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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次会议上
河池市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河池市全市与市本级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预算草案提请大会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全市和市本级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各级各部门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的各项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市委提出的“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1.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预计2017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351.95亿元,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收入36.22亿元,上级补助收入257.33亿元,上年结余收入8.40亿元,调入资金7.12亿元,债务转贷收入42.88亿元。
预计2017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342.21亿元,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支出328.92亿元(其中:列支结转约33亿元),上解支出1.54亿元,地方政府债务还本支出11.58亿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725万元。
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9.74亿元。
(1)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收入执行情况。2017年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收入完成36.22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13%,比上年增加2.87亿元,增8.59%。其中:税收收入完成21.88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24%,比上年增加2.28亿元,增长11.62%,占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收入比重为60.39%,比上年提高1.64个百分点;非税收入完成14.34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6%,比上年增加5874万元,增长4.27%,占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收入比重为39.61%,比上年降低1.64个百分点。在税收收入中,国内增值税6.30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83%,比上年增长34.99%;营业税改征增值税3.13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90%,比上年增长70.45%;企业所得税2.35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2.37%,比上年下降14.09%;个人所得税1.11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7.99%,比上年增长26.65%。
(2)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支出执行情况。2017年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支出328.92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3.96%,比上年增加39.16亿元,增长13.51%。其中:八项重点支出212.32亿元,比上年增支27.82亿元,增长15.08%。主要支出科目完成情况:教育支出62.02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1.62%,比上年增加4.39亿元,增长7.6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07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8.20%,比上年增加9.49亿元,增长34.42%;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38.42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5.30%,比上年增加3.20亿元,增长9.09%;节能环保支出11.06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32.69%,比上年减少1.78亿元,下降13.85%;农林水事务支出69.66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4.06%,比上年增加7.44亿元,增长11.97%,主要原因是加大扶贫投入,2017年全市扶贫支出40.13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51.01%,比上年增加14.62亿元,增长57.32%。
2.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预计2017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45.55亿元,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收入7.81亿元,上级补助收入18.02亿元,上年结余收入1.05亿元,调入资金4.65亿元,债务转贷收入14.02亿元。
预计2017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42.98亿元,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支出30.41亿元(其中:列支结转约7亿元),上解支出527万元,补助自治区直管县支出1.32亿元,债务转贷支出2.1亿元,地方政府债务还本支出8.93亿元,预算超收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725万元。
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2.57亿元。
(1)市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收入执行情况。2017年市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收入完成7.81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3.78%,完成调整预算的102.26%,比上年增加1.25亿元,增长18.98%。其中:税收收入完成3.50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6.94%,完成调整预算的111.66%,比上年增加5896万元,增长20.25%,占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收入比重为44.84%,比上年提高0.48个百分点;非税收入完成4.31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34%,完成调整预算的95.71%,比上年增加6559万元,增长17.97%,占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收入比重为55.16%,比上年降低0.48个百分点。在税收收入中,国内增值税7890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90%,比上年增长77.90%;营业税改征增值税3306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12.45%,比上年增长46.54%;企业所得税2883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26.45%,比上年下降6.43%;个人所得税2837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6.25%,比上年增长19.86%。
(2)市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支出执行情况。2017年市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支出30.41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3.03%,完成年度预算的92.41%,比上年增加6.70亿元,增长28.26%。其中:八项重点支出19.57亿元,比上年增支3.16亿元,增长19.26%。主要支出科目完成情况:教育支出3.50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28%,完成年度预算的93.38%,比上年增加3538万元,增长11.2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7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21%,完成年度预算的97.91%,比上年增加6155万元,增长48.94%;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1.98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4.09%,完成年度预算的97.52%,比上年减少1224万元,下降5.82%;节能环保支出4.10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04.90%,完成年度预算的97.62%,比上年增加1.27亿元,增长44.66%,主要原因是上级追加的专项转移支付较2016年增加1.38亿元;农林水事务支出1.60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4.51%,完成年度预算的99.63%,比上年增加1919万元,增长13.59%;住房保障支出1.82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2.02%,完成年度预算的100%,比上年增加5866万元,增长47.50%。
(3)预备费执行情况。2017年市本级年初预算安排预备费2500万元,全年共动支预备费0万元。未动支的预备费2500万元,按照《预算法》有关规定在年度预算调整时已用于平衡预算。
(4)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执行情况。2017年自治区对我市本级(不含金城江区)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收入为18.02亿元。其中:税收返还收入1.84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61%,比上年下降0.39%;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7.15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4.90%,比上年增长44.990%;专项转移支付补助收入9.03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24.93%,比上年增长42.37%。
市本级在财力十分困难情况下,2017年仍补助下辖的自治区直管县一般性转移支付1.32亿元,完成年初算的1394.70%。补助的主要内容有农村危房改造项目配套、扶贫生态移民工程项目配套、现代特色农业(核心)示范区奖励资金等。资金来源包括市本级财力安排、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安排、上级下达市本级专项补助资金转安排等。
(5)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安排使用情况。2016年底市本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为3.62亿元,经市四届人大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市本级2017年预算调整方案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62亿元弥补赤字,2017年当年将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收入超收的1725万元以及从政府性基金结余中调入一般公共预算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525万元,即截至2017年底,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为3250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预计2017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为32.38亿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本级收入12.78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96%,比上年减少6.02亿元,下降32.53%(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10.75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61%,比上年减少6.06亿元,下降36.07%);上级补助收入4.0亿元;上年结余收入11.31亿元;政府专项债券转贷收入4.59亿元。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为21.34亿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本级支出16.59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52%,比上年减少1.48亿元,下降8.17%;调出资金1525万元;债务还本支出4.59亿元。
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11.04亿元。
2.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预计2017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为10.29亿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本级收入3.97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2.32%,比上年减少20.6亿元,下降34.10%(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3.46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0.99%,比上年减少2.12亿元,下降37.98%);上级补助收入2757万元;上年结余收入3.54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转贷收入2.5亿元,全部为置换债券。
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为7.19亿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本级支出4.50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25%,完成年度预算的59.165%,比上年增加2.66亿元,增长144.25%,完成年度预算比较慢的主要原因是项目前期工作不到位,债券安排的项目无法形成支出;补助自治区直管县支出387万元;调出资金1525万元;债务还本支出2.5亿元。
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3.10亿元。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预计2017年全市完成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71.46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46,比上年增加26.26亿元,增长58.09%,增长较快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增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5.33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2.95%,比上年增加4.84亿元,增长46.15%。
当年完成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75.25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43%,比上年增加23.58亿元,增长45.63%。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22.35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57%,比上年增加2.26亿元,增长11.23%。
收支相抵,当年结余-3.79亿元,年终滚存结余37.31亿元。
2.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预计2017年市本级完成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48.67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22.76%,完成调整预算的198.20%,比上年增加26.10亿元,增长115.61%,增长较大的原因是统计口径发生变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行市级统筹后增加该项收入。
当年完成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53.78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8.60%,完成调整预算的157.74%,比上年增加21.51亿元,增长66.64%。
收支相抵,当年结余-5.11亿元,年终滚存结余20.20亿元。
(四)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目前各县(区)均尚未单独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因此只需报告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预计2017年市本级完成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为112万元,全部为上年结余1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完成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收支相抵,年终结余0万元。
(五)政府债务情况。
1.政府债务限额。
自治区核定我市2017年政府债务限额为166.77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150.31亿元,专项债务限额16.46亿元)。其中:市本级政府债务限额为79.06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69.43亿元,专项债务限额9.63亿元)。
2.政府债务余额。
截至2017年底,全市政府债务余额为161.45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148.47亿元,专项债务余额12.98亿元。全市政府债务余额控制在政府债务限额以内。
截至2017年底,市本级政府债务余额为69.55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62.8亿元,专项债务余额6.75亿元。市本级政府债务余额控制在政府债务限额以内。
3.政府债券转贷情况。
2017年自治区转贷我市本级(含金城江区)政府债券16.52亿元,其中:一般债券14.02亿元(其中新增债券5.09亿元,置换债券8.93亿元),专项债券2.5亿元(全部为置换债券)。我市本级再转贷金城江区2.1亿元,全部为新增一般债券。市本级留用14.42亿元,其中:一般债券11.92亿元(其中新增债券2.99亿元,置换债券8.93亿元),专项债券2.5亿元(全部为置换债券)。
(六)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以上有关预算执行的具体情况详见《河池市全市和市本级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预算(草案)》。现向各位代表报告的全市与市本级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是根据各县(区)报送的2017年12月快报统计汇总而成,与实际执行情况相比会有一些出入。待我市2017年决算报表编制完成并报经自治区批复后,我们再按有关规定和程序报市人大常委会。
(七)落实人大预算决议情况。
根据市四届人大二次会议有关决议,我们积极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加强预算管理,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
1.强化收支管理,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2017年,面对经济下行压力不断加大,减税降费政策不断出台,刚性支出不断增加的严峻形势,全市各级各部门通力协作、密切配合,积极培植财源,依法组织征收,加快支出进度,较好完成全年财政收支预算。一是财政收入稳步增长。全市各级财税部门强化征管措施,竭尽全力挖潜税源,实现财政收入稳步增长。2017年全市组织完成财政收入69.45亿元,完成年初计划66亿元的105.23%,比上年增长11.59%,按可比口径计算,比上年增长10.5%,增幅连续两年超过10%,高于全区平均水平4.4个百分点,增幅连续两年超过全区平均水平。二是财政收入质量稳步提高。在全力组织征收入的同时,各级各部门高度关注财政收入结构,财政收入质量进一步提高。2017年全市全口径税收收入完成55.10亿元,比上年增加6.63亿元,增长13.67%,按可比口径计算,增长10.60%;非税收入完成14.35亿元,比上年增加5874万元,增长4.27%,税收收入增长幅度明显高于非税收入增长幅度,且非税收入占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收入比重为39.61%,比上年下降1.64个百分点。三是上级补助收入逐年增多。全市各级各部门积极主动到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反映困难,得到上级部门的大力支持。2017年全市共争取到一般公共预算上级各类补助资金257.33亿元,比2016年增加24.29亿元,增长10.42%,增长高于2016年5.08个百分点。四是财政支出规模不断壮大。全市各级各部门积极采取措施,全力加快财政支出进度,财政支出规模不断壮大。初步统计,2017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支出达328.92亿元,比上年增加39.16亿元,增长13.51%,在2014年突破200亿元大关后,仅仅三年时间又突破300亿元大关。其中财政八项支出212.32亿元,比上年增加27.82亿元,增长15.09%。
2.保障重点需要,促进经济平稳增长。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一是脱贫攻坚投入不断加大。严格落实财政扶贫资金投入政策,在预算安排、债券资金分配、财政存量资金使用上优先保障扶贫需要,不断加大财政扶贫资金投入。我市共筹集资金829万元率先在全区开展为贫困户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全市共筹集扶贫小额信贷贴息5192万元,撬动金融机构向贫困户发放贷款10.93亿元,截止2017年底,全市扶贫小额信贷余额达46.98亿元;支持建成“河池市科技创客城大数据中心”,为全市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智力”支持。积极开展财政涉农资金整合统筹试点。初步统计,2017年全市扶贫支出达40.13亿元,比上年增加14.62亿元,增长57.32%。同时,制定出台《河池市“十三五”脱贫攻坚财政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工作方案》《河池市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河池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等扶贫资金投入和资金监管规范性文件,为全市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制度保障。二是教育事业发展不断提升。认真贯彻全市教育大会精神,积极落实学前教育投入和资助机制,加大学前教育投入力度;继续深入实施薄弱学校改造工程,加大农村中小学寄宿制学校建设的投入力度,全面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积极落实寄宿生资助政策和营养餐改善计划和中职学校、高中学校、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政策、国家助学政策,及时足额兑现中职学校、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等,教育保障水平不断提升。初步统计,2017年全市教育支出达62.02亿元,比上年增加4.39亿元,增长7.63%。三是文化事业发展不断加快。支持实施文化传承工程,加强文化遗产保护,推动民族民间文化发展;支持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落实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和大型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政策;加大体育场馆建设,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初步统计,2017年全市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达4.26亿元,比上年增加1250万元,增长3.02%。四是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建立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和职业年金制度;全面落实对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政策,全面实施临时救助制度,切实保障城乡居民最低生活需求;支持开展就业培训,提高农村劳动力就业工作能力;支持农民工创业就业,给予担保贷款贴息;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落实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及时落实和兑现优抚对象抚恤补助和医疗保障等。初步统计,2017年全市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达37.07亿元,比上年增加9.49亿元,增长34.42%。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22.35亿元,比上年增加2.26亿元,增长11.23%。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5.41亿元,比上年增加1539万元,增长2.93%。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7.74亿元。五是医疗保障水平不断提高。足额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财政补助标准;积极支持实施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制定出台《河池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财政补助办法》;继续支持推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足额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积极开展城乡居民大病救助制度;全面落实优抚对象医疗补助;积极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加大食品药品安全投入;大力支持推进卫生城市和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工作。初步统计,2017年全市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达38.42亿元,比上年增加3.20亿元,增长9.09%。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7.02亿元,比上年增加2656万元,增长3.93%。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21.30亿元,比上年增加2.94亿元,增长16.04%。生育保险基金支出4306万元,比上年增加2247万元,增长109.13%。六是生态文明建设稳步推进。及时足额兑现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金;继续支持巩固退耕还林工程成果;进一步加大重金属污染防治、大气污染治理、水污染防治投入力度;继续深入实施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及污水管网工程;继续深入实施龙岩滩水库生态环境修护工程和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继续深入实施“美丽河池•宜居乡村”工程,支持农村改厨、改厕、改栏圈、村屯公共照明建设、绿色村屯创建活动建设,农村环境进一步改善。初步统计,2017年全市节能环保支出达11.06亿元。七是农业农村发展基础进一步夯实。深入实施现代特色农业(核心)示范区建设、农业综合开发工程、农村公益事业“一事一议”工程建设;进一步加大农田水利、重大水利工程以及病险水库加固除险工程建设;全面落实农业补贴和农业保险政策,及时足额发放油价补贴、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等;完善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大力支持十大百万产业发展;全力支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支持推进林业改革。初步统计,2017年全市农林水事务支出达69.66亿元,比上年增加7.44亿元,增长11.97%。
3.着力推进改革,财税管理更加规范。根据中央和自治区的统一部署,按照《河池市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方案》要求,扎实推进财税体制改革。一是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加大四本预算的统筹力度,将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转入一般公共预算。对政府性基金预算结转资金规模较大的,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使用。积极推进预决算公开,建立了预决算公开统一平台,预决算公开进一步完善。积极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对结转结余超过两年的资金全部收回总预算。扎实推进预算绩效评价,2017年市本级预算单位共对130个项目进行了自评,市财政组织专家对其中的6个项目进行重点评价。二是深化税费制度改革。制定出台《河池市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有序推进环境保护税法开征前各项准备工作。积极落实国家相关降费减负政策,停征、免征相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及政府性基金。三是深化财政体制改革。根据自治区的统一部署,积极稳妥推进市与城区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制定出台《河池市本级与城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工作方案》。宜州撤市设区后,为理顺市本级和宜州区两级政府财政关系,制定出台《河池市人民政府关于明确宜州撤市设区过渡期(2017—2021年)市对宜州区财政体制管理有关事项的决定》。四是深化财政投入方式改革。扎实推进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全市已有包括河池市中心城区城市地下停车场及河池市人民医院外科大楼、金城江区第五小学扩建项目在内的15个项目进入了财政部PPP综合信息平台。深化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制定出台《河池市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积极争取自治区代理发行地方政府债券,切实解决公共财政投入不足。2017年全市共争取到自治区代理发行地方政府新增债券31.44亿元,有效解决了贵阳至南宁铁路客运专线(河池段)、贺州至巴马高速公路(河池段)、融水至河池高速公路项目等重大项目建设资金不足。设立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引导基金,撬动银行放大10倍向中小企业放款。五是深化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全面推进市本级统一预算单位财务管理改革,统一安装预算单位财务服务平台系统。推进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改革,市本级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系统已正式上线。
4.完善制度建设,风险防控机制逐步建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有关防范财政金融风险决策部署,积极完善制度建设,从源头上进行防控。一是完善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制度。组织开展政府债务管理、政府债券资金使用情况、违规融资以及对以政府购买服务名义变相融资行为自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成立河池市政府性债务管理领导小组,制定出台《河池市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加强融资平台债务和政府支出事项监测。二是完善政府采购管理。建立政府采购网上商城系统和建设政府采购计划备案管理系统,降低采购成本,提高政府采购效率和质量。2017年市本级通过政府采购管理系统进行备案的金额达到8.05亿元,实际采购金额为7.60亿元,节约率5.43%;网上商城已入库供应商45家。三是完善投资评审。加大政府投资项目评审力度,狠抓财政投资评审工作服务和水平,规范投资评审行为,提高投资效益。2017年市本级共评审项目158个,送审金额5.09亿元,审定金额4.09亿元,核减金额9988万元,核减率为19.63 %。
5.强化监督检查,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提高。为确保财政资金安全和效益,在建立健全制度的基础上,我们继续强化对财政资金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一是积极开展财政扶贫资金专项检查。以开展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为切入点,由纪检、审计、财政、扶贫等部门人员组成检查组,不定期深入各县(区)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建设资金及贫困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二是扎实开展“小金库”等问题专项检查。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为切入点,在各部门开展自查的基础上,组成专门检查组对部分单位2013年1月至2017年3月“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外出公务考察以及是否存在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私车公养、“小金库”等问题进行重点检查。三是深入开展财政预决算和部门预决算公开检查。以贯彻落实国务院廉政工作会议为切入点,继续组织人员对各县(区)财政预决算和部门预决算公开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四是加强干部廉政建设。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巩固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成果,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持之以恒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为财政事业保驾护航。
2017年,在市委的正确领导、市人大的依法监督和市政协的民主监督下,全市预算执行情况和预算执行结果进一步好转,但由于各方面原因,预算执行中也面临一些突出矛盾和问题,主要表现:一是财源培植任务依然艰巨,财政增收的基础依然不够牢固。二是财政刚性支出快速增长,财政收支矛盾依然十分突出。三是非税收入占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收入的比重依然比较高,财政收入质量仍有待进一步提高。四是财政支出进度特别上级专项转移支付和政府债券资金支出进度依然比较慢,财政支出的及时性和均衡性有待进一步提高。五是绩效评价力度还不够大,绩效评价结果运用机制还未形成,预算绩效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六是对新预算法明令禁止的一些违法违规行为监督问责仍有不到位现象,依法理财约束机制有待加强。我们将高度重视这些问题,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加快破除各方面体制机制弊端。
二、全市和市本级2018年预算草案
2018年财政工作和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自治区第十一次党代会提出的营造“三大生态”、实现“两个建成”战略部署和市第四次党代会提出的“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2018年财政工作和预算编制的主要原则:一是优先保障运转。确保工资及时足额发放、机关正常运转和民生底线后,再集中财力用于重点建设项目。二是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坚持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三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集中财力保障重点工作需要。四是坚持底线思维。解决好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突出问题,保障基本民生需求,多做“雪中送炭”的工作,不搞“锦上添花”。五是防范风险。强化政府债务管理,健全地方政府规范的举债融资渠道,合理控制财政中长期支出责任规模。六是开源节流。积极培植财源,强化收入征管,努力向上争取。七是依法理财。认真贯彻落实预算法,依法依规组织收入。
按照以上指导思想和主要原则,2018年全市计划组织财政收入75亿元,比2017年完成数增长8%,其中:市本级计划组织财政收入14.67亿元,比2017年完成数增长8%。
(一)一般公共预算草案。
1.代编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18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预算304.05亿元,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收入38.88亿元,比上年完成数增长7.33%;返还性收入7.74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155.12亿元;专项转移支付补助收入83.73亿元;上年结余结转收入9.74亿元;调入资金8.83亿元。
2018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预算303.37亿元,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支出301.82亿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数增长32.10%;上解支出1.5亿元。
收支相抵,年终结余6869万元。
2.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18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预算29.84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预算29.84亿元。
(1)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2018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预算29.84亿元,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收入8.31亿元,返还性收入1.84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4.77亿元,专项转移支付补助收入3.92亿元,上年结余结转收入2.57亿元,调入资金8.42亿元。
市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收入8.31亿元,比2017年完成数增长6.49%。其中:税收收入3.76亿元,比上年完成数增长7.38%。非税收入4.55亿元,比上年完成数增长5.77%。
(2)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2018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预算29.84亿元,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支出28.97亿元,上解支出2100万元,补助下级支出6084万元,债务还本支出520万元。
①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支出安排情况。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支出28.97亿元中包含预计自治区下达专项转移支付补助、具有专项性质的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以及上年结转数共计7.23亿元,由于这部分各年度不同,不具可比性,因此,以下报告的数均扣除这一不可比性因素。扣除不可比因素后,2018年市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支出21.74亿元,比上年年初预算数增加2.55亿元,增长13.31%。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39亿元,比上年年初预算数增加3575万元,增长11.79%;公共安全支出2.83亿元,比上年年初预算数增加1266万元,增长4.68%;教育支出1.92亿元,比上年年初预算数减少4345万元,下降18.48%;科学技术支出1008万元,比上年年初预算数减少665万元,下降39.75%;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669万元,比上年年初预算数减少29万元,下降0.7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6亿元,比上年年初预算数增加2.58亿元,187.95%;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1.94亿元,比上年年初预算数增加475万元,增长2.51%;节能环保支出1610万元,比上年年初预算数减少344万元,下降17.6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科目增长比较大以及其他科目下降或增长比较慢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退休人员的退休费不在一般公共预算编制,因此相关科目经费减少造成,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科目增加是因为在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中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不抵支需从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补充而造成。从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看,机关工资福利支出6.43亿元,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2.98亿元,机关资本性支出(一)1.07亿元,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4.51亿元,对事业单位资本性补助2354万元,对企业补助288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15亿元,对社会保障基金补助1.8亿元,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1.87亿元,预备费和预留4000万元,其他支出1.02亿元。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三公”经费安排情况。实际上市本级各部门“三公”经费都没有单列预算,由各部门在基本公用费和专项工作经费中调剂安排用于“三公”方面,并以其细化的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提取。2018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三公”经费预算3037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707万元,下降9.36%;公务用车购置费170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17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122万元,下降4.45%;因公出国(境)费38万元,下降4.30%。此外,安排会议费1133万元,下降10.51%;培训费1339万元,增长3.24%,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总额增加,相应安排的培训费增加。
——预备费安排情况。2018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安排预备费3000万元,比2017年增加500万元,占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支出的1%。预备费用于当年预算执行中因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处理增加的支出及其他难以预见的开支。
②上解支出安排情况。2018年市本级安排上解支出预算2100万元,与2017年预算持平。具体构成:出口退税专项上解基数4万元,定额专项上解1427万元(为历年有关部门由市级管理上划为中央或自治区级管理而相应上划有关经费),集中城市建设维护税上解预计为296万元(按当年入库的城市建设维护税的6%集中),粮食风险基金上解360万元(自治区核定数),市级承担自治区直管县配套资金基数上解2391万元,其他上解为-2378万元(金城江区上解市本级河高及民高经费2328万元和金城江区军供站经费50万元,由于不涉及市本级与自治区结算,直接冲减市本级上解支出)。
③市对县(区)转移支付补助安排情况。除市本级核定给城区的有关转移支付补助基数以及自治区下达的已明确到城区的有关转移支付补助外,2018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仍安排补助下级支出5673万元,主要包括:补助金城江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农合医疗保险、城镇及新农村养老保险、街道党建工作组织员补助经费配套以及安排给相关县(区)、村脱贫奖励经费、现代特色农业和林业核心示范区奖励经费等。
(3)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结余情况。历年安排补充的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已在调整2017年预算时全部调入使用。预计2017年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收入超收725万元以及拟从政府性基金结余中调入一般公共预算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525万元,即2017年底,预计市本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为3250万元,并全额调入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
(4)重点支出保障和主要项目安排情况。
①全力支持精准脱贫攻坚。发挥政府投入在扶贫开发中的主导作用,足额落实各项扶贫投入政策,全力支持实施精准扶贫工程。2018年市本级安排贫困县(区)脱贫摘帽奖励资金1000万元、贫困村脱贫摘帽奖励资金1520万元、易地扶贫搬迁配套资金1200万元、扶贫小额信贷贴息资金761万元、支农融资资金利息685万元、贫困人口意外保险和财政保险820万元。
②全力支持基础设施攻坚。由于我市财政比较困难,本级财政直接投入基础设施建设不足,重点是支持做好项目策划、包装和前期工作,以及落实相关配套资金,撬动上级资金支持。2018年市本级安排项目前期工作经费1500万元、规划经费1500万元、农村公路建设及前期费用140万元、水资源管理基础工作经费237万元、河池机场航线补贴1500万元等。另外,自治区已初步答应在2018年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分配中优先安排贵阳至南宁铁路客运专线(河池段)、贺州至巴马高速公路(河池段)、融水到河池高速公路项目配套资金。
③全力支持产业转型攻坚。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调动企业加大自主创新力度,积极调整企业发展方向, 实现产业转型升级。2018年市本级安排农业产业化引导资金200万元、核桃产业发展资金260万元、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配套奖励资金575万元、现代特色林业示范区配套奖励资金96万元、企业技术改造贴息及新兴产业和新产品培育基金300万元、招商引资奖励资金200万元、旅游发展专项资金500万元、企业上市奖励资金150万元、科学技术研究与开发经费300万元。
④全力支持教育事业发展。足额落实各项教育投入政策,全力支持教育事业发展。2018年市本级安排普通高中助学金120万元、高中生均公用经费452万元、中职(技校)助学金225万元、中职学校生均公用经费425万元、高职助学金120万元、高职生均公用经费463万元、河池高中学生公寓楼300万元、河池市民族高中宿舍楼建设经费180万元、教师培训经费50万元。
⑤全力支持社会保障事业发展。优先保障企业退休人员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发放和医疗保障支出需要,足额兑现各项政策,推动社会保障事业发展。2018年市本级安排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缺口1.2亿元、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缺口6000万元、困难企业离休人员干部生活补助132万元、高龄老人优待专项经费(免费乘坐公交车)430万元、就业专项补助配套资金165万元、企业军转干配套资金159万元、非财政拨款企事业单位和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实行计划生育退休人员增加待遇经费660万元、中区市直单位高龄补贴150万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配套资金200万元、困难残疾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配套经费60万元。
⑥全力支持医疗卫生事业发展。足额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积极支持实施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加大食品药品安全投入。2018年市本级安排城区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财政补助资金690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配套资金430万元、人口计生事业费500万元、防治艾滋病工作经费429万元、行政事业单位离休人员和特殊照顾人员医疗费595万元、困难企业离休干部医疗费227万元、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工作经费300万元、食品药品抽验经费176万元。
⑦全力支持生态环保事业发展。进一步加大防治和整治投入力度,努力实现绿色发展。2018年市本级安排节能减排奖励资金200万元、“美丽河池·宜居乡村”建设奖补资金300万元、污染源普查经费60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
1.代编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2018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预算为25.24亿元。其中:当年收入预算14.20亿元,比上年完成数增加1.73亿元,增长13.83%(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12.89亿元,比上年完成数增加2.14亿元,增长19.96%);上年结余收入11.04亿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预算为17.97亿元。其中:本级支出预算17.97亿元,比上年年初预算数减少9908万元,下降5.23%。
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7.27亿元。
2.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2018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总收入预算6.68亿元,其中:当年收入预算3.42亿元,比上年完成数减少5493万元,下降13.82%(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2.85亿元,比上年完成数减少6031万元,下降17.45%);上年结余收入3.26亿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预算为6.51亿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本级支出预算6.51亿元,比上年年初预算数增加1.47亿元,增长29.20%。
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75万元。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草案。
1.代编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情况。2018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75.78亿元,比2017年预计完成数增加4.33亿元,增长6.06%。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2.86亿元,下降16.10%;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21.18亿元,增长23.41%;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收入24.74亿元,增长10.05%。
8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预算84.48亿元,比2017年预计完成数增加9.23亿元,增长12.26%。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24.36亿元,增长8.9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21.40亿元,增长20.59%;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支出23.58亿元,增长10.72%。
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38.76亿元。
2.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情况。2018年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49.97亿元,比2017年预计完成数增加1.30亿元,增长2.67%。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2.86亿元,下降16.10%;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3.0亿元,增长81.96%;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收入24.74亿元,增长10.05%。
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预算60.31亿元,比2017年预计完成数增加6.53亿元,增长12.14%。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24.36亿元,增长8.9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3.0亿元,增长78.28%;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支出23.58亿元,增长10.72%。
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20.01亿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
2018年全市只有巴马县单独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2018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为500万元,为上级补助收入;安排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500万元。
以上有关预算安排的具体情况详见《河池市全市和市本级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预算(草案)》。
需要说明的是,现在报告的2018年全市预算草案是代编的预算草案,待各县(区)预算经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后,我们再按有关规定和程序汇总后报市人大常委会。
(五)其他有关情况说明
1.债务还本情况说明。虽然市本级和各县(区)一些债务本金2018年即将到期需要偿还,但预算没有安排还本支出或只安排一小部分还本只安排付息支出,主要原因是2018年自治区仍然代理发行置换债券,届时可以通过申请自治区代理发行置换债券解决,实现以新还旧。同时,还鼓励各地通过申请置换债券置换尚未到期的地方政府债务,以达到降低成本目的。
2.预算草案批准前安排支出情况。根据预算法规定,预算年度开始后,在人代会批准预算草案前,可安排下列支出:上年度结转的项目支出;参照上年同期的预算支出数额安排必须支出的本年度部门基本支出、项目支出,以及对下级政府的转移性支出;法律规定必须履行支付义务的支出,以及用于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处理的支出。根据上述规定,2018年1月上旬,市本级和各县(区)都已下达用于发放工资等相关经费的预算指标。
三、全力抓好2018年预算执行工作
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自治区成立6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做好各项财政工作意义重大。全市各级财税部门将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加强党对经济工作的领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紧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紧紧围绕自治区财政厅提出的打造“六强”型财政的思路,认真履行职责,扎实工作,勇于担当,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财政支撑和保障。
(一)支持经济发展,努力培植财源。一是全面落实中央积极财政政策,切实减税降费,促进经济平稳增长,形成经济发展与财政增收良性互动。二是大力支持壮大实体经济。在加大本级财政对实体经济投入的同时,要积极主动向上争取专项资金支持,并切实管好用好专项资金。三是大力支持开展招商引资。按照以资源换产业、以资源招商思路,坚持走出去和请进来相结合,多方面多渠道开展招商引资。同时,不断完善投资环境,吸引外商到我市投资,推动我市经济发展。
(二)密切关注形势,强化运行分析。一是密切关注全国、全区经济形势,提高研判水平。二是密切关注全国、全区财税工作会议,及时捕捉财税信息。三是密切关注国家宏观调手段,充分利用好相关政策。四是强化预算执行分析,为领导决策提供第一手资料。
(三)强化收入征管,做大财政蛋糕。一是继续建立目标责任制。将收入预期目标分解落实。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局面。二是加强沟通联系。横向加强与国税地税等部门的沟通联系,纵向加强与自治区财税部门和各县(区)的沟通联系。三是强化分析预测。不定期召开财税分析会通气情况,研究解决问题。四是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准确研判中央和自治区政策导向,有针对性地加强向上汇报和对接,进一步争取中央和自治区加大对我市的转移支付支持力度。
(四)加快支出进度,提高资金效率。一是强化责任主体。明确各部门是财政支出的主体责任,增强部门抓财政支出的责任意识。二是加强项目落地。项目前期工作不到位、推进缓慢是影响财政支出的关键,各项目主管部门要抓早、抓实,确保项目尽早开工建设。三是优化办事流程。简化政府采购手续,加快投资评审和投资审计进度。四是强化通报和约谈机制。采取“黑脸”(即通报进度差的部门)通报法,并对连续两期被通报的县(区)和部门进行约谈。五是强化资金统筹使用意识。清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该收回的坚决收回。六是坚持厉行勤俭节约。继续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各项制度,强化预算执行动态监控,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压缩会议费等非急需、非刚性支出。
(五)强化资金监管,确保资金安全。一是全面规范国库资金管理。积极开展地方国库现金管理改革,全面清理整顿存量财政专户。二是继续深化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全面推进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改革,加大公务卡结算制度。三是督促强化预算执行管理。逐步将财政专户资金、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转移支付资金等纳入动态监控范围。四是强化财政监督检查。不断完善财政“大监督”格局,并严肃查处违反财经纪律突出问题。五是完善预算绩效管理。完善全过程绩效管理机制,强化绩效评价结果运用,探索推进绩效评价结果公开,削减绩效不高项目的预算安排,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六是主动接受监督。依法接受人大监督,严格落实人大各项决议决定要求,完善人大代表建议和议案办理机制。积极接受政协民主监督,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认真整改审计提出有关问题,并向社会公开。
(六)深化财税改革,激发发展活力。一是切实强化政府性债务管理。积极推进存量债务转换,力争年内所有存量债务通过申请自治区代理发行地方政府债券予以置换完毕。规范政府融资行为,积极储备项目,做好前期工作,争取自治区代理发行地方政府新增债券,并加快资金使用步伐,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严禁对企事业债务进行担保,依法以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打破政府“兜底”预期。加快推进融资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剥离融资平台公司政府融资职能。二是深入推进预算管理改革。完善预决算公开,按经济分类公开政府预决算。实施中期财政规划管理,拟出台的增支事项要与中期财政规划相衔接,制定延续性政策要统筹考虑以后若干年度的预算安排。加快建立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三是扎实推进税收制度改革。按照中央和自治区统一部署,推进各项税制改革工作,逐步建立健全地方税收体系。全面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四是有序推进财政体制改革。按照中央和自治区部署,进一步理顺市与城区收入划分,合理划分市与城区间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
各位代表,做好2018年财政预算工作十分重要。我们要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自觉接受市人大的依法监督和市政协的民主监督,严格按照市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的决议和要求,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坚定信心,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敢于担当,扎实工作,努力完成各项财政工作目标任务,为自治区成立60周年和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