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园林处
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河池市园林处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河池市园林处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河池市园林处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4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4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河池市园林处概况
一、主要职能
1、 贯彻执行国家、 自治区和本市有关城市园林绿化发展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参与制定全市城市绿化发展规划及地方规范性文件。
2、 负责市城区绿化美化服务工作。
3、 负责市城区城市园林绿化资源普查、 统计和信息收集工作。
4、 负责市城区城市园林植物保护以及病虫害防治工作。
5、 负责指导各县(区) 城镇开展创建园林城市等工作, 参与全市园林绿化行业发展指导。
6、 负责组织开展园林绿化科研工作, 推广新技术、 新品,提高园林绿化科技水平。
7、 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河池市园林处隶属河池市城市管理局,二层独立核算机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副处级单位,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人数 51 人, 实有在职人数 36 人, 其中: 参公干部 25 人,工勤人员 11人。退休职工 43人,聘用人员 19 人,职工遗属 5人。 2024年决算编制机构数 1 户。
第二部分:河池市园林处 2024 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河池市园林处 2024 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一、2024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 本部门 2024年度总收入 1147.17万元, 其中本年收入 1147.05 万元,较 2023 年度决算数 1281.50万元,减少 134.33万元, 下降10.48%。 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1147.05万元, 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 2023年度决算数 1259.75万元,减少 112.7 万元,下降 8.95%, 主要原因:项目经费—城市维护费及园林管理经费, 由于财政部门缩减经费支出, 造成决算数同比上年减少。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0万元,为市本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较 2023 年度决算数 6万元, 减少6万元, 下降100%, 主要原因:由于财政部门缩减经费支出,造成决算数同比上年减少。
3.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0万元。 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较 2023 年度决算数 0万元,同比上年无变化, 主要原因: 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
4.上级补助收入 0万元, 为上级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较 2023 年度决算数 0 万元,同比上年无变化, 主要原因是: 本单位无上级补助收入。
5.事业收入 0 万元, 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较 2023年度决算数 0 万元,同比上年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事业收入。
6.经营收入 0 万,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较 2023年度决算数 0 万元,同比上年无变化, 主要原因是: 本单位无经营收入。
7.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 万元。 较 2023年度决算数 0万元,同比上年无变化, 主要原因是: 本单位无附属单位收入。
8.其他收入 0.12 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较 2023年度决算数 0.21万元,减少 0.09 万元, 下降 42.86%, 主要原因是: 本单位银行账户存款余额变动,造成利息收入减少。
9.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 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 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 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较 2023 年度决算数 0万元, 增加 0万元, 增长 0%, 主要原因是: 本单位未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资金。
10.上年结转和结余19.19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 2023年度决算数 15.53万元, 增加 3.66万元, 增长 23.57. %,主要原因是: 收回部分公园垫付水电费。
( 二 ) 本部门 2024 年度总支出 1149.40 万元, 其中本年支出 1149.40 万元,较 2023年度决算数 1281.5 万元,减少 132.1万元,下降 10.31%。 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教育支出( 205 类) 0 万元, 主要用于: 职工职业技能提升方面的培训。较 2023年度决算数 0 万元,减少 0 万元,同比上年无变化, 主要原因是: 由于财政部门缩减经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 类)68.93万元, 主要用于: 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机关养老保险缴费及遗属人员生活困难补助发放。较 2023 年度决算数 72.65 万元,减少 3.72万元,下降5.12%,主要原因是: 年内职工遗属过世减员。
3.卫生健康支出(210 类)44.16万元, 主要用于: 按规定比例计提缴纳的职工(含退休人员) 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较 2023年度决算数 46.11 万元, 减少 1.95 万元, 下降4.23%,主要原因是: 职工(含退休人员)工资奖金收入总额有所调整变动,造成按规定比例缴费基数变动。
4.城乡社区支出(212 类)983.91万元, 主要用于:保障机关正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主要是按国政策规定的基本工资及津贴补贴奖金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市本级统一规定的公用经费支出标准安排的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委托业务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 日 常经费支出。园林管理工作项目经费用于保障机运转安排的公用经费支出, 办公费、差旅费、办公设备购置、 乡村振兴工作其他商品服务支出。城市维护费项目经费,主要用于金城江城区公园广场绿地 日 常管理养护,城市美化彩化服务支出,公园保洁安保基础维修应急支出等。 较 2023 年度决算数 1094.16 万元, 减少 110.25万元,下降 10.08%, 主要原因是: 由于财政部门缩减项目经费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221 类)51.56万元, 主要用于: 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较 2023 年度决算数 48.99万元,增加2.57 万元,增加 5.25%, 主要原因是: 职工工资奖金收入总额有所调整,造成按规定比例计缴基数变动。
6.结余分配 0万元, 为事业单位按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 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资金等。 较 2023 年决算 0万元,增加 0.万元,同比上年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使用结余分配。
7.年末结转和结余17.37 万元,为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者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较 2023 年度决算数 19.6万元, 增加2.23 万元, 增长 11.38%,主要原因是收回部分公园垫代历年水电费。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河池市园林处2024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1139.48万元, 较 2023年度决算数 1255.69万元, 减少 116.21 万元, 下降 9.25%。其中:基本支出 773.54 万元,项目支出 365.94万元。
河池市园林处 2024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 849.01 万元,支出决算为 1139.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4.21%。
(1)教育支出(类)年初预算为 6.41 万元,支出决算为 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0%。 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财政部门缩减经费支出,无开支。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初预算为 77.82 万元, 支出决算为 68.93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88.58%。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 年内职工资奖金收入总额有调整变化,缴费基数变动造成差异。
(3)卫生健康支出(类)年初预算为 54.12 万元, 支出决算为44.16 万元, 完成年初预算的 81.60%。 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按规定比例计提职工医疗保险(含公务员医疗补助),职工(含退休人员)工资奖金收入总额有调整变化,缴费基数变动 造成差异。
(4)城乡社区支出(类)年初预算为 659.35 万元, 支出决算为 9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47.72%。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年初预算未包含年中追加分配的城维费项目经费,按财政部门规定执行“ 以支定收”, 造成差异。
(5)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初预算为 51.29 万元, 支出决算为51.56 万元, 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按照国家政策规定按职工工资奖金收入总额为基数,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三、2024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河池市园林处 2024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773.54万元, 其中: 人员经费支出 720.78万元, 主要包括:基本工资 155.77 万元, 津贴补贴 117.11万元, 奖金 177.18 万元,伙食补助费 0万元,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60.96万元, 职业年金缴费 34.37 万元,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24.78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0.23万元,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3.51万元, 住房公积金 51.56 万元,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70.52万元。对个人及家庭的补助14.79万元,其中:抚恤金 5.82 万元, 医疗费补助 7.79万元,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18 万。
公用经费支出 52.77万元, 主要包括: 办公费 2.38万元,水费 0.5万元,电费0.5万元,邮电费 1.42 万元,差旅费 3.92万,培训费2.0万元,专用材料2.48万元,工会经费0.5万元,福利费0.1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5.4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2.88万元,专用设备购置0.57万元。
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工资福利支出 705.99 万元, 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75%。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 年内职工正常晋升档次级别工资,按政策发放。
(2)商品和服务支出 52.20万元, 完成年初预算的 66%。 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 年内财政经费拨款不到位, 无法完成支出,造成差异。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4.79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91.58%。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年内一名遗属人员过世后暂停发放对其生活困难补助, 造成差异。
(4)资本性支出 0.57万元, 完成年初预算的 0%。 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年内财政经费拨款不到位,无法完成支出,造成差异。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河池市园林处 2024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 0万元,较 2023年度决算数 6 万元, 减少 6 万元, 下降100%。主要原因:财政部门减少经费拨款。
河池市园林处 2024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 0.万元, 支出决算为 0万元, 完成年初预算的 0%。
(1)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城市建设支出(项)年初预算为 0.00 万元,支出决算为 0 万元, 完成年初预算的 0.0%。
五、2024 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河池市园林处 2024 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0 万元,较 2023 年度决算数 0万元,增加 0 万元,增长 0%。
河池市园林处 2024 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 支出决算为 0万元, 完成年初预算的 0%。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 ”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 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 8.25 万元,支出决算为 5.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66.42%,比上年决算数8万元, 减少 2.52 万元, 下降 31.50%, 主要原因是: 财政经费拨款不到位,已实施开展业务未能及时结付账款。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 0 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 5.48 万元,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 0 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 0 万元, 支出决算为 0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0%,比上年决算数 0万元,对比上年无变化。 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 0(局、 办、镇)机关、0 个所属单位出国团组 0 个 ,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 0 个, 全年因公出国(境) 团组共计 0 个, 累计 0 人次。开支内容包括: 年内无此项费用支出。
(二)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为 8万元, 支出决算为 5.48万元, 比上年决算数 8万元,减少2.52万元,下降31.50%,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0万元, 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 完成年初预算的0%,对比上年无变化。
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 5.48万元, 年初预算数为 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68.50%, 比上年决算数减少2.52万元。 原因是: 当年发生的公务车辆维修保养费用及车辆保险费未能及时结付。2024年,本级及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 辆,全年运行费支出 5.48 万元。
( 三 )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 0.25 万元, 支出决算为 0万元, 完成年初预算的 0%, 比上年决算数 0 万元,对比上年无变化。主要原因是:年内未发生公务接待费支出。 国内公务接待批次 0 次,人次 0 次, 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 0 次, 人次 0 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 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64.11 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
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 比年初预算数减少 27.56万元, 比上年决算数 67.28 万元, 减少 3.17 万元, 下降 4.71%。主要原因是: 财政经费拨款不到位, 已实施项目未能实现支出,造成差异。
(二)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 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70万元, 其中 :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1.13 万元、 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万元、 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6.57 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7.7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其中: 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0 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 0%。 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 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 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100%。
(三)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本部门共有车辆 4 辆, 其中: 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 0 辆、主要负责人用车 0 辆,机要通信用车 0 辆、应急保障用车 0 辆、执法执勤用车 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4 辆、其他用车 0 辆;单位单价 100 万元(含) 以上设备(不含车辆) 0 台(套) 。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2024 年度部门预算数 1439.01 万元(含年中下达城市
维护费 万元), 执行数 1261.90 万元.我单位隶属河池市城市管理执法局二层机构,不单独做整体支出绩效自评。 本单位年度绩效工作开展, 已达到预期绩效目标。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24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2024年共开展预算项目 自评4个,共涉及资金339.93万元, 自评覆盖率达到100%。共组织对“城市维护费—城区街道公园广场绿化养护社会化服务” “城市维护费—创建文明城市城区绿化彩化项目”,“城市维护费——城区公园广场日常生产维护经费”和“ 园林管理经费”等4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 涉及预算支出339.93万元。 从评价情况来看, 自评平均分97.31分, 自评等级为一等,项目支出绩效情况较为满意, 达到了预期设定的各项绩效指标。
组织对本部门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49.4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 年度总体完成情况满意, 完成预期绩效目标任务。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我部门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 城市维护费-城区街道公园广场绿化养老社会化服务项目, 自评得分97.52分, 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19, 全年执行240万元 , 预算执行率75.24%,自评等级为一等。
(三)单位绩效评价结果。
我部门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4个项 目 自平均得分97.31分, 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34万元, 执行数为339.25万元, 预算执行率78.17%, 自评等级为一等。
(四)财政绩效评价结果
无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 财政拨款收入: 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 :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 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 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 日 常工作任务
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 三公”经费 :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及租用费、 燃料费、 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 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 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 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 日 常维修费、 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 办公用房水电费、 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