷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收入,其中:土地储备10000万元列“110110231土地储备专项债券转贷收入”科目,棚户区改造32200万元列“110110233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转贷收入”科目。
2.调整增加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42200万元。
按照以收定支的原则,相应增加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42200万元,其中:市本级24000万元(其中:棚户区改造16000万元,土地储备8000万元),转贷金城江区18200万元(其中:棚户区改造16200万元,土地储备2000万元)。
(1)市本级24000万元具体安排如下:
①棚户区改造16000万元安排用于老虎山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10000万元、人民厂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6000万元,支出列“2121699其他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科目。
②土地储备8000万元安排用于宜州新区金山湖小区项目6000万元、金城江城区城东片区已征土地前期开发项目300万元、金城江城区城西片区已征土地前期开发项目1700万元,支出列“2121501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科目。
(2)转贷金城江区18200万元。
转贷金城江区18200万元,相应增加市本级转移性支出。其中:棚户区改造16200万元列“2301133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转贷支出”科目,土地储备2000万元列“2301131土地储备专项债券转贷支出”科目。
3.调整后收支情况。
按照以上收支进行调整后,2019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调整预算数为279428万元,比年初预算数237228万元增加422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调整预算数为276394万元,比年初预算数234194万元增加42200万元。收支相抵,结余3034万元,与年初预算数3034万元持平。
三、其他有关事项说明
(一)本次预算调整,只涉及2019年地方政府债券收支安排,其他收支均不作调整。
(二)宜州市撤市设区,财政管理体制由自治区直管调整为城区一级财政管理,但调整后仍实行五年过渡期,在过渡期内,自治区下达给宜州区的各项资金虽然先下达到市本级,但均明确宜州区具体金额,市本级只是转下达文件,因此,对自治区转贷市本级再转贷宜州区的债券收入不反映在本调整方案。
附件:2019年预算调整变动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