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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次会议上
市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河池市全市与市本级2018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预算草案提请大会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全市和市本级2018年预算执行情况
2018年,在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市委的正确领导下,我们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赋予广西的“三大定位”新使命和提出的“五个扎实”新要求,全面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和市委的各项决策部署,以开展“六大行动”提质年活动为抓手,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全市经济发展稳中向好、质量提升。在此基础上,财政改革发展深入推进,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较好地完成市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确定的各项目标。
2018年全市组织完成财政收入77.54亿元,完成年初计划75亿元的103.4%,比上年增长11.7%,其中:市本级组织完成财政收入14.47亿元,完成年初计划14.67亿元的98.6%,完成调整计划14.45亿元的100.1%,比上年增长6.5%。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收入39.93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7%,比上年增长10.2%,其中:市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收入8.03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5%,完成调整预算的98.1%,比上年增长2.8%。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支出352.09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6.7%,比上年增长7.0%,其中:市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支出27.59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2%,完成年度预算的98.5%,比上年下降9.2%。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1.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预计2018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373.03亿元,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收入39.93亿元,上级补助收入263.67亿元,上年结余收入10.06亿元,调入资金4.5亿元,债务转贷收入52.77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09亿元。
预计2018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371.60亿元,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支出352.09亿元,上解支出1.35亿元,地方政府债务还本支出18.16元。
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1.43亿元,其中: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为0万元。
(1)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收入执行情况。2018年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收入完成39.93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7%,比上年增加3.70亿元,增长10.2%。其中:税收收入完成24.20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6%,比上年增加2.33亿元,增长10.6%,占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收入比重为60.6%,比上年提高0.2个百分点;非税收入完成15.72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5%,比上年增加1.38亿元,增长9.6%,占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收入比重为39.4%,比上年降低0.2个百分点。在税收收入中,国内增值税6.80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6%,比上年增长8.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3.75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0.5%,比上年增长18.7%;企业所得税2.86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3%,比上年增长21.9%;个人所得税1.24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5%,比上年增长11.1%。
(2)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支出执行情况。2018年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支出352.09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6.7%,比上年增加23.06亿元,增长7.0%。其中:八项重点支出238.07亿元,比上年增支25.75亿元,增长12.1%。主要支出科目完成情况:教育支出61.55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4%,比上年增加3476万元,增长0.6%,增长较低的主要原因:一是上级补助收入减少7623万元;二是基数太大;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2.58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9%,比上年增加6.66亿元,增长18.5%;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40.29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7%,比上年增加3.16亿元,增长8.5%;节能环保支出6.09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2.5%,比上年减少4.85亿元,下降44.3%,下降较大的主要原因是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补助减少6.16亿元;城乡社区支出34.68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08.0%,比上年增加15.22亿元,增长78.2%,增长较大的主要原因:一是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补助增加1.89亿元,二是各县(区)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在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资金安排上重点投向城乡社区方面;农林水事务支出73.43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4.3%,比上年增加2.68亿元,增长3.8%,其中:扶贫支出43.93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1.5%,比上年增加3.79亿元,增长9.4%。
2018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支出构成图
2.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预计2018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42.95亿元,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收入8.03亿元,上级补助收入14.92亿元,上年结余收入2.06亿元,调入资金3亿元,债务转贷收入13.46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48亿元。
预计2018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42.51亿元,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支出27.59亿元(其中:列支结转约3.5亿元),上解支出-534万元,补助下级支出3.72亿元,地方政府债务还本支出11.25亿元。
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4389万元。
(1)市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收入执行情况。2018年市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收入完成8.03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5%,完成调整预算的98.1%,比上年增加2182万元,增长2.8%。其中:税收收入完成3.26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8%,完成调整预算的99.4%,比上年减少2389万元,下降6.8%,占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收入比重为40.6%,比上年降低4.2个百分点;非税收入完成4.76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6%,完成调整预算的97.2%,比上年增加4571万元,增长10.6%,占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收入比重为59.4%,比上年上升4.2个百分点。在税收收入中,国内增值税8160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6.0%,比上年增长3.4%;营业税改征增值税2971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6.2%,比上年下降12.9%;企业所得税3347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9.6%,比上年增长16.1%;个人所得税2941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9.7%,比上年增长3.7%。
(2)市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支出执行情况。2018年市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支出27.59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2%,完成年度预算的98.5%,比上年减少2.78亿元,下降9.2%。其中:八项重点支出20.96亿元,比上年增支1.52亿元,增长7.8%。主要支出科目完成情况:教育支出3.22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4%,完成年度预算的94.9%,比上年减少2882万元,下降8.2%,下降的主要原因:一是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补助减少1186万元,二是上年1—4月教育系统的退休人员工资由财政统发,支出反映在本科目,而2018年已全部交由社保局发放,支出反映在社保基金预算;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68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9%,完成年度预算的100%,比上年增加1.84亿元,增长99.9%,增长较大的主要原因:一是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交由社保局发放后,其缺口部分由财政补助,反映在本科目,2018年财政补助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比上年增加1.05亿元;二是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单位承担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计提基数较2017年提高,造成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上年增加7373万元;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2.21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8%,完成年度预算的96.2%,比上年增加3428万元,增长18.4%;节能环保支出1.36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1%,完成年度预算的100%,比上年减少2.74亿元,下降66.7%,下降较大的主要原因是上级追加的专项转移支付补助减少3.16亿元;农林水事务支出1.86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9%,完成年度预算的99.1%,比上年增加2543万元,增长15.9%;住房保障支出1.33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5%,完成年度预算的100%,比上年减少4957万元,下降27.2%,下降较大的主要原因是上级追加的专项转移支付补助减少5384万元。
从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看,其中:机关工资福利支出7.26亿元,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3.77亿元,机关资本性支出(一)7.11亿元,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5.43亿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68亿元。
2018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支出构成图
(3)预备费执行情况。2018年市本级年初预算安排预备费3000万元,全年共动支预备费10万元,用于捐赠台湾花莲县地震救灾,未动支的预备费2990万元,按照《预算法》有关规定在年度预算调整时已用于平衡预算。
(4)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执行情况。2018年自治区对我市本级(不含城区)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收入为14.92亿元。其中:税收返还收入1.9亿元,比上年增加72万元,增长0.4%;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6.52亿元,比上年减少5865万元,下降8.3%,下降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有一次性结算补助收入1.5亿元,即自治区一次性给予支持河池市有色金属产业转型升级1亿元和市人民政府驻地搬迁办公场所维修和相关设备购置经费5000万元;专项转移支付补助收入6.50亿元,比上年减少2.63亿元,下降28.8%,下降较大的主要原因是上级追加的节能环保专项转移支付补助减少3.16亿元。
市本级在财力十分困难情况下,2018年共补助各县(区)支出3.72亿元,其中:补助金城江区和宜州区4733万元,补助下辖的自治区直管县3.25亿元。补助的主要内容有农村危房改造项目配套、扶贫生态移民工程项目配套、现代特色农业(核心)示范区奖励资金、脱贫摘帽贫困县和贫困村奖励资金、公路建设、成品油价格补贴等。资金来源包括市本级财力安排、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安排、上级下达市本级专项补助资金转安排等。
(5)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安排使用情况。2017年底市本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为1.48亿元,经市四届人大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市本级2018年预算调整方案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48亿元,2018年底不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即截至2018年底,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为0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预计2018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为37.57亿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本级收入18.74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1.9%,比上年增加6.26亿元,增长50.2%(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16.66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9.2%,比上年增长5.91亿元,增长55.0%);上级补助收入5.32亿元;上年结余收入6.72亿元;政府专项债券转贷收入6.79亿元。
预计2018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为30.77亿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本级支出24.88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8.4%,比上年增加7.87亿元,增长46.3%;调出资金4.5亿元;债务还本支出1.39亿元。
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6.81亿元。
2.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预计2018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为8.16亿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本级收入3.97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5.8%,比上年减少79万元,下降0.2%(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3.07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8%,比上年减少3811万元,下降11.0%);上级补助收入2620万元;上年结余收入2.53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转贷收入1.4亿元。
预计2018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为6.56亿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本级支出3.29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0.6%,完成年度预算的67.2%,比上年减少1.26亿元,下降27.7%,完成年度预算比较慢的主要原因:一是债券安排的项目由于前期工作不够到位,无法全部形成支出,二是上级下达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项目实施进度不够快形成结转;补助自治区直管县支出110万元;调出资金3亿元;债务还本支出2520万元。
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1.60亿元。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预计2018年全市完成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总收入为153.27亿元,比上年增加30.16亿元,增长24.5%。其中: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本级收入100.38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2.5%,比上年增加18.19亿元,增长22.1%。主要险种完成情况如下: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3.08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7%,比上年增加1.64亿元,增长12.6%;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40.66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2%,比上年增加15.99亿元,增长192.0%;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9.14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9.7%,比上年增加1.75亿元,增长23.6%;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9.15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9.4%,比上年增加7160万元,增长8.5%;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26.77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23%,比上年增加4.45亿元,增长19.9%。上级补助收入8.71亿元。上年结余收入44.18亿元。
预计2018年全市完成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总支出为105.54亿元,比上年增加26.60亿元,增长33.7%。其中: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本级支出105.04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4.3%,比上年增加26.55亿元,增长33.8%。主要险种完成情况如下: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23.82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8%,比上年增加1.93亿元,增长8.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40.69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0.2%,比上年增加17.94亿元,增长78.9%;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7.08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2.6%,比上年增加1.62亿元,增长29.8%;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9.03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0.0%,比上年增加1.99亿元,增长28.3%;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22.85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9%,比上年增加2.87亿元,增长14.4%。上解支出4969万元。
收支相抵,当年结余-4.66亿元,年终滚存结余47.73亿元。
2.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预计2018年市本级完成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总收入为97.94亿元,比上年增加15.29亿元,增长18.5%。其中: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本级收入58.88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7.9%,比上年增加7.25亿元,增长14.0%。上级补助收入8.71亿元,上年结余收入30.34亿元。从险种看,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8.30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77.1%,比上年增加6.81亿元,增长454.3%;其他险种实行市级统筹,因此全市的执行数即本级的执行数。
预计2018年市本级完成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总支出为65.71亿元,比上年增加13.39亿元,增长25.6%。其中: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本级支出65.21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1%,比上年增加13.34亿元,增长25.7%。上解支出4969万元。从险种看,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7.93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64.7%,比上年增加6.35亿元,增长402.7%;
收支相抵,当年结余-6.33亿元,年终滚存结余32.23亿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由于没有收入来源,2018年全市只有巴马县单独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预计2018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为500万元,全部为上级补助收入,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完成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5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收支相抵,年终结余0万元。
(五)政府债务情况。
1.政府债务限额。
预计自治区核定我市2018年政府债务限额为205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185亿元,专项债务限额20亿元。
预计自治区核定市本级2018年政府债务限额为74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66亿元,专项债务限额8亿元。
2.政府债务余额。
截至2018年底,全市政府债务余额为201.06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182.72亿元,专项债务余额18.34亿元。全市政府债务余额控制在政府债务限额以内。
截至2018年底,市本级政府债务余额为72.88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65.01亿元,专项债务余额7.87亿元。市本级政府债务余额控制在政府债务限额以内。
3.政府债券转贷情况。
2018年自治区转贷我市政府债券59.56亿元,其中:一般债券52.77亿元(其中新增债券34.61亿元,置换债券和再融资债券18.16亿元),专项债券6.79亿元(其中新增债券5.4亿元,置换债券1.39亿元)。
2018年自治区转贷我市本级(不含金城江区)政府债券14.86亿元,其中:一般债券13.46亿元(其中新增债券2.21亿元,置换债券和再融资债券11.25亿元),专项债券1.40亿元(其中新增债券1.15亿元,置换债券2520万元)。
4.债务还本情况。
2018年全市政府债务还本额(含置换和核销)为19.55亿元,其中:一般债务还本18.16亿元,专项债务还本1.39亿元。
2018年市本级政府债务还本额(含置换和核销)为11.50亿元,其中:一般债务还本11.25亿元,专项债务还本2520万元。
(六)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以上有关预算执行的具体情况详见《河池市全市和市本级2018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预算(草案)》。现向各位代表报告的全市与市本级2018年预算执行情况,是根据各县(区)报送的2018年12月快报统计汇总而成,与实际执行情况相比会有一些出入。待我市2018年决算报表编制完成并报经自治区批复后,我们再按有关规定和程序报市人大常委会。
(七)落实人大预算决议和有关政策情况
根据市四届人大三次会议有关决议,我们积极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加强预算管理,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
1.全力强化收支管理。2018年,面对减税降费政策不断出台,刚性支出不断增加的严峻形势,全市各级各部门通力协作、密切配合,积极培植财源,依法组织征收,加快支出进度,较好完成全年财政收支预算。一是财政收入稳步增长。强化征管措施,竭尽全力挖潜税源,实现财政收入稳步增长。2018年全市组织完成财政收入77.54亿元,完成年初计划75亿元的103.4%,比上年增长11.7%,增幅连续三年超过10%,高于全区平均水平4.6个百分点,也连续三年超过全区平均水平。二是财政收入质量稳步提高。高度关注财政收入结构,努力提高税收收入占比,财政收入质量进一步提高。2018年全市全口径税收收入完成61.82亿元,比上年增加6.72亿元,增长12.2%;非税收入完成15.72亿元,比上年增加1.38亿元,增长9.6%,税收收入增幅高于非税收入增幅,且非税收入占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为比上年下降0.2个百分点。三是上级补助收入逐年增多。积极主动到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反映困难,得到上级部门的大力支持。2018年全市共争取到一般公共预算上级各类补助资金255.9亿元,比2017年增加7.15亿元。同时,争取到地方政府新增债券40.01亿元,比上年增加8.57亿元。四是财政支出规模不断壮大。积极采取措施,全力加快财政支出进度,财政支出规模不断壮大。预计2018年全市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52.09亿元,比上年增长7.0%。
2.全力保障“三大攻坚”战役扎实推进。一是支持打好脱贫攻坚战。发挥政府投入在扶贫开发中的主导作用,严格落实财政扶贫资金投入政策,在预算安排、债券资金分配、财政存量资金使用上优先保障扶贫需要,全力支持实施精准扶贫工程,不断加大财政扶贫资金投入。全年全市落实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6.67亿元;落实易地扶贫搬迁工程中央基建资金3.97亿元;在新增政府债券资金上安排6.94亿元用于脱贫攻坚,其中:用于易地扶贫搬迁工程5.97亿元;统筹整合各项资金28.01亿元用于扶贫攻坚工作。二是支持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积极推进存量债务置换工作,降低融资成本。全年全市共完成存量债务置换16.25亿元,至此所有存量债务已置换完毕,债务余额已全部是地方政府债券余额。按时兑付政府债务利息,预计全年全市一般债务付息支出3.38亿元。积极组织开展政府隐性债务清查统计工作,摸清全市政府隐性债务情况,并制定政府隐性债务化解方案,切实抓好政府隐性债务化解工作,防范政府债务风险。三是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筹集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中央基建资金2270万元、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8952万元、土地整治工作专项资金2.21亿元、“美丽广西·宜居乡村”农村改厕改厨和畜圈改造建设项目资金1.46亿元、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8795万元,有力支持水污染、土壤污染和大气污染防治。同时,认真抓好自治区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涉及财政问题的整改工作。
3.全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培植财源。一是积极优化营商环境。优化政策辅导,改善纳税服务,不折不扣的落实各项税费优惠政策,加大税费优惠政策对实体经济、科技创新的支持力度,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加快发展,反哺财政增收。预计2018年全市再减税降费7.04亿元。同时,制定出台《河池市重点产业招商引资扶持办法》,落实各项税费优惠政策。二是大力支持乡村振兴战略。筹集乡村振兴战略资金5.75亿元,支持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公共社会服务设施建设、公共服务能力提升计划、体育项目建设、生态经济建设、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园区基础设施建设等。积极创建田园综合体,南丹县绿稻花海田园综合体项目进入自治区田园综合体备选实施项目库。三是支持工业高质量发展。筹集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5519万元,筹集工业和信息化建设专项资金2840万元,支持改善工业园区(工业集中区)基础设施建设和企业技术改造,有力推进工业产业转型升级。四是支持旅游等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筹集旅游业专项资金1.08亿元和巴马国际旅游区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资金1.66亿元,重点支持巴马长寿养生国际旅游区建设及广西特色旅游名县创建,旅游区各项基础设施不断完善。筹集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4031万元和中央财政服务业发展专项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资金4500万元,为服务业增加值实现较快增长作出积极贡献。五是支持重点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积极筹集贵阳至南宁高速铁路(河池段)、贺州到巴马(都安至巴马段)高速公路、融水至河池(河池段)高速公路、南丹至下老高速公路等项目资本金9.2亿元,推动重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
4.全力促进民生事业均衡发展。积极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不断加大对民生领域的投入。一是坚持教育发展优先,保障教育投入。积极落实学前教育投入和资助机制,加大学前教育投入力度;继续深入实施薄弱学校改造工程,加大农村中小学寄宿制学校建设的投入力度,全面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积极落实寄宿生资助政策和营养餐改善计划和中职学校、高中学校、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政策、国家助学政策,及时足额兑现中职学校、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等,教育保障水平不断提升。预计全年全市完成教育支出61.55亿元,占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17.5%。二是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支持文化体育事业繁荣发展。支持农村文化体育建设,实施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广播电视村村通、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农村电影放映等文化惠民工程,积极落实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和大型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政策,加大体育场馆建设,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预计全年全市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6.7亿元。三是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维护社会稳定发展。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建立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和职业年金制度;全面落实对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政策,全面实施临时救助制度,切实保障城乡居民最低生活需求;支持开展就业培训,提高农村劳动力就业工作能力;支持农民工创业就业,给予担保贷款贴息;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落实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及时落实和兑现优抚对象抚恤补助等。预计全年全市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达42.58亿元,比上年增长18.5%。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23.82亿元,比上年增长8.8%。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7.08亿元,比上年增长29.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40.69亿元,比上年增长78.9%。四是健康河池不断提升。足额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财政补助标准;积极支持实施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继续支持推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足额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积极开展城乡居民大病救助制度;全面落实优抚对象医疗补助;积极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加大食品药品安全投入;大力支持推进卫生城市和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工作;加强基本医疗、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商业补充保险等制度的有效衔接,引入商业保险,进一步推进健康扶贫,为全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00.52万人购买关爱医疗保险。预计全年全市医疗卫生与计生支出40.29亿元,同比增长8.5%。五是农业农村发展基础进一步夯实。深入实施现代特色农业(核心)示范区建设、农业综合开发工程、农村公益事业“一事一议”工程建设;进一步加大农田水利、重大水利工程以及病险水库加固除险工程建设;全面落实农业补贴和农业保险政策,及时足额发放油价补贴、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等;完善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大力支持十大百万产业发展;全力支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支持推进林业改革。预计全年全市农林水事务支出达73.43亿元。
5.全力推进财税体制等各项改革工作。切实按照中央和自治区的统一部署,有序推进财税体制各项改革。一是推进预算管理改革,进一步完善政府预算体系。市县两级财政基本实现四本预算单独编制和相互衔接;按时全面公开了预决算,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修订市本级财政拨款结余结转资金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财政存量资金管理规定;扎实推进政府预算经济分类科目改革, 2018年政府预算已实现经济分类科目全覆盖。二是加快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建设,深入推进农村综合改革。采取共建模式,成立广西农业信贷担保有限公司河池市办事处,有效推动农业经营体制机制创新、增强农业农村发展活力,缓解农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预计全年广西农担河池办事处已受理调查项目金额1.96亿元,立项调查金额1.18亿元,已发放贷款金额7535万元。三是积极探索创新,设立政策性农业保险地方特色新险种。为推动我市十大百万产业发展,我市积极探索创新,在中央和自治区开设政策性农业保险险种的基础上,自行设立肉牛养殖、油茶种植、核桃种植、羊养殖及肉鸡养殖五个农业保险险种,扩大农业保险保障范围,有效推动地方特色产业发展壮大。四是深化“放管服”活动,提升服务水平。对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考试考务费目录清单实行动态化管理,及时清理更新公开,为个人和企业提供更直观、更便捷的信息查询途径。五是扎实推进企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根据自治区有关文件精神,制定出台《河池市本级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河池市本级国有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河池市本级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司勤人员安置实施办法》等,为全市企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打下坚实的基础。六是深入推进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管理、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改革和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制等工作。
6.全力提高依法理财水平。一是加大评审监管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大政府投资项目评审力度,狠抓财政投资评审工作服务和水平,规范投资评审行为,提高投资效益。预计全年全市完成财政投资评审项目429个,送审金额100.27亿元,核减金额8.96亿元,核减率8.9%。二是加强政府采购管理,推行信息化成果运用。稳步推动全市政府采购电子化进程,逐步建立完善规范、高效、透明的政府采购机制。全市2018年累计完成政府采购备案预算35.89亿元,完成政府采购支出34.09亿元,比采购预算节约资金1.80亿元,资金节约率5.1%。三是加强专项检查力度,进一步规范资金使用。积极开展财政扶贫资金专项检查。以开展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为切入点,由纪检、审计、财政、扶贫等部门人员组成检查组,不定期深入各县(区)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建设资金及贫困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积极开展会计基础检查,努力提高会计核算水平。四是全面组织完成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扎实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质量“回头看”工作。五是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推进部门预算绩效全覆盖。市本级一级预算单位全部编制整体支出绩效目标,2019年部门预算所有项目全部编制绩效目标。扎实推进预算绩效评价,2018年市本级预算单位共对130个项目进行了自评,市财政组织专家对其中的6个项目进行重点评价。强化扶贫项目资金动态绩效管理,所有扶贫项目资金必须编制绩效目标,接受上级动态监控。六是加强干部廉政建设。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以学习十九大精神为重点,不断巩固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成果,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持之以恒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为财政事业保驾护航。
2018年,在市委的正确领导、市人大的依法监督和市政协的民主监督下,全市预算执行情况和预算执行结果进一步好转,但由于各方面原因,预算执行中也面临一些突出矛盾和问题,主要表现:一是财源培植任务依然艰巨,财政增收的基础依然不够牢固。二是财政刚性支出快速增长,财政收支矛盾依然十分突出。三是非税收入占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收入的比重依然比较高,财政收入质量仍有待进一步提高。四是财政支出进度特别上级专项转移支付和政府债券资金支出进度依然比较慢,财政支出的及时性和均衡性有待进一步提高。五是绩效评价力度还不够大,绩效评价结果运用机制还未形成,预算绩效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六是对新预算法明令禁止的一些违法违规行为监督问责仍有不到位现象,依法理财约束机制有待加强。我们将高度重视这些问题,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加快破除各方面体制机制弊端。
二、全市和市本级2019年预算草案
2019年财政工作和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自治区第十一次党代会提出的营造“三大生态”、实现“两个建成”战略部署和市第四次党代会提出的“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2019年财政工作和预算编制的主要原则:一是优先保障运转。确保工资及时足额发放、机关正常运转和民生底线后,再集中财力用于重点建设项目。二是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坚持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三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集中财力保障重点工作需要。四是坚持底线思维。解决好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突出问题,保障基本民生需求。五是防范风险。强化政府债务管理,健全地方政府规范的举债融资渠道,合理控制财政中长期支出责任规模。六是开源节流。积极培植财源,强化收入征管,努力向上争取。七是依法理财。认真贯彻落实预算法,依法依规组织收入。
按照以上指导思想和主要原则,2019年全市计划组织财政收入83.75亿元,比2018年完成数增长8%,其中:市本级计划组织财政收入15.35亿元,比2018年完成数增长6%。安排市本级增幅低于全市平均增幅2个百分点主要原因是市本级工业企业处在转型升级中,对税收的贡献尚未显现,而非税收入受政策影响,预计也难以形成增收来源。
(一)一般公共预算草案。
1.代编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19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预算383.16亿元,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收入42.85亿元,比上年完成数增长7.3%。
2019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预算383.11亿元,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支出369.71亿元,比2018年预计完成数增长5%。
收支相抵,年终结余535万元。
2.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19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预算29.99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预算29.99亿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2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2019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预算29.99亿元,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收入8.37亿元,比上年完成数增长4.3%;返还性收入1.90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5.21亿元,专项转移支付补助收入1.81亿元,上年结余结转收入4389万元,调入资金12.26亿元。
(2)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2019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预算29.99亿元,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支出29.07亿元,上解支出-188万元,补助下级支出9383万元。
①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支出安排情况。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支出29.07亿元中包含预计自治区下达专项转移支付补助、具有专项性质的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以及上年结转数,由于这部分各年度不同,不具可比性,因此,以下报告的数均扣除这一不可比性因素。扣除不可比因素后,2019年市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支出26.0亿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4.25亿元,增长19.6%。增长较大的主要原因:一是人员经费比2018年预算增加2.15亿元,增长22.9%。包括2018年调整增资、从宜州区上划森林公安分局和工商分局后相应增加人员经费。二是公用经费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2110万元,增长24.3%。包括从2018年9月起才安排的物业服务补贴等。
从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看,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33亿元,比上年年初预算增长22.4%;公共安全支出3.54亿元,比上年年初预算增长28.5%;教育支出2.40亿元,比上年年初预算安排增长25.4%;科学技术支出1214万元,比上年年初预算增长20.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4997万元,比上年年初预算增长9.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22亿元,比上年年初预算增长6.9%;卫生健康支出1.84亿元,比上年年初预算增长2.8%;节能环保支出1763万元,比上年年初预算增长9.5%;城乡社区支出1.21亿元,比上年年初预算增长12.9%;农林水支出1.83亿元,比上年年初预算增长20.7%;交通运输支出7858万元,比上年年初预算增长121.7%,增长较大的主要原因是加密河池机场飞行航班而增加航线补贴。
从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看,机关工资福利支出7.76亿元,比上年年初预算增加1.34亿元,增长20.8%;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3.88亿元,比上年年初预算增加8992万元,增长30.2%;机关资本性支出(一)1.41亿元,比上年年初预算增加3421万元,增长32.1%;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5.37亿元,比上年年初预算增加8580万元,增长19.0%;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45亿元,比上年年初预算增加3022万元,增长26.3%;对社会保障基金补助1.98亿元,比上年年初预算增加1800万元,增长10%;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2.25亿元,比上年年初预算增加3836万元,增长20.6%;其他支出8675万元,比上年年初预算减少1525元,下降15.0%。
2019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支出构成图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三公”经费安排情况。市本级没有单列各部门“三公”经费预算,由各部门在基本公用费和专项工作经费中调剂安排用于“三公”方面,并从其细化的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提取。2019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三公”经费预算3025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1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501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20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445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增加275万元,主要原因是更换部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52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7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27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11万元。此外,安排会议费969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164万元;培训费1112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227万元。
——预备费安排情况。2019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安排预备费3000万元,占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支出的1%。预备费用于当年预算执行中因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处理增加的支出及其他难以预见的开支。
②上解支出安排情况。2019年市本级安排上解支出预算-188万元。具体构成:出口退税专项上解基数4万元,定额专项上解1427万元(为历年有关部门由市级管理上划为中央或自治区级管理而相应上划有关经费),集中城市建设维护税上解预计为318万元(按当年入库的城市建设维护税的6%集中),粮食风险基金上解360万元(自治区核定数),市级承担自治区直管县配套资金基数上解2391万元,其他上解为-4678万元(为金城江区上解市本级河高及民高、金城江区军供站经费以及宜州区上解森林公安和工商局经费,由于不涉及市本级与自治区结算,直接冲减市本级上解支出)。
③市对县(区)转移支付补助安排情况。除市本级核定给城区的有关转移支付补助基数以及自治区下达的已明确到城区的有关转移支付补助外,2019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仍安排补助下级支出9383万元,主要包括:补助金城江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农合医疗保险、城镇及新农村养老保险、街道党建工作组织员补助经费配套以及安排给相关县(区)、村脱贫奖励经费、现代特色农业和林业核心示范区奖励经费、成品油价格补贴等。
(3)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结余情况。历年安排补充的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已在调整2018年预算时全部调入使用。预计2018年没有结余资金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即到2018年底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为0万元。
(4)重点支出保障和主要项目安排情况。
①全力支持精准脱贫攻坚。发挥政府投入在扶贫开发中的主导作用,足额落实各项扶贫投入政策,全力支持实施精准扶贫工程。2019年市本级安排贫困县(区)脱贫摘帽奖励资金2000万元、贫困村脱贫摘帽奖励资金1460万元、扶贫小额信贷贴息资金635万元、支农融资资金利息1175万元、贫困人口意外保险和财政保险690万元、市直机关脱贫攻坚帮扶干部人身意外伤害保险75万元、种牛羊改良项目补助160万元、十大百万产业工作经费100万元。
②全力支持基础设施攻坚。由于我市财政比较困难,本级财政直接投入基础设施建设不足,重点是支持做好项目策划、包装和前期工作,以及落实相关配套资金,撬动上级资金支持。2019年市本级安排项目前期工作经费1500万元、规划经费1500万元、农村公路建设及前期费用140万元、河池机场航线补贴5260万元等。另外,自治区已初步答应在2019年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分配中优先安排贵阳至南宁铁路客运专线(河池段)、贺州至巴马高速公路(河池段)、融水到河池高速公路项目配套资金。
③全力支持产业转型攻坚。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调动企业加大自主创新力度,积极调整企业发展方向, 实现产业转型升级。2019年市本级安排农业产业化引导资金200万元、核桃产业发展资金260万元、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配套奖励资金690万元、企业技术改造贴息及新兴产业和新产品培育基金300万元、招商引资奖励资金200万元、旅游发展专项资金400万元、企业上市奖励资金150万元、科学技术研究与开发经费300万元。
④全力支持教育事业发展。足额落实各项教育投入政策,全力支持教育事业发展。2019年市本级安排普通高中助学金120万元、高中生均公用经费448万元、中职(技校)助学金225万元、中职学校生均公用经费425万元、高职助学金120万元、高职生均公用经费463万元、教师培训经费50万元。
⑤全力支持社会保障事业发展。优先保障企业退休人员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发放和医疗保障支出需要,足额兑现各项政策,推动社会保障事业发展。2019年市本级安排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缺口1.36亿元、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缺口6000万元、困难企业离休人员干部生活补助95万元、高龄老人优待专项经费(免费乘坐公交车)430万元、就业专项补助配套资金170万元、企业军转干配套资金157万元、非财政拨款企事业单位和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实行计划生育退休人员增加待遇经费700万元、中区市直单位高龄补贴154万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配套资金260万元、困难残疾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配套经费85万元。
⑥全力支持医疗卫生事业发展。足额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积极支持实施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加大食品药品安全投入。2019年市本级安排城区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财政补助资金690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配套资金448万元、人口计生事业费300万元、防治艾滋病工作经费430万元、离休人员和特殊照顾人员医疗统筹经费1000万元。
⑦全力支持生态环保事业发展。进一步加大防治和整治投入力度,努力实现绿色发展。2019年市本级安排节能减排奖励资金200万元、“美丽河池·宜居乡村”建设奖补资金300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
1.代编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2019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预算为43.77亿元。其中:当年收入预算36.96亿元,比上年完成数增加18.22亿元,增长97.3%(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34亿元,比上年完成数增加17.34亿元,增长104.1%);上年结余收入6.81亿元。
2019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预算为43.27亿元。其中:本级支出预算30.27亿元,比上年完成数增加15.39亿元,增长21.7%;调出资金13亿元。
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5000万元。
2.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2019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总收入预算23.72亿元,其中:当年收入预算22.12亿元,比上年完成数增加18.15亿元,增长457.7%(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21亿元,比上年完成数增加18.28亿元,增长671.8%);上年结余收入1.60亿元。
2019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预算为23.42亿元,其中:本级支出预算11.15亿元,比上年完成数增加7.86亿元,增长238.7%。其中:上年结转继续使用1.60亿元,本级收入安排9.55亿元,主要用于大任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6亿元,收储土地2.65亿元,污水处理厂运营和维护费用2540万元,政务云计算项目640万元等。
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3034万元。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草案。
1.代编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情况。2019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总收入预算为145.87亿元,比2018年预计完成数减少7.40亿元,下降4.8%。其中:本级收入预算87.67亿元,比2018年预计完成数减少12.71亿元,下降12.7%;上年结余收入47.74亿元,预计上级补助收入10.46亿元。
2019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总支出预算为95.88亿元,比2018年预计完成数减少9.66亿元,下降9.2%。其中:本级支出预算95.30亿元,比2018年预计完成数减少9.74亿元,下降9.3%。上解上级支出5742万元。
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49.99亿元。
2.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情况。2019年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总收入预算为99.95亿元,比2018年预计完成数增加2.01亿元,增长2.1%。其中:本级收入预算57.25亿元,比2018年预计完成数减少1.64亿元,下降2.8%;上年结余收入32.23亿元,预计上级补助收入10.46亿元。
2019年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总支出预算为67.64亿元,比2018年预计完成数增加1.94亿元,增长2.9%。其中:本级支出预算67.07亿元,比2018年预计完成数增加1.86亿元,增长2.9%。上解上级支出5742万元。
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32.3亿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
由于没有收入来源, 2019全市没有单独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以上有关预算安排的具体情况详见《河池市全市和市本级2018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预算(草案)》。
需要说明的是,现在报告的2019年全市预算草案是代编的预算草案,待各县(区)预算经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后,我们再按有关规定和程序汇总后报市人大常委会。
(五)其他有关情况说明
1.债务还本情况说明。虽然市本级和各县(区)一些债务本金2019年即将到期需要偿还,但预算没有安排还本支出或只安排小部分还本而只安排付息支出,主要原因是2019年自治区将继续代理发行再融资债券,届时可以通过申请自治区代理发行再融资债券解决,实现以新还旧。
2.预算草案批准前安排支出情况。根据预算法规定,预算年度开始后,在人代会批准预算草案前,可安排下列支出:上年度结转的项目支出;参照上年同期的预算支出数额安排必须支出的本年度部门基本支出、项目支出,以及对下级政府的转移性支出;法律规定必须履行支付义务的支出,以及用于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处理的支出。根据上述规定,2019年1月上旬,市本级和各县(区)都已下达用于发放工资等相关经费的预算指标。
三、全力抓好2019年预算执行工作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之年,做好各项财政工作意义重大。全市各级财税部门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紧紧围绕市委提出的“
(一)支持经济发展,努力培植财源。一是全面落实中央积极财政政策,切实减税降费,促进经济平稳增长,形成经济发展与财政增收良性互动。二是大力支持壮大实体经济。在加大本级财政对实体经济投入的同时,要积极主动向上争取专项资金支持,并切实管好用好专项资金。三是大力支持开展招商引资。按照以资源换产业、以资源招商思路,坚持走出去和请进来相结合,多方面多渠道开展招商引资。同时,不断完善投资环境,吸引外商到我市投资,推动我市经济发展。
(二)密切关注形势,强化运行分析。一是密切关注全国、全区经济形势,提高研判水平。二是密切关注全国、全区财税工作会议,及时捕捉财税信息。三是密切关注国家宏观调手段,充分利用好相关政策。四是强化预算执行分析,为领导决策提供第一手资料。
(三)强化收入征管,做大财政蛋糕。一是继续建立目标责任制。将收入预期目标分解落实。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局面。二是加强沟通联系。横向加强与税务部门的沟通联系,纵向加强与自治区财税部门和各县(区)的沟通联系。三是强化分析预测。不定期召开财税分析会通气情况,研究解决问题。四是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准确研判中央和自治区政策导向,有针对性地加强向上汇报和对接,进一步争取中央和自治区加大对我市的转移支付支持力度。
(四)加快支出进度,提高资金效率。一是强化责任主体。明确各部门是财政支出的主体责任,增强部门抓财政支出的责任意识。二是加强项目落地。项目前期工作不到位、推进缓慢是影响财政支出的关键,各项目主管部门要抓早、抓实,确保项目尽早开工建设。三是优化办事流程。简化政府采购手续,加快投资评审和投资审计进度。四是强化通报和约谈机制。采取“黑脸”(即通报进度差的部门)通报法,并对连续两期被通报的县(区)和部门进行约谈。五是强化资金统筹使用意识。清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该收回的坚决收回。六是坚持厉行勤俭节约。继续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各项制度,强化预算执行动态监控,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压缩会议费等非急需、非刚性支出。
(五)深化财税改革,激发发展活力。严格按照中央和自治区的统一部署,扎实推进各阶段财税体制改革。一要完善预算管理制度。进一步扩大预决算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逐步公开重大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及使用情况、预算绩效信息和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继续推进部门预算管理改革,完善基本支出定员定额管理,逐步推进项目支出标准体系建设。规范政府性债务管理,建立健全政府性债务规模控制、风险预警、债务考核等管理制度。二要配合推进税制改革。按照中央和自治区统一部署,积极推动各项税制改革在我市落地生根,并密切关注其运行情况,积极向上反映运行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三要适时推进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根据自治区出台的分领域改革方案,及时研究制定市以下相应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争取在部分领域取得突破性进展。四要扎实推进财政体制改革。积极推进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管理、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改革;进一步改革完善政府购买服务制度,推进政府购买服务信息平台建设;进一步扩大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项目范围;深入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有机结合,做好地方政府向人大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工作;全面推进政府会计改革,确保从2019年起全面实施新的政府会计标准体系;积极配合做好机构改革工作。
(六)强化资金监管,确保资金安全。要着眼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强化源头治理,探索建立长效机制,不断提高依法理财、规范管理能力。一要深入推进绩效管理。制定第三方中介机构参与绩效评价考核办法,修改完善预算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办法。扩大绩效评价范围,建立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挂钩机制,提升评价结果的约束力和权威性。二要加大财政投资评审力度。加强对财政性资金项目评审,强化项目资金跟踪监管。研究建立财政投资评审工作流程,规范财政投资评审文本格式等,加快投资评审进度,提升投资评审质量。三要加强政府采购监管。扎实推进政府采购“放管服”,进一步改进代理机构和评审专家管理方式,深入实施采购当事人信用评价管理,稳步推进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四要进一步开展重点监督检查。重点加强对强农惠农资金、扶贫资金、救灾救济资金、社保基金等各项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促进惠民政策落地、落实,防止资金跑冒滴漏,防治群众身边的腐败。五是主动接受监督。依法接受人大监督,严格落实人大各项决议决定要求,完善人大代表建议和议案办理机制。积极接受政协民主监督,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认真整改审计、巡视等提出有关问题,并向社会公开。
各位代表,做好2019年财政预算工作十分重要。我们要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自觉接受市人大的依法监督和市政协的民主监督,严格按照市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的决议和要求,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坚定信心,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勇于担当,敢于作为,一起拼搏、一起奋斗,努力完成各项财政工作目标任务,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2019年预算表(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